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JH
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JH.J12-01-2008
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
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实行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而制订的。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各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编写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对本公司各部门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本标准由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家春
本标准批准人:张肇欣
本标准委托马鞍山市金海
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JH.J12-01-2008 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能源消耗限额的控制及提供能源管理技术指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2723-2008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18718-2002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
3、能源消耗限额
3.1 水
3.1.1 全公司每天用水量≤10000L ,每月用水量≤3000000L
3.2 电
3.2.1 金工一车间每月用电量≤12000kw/h
3.2.2 金工二车间每月用电量≤16000kw/h
3.2.3 热处理车间每月用电量≤40000kw/h
3.2.4 炼钢车间每开一次炉耗电≤12000kw/h
3.2.5 锻打车间每月用电量≤35000kw/h
3.2.6 其他用电量≤2000kw/h
3.3 煤
3.3.1 锻打车间用煤量每月≤30t
3.4 气
3.4.1 氧气每月用量≤8瓶
3.4.2 乙炔每月用量≤7瓶
3.4.3 氮气每半年用量16瓶
3.5 油
3.5.1 皂化油每月3桶
3.5.2 机油每季度1桶
3.5.3 淬火油每半年4t
4、能源消耗监测方法
4.1 电能的消耗监测各车间及大功率设备都配备相应电表,进行监测,安全设备部具体监测。
4.2 水能的消耗由公司总的水表进行监测。由安全设备部具体监测。
4.3 煤、气、油的监测由供应部进行统计及控制。
Q/MJH
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JH.J12-01-2008
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
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实行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而制订的。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各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编写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对本公司各部门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本标准由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家春
本标准批准人:张肇欣
本标准委托马鞍山市金海
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马鞍山市金海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JH.J12-01-2008 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能源消耗限额的控制及提供能源管理技术指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2723-2008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18718-2002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
3、能源消耗限额
3.1 水
3.1.1 全公司每天用水量≤10000L ,每月用水量≤3000000L
3.2 电
3.2.1 金工一车间每月用电量≤12000kw/h
3.2.2 金工二车间每月用电量≤16000kw/h
3.2.3 热处理车间每月用电量≤40000kw/h
3.2.4 炼钢车间每开一次炉耗电≤12000kw/h
3.2.5 锻打车间每月用电量≤35000kw/h
3.2.6 其他用电量≤2000kw/h
3.3 煤
3.3.1 锻打车间用煤量每月≤30t
3.4 气
3.4.1 氧气每月用量≤8瓶
3.4.2 乙炔每月用量≤7瓶
3.4.3 氮气每半年用量16瓶
3.5 油
3.5.1 皂化油每月3桶
3.5.2 机油每季度1桶
3.5.3 淬火油每半年4t
4、能源消耗监测方法
4.1 电能的消耗监测各车间及大功率设备都配备相应电表,进行监测,安全设备部具体监测。
4.2 水能的消耗由公司总的水表进行监测。由安全设备部具体监测。
4.3 煤、气、油的监测由供应部进行统计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