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学习宣传资料
遵照上级要求,2016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时间紧、要求严,必须层层宣导、人人知晓。总公司抽查分公司的面为1/3,分公司自查覆盖面为100%。监管机关也会进行明查暗访。为帮助大家学习文件(天保津[2016]092号)、掌握要领、按时完成规定动作,现编辑、摘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相关资料,供参考。
1、什么是“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
2、为什么要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
目的意义: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风险以及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对2015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强化问责制度,完善监管政策,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防范化解风险,增强保险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全行业服务经济实体的能力,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3、本次“两两”回头看检查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本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5年7月—2016年7月,必要时可向前追溯。
4、本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本次回头看的重点内容是“五虚”,即各机构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假理赔。
5、什么是虚列费用?
虚列费用是指虚构经济事项或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费用资金:一是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虚列人员工资、车船使用费或理赔费
用等费用。二是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报销相关费用。三是是否存在虚挂个人营销员或中介机构的方式套取手续费和佣金。四是虚挂个人营销员、专业或兼业中介机构的方式套取手续费和佣金。五是与无资质或资质过期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违规套取费用。
6、什么是虚假承保?
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或操作就是虚假承保:
(1)通过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编制虚假保险合同进行承保的情况,如冒用被保险人名义编制投保资料进行承保,骗取财政补贴保费。
(2)系统外出单,承保信息未录系统,如撕单、埋单。
(3)套打保单,出具阴阳保单(鸳鸯单),核心业务系统所记载的保费金额等承保信息与保险标的实际信息不一致。
(4)对保单进行跨年度拆分承保,以调增下年度保费收入的情况。
(5)虚假电销业务,将非电销业务通过电销渠道承保,或通过电话(网络)销售保险业务损害消费者利益。
7、什么是虚假批退?
虚假退保主要指以未收到保费或编造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等为由,对已生效保单进行虚假批改、退保或注销,以冲减保费收入或应收保费的情况: 一是冲销已做实收确认的保费收入,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给予被保险人保费回扣、变相降费承保,或者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不当利益等。二是冲销虚挂的应收保费。三是违规冲销真实的应收保费,用以清理应收保费。
8、什么是虚挂保费?
虚挂保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投保人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出具保单,以变相降费承保;二是在投保人已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将已收到的保费资金未入账或未全额入账,以截留、挪用保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9、什么是虚假理赔?
虚假理赔是指虚构保险事故或扩大保险损失套取赔款资金的情况:一是侵占赔款资金,如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返还代垫的保费,或给予不当利益等。二是变相向汽车修理厂等兼业代理机构支付超额手续费,如通过提高零部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等方式,扩大赔款支出向兼业代理机构输送利益。三是向被保险人返还利益,如按照约定的协议赔付率, 给予被保险人承诺的利益,以争抢续保业务等。
10、回头看第二阶段有哪些规定动作必须完成?
回头看第二阶段(2016 年8月8日-2016年9月4日)是自查整改内部抽查阶段。时间紧、要求高,此阶段必须完成四个规定动作:
一是机构自查。各部门各机构要遵照文件结合自身机构实际,对照“五虚”内容,认真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将有各部门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自查报告及附表扫描件于2016年8月30 日前报分公司办公室。自查率必须100%全覆盖。分公司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和条线分工进行专业督导,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督导抽查。按照既抓过程又重结果的思路,分公司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工作专班人员8月下旬深入机构进行回头看现场督导并形成现场检查报告,一是对落实快、效果好的机构提出表扬;二是对行动迟缓、工作拖拉的给予批评帮助;三是对零报告的机构立即进驻、重点检查;四是分公司督导抽查的营业部数量不低于50%。
三是整改处理。一是各机构对自查中发现问题以及行业协会检查指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偏整改;二是未能在自查阶段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按业务条线提出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间表;三是对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分清责任部门和人员归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汇总上报。工作专班汇总各机构自查情况并起草全省落实回头看工作报告,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核后,按照业务归口条线于2016
年9月4日前上报总公司相应部门、并抄报总公司稽核审计部。
11、电(网)销中一般有哪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电话(网络)销售过程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是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行为。欺骗包括但不限于: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做虚假宣传,以赠送或停售诱导或唆使投保人,从而损害其合法利益。隐瞒包括但不限于:不明确告知责任免除、不告知特别约定条款、提前解除保险合同的损失,未确认投保人意愿承保划款、拒绝销售交强险或捆绑销售交强险,网络欺骗或误导宣传等。
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如客户信息管理、禁拨管理、信息数据管理与披露、保费收入帐户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12、重点领域:商业车险经营中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车险是本次回头看的重点领域,其违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按规定申请批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
(2)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
(3)未按规定履行条款费率提示和说明义务,不明确解释不同类型条款范围差异,单纯比较附加费用率、个别费率浮动工资系数等,使用全险全赔等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概念误导消费者投保的。
(4)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告知书上签名的。
(5)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诋毁同业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6)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且违法情节严重的。
(7)商业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的。
(8)商业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下降,存在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行为的。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3、本次回头看,监管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方式进行检查?
