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宫室考述

作者:沈文倬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6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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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5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42X(2006)03-0037-08

  关于住宅的起源及其发展,《周易·系辞传》上比较明确。书中说:“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后世圣人是谁,不必深究①,但从这段记载里可以知道,原始人是穴居的,后来逐渐发展为住上栋下宇的宫室。从甲骨文里取证:出作,从止,像地穴,趾露在外,外出之意;各作,从,像足形从外至,亦像地穴,到之意;宫作、,上像屋顶,下像堂室。如果还在穴居时代,那宫宇的原型已进入在地面上建筑上栋下宇的宫室时代了。这与《易传》所述是符合的。文化史家对原始人的穴居野处有过这样的描述:他们的住所是洞穴或树洞,都是原有的、天然的,以后才有特意建造的洞穴。这种洞穴用树杈和泥土蒙盖起来,有的掘得很深,全部在地平线以下;浅的一半露在地面上,用土筑成。这样,作为住宅的两个重要部分——墙和屋顶已出现了。我国考古发掘中,在殷墟也发现过地穴,有穴窖二种(穴大而浅,窖小而深),有圆有方,都有脚窝可以上下,有台阶可以出入。穴窖都是人工挖成,壁很粗糙,但也有些经过修饰,用一种细土和以水、草涂在壁上,或者仅挖成后用木棍拍打,使其平匀光滑。据考证,穴是人住的,窖是储藏物品的②。殷代已进入阶级社会,建筑技术已很发达,贵族自然住在地面上的宫室里,地穴显然是贫苦人民和奴隶住的。至于宫室建筑,考古发掘材料还不足以取证,在此,只能利用各种文献记载来进行研究。

  《尔雅·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郭璞注:“明同实而两名。”好像说宫和室是一个东西。后世训诂家感到不妥,创为“析言则殊,统言不别”、“对文别称,散文通名”来弥缝,仍然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别。其实两者只有分开来理解才能弄清楚。

  应该说,地面上的房屋由地穴发展而来,而从室到宫,是地面上的住宅本身的发展,同时又是贵族和贫苦人民、奴隶在居住问题上的阶级分野。

  刘熙《释名·释宫室》云:“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③ 这一解释很切实际,就是说室是人们常居之所。《诗·豳风·七月》云:“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毛传云:“向,北出牖也。墐,涂也。庶人草户。”贫苦人民的住宅只有一间房屋——室,南向有户,用荆作门,冬天要用泥涂;北向有一个窗洞,寒天要塞满④。只有一间屋子,自然是他们的常居之处,所以计算户数也以室名。《论语·公冶长》的“十室之邑”、“千室之邑”,《穀梁传·庄公九年》的“百室之邑”,都是以室计户,一室即是一家。士以上的贵族,室也是他们的常居之处,婚礼的卧房即是室(丧礼中人死在室内,可证)。不过他们除室之外,还有室东面的“房”,是主人在堂上行礼时陈放有关器具的地方,也是主妇活动的场所。室房的前面有“堂”,是主人会客行礼之处。

  一堂一房一室也就是《汉书·晁错传》所说的“家有一堂二内”(张晏注以为“二内,二房也”,王鸣盛已辨其误,见《十七史商榷》)。室、房、堂的各个部分都有它的不同用处(见图1)。

  

  室:南向有牖。有人以为还有户通向堂的,东向有户,与房相通⑤。室四面有墙,四隅各有名称。《释宫》云:“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宦,东南隅谓之窔。”奥是主人生时坐卧,死后祭祀之处;屋漏是祭祀改馔之处;宦、窔之义,已不能明⑥。

  房:南向有户通于堂,东南西三面有墙,北面无墙,有阶,称为北阶,因此房的靠北部分亦称北堂。

  堂:东西北均有墙,南面无墙,侧边谓之堂廉。中间约三分之二为堂,两侧有墙相隔,名为序,即《释宫》所谓“东西墙谓之序”。两序不到堂廉,其南端称为序端。东序之东,前半为厢,曰东厢,后半为夹,曰东夹;西序之西,前半为西厢,后半为西夹⑧。厢亦名堂,称为东堂西堂。房户与室牖之间,正当堂的正中,称为户牖之间。堂上有二柱,称为楹,曰东楹西楹,其间曰两楹之间。主人请客宴会,东序是主人的席位,户牖之间是正宾的席位,以次至西序是众宾的席位。二楹间是宾主行礼之处。堂前有二阶,各三级。东序略西曰阼阶,也称东阶,供主人升降用;西序略东曰西阶,为宾客升降所用。堂廉两端,筑土为坫。《释宫》云:“垝谓之坫。”垝是毁垣,所以坫形如土堆⑨。

  堂前有庭,有三堂之深,东西阶下各有一道堂途,宾主由此出入,堂途又名“陈”。庭下一堂之深处,正中立碑,用来观测日影。

  庭前有门屋,正中为门,两侧为塾。门中央立一根短竖木,名(《释宫》云:“橜谓之”)⑩。之左右称为东西。门的两侧有长木名枨(《释宫》云“枨谓之楔”),人即从枨之间出入,枨之间亦名中门(门有两扇,此云中门是一门之中间)。门上横木名楣(《释宫》云“楣谓之梁”),门下横木名阈(《释宫》云“秩谓之阈”),即是门限(见图2)。门东西有与堂相似的屋名塾,曰东塾西塾(《释宫》云“门侧之堂谓之塾”)。门有内外,东西内外各有一堂,即所谓“一门而塾四”(11)。主人在门前行礼事,塾中陈放有关的器具,与两塾相接折而向北围绕堂室有一道墙垣,这就构成所谓寝。

  

  祖先崇拜是与氏族制经济相适应的宗教意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利用了这种血缘关系来巩固其统治地位,从而使某些氏族制被沿袭下来,祖先崇拜也随之被变更了某些内容而保留下来,所以,宗庙祭祀仍然是殷周人的重要典礼。《礼记·曲礼下》云:“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居室为后。”宫室建筑是先造庙后造寝的,一般来说,庙与寝都是并列在一起,寝西庙东(12)。庙的样式,应与寝相同(13)。庙寝之间有墙隔开,另有门出入,名叫闱门,即《释宫》所谓“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合”。闱门即合门,不过如郭璞所谓“大小异名”而已。庙寝之外,还有大门,亦称外门,与寝门相直。

  这样的庙寝并列,就是所谓的“宫”,士以上应该住包括庙与寝在内的叫做宫的房子。《释名·释宫室》云:“宫,穹也,屋见于垣上穹窿然也。”从外面看去,四面围绕一道墙垣,堂室的屋顶露出墙上,贵族的住宅这样才有气派。

  以上是就士的宫室来说的。奴隶制和封建制都是有着许多等级的阶级社会,有士、卿大夫、诸侯、天子等不同爵位。不同爵位又分尊卑,上下不可逾越,明显地表现在住宅、衣服、车马、器皿用具的大小、高卑、多寡、华素上面,它们起着巩固这种等级的作用。在庙寝制度上,天子、诸侯有正(路)寝、燕寝,燕寝有多有少(15),宗庙有五;卿大夫也有正寝及燕寝,宗庙有三;士有正寝,无燕寝而有下室,此外还有一庙(16)。与庙寝制度相适应的,还有门朝制度的不同,分别是天子五门,诸侯三门(见图3)。三门是:外为郭门,曰皋门,即《诗·大雅·绵》的“皋门有伉”;中为正门,曰应门,即《绵》的“应门将将”;寝为路门,又名毕门。天子在皋门内应门外加雉门和库门,雉门外设两观。有人据《明堂位》认为鲁国称应门为库门,称皋门为雉门,有库雉而无应皋。关于三门五门的名称次第和诸侯有无两观,诸家说法不一,难以疏通,但约略言之,大夫士二门——外门和寝门,是从宫来说的。天子五门,诸侯三门,宫之外还有内城,天子以皋(郭)、雉为内城的门,库应路为宫门;诸侯则以皋或难为内城的门,以库或应和路为宫门。诸侯也应有两观,设在雉或皋门之外。两观在内城门外,所以《礼记·礼运》载孔子与于蜡傧后,“出游于观之上”。观即是象魏,《周礼》天地秋三官都有“乃县治(教刑)象之法于象魏”,在内城外,方能“使万民观象”;诸侯也应悬法,自当有象魏。观也叫阙,《释宫》云“观谓之阙”。两观在门的左右。《西都赋》云:“圆阙竦以造天。若两褐之相望。”《释名·释宫室》云:“阙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18) 天子、诸侯都有三朝:一燕朝(亦名内朝),二内朝(亦名治朝),三外朝。燕朝在路寝门内,内朝在应门内,外朝在皋门内。卿大夫有封地的就有私臣,当有私朝,所以有人说大夫一朝。士无臣,当然就没有朝。有朝的,堂上正中即户牖之间要设扆,即《释宫》所谓“户牖之间谓之扆”。扆如屏风,又作依,有称斧依,因上面绣(或画)有斧形;有称黼依,斧口是白色的,斧身是黑色的,“白与黑谓之黼”(《考工记》)。扆用于燕朝,内朝、外朝则有宁,就是在门内或门外筑有屏风样的短墙,金文作,正像其形。《释宫》云:“门屏之间谓之宁。”郭注:“人君视朝所宁立处。”这是以物命名其所在之处。《释宫》又云:“屏谓之树。”郭注:“小墙当门中。”《荀子·大略篇》云:“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外屏不欲见外也,内屏不欲见内也。”设宁是不让人看到门内的事物。朝时,王即立于扆前或宁前,群臣的朝位在路寝中庭或门庭,即《释宫》云“中庭之左右谓之位”。彝器铭文中的“某右某入门立中庭”,都是指燕朝的朝位(19)。天子诸侯寝西还有社稷,所以《周礼》上说“左宗庙,右社稷”。

