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
个别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
初始计量
1、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付出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
贷:资产(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投出资产损益)
股本(发行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发行权益性证券形成的溢价)
2、多次交易形成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购买日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购买日前原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不转入投资收益,待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3、吸收合并(不编制合并报表)
借:资产(购买日取得对方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借方差额)
贷:负债(购买日承担对方负债的公允价值)
相关资产(支付合并对价)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4、反向购买的处理
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
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空壳公司)的,按权益性交易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构成业务的,按企业合并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1、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购买日抵消分录:
借: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商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贷方差额,母公司购买日不编制合并利润表,不能用营业外收入)
2、多次交易形成企业合并(相当于将原投资出售再按公允价值购入)
合并成本=购买日前所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前持有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前原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3、反向购买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的合并成本为假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的股东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合并财务报表以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为主体,保留购买方的股东权益各项目,抵销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各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应反映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合并前发行在外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该项企业合并中新发行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权益结构上反映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发行在外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和种类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确认商誉或损益
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假定为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其比较前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每股收益,应以其每一比较报表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除以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
后续计量
1、成本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按投资成本(新增投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1、按公允价值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调整分录(以固定资产为例)
投资当年
借:固定资产——原价
贷:资本公积(溢价)
借:管理费用(当年按公允价值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连续编制合并报表
借:固定资产——原价
贷:资本公积——年初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年初累计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借:管理费用(当年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按权益法核算(与同一控制相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本年
亏损或损失做相反分录
连续编制合并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以前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本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年初(以前年度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本年(本年变动)
3、合并抵消处理
借:股本——年初
——本年
资本公积——年初
——本年
盈余公积——年初
——本年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
商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投资当年)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差额,连续编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抵消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年末
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以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溢价),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不确认新的商誉
处置
1、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
按出售比例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出售股权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所处置投资账面价值
2、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
处置部分投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部分投资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应进行追溯调整
1、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
不确认投资收益;商誉不变
资本公积=售价﹣出售日应享有子公司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对应处置比例
2、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相当于全部股权出售再按当日公允价值购买剩余股权)
确认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非同一控制
个别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
初始计量
1、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付出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
贷:资产(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投出资产损益)
股本(发行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发行权益性证券形成的溢价)
2、多次交易形成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购买日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购买日前原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不转入投资收益,待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3、吸收合并(不编制合并报表)
借:资产(购买日取得对方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借方差额)
贷:负债(购买日承担对方负债的公允价值)
相关资产(支付合并对价)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4、反向购买的处理
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
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空壳公司)的,按权益性交易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构成业务的,按企业合并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1、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购买日抵消分录:
借: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商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贷方差额,母公司购买日不编制合并利润表,不能用营业外收入)
2、多次交易形成企业合并(相当于将原投资出售再按公允价值购入)
合并成本=购买日前所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前持有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前原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3、反向购买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的合并成本为假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的股东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合并财务报表以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为主体,保留购买方的股东权益各项目,抵销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各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应反映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合并前发行在外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该项企业合并中新发行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权益结构上反映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发行在外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和种类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确认商誉或损益
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假定为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其比较前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每股收益,应以其每一比较报表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除以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
后续计量
1、成本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按投资成本(新增投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1、按公允价值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调整分录(以固定资产为例)
投资当年
借:固定资产——原价
贷:资本公积(溢价)
借:管理费用(当年按公允价值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连续编制合并报表
借:固定资产——原价
贷:资本公积——年初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年初累计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借:管理费用(当年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按权益法核算(与同一控制相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本年
亏损或损失做相反分录
连续编制合并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以前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本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年初(以前年度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本年(本年变动)
3、合并抵消处理
借:股本——年初
——本年
资本公积——年初
——本年
盈余公积——年初
——本年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
商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投资当年)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差额,连续编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抵消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年末
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以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溢价),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不确认新的商誉
处置
1、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
按出售比例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出售股权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所处置投资账面价值
2、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
处置部分投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部分投资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应进行追溯调整
1、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
不确认投资收益;商誉不变
资本公积=售价﹣出售日应享有子公司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对应处置比例
2、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相当于全部股权出售再按当日公允价值购买剩余股权)
确认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