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制度
一、本校培训
学校组织的专题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培者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时记1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2:1计学时。
二、校外培训
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业务活动等,由培训单位出示证明、本人交学习心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参加国、省、市、区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按照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研修活动
1、校内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承担公开课,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4学时。
2、片区教研活动
策划组织者,交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计4课时;
承担公开课者,须有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计发言稿或心得,一次完整的
参与计2学时。
四、自我研修活动
每学期书写学习笔记,有学习时间、学习题目、内容,记4学时。
五、研修成果
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一篇计5学时。
2、课例研究成果:
教学课例。这是经过一课主题研修活动之后叙写的“课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计划、二次实施、再次反思、存疑或困惑等,计5学时。
3、教育科研成果:
在县级以上获奖,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10、8、6学时,在正式教育报刊发表,省级以上或市级分别计20、15学时。同篇只计一次最高奖,每学年认定一篇。
⑴课题研究。课题是指国、省、市、县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登记课题申报批准及课题结题批准的文件、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课题主持人及主笔(各)一人,按国、省级、市县级计40、30学时;课题主要参与者按国、省级、市县级计20、15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制度
一、本校培训
学校组织的专题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培者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时记1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2:1计学时。
二、校外培训
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业务活动等,由培训单位出示证明、本人交学习心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参加国、省、市、区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按照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研修活动
1、校内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承担公开课,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4学时。
2、片区教研活动
策划组织者,交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计4课时;
承担公开课者,须有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计发言稿或心得,一次完整的
参与计2学时。
四、自我研修活动
每学期书写学习笔记,有学习时间、学习题目、内容,记4学时。
五、研修成果
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一篇计5学时。
2、课例研究成果:
教学课例。这是经过一课主题研修活动之后叙写的“课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计划、二次实施、再次反思、存疑或困惑等,计5学时。
3、教育科研成果:
在县级以上获奖,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10、8、6学时,在正式教育报刊发表,省级以上或市级分别计20、15学时。同篇只计一次最高奖,每学年认定一篇。
⑴课题研究。课题是指国、省、市、县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登记课题申报批准及课题结题批准的文件、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课题主持人及主笔(各)一人,按国、省级、市县级计40、30学时;课题主要参与者按国、省级、市县级计20、15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