  

  学宫的式样应与庙寝相同,所异者只有一门。《学记》云:“党有庠,术(郑玄改为‘遂’——笔者注)有序。”乡遂之学在郊外,与城中的学宫有所不同。序又作豫,也作榭,即“州学为榭”。《释宫》云“无室曰榭”,无室自亦无房。乡射礼在州学举行,州学实际上又是郊外射宫。《左传·成公十六年》云:“成周宣榭火。”杜预注:“讲武屋。”郊外学宫同时又是演武厅,自应只有堂而无房室(见图4)(20)。

  

  房屋结构亦因爵位不同而有差异:天子、诸侯的屋顶是五架四注,卿大夫士是五架两下;士的房屋是一房一室(如上述),大夫以上室在中间,东西有二房(亦称左房右房)。有二房则室应有户有牖,户牖之间的户指室户而非房户了(关于士的一房二房,一直是礼家争论的问题:有人以为士亦二房,有人还以庙寝不同来调停,说士庙二房而寝一房,其实都是臆测,在此暂以一房为定说)。

  要考明殷周宫室的构造情况是一个难题,田野考古只能发现基址,屋顶和墙垣是不可能再见的。先秦典籍也只有零星的记载,很不全面。有的书上说到栋、楣、庪、楹:栋是正中的横梁;楣是次于栋的横梁,有两根,一前一后;庪是次于楣的横梁,也有两根,一前一后。这五架之制是可信的,可是五根横梁之下有没有承梁的柱呢?堂上两楹上当前楣是可信的,但是否直接承于前楣呢?有的书上说到棁和节,棁是梁上侏儒柱,节是加在侏儒柱上的斗栱(小方木),这是可信的,可是它加在什么梁上呢?有的书上说到甍、桷、荣:甍是正中的屋脊,桷是椽子,荣是屋顶的四角,这是可信的,可是又牵涉到四注、两下问题,这两种屋顶式样究竟怎么样呢?这些都不容易具体说明。宋人曾回答过有否承梁之柱的问题。李如圭说:“古之筑室者,以垣墉为基而屋其上,惟堂上有两楹而已。”朱熹说:“中原土密,虽城壁亦不用砖,然则古人筑土为堂,不用砖石,堂上作垣墉,不多用木材者,由土密故也。”都以为横梁搁在墙上,没有承梁之柱。可是堂上两序之间至少有七、八丈(古制1丈等于十尺,1尺为1/3米,不同朝代亦稍有差别,下同)的距离,如此大木,岂易多得,其说显然难以信据。更何况殷墟发现的版筑基址中,有很多垫在柱下的石础,可以证明承梁有柱。清代学者从《说文》、《尔雅》等书中推论柱梁栋椽,十分详备。可是作为汉代的宫室构造,尚可凭信,如果拿它当作殷周宫室,那是十分错误的。现在,我们既无殷周的可信资料作依据,只能引用清代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参考(21)。

  堂有多高多大,亦无明文可据。用《考工记》所记明堂广修来推测,东西之广约有七丈四尺,南北之修约五丈四尺,高约一丈七尺(堂廉至屋檐,屋顶部分当时都是峻宇的)。很大又很低,看来接近于实际(22)。《论语·公冶长》说“山节藻棁”,即斗拱和侏儒柱上刻有山形和画以藻文。《春秋·庄公二十三年》云“丹桓宫楹”,又《春秋·庄公二十四年》云“刻桓宫之桷”,即堂上两楹用丹漆的、屋椽是雕刻的。《释宫》又云:“谓之杇……地谓之黝,墙谓之垩。”郑玄说垩为涂之以蜃灰,则地上涂以黑色,墙上涂以蜃灰,是白色的。《逸周书·作雒解》云:“内阶玄阶,堤唐山廧。”孔注:“以黑石为阶。唐,中庭道。堤,谓为高之也。山廧谓廧画山云。”即堂前的阶是用黑石砌的,阶下的堂途高出地面,墙上画有山和云气。《说苑·反质》引墨子语:“纣……宫墙文画,雕琢刻镂。”这完全是正确的,但不一定个别暴君才有此豪奢。

  宫墙、城墙的转角处还有楼,即所谓“角浮思”(或作罘罳、覆思)。《释宫》云:“陕而修曲曰楼。”《考工记》郑注:“宫隅、城隅谓角浮思也。”其形状,“筑土为之,形陕而修,至隅又曲”(黄以周语)。另《释名》云:“楼,言牖户诸射孔娄娄然也。”(依毕校)可见还有户和牖的(23)。

  宫中还有台。《释宫》云,“四方而高曰台。”礼家有三台之说:灵台以观天文,时台以观四时施化,囿台以观鸟兽龟鳖。囿台是供贵族们玩赏的。典籍上载台榭连文,如《国语·楚语》云“故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这是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筑土为台,台上起屋为榭,是为了便于观赏鸟兽龟鳖而已。《左传》中多处有台的记载,可见是很普遍的。

  至于春秋战国以后,《国语》、贾谊《新书》所记的楚襄王章华之台,《吕氏春秋》所记的齐宣王六室,《吴越春秋》所记的吴王阖庐姑苏台,《说苑》所记的齐威王瑶台,《战国策》所记的梁惠王范台,都是宫室以外的离宫别馆,规模宏大。章华“台甚高,三休乃至”,姑苏台“高见二百里”,齐大室“堂上三百户”,更是无穷的侈丽了。

