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办文„2015‟ 号
关于印发芦岗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
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所站、各相关企业:
《芦岗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芦岗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方案
为确保“两会”、“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今年全国连续发生的特重大事故的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历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加强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从1月22日至4月30日,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活动。重点突出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企业等行业和领域。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 交通运输
主要隐患: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逆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驾驶人所持驾照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
件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充足、培训时限不够的。
整治标准:驾驶人持相关证件文明驾驶;各行驶车辆做到 不带病上路,规范出行;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对整改措施不落实,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生产经营部门停产停业。
责任单位:派出所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二) 烟花爆竹
主要隐患:无证非法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销售和燃放的; 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的; 烟花爆代 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移作业的; 烟花爆竹企业从事违章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的; 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未组织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建档的; 运输车辆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
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整治标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许可的生产、运输、销售和燃放一律停止。 责任单位:派出所、芦岗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三) 消防安全
主要隐患: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的; 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未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的;劳动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末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园、及公共娱乐场所。
整治标准: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物全部拆除。公共聚集场所达到消防标准,取得消防许可后再从事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派出所、芦岗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四) 企业安全
主要隐患:企业未按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和台帐未建立的;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或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未落实事故安全措施、预案修订及演练的; 未按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功的;未按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的;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整治标准: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生产制度、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预案、职业健康、打非治违等方面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
责任单位:派出所。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四、整治方式
隐患整治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
做到“四个结合”: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
五、整治要求
(一) 强化责任,加强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街道党工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属地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并于每月27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
(二) 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对安全隐患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对安全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
(三)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隐患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 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
改。
附件:芦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芦办文„2015‟ 号
关于印发芦岗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
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所站、各相关企业:
《芦岗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芦岗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方案
为确保“两会”、“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今年全国连续发生的特重大事故的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历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加强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从1月22日至4月30日,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活动。重点突出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企业等行业和领域。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 交通运输
主要隐患: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逆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驾驶人所持驾照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
件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充足、培训时限不够的。
整治标准:驾驶人持相关证件文明驾驶;各行驶车辆做到 不带病上路,规范出行;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对整改措施不落实,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生产经营部门停产停业。
责任单位:派出所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二) 烟花爆竹
主要隐患:无证非法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销售和燃放的; 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的; 烟花爆代 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移作业的; 烟花爆竹企业从事违章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的; 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未组织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建档的; 运输车辆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
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整治标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许可的生产、运输、销售和燃放一律停止。 责任单位:派出所、芦岗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三) 消防安全
主要隐患: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的; 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未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的;劳动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末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园、及公共娱乐场所。
整治标准: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物全部拆除。公共聚集场所达到消防标准,取得消防许可后再从事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派出所、芦岗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四) 企业安全
主要隐患:企业未按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和台帐未建立的;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或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未落实事故安全措施、预案修订及演练的; 未按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功的;未按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的;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整治标准: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生产制度、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预案、职业健康、打非治违等方面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
责任单位:派出所。
时间要求:1月22日至4月30日。
四、整治方式
隐患整治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
做到“四个结合”: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
五、整治要求
(一) 强化责任,加强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街道党工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属地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并于每月27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
(二) 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对安全隐患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对安全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
(三)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隐患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 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
改。
附件:芦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