举个例子:美国总统George Walker Bush名字的结构是:
firstname/givenname/thepersonelname/christianname+middlename+lastname/familyname/surname=full name
即:教名/第一名+中间名+姓氏=全名
中间名字可以缩写:George W. Bush(美国习惯)
在英国教名也可以缩写:G. W. Bush
另外,很多时候,中间名可以略去不写:George Bush
教名:出生和受教会洗礼时取的名字,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
名字。
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
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
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
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
部分。
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
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
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1》 比较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一般称直接呼其教名,可是,
有时候,美国人通常不是直呼亲戚或朋友的名字,而是
喊他们的小名或昵称(nickname),有时候小名就是较
长的名字的简称。例如说,名为伊丽莎白(Elizabeth)
的女孩,可能被叫做丽莎(Lisa),贝丝(Beth),或是贝兹Betsy(Betsy)。Elizabeth的昵称就是Liz,Edwards的昵称就是Ed,Christina的昵称就是Christ,Anthony的昵称就是Tony,Andrew的昵称就是Andy,Benjamin的昵称就是Ben,Alexander的昵称就是Alex,等等。另外,教名叫William的,昵称一般都是Bill,比如比尔·盖茨的正式名字是威廉·亨利·盖茨三世(William Henry Gates Ⅲ),比尔·克林顿的正式名字是威廉·杰斐逊·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至于William的昵称为什么是Bill,可能是一种文化习惯。当孩子们长大了之后,他们可以决定要别人叫他们哪个小名;如果他们觉得小名太幼稚了,就会喊教名。有些人干脆用第一和第二个名字的首字母作为称谓。
2》 在比较正式场合,表示尊重可以称谓+姓氏。或称谓+全
名,或者直接称呼全名。常见的成为有:Mr,miss,ms,mrs等等。
3》 口头称呼时,一般称姓,即不是很熟悉,又非严肃正式
场合,习惯称呼其姓氏。
英美妇女结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随丈夫姓,如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婚前为:希拉里·罗德姆。
中国礼教“子讳父名”,认为和长辈用相同的名字甚至有谐
音,就是不敬。可是在英、美,子孙甚至可以与父亲、祖父同名,并以此为荣。如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其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英国丘吉尔的父亲叫伦道夫,其子也叫伦道夫,还有小布什和老布什。与父、祖父同名者,只需在他们的姓前加上一个“小”(Junior)就行了,外界人士称其为小罗斯福、小丘吉尔。有时,不加“小”字,而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George Smith,Ⅱ,可译作乔治·史密斯二世或第二。
西方人在称呼习惯方面和中国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国人不习惯直接喊姓氏,而在西方,能直接喊姓氏的习惯,。这是有原因的。
1》 中国是姓氏少,名字多。而西方是姓氏多,人名少,叫来叫去就那么些个。所以说,在西方,喊姓氏的重复率并不比喊人名的重复率高。
2》 西方姓氏比较多,单个规模一般相对不大,家族观念比较强,有较强的家族荣耀感,直接称呼其姓氏,是对其家族的尊重。
- ----by YC王映冲
举个例子:美国总统George Walker Bush名字的结构是:
firstname/givenname/thepersonelname/christianname+middlename+lastname/familyname/surname=full name
即:教名/第一名+中间名+姓氏=全名
中间名字可以缩写:George W. Bush(美国习惯)
在英国教名也可以缩写:G. W. Bush
另外,很多时候,中间名可以略去不写:George Bush
教名:出生和受教会洗礼时取的名字,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
名字。
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
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
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
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
部分。
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
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
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1》 比较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一般称直接呼其教名,可是,
有时候,美国人通常不是直呼亲戚或朋友的名字,而是
喊他们的小名或昵称(nickname),有时候小名就是较
长的名字的简称。例如说,名为伊丽莎白(Elizabeth)
的女孩,可能被叫做丽莎(Lisa),贝丝(Beth),或是贝兹Betsy(Betsy)。Elizabeth的昵称就是Liz,Edwards的昵称就是Ed,Christina的昵称就是Christ,Anthony的昵称就是Tony,Andrew的昵称就是Andy,Benjamin的昵称就是Ben,Alexander的昵称就是Alex,等等。另外,教名叫William的,昵称一般都是Bill,比如比尔·盖茨的正式名字是威廉·亨利·盖茨三世(William Henry Gates Ⅲ),比尔·克林顿的正式名字是威廉·杰斐逊·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至于William的昵称为什么是Bill,可能是一种文化习惯。当孩子们长大了之后,他们可以决定要别人叫他们哪个小名;如果他们觉得小名太幼稚了,就会喊教名。有些人干脆用第一和第二个名字的首字母作为称谓。
2》 在比较正式场合,表示尊重可以称谓+姓氏。或称谓+全
名,或者直接称呼全名。常见的成为有:Mr,miss,ms,mrs等等。
3》 口头称呼时,一般称姓,即不是很熟悉,又非严肃正式
场合,习惯称呼其姓氏。
英美妇女结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随丈夫姓,如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婚前为:希拉里·罗德姆。
中国礼教“子讳父名”,认为和长辈用相同的名字甚至有谐
音,就是不敬。可是在英、美,子孙甚至可以与父亲、祖父同名,并以此为荣。如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其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英国丘吉尔的父亲叫伦道夫,其子也叫伦道夫,还有小布什和老布什。与父、祖父同名者,只需在他们的姓前加上一个“小”(Junior)就行了,外界人士称其为小罗斯福、小丘吉尔。有时,不加“小”字,而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George Smith,Ⅱ,可译作乔治·史密斯二世或第二。
西方人在称呼习惯方面和中国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国人不习惯直接喊姓氏,而在西方,能直接喊姓氏的习惯,。这是有原因的。
1》 中国是姓氏少,名字多。而西方是姓氏多,人名少,叫来叫去就那么些个。所以说,在西方,喊姓氏的重复率并不比喊人名的重复率高。
2》 西方姓氏比较多,单个规模一般相对不大,家族观念比较强,有较强的家族荣耀感,直接称呼其姓氏,是对其家族的尊重。
- ----by YC王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