  从王到士的贵族,都有豪华的住宅,与贫苦人民的“塞向墐户”形成鲜明的对照。

  附注:汉代宫室构造考释

  五架屋的五根横梁,正中为栋,次于栋为前后楣,次于楣为前后庪,见于《仪礼》,自无疑义。《说文·木部》云“栋,极也”,“极,栋也”。与《仪礼》同。又“桴,眉栋也”,即《仪礼》之楣。《说文》又云:“楣,秦名屋联也,齐谓之厃,楚谓之梠”;“,屋联也”;“梠,楣也”;“,梠也”;“檐,也”。《说文·厂部》的“厃,一曰屋梠,秦谓之楣,齐谓之厃”即是《仪礼》的庪。用什么来承这五根横梁呢?《释宫》云:“杗瘤谓之梁。”郭注:“屋六梁也。”邵晋涵云:“此为堂上之梁,其前横列者为楣,承之者为楹柱。”黄以周云:“杗之言大,木之大者谓之杗。梁如桥梁。毛诗传:‘,曲梁也。’廇与声相近,屋之大梁,曲而如,故名杗廇,班固《西都赋》‘抗应龙之虹梁’,李注‘形似龙而曲如虹’是也。”又云:“凡作室先立四经柱。后二柱附于室,前之旅立者谓之楹。四经以承梁,故其木较他柱为大,而梁以荷栋楣庪,材宜更大,故湏并三木合斫为曲形如虹。”《仪礼》只见两楹,《释名·释宫室》云:“楹,亭也,亭亭然孤立无所依也。”堂上东西楹孤立无所依,故独得楹名。其他附于墙垣的柱,遂不见于记载。有两楹则必有附墙之楹,黄氏四经柱之说,自可成立。四经柱承二杗廇,即曲梁,而两杗廇是荷栋楣庪的,杗廇纵而栋楣庪横,亦自无疑。两杗廇的两端荷前后庪,但它又如何荷栋和前后楣成屋形呢?《释宫》云“其上楹谓之棳”。郭注:“侏儒柱也。”《释名·释宫室》云:“棳儒,梁上短柱也。”梁上之柱对堂上之楹来说是较短的,故俗称侏儒。《释文》“棳本或作棁”即《论语》、《礼记》所谓“藻棁”。包咸注:“梁上楹也。”郑玄注:“画侏儒柱为藻文。”杗廇上承两根侏儒柱。《释宫》云“谓之槉”。郭注:“柱上欂也,亦名枅,又云。”《释宫》又云“栭谓之楶”。郭注:“即栌也。”《说文·木部》:“,欂栌也”;“欂,欂栌,柱上也”;“栌,欂栌也”;“,屋欂栌也”;“栵,栭也”;“栭,屋上标也”。《释宫》视、槉、楶、栭为同一物。《说文》视、欂、栌为一物;栭、栵为一物(《说文》无槉字,《说文·门部》:“,门欂栌也”,亦即是,只是用之于门)。段注:“薛注《西京赋》曰:‘栭,斗也。’张载注:《灵光》曰:‘栭方,小木为之。’栭在之上,者,柱上方木,斗又小于,亦方木也,然后乃抗梁焉。《释宫》合二事浑言之,许则析言之也。”邵晋涵云:“楶,《论语》、《礼记》作节。”包咸云:“节,栭也。”《尔雅疏》引李巡云:“欂栌,一名节,皆谓斗拱也。”注家多浑言,即如《说文》析言,也不过是两块方木,一块大些,一块小些而已。现在我们只要了解、栭等字是同物异名,就是斗拱,加在侏儒柱之上的即可。《释宫》又云“栋谓之桴”,郭注:“屋”。《说文·木部》云:“,棼也。”《说文·林部》云:“棼,复屋栋也。”黄以周以为“棼为短梁”,那么棼之两端加于两侏儒柱之上,与杗廇一样是纵的梁。同时,前后楣的一端,也分别加在两侏儒柱上。两侏儒柱承棼又承楣,所以上面必须加有斗拱。斗拱大于侏儒柱。《释宫》又称“大者谓之拱”,说“方小木”,是对一般大木而言,否则就没有加斗拱的必要了。正中的栋,当然加在棼上,但势必也有一根侏儒柱竖在棼的中间而上承于栋。这虽不见于记载,但可想像得之。由此看来,四经柱通过杗廇、棳、棼来上承五横梁的一端,而五横梁的另一端展向两侧,显然还各有一楹来承受。因这些柱附着墙中,没有单独起名的必要,所以不见于记载。《释宫》又云“桷谓之榱”,郭注:“屋椽”。《说文·木部》云:“橑,椽也”;“桷,榱也,椽方曰桷”;“椽,榱也”;“榱,椽也,秦名屋椽也,周谓之椽,齐鲁谓之桷”。四者一物异名,都指加在栋楣庪上的屋椽。《释宫》又云“桷直而遂谓之阅”,郭注:“谓五架屋际椽正相当”。椽从栋直下至庪而出于庪,组成屋宇。此指两下之屋,而四注之屋四面中间的屋椽也是这样的。《释宫》又云“不受檐谓之交”,郭注:“谓五架屋际椽不宜上檐交于上”。注文不太确切。此指四注之屋的某些屋椽。四注之屋,正中的栋较短,约当两杗廇之间,南北两面的屋椽,从栋直下;东西两面也有屋椽,从棼而下,这些屋椽都是“直而遂”的。在四角,有些屋椽不到屋檐,故称为“不受檐”;四角也应有梁,郭注名为,即棼,确否待证。两面屋椽交于四角梁上,故名交。《释宫》又云“屋上薄谓之筄”,郭注:“屋笮”。邵晋涵云:“在椽上而傅于瓦者名筄。”可见椽上加筄,筄上加瓦。《说文·瓦部》云:“甍,屋栋也。”段玉裁注:“栋自屋中言之,故从木,甍自屋表言之,故从瓦。”甍是屋脊,屋脊的两端翘起如翼名荣,两下之屋有东西两荣,四注之屋,四角有四荣。《说文·木部》云:“荣,一曰屋梠之两头起者为荣。”这是就四注之屋的前面两荣而说的。以上是从《尔雅》、《说文》等书探讨屋顶的构造,作为汉代宫室大致是可信的。

  注释:

  ①虞翻《周易注》云:“后世圣人,谓黄帝也。”《尚书大传》云:“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宫室起于黄帝之说,显系传闻之词,不足凭信。《淮南子·主术训》云:“神农以时尝谷,祀于明堂。”认为有明堂即是宫室。宫室起于神农以前,更是无稽之谈。后世明堂本像上古地穴,明堂可能在氏族制社会即有,有明堂不足以证明即有宫室。

  ②参见石障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载《中国考古学报》第2册,第61页。

  ③《释名·释宫室》云:“宫,穹也,屋见垣上穹窿然也。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刘熙的解释要比《尔雅》明确得多(《说文·宀部》的“室,实也”、“宫,室也”也不如《释名》确切),虽然他没有看出由室到宫的发展过程,但用“人物实满其中”来解室以区别于宫,已几乎道破先有室后有宫的事实。

  ④《礼记·儒行》云:“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筚门圭窬,蓬户甕牖。”有人以为这是庶人的住所。从筚门蓬户来看固属穷困,但郑注“宫为墙垣”,有一亩之大,外面围绕墙垣,似是破落贵族的宫室,而不是贫苦人民的住宅。

  ⑤房室之间有户,无明文可据。《仪礼·士昏礼》妇至成礼节云:“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主人入,亲说(同脱)妇之缨。”注:“入,从房还入室也。”主人这时在房中,云入自是由房入室,注的推论甚确,房室有户相通无疑。

  ⑥《士昏礼》言同牢之席设于奥,衽亦在奥;三月庙见,席于庙奥。可证奥为祭祀和主人卧处。祭祀设于奥,既毕,改设于西北隅,称为改馔。《释名·释宫室》云:“东南隅曰窔,窔,幽也,亦取幽冥也。东北隅曰宧,宧养也,东北阳气始出,布养物也。”仍然不知所云,其义已失,无法考查。

  ⑦1.室;2.奥;3.屋漏;4.宧;5.窔;6.房;7.北堂;8.北阶;9.牖;10.户;11.户牖之间;12.堂;13.西序;14.东序;15.西楹;16.东楹;17.两楹之间;18.西夹;19.东夹;20.西厢(堂);21.东厢(堂);22.序端(东序端、西序端);23.堂廉;24.坫(东坫、西坫);25.西阶;26.阼(东)阶。

  ⑧夹之所在,各家异说甚多。郑玄云:“房当夹北;东西堂,东西夹之前,近南。”此说较为切近实际。《尚书》伪孔传云:“夹中央之太室,房与夹室,实同而名异。”这是说“天子路寝如明堂”,不能取以相比。崔灵恩说:“房外有序,序外有夹室。”杨复说:“夹室在东房之东,西房之西,与房室并列。”均与郑说异。按二说亦多乖谬,如杨说室房夹五间并列,显见迫狭过甚,而崔说不理解序是堂上墙名,更不可通。《释名》云:“夹室在堂两头,故曰夹也。”李如圭云:“东夹与北通为房中,西夹之北通为右房。”与郑相同。胡培翚云:“序外,分别言之,前堂(按即东西厢)后室,统言之皆夹也。夹者,夹辅中堂也。”就郑义衍述,此说更明晰。

  ⑨坫有四种:(1)《仪礼》之坫,在堂廉两端,即本文所述;(2)《明堂位》云“反坫出尊”,此为反爵之坫,两君相见,宴饮献酒,反爵于坫上;(3)“崇坫康圭”,此为受圭之坫,朝觐之礼,受宾之圭,举于其上;(4)《内则》云“士于坫一”,此为庋食之坫,在室内。第(2)、第(3)种坫都在庙中两楹之间。

  ⑩《释宫》云:“枳谓之杙,在墙谓之,在地谓之臬。”注:“即门橜也。”又云:“橜谓之。”注:“门阃。”《说文·木部》:“枳,弋也。”“橜,弋也,一曰门梱也。”“梱,门橜也。”《说文·门部》:“,门梱也。”段注:“然则门梱、门橜、一物三名矣,谓当门设木也。”《厂部》:“弋,橜也。像析木衺锐者形,厂象物挂之也。”弋、杙古今字。据此可知枳杙本是析木,衺锐者之名,附着于墙者为(注又引《内则》“不敢悬于夫之椸”,孔疏“植谓,横为椸”,都是悬衣服之物);树立于门中为(门橜、门梱)。所以说是门中央的短竖木。《曲礼》云其用处曰:“大夫士出入君门,由右,不践阈。”《玉藻》云:“君入门,介拂;大夫中枨与之间;士介拂枨。”又云:“公事自西,私事自东。”

