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
1、职工在北京工作,且换过工作单位,请问,如果将原来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到现在单位账户内?
一、 在2007年6月1日之后,我中心在管理部开通了自动合并账户业务。该业务是指,在管理部公积金管理系统内,一个缴存人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输出该职工存在封存账户是否合并等提示信息,若经办人员确认选择合并,则系统会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自动合并。 如果不符合自动合并条件,还需单位经办人,为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二、办理管理部之间的转移手续时,职工需要将,新单位的单位登记号和个人编号,提供给原单位,然后由原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原单位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也可以到开户管理部为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由新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新单位预留印鉴;
三、对于从管理部转移到分中心的,具体业务流程是:
1、职工的新单位首先需要到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
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银行查询单上,记载的是您在单位以及您本人在分中心开户的相关登记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以此凭据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并作为入账凭证。
四、对于从分中心转移到管理部的,具体业务流程是:
(1)新单位在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后,单位可要求开户管理部出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2)职工持该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2、我即将离开北京到外地工作,请问,可否将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外地? 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
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3、职工从外地来北京工作,,现在的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能否将其之前在外地缴存过的住房公积金转到现在的账户内?如何办理?
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需注意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
1、职工在北京工作,且换过工作单位,请问,如果将原来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到现在单位账户内?
一、 在2007年6月1日之后,我中心在管理部开通了自动合并账户业务。该业务是指,在管理部公积金管理系统内,一个缴存人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输出该职工存在封存账户是否合并等提示信息,若经办人员确认选择合并,则系统会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自动合并。 如果不符合自动合并条件,还需单位经办人,为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二、办理管理部之间的转移手续时,职工需要将,新单位的单位登记号和个人编号,提供给原单位,然后由原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原单位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也可以到开户管理部为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由新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新单位预留印鉴;
三、对于从管理部转移到分中心的,具体业务流程是:
1、职工的新单位首先需要到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
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银行查询单上,记载的是您在单位以及您本人在分中心开户的相关登记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以此凭据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并作为入账凭证。
四、对于从分中心转移到管理部的,具体业务流程是:
(1)新单位在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后,单位可要求开户管理部出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2)职工持该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2、我即将离开北京到外地工作,请问,可否将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外地? 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
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3、职工从外地来北京工作,,现在的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能否将其之前在外地缴存过的住房公积金转到现在的账户内?如何办理?
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需注意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