监管将采取“看”、“查”、“考”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机构开
展暗访调查。看传达贯彻“两两”回头看工作效果,查每个员工是否知晓“两两”回头看内容,还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要求层层传达,分工明确,传递信息、传导压力,人人知晓、个个明白。监管将对暗访“一问三不知”和考试不及格的机构列为第一轮抽查对象。
14、本次回头看有什么政策界限?
主动暴露问题才是明智选择,各机构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不隐瞒、如实自查自报,自纠整改、深查实改,主动从宽,被动从严。政策界限:除个人经济问题外,对主动自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将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罚,鼓励边查边改。
15、对哪两种情形会加重处罚?
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要求机构如实自查自报,对两种情形将列为第一轮抽查对象,加重处罚。一是零报告的;二是把去年的自查报告再重复报一次的。
16、“两两回头看”必须处理好哪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回头看自查时间与检查质量的关系,时间服从质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把回头看与促发展统筹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三是把处置风险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
17、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各机构经办人应该如何工作?
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各部门各机构应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立即组织对文件规定、自查方案、各类报表进行学习熟悉;二是加强宣传和督导,上下联动,真抓实干;三是要提高政治原则性、提升工作责任心,必要时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回头看取得预期效果。
“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学习宣传资料
遵照上级要求,2016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时间紧、要求严,必须层层宣导、人人知晓。总公司抽查分公司的面为1/3,分公司自查覆盖面为100%。监管机关也会进行明查暗访。为帮助大家学习文件(天保津[2016]092号)、掌握要领、按时完成规定动作,现编辑、摘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相关资料,供参考。
1、什么是“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
2、为什么要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
目的意义: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风险以及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对2015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强化问责制度,完善监管政策,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防范化解风险,增强保险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全行业服务经济实体的能力,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3、本次“两两”回头看检查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本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5年7月—2016年7月,必要时可向前追溯。
4、本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本次回头看的重点内容是“五虚”,即各机构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假理赔。
5、什么是虚列费用?
虚列费用是指虚构经济事项或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费用资金:一是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虚列人员工资、车船使用费或理赔费
用等费用。二是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报销相关费用。三是是否存在虚挂个人营销员或中介机构的方式套取手续费和佣金。四是虚挂个人营销员、专业或兼业中介机构的方式套取手续费和佣金。五是与无资质或资质过期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违规套取费用。
6、什么是虚假承保?
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或操作就是虚假承保:
(1)通过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编制虚假保险合同进行承保的情况,如冒用被保险人名义编制投保资料进行承保,骗取财政补贴保费。
(2)系统外出单,承保信息未录系统,如撕单、埋单。
(3)套打保单,出具阴阳保单(鸳鸯单),核心业务系统所记载的保费金额等承保信息与保险标的实际信息不一致。
(4)对保单进行跨年度拆分承保,以调增下年度保费收入的情况。
(5)虚假电销业务,将非电销业务通过电销渠道承保,或通过电话(网络)销售保险业务损害消费者利益。
7、什么是虚假批退?
虚假退保主要指以未收到保费或编造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等为由,对已生效保单进行虚假批改、退保或注销,以冲减保费收入或应收保费的情况: 一是冲销已做实收确认的保费收入,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给予被保险人保费回扣、变相降费承保,或者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不当利益等。二是冲销虚挂的应收保费。三是违规冲销真实的应收保费,用以清理应收保费。
8、什么是虚挂保费?