  (11)《考工记》云:“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各家据此以为塾与正堂相似,有堂又有室,唯无房为小异。段玉裁云:“北向者为塾,得堂修广三之一,南向者亦为塾,亦得堂修广三之一,故记曰门堂三之二。北向南向两堂之中共一室,室得堂修广亦三之一,与门之修广等。”是则四堂而两室。张惠言《仪礼图》则认为门有四堂四室,前后各以一架为堂,一架为室。门侧四塾。有《士虞礼》“羞燔俎在内西塾”可证。塾称为门堂,其有四堂,亦可推而概见。至今有室与否,很难肯定,如段、张之说,恐出臆想,不足言据。《考工记》指明堂之门制,不可移用于庙寝。笔者认为以无室为妥。

  (12)《仪礼·士冠礼》迎宾节云:“宾立于外门之外,主人迎宾入,每曲揖,至于庙门。”注:“入外门,将东曲,揖:直庙,将北曲,又揖。”入大门直行将至寝门,今向东转,又向北转,方至庙门,可证庙与寝并列。这是一般情况。但不应排斥与此相违的个别例外,如《左传·昭公十八年》云“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可见不是并立在一起的。

  (13)《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郭注:“夹室前堂”。据此,庙寝之不同,在于前者有东西厢而后者则无。按《仪礼·士丧礼》“死于适室”,是在寝。又云:“主人降,袭经于序东,复位。”注:“序东,东夹前。”即是东厢之处。无论有无厢之名,其建筑式样没有什么不同的。有人认为《释宫》的寝是指庙的寝,在庙后,正如寝之后有燕寝。此说笔者并不赞同。但即如其说,也不能证明庙寝在建筑式样上有什么不同。

  (14)1.寝之堂;2.寝之室;3.房与北堂;4.凡虚线均示屋宇;5.示屋之四荣;6.碑;7.寝庭;8.堂途,示入门登堂之途径;9.寝门;10.;11.东西两枨;12.内西塾;13.内东塾;14.外西塾;15.外东塾;16.门屋之宇,亦称门溜;17.合门;18.大门,亦称外门;19.闱门;20.寝庙隔墙;21.此处当有下室;22.庙庭,庙寝同制;23.庙门。

  (15)路寝见于《春秋·庄公三十二年》、《春秋·宣公十八年》、《春秋·成公十八年》、《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左传·成公十八年》、《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穀梁传·庄公三十二年》,亦称大寝(见于《周礼·大仆》、《礼记·月令》。郑注:“大寝,路寝也。”)燕寝见于《周礼·女御》,亦称小寝(见于《春秋·僖公三十三年》)、高寝(见于《春秋·定公十五年》、《穀梁传·定公十五年》。传云:“高寝,非正也。”)寝分路寝、燕寝,当无疑义。刘向云:“诸侯正寝三:一曰高寝,二曰左路寝,三曰右路寝。”《穀梁传》明云:“高寝非正。”刘说不可据(刘说见《说苑·修文》篇)。何休云:“天子诸侯皆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周礼·宫人》云“掌王之六寝之修”,郑注“路寝一,小寝五”。又《内宰》注:“后象王立六宫,亦正寝一,燕寝五。”是天子六寝,后六寝,十二寝矣,汉人之说如此,后人衍述更为纷繁。这些似都不必深究,只要肯定因爵位不同,正寝之外,燕寝是有多有少的。天子五寝,诸侯三寝,卿大夫一寝,士则无燕寝而有下室,这一说法近得乎正。

  (16)天子、诸侯有五庙:太祖庙、高祖庙、曾祖庙、祖庙、祢庙,诸侯迁主藏于太祖庙,天子别有二祧庙藏迁主;卿大夫三庙:太祖庙、祖庙、祢庙,迁主亦藏于太祖庙;士一庙,郑玄说上士有二庙。

  (17)1.路寝之堂,寝后为燕寝;2.燕朝,亦曰内朝;3.路门,即路寝之门,一曰毕门;4.宁;5.内朝,亦曰治朝;6.应门;7.合门,由此至宗庙;8.合门,由此至社稷;9.库门,诸侯有库则无应,有应则无库;10.雉门;11.外朝;12.东西两观,无雉则在皋门外;13.皋门,一曰郭门,诸侯有皋则无雉,有雉则无皋。

  (18)五门之名见《诗》、《春秋》、《周礼》、《礼记》、《逸周书》等书。郑众说:“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郑玄以雉库互易,其余皆同。今从郑众。《春秋·定公二年》云:“雉门及两观灾。”一般认为两观必在雉门而为天子之制,诸侯无雉库亦无两观,唯鲁国拟天子制有雉库而无皋应,得有两观。这些都不足信据,今改定其说。陈奂以皋雉为城门而非宫门:“诸侯南面无城门,以宫垣为城墙,以宫之外为城南门。”以皋雉为城门是对的,而以宫门当城门,实是文饰南面受过之说,不可信。今定皋雉为内城门,于《说文》“古者城阙南方”之说,郑玄九门(五门外有城门、近郊门、远郊门、关门)之说都可通。

  (19)《周礼·小司寇职》云:“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是以国之大事宣告万民。《周礼·大宰职》:“王眡治则赞听治。”注:“治朝在路门外,群臣治事之朝,王视之则助王平断。”此为议论一般政事的朝会。至于燕朝,据江永考证,“当有四:一为与宗人图嘉事,一为与群臣燕饮,一为君臣有谋议,一为夕见”。这些说法都不全面,而且有的不很可靠。聊备参考。

  (20)庙寝并列,各有一门,故在外面还需有一大门,大门与寝门相直,故曰二门。学宫没有其他房屋在一起,故只有一门。据《仪礼》,乡饮酒、乡射都在学宫举行,故主人迎宾入门,“与宾三揖,至于阶”,直上于堂。与士冠礼在庙举行,迎宾入门,要“每曲揖,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乡射礼·记》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物是射礼中在堂上画的标志,射者践物而射。在燕寝中行射礼,物画在当前楣之处;在州学行射礼,物画在当栋之处。所以作此区别,寝堂后楣为房室,当前楣画物,后面有两架之地,作射者进退回旋之用;州学无房室,当栋画物,后面亦有两架之地。据画物当栋当楣之不同,推定州学实无房室。

  (21)对于汉代宫室构造的考释详见文末附注。

  (22)《尚书大传》云:“天子之堂广九雉,三分其广以二为内,五分内以一为高。”又云:“周人路寝,南北七雉。东西九雉。”郑玄注:“雉长三丈。内,东西序之内。”照此说来,东西长二十七丈,南北长二十一丈,两序之间十八丈,东西厢各四丈五尺,堂高三丈六尺。又云:“士三雉,三分其广以二为内,以一为高。”东西亦九丈,两序之间六丈,东西厢各一丈五尺,堂高三丈。其说一嫌太大,二嫌泥于“差之以两”之说(《大传》还说“公侯七雉,伯子男五雉”)。天子与士,悬殊过甚。《考工记》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即明云堂广八丈一尺,修六丈三尺,较《大传》为切近实际。路寝如明堂,庙寝明堂,广修相同。今姑以《考工记》为依据,九筵作两序间之广,加两厢(各二丈)应为十二丈一尺;七筵作堂深,加室(或称房,二丈五尺)应为八丈八尺。三分其内以一为高,应为二丈七尺,堂离地面应为九尺。周尺当今尺为六寸一分,则广七丈四尺多些,修五丈四尺光景,高一丈六尺四寸,离地五尺五寸。此为王的庙寝,卿大夫、士的庙寝自然要小些,但不应悬殊过甚。关于这个问题,清人考证似很精密,其实是凭空虚拟,不足据信。因无实物核对,只能作粗略的估计。

  (23)《广雅·释宫》云“罦罳谓之屏”,宫隅城隅小楼形亦如屏,遂有屏称。有人与《尔雅·释宫》“屏谓之树”相混,以门中之宁说罦罳,遂不可通。罦罳自是小楼,树自是短垣,一在墙角,一在门中,不是一物。

作者介绍:沈文倬,浙江大学 古籍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8  沈文倬(1917-),男,江苏吴江人,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三礼”及宗周礼乐文明研究。

作者:沈文倬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6年05期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中图分类号]G25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42X(2006)03-0037-08

  关于住宅的起源及其发展,《周易·系辞传》上比较明确。书中说:“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后世圣人是谁,不必深究①,但从这段记载里可以知道,原始人是穴居的,后来逐渐发展为住上栋下宇的宫室。从甲骨文里取证:出作,从止,像地穴,趾露在外,外出之意;各作,从,像足形从外至,亦像地穴,到之意;宫作、,上像屋顶,下像堂室。如果还在穴居时代,那宫宇的原型已进入在地面上建筑上栋下宇的宫室时代了。这与《易传》所述是符合的。文化史家对原始人的穴居野处有过这样的描述:他们的住所是洞穴或树洞,都是原有的、天然的,以后才有特意建造的洞穴。这种洞穴用树杈和泥土蒙盖起来,有的掘得很深,全部在地平线以下;浅的一半露在地面上,用土筑成。这样,作为住宅的两个重要部分——墙和屋顶已出现了。我国考古发掘中,在殷墟也发现过地穴,有穴窖二种(穴大而浅,窖小而深),有圆有方,都有脚窝可以上下,有台阶可以出入。穴窖都是人工挖成,壁很粗糙,但也有些经过修饰,用一种细土和以水、草涂在壁上,或者仅挖成后用木棍拍打,使其平匀光滑。据考证,穴是人住的,窖是储藏物品的②。殷代已进入阶级社会,建筑技术已很发达,贵族自然住在地面上的宫室里,地穴显然是贫苦人民和奴隶住的。至于宫室建筑,考古发掘材料还不足以取证,在此,只能利用各种文献记载来进行研究。

  《尔雅·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郭璞注:“明同实而两名。”好像说宫和室是一个东西。后世训诂家感到不妥,创为“析言则殊,统言不别”、“对文别称,散文通名”来弥缝,仍然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别。其实两者只有分开来理解才能弄清楚。

  应该说,地面上的房屋由地穴发展而来,而从室到宫,是地面上的住宅本身的发展,同时又是贵族和贫苦人民、奴隶在居住问题上的阶级分野。

  刘熙《释名·释宫室》云:“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③ 这一解释很切实际,就是说室是人们常居之所。《诗·豳风·七月》云:“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毛传云:“向,北出牖也。墐,涂也。庶人草户。”贫苦人民的住宅只有一间房屋——室,南向有户,用荆作门,冬天要用泥涂;北向有一个窗洞,寒天要塞满④。只有一间屋子,自然是他们的常居之处,所以计算户数也以室名。《论语·公冶长》的“十室之邑”、“千室之邑”,《穀梁传·庄公九年》的“百室之邑”,都是以室计户,一室即是一家。士以上的贵族,室也是他们的常居之处,婚礼的卧房即是室(丧礼中人死在室内,可证)。不过他们除室之外,还有室东面的“房”,是主人在堂上行礼时陈放有关器具的地方,也是主妇活动的场所。室房的前面有“堂”,是主人会客行礼之处。

  一堂一房一室也就是《汉书·晁错传》所说的“家有一堂二内”(张晏注以为“二内,二房也”,王鸣盛已辨其误,见《十七史商榷》)。室、房、堂的各个部分都有它的不同用处(见图1)。

  

  室:南向有牖。有人以为还有户通向堂的,东向有户,与房相通⑤。室四面有墙,四隅各有名称。《释宫》云:“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宦,东南隅谓之窔。”奥是主人生时坐卧,死后祭祀之处;屋漏是祭祀改馔之处;宦、窔之义,已不能明⑥。

  房:南向有户通于堂,东南西三面有墙,北面无墙,有阶,称为北阶,因此房的靠北部分亦称北堂。

  堂:东西北均有墙,南面无墙,侧边谓之堂廉。中间约三分之二为堂,两侧有墙相隔,名为序,即《释宫》所谓“东西墙谓之序”。两序不到堂廉,其南端称为序端。东序之东,前半为厢,曰东厢,后半为夹,曰东夹;西序之西,前半为西厢,后半为西夹⑧。厢亦名堂,称为东堂西堂。房户与室牖之间,正当堂的正中,称为户牖之间。堂上有二柱,称为楹,曰东楹西楹,其间曰两楹之间。主人请客宴会,东序是主人的席位,户牖之间是正宾的席位,以次至西序是众宾的席位。二楹间是宾主行礼之处。堂前有二阶,各三级。东序略西曰阼阶,也称东阶,供主人升降用;西序略东曰西阶,为宾客升降所用。堂廉两端,筑土为坫。《释宫》云:“垝谓之坫。”垝是毁垣,所以坫形如土堆⑨。

  堂前有庭,有三堂之深,东西阶下各有一道堂途,宾主由此出入,堂途又名“陈”。庭下一堂之深处,正中立碑,用来观测日影。

  庭前有门屋,正中为门,两侧为塾。门中央立一根短竖木,名(《释宫》云:“橜谓之”)⑩。之左右称为东西。门的两侧有长木名枨(《释宫》云“枨谓之楔”),人即从枨之间出入,枨之间亦名中门(门有两扇,此云中门是一门之中间)。门上横木名楣(《释宫》云“楣谓之梁”),门下横木名阈(《释宫》云“秩谓之阈”),即是门限(见图2)。门东西有与堂相似的屋名塾,曰东塾西塾(《释宫》云“门侧之堂谓之塾”)。门有内外,东西内外各有一堂,即所谓“一门而塾四”(11)。主人在门前行礼事,塾中陈放有关的器具,与两塾相接折而向北围绕堂室有一道墙垣,这就构成所谓寝。

  

  祖先崇拜是与氏族制经济相适应的宗教意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利用了这种血缘关系来巩固其统治地位,从而使某些氏族制被沿袭下来,祖先崇拜也随之被变更了某些内容而保留下来,所以,宗庙祭祀仍然是殷周人的重要典礼。《礼记·曲礼下》云:“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居室为后。”宫室建筑是先造庙后造寝的,一般来说,庙与寝都是并列在一起,寝西庙东(12)。庙的样式,应与寝相同(13)。庙寝之间有墙隔开,另有门出入,名叫闱门,即《释宫》所谓“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合”。闱门即合门,不过如郭璞所谓“大小异名”而已。庙寝之外,还有大门,亦称外门,与寝门相直。

  这样的庙寝并列,就是所谓的“宫”,士以上应该住包括庙与寝在内的叫做宫的房子。《释名·释宫室》云:“宫,穹也,屋见于垣上穹窿然也。”从外面看去,四面围绕一道墙垣,堂室的屋顶露出墙上,贵族的住宅这样才有气派。

  以上是就士的宫室来说的。奴隶制和封建制都是有着许多等级的阶级社会,有士、卿大夫、诸侯、天子等不同爵位。不同爵位又分尊卑,上下不可逾越,明显地表现在住宅、衣服、车马、器皿用具的大小、高卑、多寡、华素上面,它们起着巩固这种等级的作用。在庙寝制度上,天子、诸侯有正(路)寝、燕寝,燕寝有多有少(15),宗庙有五;卿大夫也有正寝及燕寝,宗庙有三;士有正寝,无燕寝而有下室,此外还有一庙(16)。与庙寝制度相适应的,还有门朝制度的不同,分别是天子五门,诸侯三门(见图3)。三门是:外为郭门,曰皋门,即《诗·大雅·绵》的“皋门有伉”;中为正门,曰应门,即《绵》的“应门将将”;寝为路门,又名毕门。天子在皋门内应门外加雉门和库门,雉门外设两观。有人据《明堂位》认为鲁国称应门为库门,称皋门为雉门,有库雉而无应皋。关于三门五门的名称次第和诸侯有无两观,诸家说法不一,难以疏通,但约略言之,大夫士二门——外门和寝门,是从宫来说的。天子五门,诸侯三门,宫之外还有内城,天子以皋(郭)、雉为内城的门,库应路为宫门;诸侯则以皋或难为内城的门,以库或应和路为宫门。诸侯也应有两观,设在雉或皋门之外。两观在内城门外,所以《礼记·礼运》载孔子与于蜡傧后,“出游于观之上”。观即是象魏,《周礼》天地秋三官都有“乃县治(教刑)象之法于象魏”,在内城外,方能“使万民观象”;诸侯也应悬法,自当有象魏。观也叫阙,《释宫》云“观谓之阙”。两观在门的左右。《西都赋》云:“圆阙竦以造天。若两褐之相望。”《释名·释宫室》云:“阙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18) 天子、诸侯都有三朝:一燕朝(亦名内朝),二内朝(亦名治朝),三外朝。燕朝在路寝门内,内朝在应门内,外朝在皋门内。卿大夫有封地的就有私臣,当有私朝,所以有人说大夫一朝。士无臣,当然就没有朝。有朝的,堂上正中即户牖之间要设扆,即《释宫》所谓“户牖之间谓之扆”。扆如屏风,又作依,有称斧依,因上面绣(或画)有斧形;有称黼依,斧口是白色的,斧身是黑色的,“白与黑谓之黼”(《考工记》)。扆用于燕朝,内朝、外朝则有宁,就是在门内或门外筑有屏风样的短墙,金文作,正像其形。《释宫》云:“门屏之间谓之宁。”郭注:“人君视朝所宁立处。”这是以物命名其所在之处。《释宫》又云:“屏谓之树。”郭注:“小墙当门中。”《荀子·大略篇》云:“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外屏不欲见外也,内屏不欲见内也。”设宁是不让人看到门内的事物。朝时,王即立于扆前或宁前,群臣的朝位在路寝中庭或门庭,即《释宫》云“中庭之左右谓之位”。彝器铭文中的“某右某入门立中庭”,都是指燕朝的朝位(19)。天子诸侯寝西还有社稷,所以《周礼》上说“左宗庙,右社稷”。