虚挂保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投保人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出具保单,以变相降费承保;二是在投保人已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将已收到的保费资金未入账或未全额入账,以截留、挪用保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9、什么是虚假理赔?
虚假理赔是指虚构保险事故或扩大保险损失套取赔款资金的情况:一是侵占赔款资金,如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返还代垫的保费,或给予不当利益等。二是变相向汽车修理厂等兼业代理机构支付超额手续费,如通过提高零部件价格和工时费标准等方式,扩大赔款支出向兼业代理机构输送利益。三是向被保险人返还利益,如按照约定的协议赔付率, 给予被保险人承诺的利益,以争抢续保业务等。
10、回头看第二阶段有哪些规定动作必须完成?
回头看第二阶段(2016 年8月8日-2016年9月4日)是自查整改内部抽查阶段。时间紧、要求高,此阶段必须完成四个规定动作:
一是机构自查。各部门各机构要遵照文件结合自身机构实际,对照“五虚”内容,认真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将有各部门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自查报告及附表扫描件于2016年8月30 日前报分公司办公室。自查率必须100%全覆盖。分公司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和条线分工进行专业督导,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督导抽查。按照既抓过程又重结果的思路,分公司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工作专班人员8月下旬深入机构进行回头看现场督导并形成现场检查报告,一是对落实快、效果好的机构提出表扬;二是对行动迟缓、工作拖拉的给予批评帮助;三是对零报告的机构立即进驻、重点检查;四是分公司督导抽查的营业部数量不低于50%。
三是整改处理。一是各机构对自查中发现问题以及行业协会检查指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偏整改;二是未能在自查阶段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按业务条线提出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间表;三是对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分清责任部门和人员归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汇总上报。工作专班汇总各机构自查情况并起草全省落实回头看工作报告,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核后,按照业务归口条线于2016
年9月4日前上报总公司相应部门、并抄报总公司稽核审计部。
11、电(网)销中一般有哪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电话(网络)销售过程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是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行为。欺骗包括但不限于: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做虚假宣传,以赠送或停售诱导或唆使投保人,从而损害其合法利益。隐瞒包括但不限于:不明确告知责任免除、不告知特别约定条款、提前解除保险合同的损失,未确认投保人意愿承保划款、拒绝销售交强险或捆绑销售交强险,网络欺骗或误导宣传等。
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如客户信息管理、禁拨管理、信息数据管理与披露、保费收入帐户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12、重点领域:商业车险经营中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车险是本次回头看的重点领域,其违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按规定申请批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
(2)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
(3)未按规定履行条款费率提示和说明义务,不明确解释不同类型条款范围差异,单纯比较附加费用率、个别费率浮动工资系数等,使用全险全赔等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概念误导消费者投保的。
(4)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告知书上签名的。
(5)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诋毁同业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6)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且违法情节严重的。
(7)商业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的。
(8)商业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下降,存在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行为的。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3、本次回头看,监管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方式进行检查?
监管将采取“看”、“查”、“考”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机构开
展暗访调查。看传达贯彻“两两”回头看工作效果,查每个员工是否知晓“两两”回头看内容,还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要求层层传达,分工明确,传递信息、传导压力,人人知晓、个个明白。监管将对暗访“一问三不知”和考试不及格的机构列为第一轮抽查对象。
14、本次回头看有什么政策界限?
主动暴露问题才是明智选择,各机构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不隐瞒、如实自查自报,自纠整改、深查实改,主动从宽,被动从严。政策界限:除个人经济问题外,对主动自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将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罚,鼓励边查边改。
15、对哪两种情形会加重处罚?
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要求机构如实自查自报,对两种情形将列为第一轮抽查对象,加重处罚。一是零报告的;二是把去年的自查报告再重复报一次的。
16、“两两回头看”必须处理好哪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回头看自查时间与检查质量的关系,时间服从质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把回头看与促发展统筹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三是把处置风险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
17、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各机构经办人应该如何工作?
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各部门各机构应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立即组织对文件规定、自查方案、各类报表进行学习熟悉;二是加强宣传和督导,上下联动,真抓实干;三是要提高政治原则性、提升工作责任心,必要时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回头看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