  

  学宫的式样应与庙寝相同,所异者只有一门。《学记》云:“党有庠,术(郑玄改为‘遂’——笔者注)有序。”乡遂之学在郊外,与城中的学宫有所不同。序又作豫,也作榭,即“州学为榭”。《释宫》云“无室曰榭”,无室自亦无房。乡射礼在州学举行,州学实际上又是郊外射宫。《左传·成公十六年》云:“成周宣榭火。”杜预注:“讲武屋。”郊外学宫同时又是演武厅,自应只有堂而无房室(见图4)(20)。

  

  房屋结构亦因爵位不同而有差异:天子、诸侯的屋顶是五架四注,卿大夫士是五架两下;士的房屋是一房一室(如上述),大夫以上室在中间,东西有二房(亦称左房右房)。有二房则室应有户有牖,户牖之间的户指室户而非房户了(关于士的一房二房,一直是礼家争论的问题:有人以为士亦二房,有人还以庙寝不同来调停,说士庙二房而寝一房,其实都是臆测,在此暂以一房为定说)。

  要考明殷周宫室的构造情况是一个难题,田野考古只能发现基址,屋顶和墙垣是不可能再见的。先秦典籍也只有零星的记载,很不全面。有的书上说到栋、楣、庪、楹:栋是正中的横梁;楣是次于栋的横梁,有两根,一前一后;庪是次于楣的横梁,也有两根,一前一后。这五架之制是可信的,可是五根横梁之下有没有承梁的柱呢?堂上两楹上当前楣是可信的,但是否直接承于前楣呢?有的书上说到棁和节,棁是梁上侏儒柱,节是加在侏儒柱上的斗栱(小方木),这是可信的,可是它加在什么梁上呢?有的书上说到甍、桷、荣:甍是正中的屋脊,桷是椽子,荣是屋顶的四角,这是可信的,可是又牵涉到四注、两下问题,这两种屋顶式样究竟怎么样呢?这些都不容易具体说明。宋人曾回答过有否承梁之柱的问题。李如圭说:“古之筑室者,以垣墉为基而屋其上,惟堂上有两楹而已。”朱熹说:“中原土密,虽城壁亦不用砖,然则古人筑土为堂,不用砖石,堂上作垣墉,不多用木材者,由土密故也。”都以为横梁搁在墙上,没有承梁之柱。可是堂上两序之间至少有七、八丈(古制1丈等于十尺,1尺为1/3米,不同朝代亦稍有差别,下同)的距离,如此大木,岂易多得,其说显然难以信据。更何况殷墟发现的版筑基址中,有很多垫在柱下的石础,可以证明承梁有柱。清代学者从《说文》、《尔雅》等书中推论柱梁栋椽,十分详备。可是作为汉代的宫室构造,尚可凭信,如果拿它当作殷周宫室,那是十分错误的。现在,我们既无殷周的可信资料作依据,只能引用清代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参考(21)。

  堂有多高多大,亦无明文可据。用《考工记》所记明堂广修来推测,东西之广约有七丈四尺,南北之修约五丈四尺,高约一丈七尺(堂廉至屋檐,屋顶部分当时都是峻宇的)。很大又很低,看来接近于实际(22)。《论语·公冶长》说“山节藻棁”,即斗拱和侏儒柱上刻有山形和画以藻文。《春秋·庄公二十三年》云“丹桓宫楹”,又《春秋·庄公二十四年》云“刻桓宫之桷”,即堂上两楹用丹漆的、屋椽是雕刻的。《释宫》又云:“谓之杇……地谓之黝,墙谓之垩。”郑玄说垩为涂之以蜃灰,则地上涂以黑色,墙上涂以蜃灰,是白色的。《逸周书·作雒解》云:“内阶玄阶,堤唐山廧。”孔注:“以黑石为阶。唐,中庭道。堤,谓为高之也。山廧谓廧画山云。”即堂前的阶是用黑石砌的,阶下的堂途高出地面,墙上画有山和云气。《说苑·反质》引墨子语:“纣……宫墙文画,雕琢刻镂。”这完全是正确的,但不一定个别暴君才有此豪奢。

  宫墙、城墙的转角处还有楼,即所谓“角浮思”(或作罘罳、覆思)。《释宫》云:“陕而修曲曰楼。”《考工记》郑注:“宫隅、城隅谓角浮思也。”其形状,“筑土为之,形陕而修,至隅又曲”(黄以周语)。另《释名》云:“楼,言牖户诸射孔娄娄然也。”(依毕校)可见还有户和牖的(23)。

  宫中还有台。《释宫》云,“四方而高曰台。”礼家有三台之说:灵台以观天文,时台以观四时施化,囿台以观鸟兽龟鳖。囿台是供贵族们玩赏的。典籍上载台榭连文,如《国语·楚语》云“故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这是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筑土为台,台上起屋为榭,是为了便于观赏鸟兽龟鳖而已。《左传》中多处有台的记载,可见是很普遍的。

  至于春秋战国以后,《国语》、贾谊《新书》所记的楚襄王章华之台,《吕氏春秋》所记的齐宣王六室,《吴越春秋》所记的吴王阖庐姑苏台,《说苑》所记的齐威王瑶台,《战国策》所记的梁惠王范台,都是宫室以外的离宫别馆,规模宏大。章华“台甚高,三休乃至”,姑苏台“高见二百里”,齐大室“堂上三百户”,更是无穷的侈丽了。

  从王到士的贵族,都有豪华的住宅,与贫苦人民的“塞向墐户”形成鲜明的对照。

  附注:汉代宫室构造考释

  五架屋的五根横梁,正中为栋,次于栋为前后楣,次于楣为前后庪,见于《仪礼》,自无疑义。《说文·木部》云“栋,极也”,“极,栋也”。与《仪礼》同。又“桴,眉栋也”,即《仪礼》之楣。《说文》又云:“楣,秦名屋联也,齐谓之厃,楚谓之梠”;“,屋联也”;“梠,楣也”;“,梠也”;“檐,也”。《说文·厂部》的“厃,一曰屋梠,秦谓之楣,齐谓之厃”即是《仪礼》的庪。用什么来承这五根横梁呢?《释宫》云:“杗瘤谓之梁。”郭注:“屋六梁也。”邵晋涵云:“此为堂上之梁,其前横列者为楣,承之者为楹柱。”黄以周云:“杗之言大,木之大者谓之杗。梁如桥梁。毛诗传:‘,曲梁也。’廇与声相近,屋之大梁,曲而如,故名杗廇,班固《西都赋》‘抗应龙之虹梁’,李注‘形似龙而曲如虹’是也。”又云:“凡作室先立四经柱。后二柱附于室,前之旅立者谓之楹。四经以承梁,故其木较他柱为大,而梁以荷栋楣庪,材宜更大,故湏并三木合斫为曲形如虹。”《仪礼》只见两楹,《释名·释宫室》云:“楹,亭也,亭亭然孤立无所依也。”堂上东西楹孤立无所依,故独得楹名。其他附于墙垣的柱,遂不见于记载。有两楹则必有附墙之楹,黄氏四经柱之说,自可成立。四经柱承二杗廇,即曲梁,而两杗廇是荷栋楣庪的,杗廇纵而栋楣庪横,亦自无疑。两杗廇的两端荷前后庪,但它又如何荷栋和前后楣成屋形呢?《释宫》云“其上楹谓之棳”。郭注:“侏儒柱也。”《释名·释宫室》云:“棳儒,梁上短柱也。”梁上之柱对堂上之楹来说是较短的,故俗称侏儒。《释文》“棳本或作棁”即《论语》、《礼记》所谓“藻棁”。包咸注:“梁上楹也。”郑玄注:“画侏儒柱为藻文。”杗廇上承两根侏儒柱。《释宫》云“谓之槉”。郭注:“柱上欂也,亦名枅,又云。”《释宫》又云“栭谓之楶”。郭注:“即栌也。”《说文·木部》:“,欂栌也”;“欂,欂栌,柱上也”;“栌,欂栌也”;“,屋欂栌也”;“栵,栭也”;“栭,屋上标也”。《释宫》视、槉、楶、栭为同一物。《说文》视、欂、栌为一物;栭、栵为一物(《说文》无槉字,《说文·门部》:“,门欂栌也”,亦即是,只是用之于门)。段注:“薛注《西京赋》曰:‘栭,斗也。’张载注:《灵光》曰:‘栭方,小木为之。’栭在之上,者,柱上方木,斗又小于,亦方木也,然后乃抗梁焉。《释宫》合二事浑言之,许则析言之也。”邵晋涵云:“楶,《论语》、《礼记》作节。”包咸云:“节,栭也。”《尔雅疏》引李巡云:“欂栌,一名节,皆谓斗拱也。”注家多浑言,即如《说文》析言,也不过是两块方木,一块大些,一块小些而已。现在我们只要了解、栭等字是同物异名,就是斗拱,加在侏儒柱之上的即可。《释宫》又云“栋谓之桴”,郭注:“屋”。《说文·木部》云:“,棼也。”《说文·林部》云:“棼,复屋栋也。”黄以周以为“棼为短梁”,那么棼之两端加于两侏儒柱之上,与杗廇一样是纵的梁。同时,前后楣的一端,也分别加在两侏儒柱上。两侏儒柱承棼又承楣,所以上面必须加有斗拱。斗拱大于侏儒柱。《释宫》又称“大者谓之拱”,说“方小木”,是对一般大木而言,否则就没有加斗拱的必要了。正中的栋,当然加在棼上,但势必也有一根侏儒柱竖在棼的中间而上承于栋。这虽不见于记载,但可想像得之。由此看来,四经柱通过杗廇、棳、棼来上承五横梁的一端,而五横梁的另一端展向两侧,显然还各有一楹来承受。因这些柱附着墙中,没有单独起名的必要,所以不见于记载。《释宫》又云“桷谓之榱”,郭注:“屋椽”。《说文·木部》云:“橑,椽也”;“桷,榱也,椽方曰桷”;“椽,榱也”;“榱,椽也,秦名屋椽也,周谓之椽,齐鲁谓之桷”。四者一物异名,都指加在栋楣庪上的屋椽。《释宫》又云“桷直而遂谓之阅”,郭注:“谓五架屋际椽正相当”。椽从栋直下至庪而出于庪,组成屋宇。此指两下之屋,而四注之屋四面中间的屋椽也是这样的。《释宫》又云“不受檐谓之交”,郭注:“谓五架屋际椽不宜上檐交于上”。注文不太确切。此指四注之屋的某些屋椽。四注之屋,正中的栋较短,约当两杗廇之间,南北两面的屋椽,从栋直下;东西两面也有屋椽,从棼而下,这些屋椽都是“直而遂”的。在四角,有些屋椽不到屋檐,故称为“不受檐”;四角也应有梁,郭注名为,即棼,确否待证。两面屋椽交于四角梁上,故名交。《释宫》又云“屋上薄谓之筄”,郭注:“屋笮”。邵晋涵云:“在椽上而傅于瓦者名筄。”可见椽上加筄,筄上加瓦。《说文·瓦部》云:“甍,屋栋也。”段玉裁注:“栋自屋中言之,故从木,甍自屋表言之,故从瓦。”甍是屋脊,屋脊的两端翘起如翼名荣,两下之屋有东西两荣,四注之屋,四角有四荣。《说文·木部》云:“荣,一曰屋梠之两头起者为荣。”这是就四注之屋的前面两荣而说的。以上是从《尔雅》、《说文》等书探讨屋顶的构造,作为汉代宫室大致是可信的。

  注释:

  ①虞翻《周易注》云:“后世圣人,谓黄帝也。”《尚书大传》云:“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宫室起于黄帝之说,显系传闻之词,不足凭信。《淮南子·主术训》云:“神农以时尝谷,祀于明堂。”认为有明堂即是宫室。宫室起于神农以前,更是无稽之谈。后世明堂本像上古地穴,明堂可能在氏族制社会即有,有明堂不足以证明即有宫室。

  ②参见石障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载《中国考古学报》第2册,第61页。

  ③《释名·释宫室》云:“宫,穹也,屋见垣上穹窿然也。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刘熙的解释要比《尔雅》明确得多(《说文·宀部》的“室,实也”、“宫,室也”也不如《释名》确切),虽然他没有看出由室到宫的发展过程,但用“人物实满其中”来解室以区别于宫,已几乎道破先有室后有宫的事实。

  ④《礼记·儒行》云:“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筚门圭窬,蓬户甕牖。”有人以为这是庶人的住所。从筚门蓬户来看固属穷困,但郑注“宫为墙垣”,有一亩之大,外面围绕墙垣,似是破落贵族的宫室,而不是贫苦人民的住宅。

  ⑤房室之间有户,无明文可据。《仪礼·士昏礼》妇至成礼节云:“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主人入,亲说(同脱)妇之缨。”注:“入,从房还入室也。”主人这时在房中,云入自是由房入室,注的推论甚确,房室有户相通无疑。

  ⑥《士昏礼》言同牢之席设于奥,衽亦在奥;三月庙见,席于庙奥。可证奥为祭祀和主人卧处。祭祀设于奥,既毕,改设于西北隅,称为改馔。《释名·释宫室》云:“东南隅曰窔,窔,幽也,亦取幽冥也。东北隅曰宧,宧养也,东北阳气始出,布养物也。”仍然不知所云,其义已失,无法考查。

  ⑦1.室;2.奥;3.屋漏;4.宧;5.窔;6.房;7.北堂;8.北阶;9.牖;10.户;11.户牖之间;12.堂;13.西序;14.东序;15.西楹;16.东楹;17.两楹之间;18.西夹;19.东夹;20.西厢(堂);21.东厢(堂);22.序端(东序端、西序端);23.堂廉;24.坫(东坫、西坫);25.西阶;26.阼(东)阶。

  ⑧夹之所在,各家异说甚多。郑玄云:“房当夹北;东西堂,东西夹之前,近南。”此说较为切近实际。《尚书》伪孔传云:“夹中央之太室,房与夹室,实同而名异。”这是说“天子路寝如明堂”,不能取以相比。崔灵恩说:“房外有序,序外有夹室。”杨复说:“夹室在东房之东,西房之西,与房室并列。”均与郑说异。按二说亦多乖谬,如杨说室房夹五间并列,显见迫狭过甚,而崔说不理解序是堂上墙名,更不可通。《释名》云:“夹室在堂两头,故曰夹也。”李如圭云:“东夹与北通为房中,西夹之北通为右房。”与郑相同。胡培翚云:“序外,分别言之,前堂(按即东西厢)后室,统言之皆夹也。夹者,夹辅中堂也。”就郑义衍述,此说更明晰。

  ⑨坫有四种:(1)《仪礼》之坫,在堂廉两端,即本文所述;(2)《明堂位》云“反坫出尊”,此为反爵之坫,两君相见,宴饮献酒,反爵于坫上;(3)“崇坫康圭”,此为受圭之坫,朝觐之礼,受宾之圭,举于其上;(4)《内则》云“士于坫一”,此为庋食之坫,在室内。第(2)、第(3)种坫都在庙中两楹之间。

  ⑩《释宫》云:“枳谓之杙,在墙谓之,在地谓之臬。”注:“即门橜也。”又云:“橜谓之。”注:“门阃。”《说文·木部》:“枳,弋也。”“橜,弋也,一曰门梱也。”“梱,门橜也。”《说文·门部》:“,门梱也。”段注:“然则门梱、门橜、一物三名矣,谓当门设木也。”《厂部》:“弋,橜也。像析木衺锐者形,厂象物挂之也。”弋、杙古今字。据此可知枳杙本是析木,衺锐者之名,附着于墙者为(注又引《内则》“不敢悬于夫之椸”,孔疏“植谓,横为椸”,都是悬衣服之物);树立于门中为(门橜、门梱)。所以说是门中央的短竖木。《曲礼》云其用处曰:“大夫士出入君门,由右,不践阈。”《玉藻》云:“君入门,介拂;大夫中枨与之间;士介拂枨。”又云:“公事自西,私事自东。”

  (11)《考工记》云:“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各家据此以为塾与正堂相似,有堂又有室,唯无房为小异。段玉裁云:“北向者为塾,得堂修广三之一,南向者亦为塾,亦得堂修广三之一,故记曰门堂三之二。北向南向两堂之中共一室,室得堂修广亦三之一,与门之修广等。”是则四堂而两室。张惠言《仪礼图》则认为门有四堂四室,前后各以一架为堂,一架为室。门侧四塾。有《士虞礼》“羞燔俎在内西塾”可证。塾称为门堂,其有四堂,亦可推而概见。至今有室与否,很难肯定,如段、张之说,恐出臆想,不足言据。《考工记》指明堂之门制,不可移用于庙寝。笔者认为以无室为妥。

  (12)《仪礼·士冠礼》迎宾节云:“宾立于外门之外,主人迎宾入,每曲揖,至于庙门。”注:“入外门,将东曲,揖:直庙,将北曲,又揖。”入大门直行将至寝门,今向东转,又向北转,方至庙门,可证庙与寝并列。这是一般情况。但不应排斥与此相违的个别例外,如《左传·昭公十八年》云“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可见不是并立在一起的。

  (13)《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郭注:“夹室前堂”。据此,庙寝之不同,在于前者有东西厢而后者则无。按《仪礼·士丧礼》“死于适室”,是在寝。又云:“主人降,袭经于序东,复位。”注:“序东,东夹前。”即是东厢之处。无论有无厢之名,其建筑式样没有什么不同的。有人认为《释宫》的寝是指庙的寝,在庙后,正如寝之后有燕寝。此说笔者并不赞同。但即如其说,也不能证明庙寝在建筑式样上有什么不同。

  (14)1.寝之堂;2.寝之室;3.房与北堂;4.凡虚线均示屋宇;5.示屋之四荣;6.碑;7.寝庭;8.堂途,示入门登堂之途径;9.寝门;10.;11.东西两枨;12.内西塾;13.内东塾;14.外西塾;15.外东塾;16.门屋之宇,亦称门溜;17.合门;18.大门,亦称外门;19.闱门;20.寝庙隔墙;21.此处当有下室;22.庙庭,庙寝同制;23.庙门。

  (15)路寝见于《春秋·庄公三十二年》、《春秋·宣公十八年》、《春秋·成公十八年》、《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左传·成公十八年》、《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穀梁传·庄公三十二年》,亦称大寝(见于《周礼·大仆》、《礼记·月令》。郑注:“大寝,路寝也。”)燕寝见于《周礼·女御》,亦称小寝(见于《春秋·僖公三十三年》)、高寝(见于《春秋·定公十五年》、《穀梁传·定公十五年》。传云:“高寝,非正也。”)寝分路寝、燕寝,当无疑义。刘向云:“诸侯正寝三:一曰高寝,二曰左路寝,三曰右路寝。”《穀梁传》明云:“高寝非正。”刘说不可据(刘说见《说苑·修文》篇)。何休云:“天子诸侯皆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周礼·宫人》云“掌王之六寝之修”,郑注“路寝一,小寝五”。又《内宰》注:“后象王立六宫,亦正寝一,燕寝五。”是天子六寝,后六寝,十二寝矣,汉人之说如此,后人衍述更为纷繁。这些似都不必深究,只要肯定因爵位不同,正寝之外,燕寝是有多有少的。天子五寝,诸侯三寝,卿大夫一寝,士则无燕寝而有下室,这一说法近得乎正。

  (16)天子、诸侯有五庙:太祖庙、高祖庙、曾祖庙、祖庙、祢庙,诸侯迁主藏于太祖庙,天子别有二祧庙藏迁主;卿大夫三庙:太祖庙、祖庙、祢庙,迁主亦藏于太祖庙;士一庙,郑玄说上士有二庙。

  (17)1.路寝之堂,寝后为燕寝;2.燕朝,亦曰内朝;3.路门,即路寝之门,一曰毕门;4.宁;5.内朝,亦曰治朝;6.应门;7.合门,由此至宗庙;8.合门,由此至社稷;9.库门,诸侯有库则无应,有应则无库;10.雉门;11.外朝;12.东西两观,无雉则在皋门外;13.皋门,一曰郭门,诸侯有皋则无雉,有雉则无皋。

  (18)五门之名见《诗》、《春秋》、《周礼》、《礼记》、《逸周书》等书。郑众说:“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郑玄以雉库互易,其余皆同。今从郑众。《春秋·定公二年》云:“雉门及两观灾。”一般认为两观必在雉门而为天子之制,诸侯无雉库亦无两观,唯鲁国拟天子制有雉库而无皋应,得有两观。这些都不足信据,今改定其说。陈奂以皋雉为城门而非宫门:“诸侯南面无城门,以宫垣为城墙,以宫之外为城南门。”以皋雉为城门是对的,而以宫门当城门,实是文饰南面受过之说,不可信。今定皋雉为内城门,于《说文》“古者城阙南方”之说,郑玄九门(五门外有城门、近郊门、远郊门、关门)之说都可通。

  (19)《周礼·小司寇职》云:“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是以国之大事宣告万民。《周礼·大宰职》:“王眡治则赞听治。”注:“治朝在路门外,群臣治事之朝,王视之则助王平断。”此为议论一般政事的朝会。至于燕朝,据江永考证,“当有四:一为与宗人图嘉事,一为与群臣燕饮,一为君臣有谋议,一为夕见”。这些说法都不全面,而且有的不很可靠。聊备参考。

  (20)庙寝并列,各有一门,故在外面还需有一大门,大门与寝门相直,故曰二门。学宫没有其他房屋在一起,故只有一门。据《仪礼》,乡饮酒、乡射都在学宫举行,故主人迎宾入门,“与宾三揖,至于阶”,直上于堂。与士冠礼在庙举行,迎宾入门,要“每曲揖,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乡射礼·记》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物是射礼中在堂上画的标志,射者践物而射。在燕寝中行射礼,物画在当前楣之处;在州学行射礼,物画在当栋之处。所以作此区别,寝堂后楣为房室,当前楣画物,后面有两架之地,作射者进退回旋之用;州学无房室,当栋画物,后面亦有两架之地。据画物当栋当楣之不同,推定州学实无房室。

  (21)对于汉代宫室构造的考释详见文末附注。

  (22)《尚书大传》云:“天子之堂广九雉,三分其广以二为内,五分内以一为高。”又云:“周人路寝,南北七雉。东西九雉。”郑玄注:“雉长三丈。内,东西序之内。”照此说来,东西长二十七丈,南北长二十一丈,两序之间十八丈,东西厢各四丈五尺,堂高三丈六尺。又云:“士三雉,三分其广以二为内,以一为高。”东西亦九丈,两序之间六丈,东西厢各一丈五尺,堂高三丈。其说一嫌太大,二嫌泥于“差之以两”之说(《大传》还说“公侯七雉,伯子男五雉”)。天子与士,悬殊过甚。《考工记》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即明云堂广八丈一尺,修六丈三尺,较《大传》为切近实际。路寝如明堂,庙寝明堂,广修相同。今姑以《考工记》为依据,九筵作两序间之广,加两厢(各二丈)应为十二丈一尺;七筵作堂深,加室(或称房,二丈五尺)应为八丈八尺。三分其内以一为高,应为二丈七尺,堂离地面应为九尺。周尺当今尺为六寸一分,则广七丈四尺多些,修五丈四尺光景,高一丈六尺四寸,离地五尺五寸。此为王的庙寝,卿大夫、士的庙寝自然要小些,但不应悬殊过甚。关于这个问题,清人考证似很精密,其实是凭空虚拟,不足据信。因无实物核对,只能作粗略的估计。

  (23)《广雅·释宫》云“罦罳谓之屏”,宫隅城隅小楼形亦如屏,遂有屏称。有人与《尔雅·释宫》“屏谓之树”相混,以门中之宁说罦罳,遂不可通。罦罳自是小楼,树自是短垣,一在墙角,一在门中,不是一物。

作者介绍:沈文倬,浙江大学 古籍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8  沈文倬(1917-),男,江苏吴江人,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三礼”及宗周礼乐文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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