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2015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现将《2011-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1—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科学发展,根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安排意见及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按照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同志来武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二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科学发展,着眼于提高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以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理论教育,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同时,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党性教育,重点进行党的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政策法规培训。扎实开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培训,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准确把握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扎实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培训,使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宪法
和法律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扎实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开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等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掌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三)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危机管理能力、新兴媒体运用能力和科学管理、公共服务、组织协调等本领。加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培训,组织干部学习和掌握社会管理知识及科学分析社会形势的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学习和掌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法和手段,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文化素养培训。根据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要求,加强现代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加强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人文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
(五)职业道德培训。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
训,大力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尤其重点抓好党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和骨干律师的职业道德培训,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干部的新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全市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接受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本领以及做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应达550学时以上。
(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尤其要注重年轻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选调生、80后干部的培训,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大力提升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以及科学管理、公共服务、组织协调等本领。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00学时,其中,政治理论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积极指导和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
主要由各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的重点是依法诚信执业能力的培训,要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根据司法行政队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职业特点,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和科目,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着眼于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推进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职业道德、党性修养等培训内容科学设置。。
(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建立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干部培训机制,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干部类别、分专题开展培训。大力倡导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和拓展训练、学员论坛、观摩讲评等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积极探索出外培训,并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培训。
(三)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有效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拓展培训基地。各县区局可以根据实际,开辟各类实践教育基地,尤其要着眼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纳入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大力开展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形成司法行政基层单位的开放、兼容、共享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掘司法行政系统人才资源,选聘理论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人才、业务骨干、基层优秀干部和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到培训班授课不少于2次。
(五)加快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编写各类业务培训教材和教案,实施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式教材,组织编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案例汇编,形成具有专业性、时代性和实用性的特色教材体系。
(六)加强培训管理建设。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市局主要负责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县区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基层司法所业务骨干培训。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本单位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律师协会主要负责律师、公证业务骨干培训。要建立健全培训计划申报备案管理制度,要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充实教育培训管理力量特别是基层单位教育培训管理力量,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
(七)健全培训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如实记入干部信息库,并将重要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制度,将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多学一些、学深一点,做学习培训的楷模。司法行政机关政工部门
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沟通、督促检查职能。业务科室、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努力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注重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要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发展、新成效,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培训工作经验,推动全市各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均衡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对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对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中共武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2015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现将《2011-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1—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科学发展,根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安排意见及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按照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同志来武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二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科学发展,着眼于提高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以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理论教育,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同时,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党性教育,重点进行党的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政策法规培训。扎实开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培训,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准确把握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扎实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培训,使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宪法
和法律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扎实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开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等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掌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三)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危机管理能力、新兴媒体运用能力和科学管理、公共服务、组织协调等本领。加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培训,组织干部学习和掌握社会管理知识及科学分析社会形势的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学习和掌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法和手段,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文化素养培训。根据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要求,加强现代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加强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人文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
(五)职业道德培训。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
训,大力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尤其重点抓好党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和骨干律师的职业道德培训,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干部的新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全市司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接受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领导能力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本领以及做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应达550学时以上。
(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尤其要注重年轻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选调生、80后干部的培训,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大力提升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以及科学管理、公共服务、组织协调等本领。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00学时,其中,政治理论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积极指导和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
主要由各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的重点是依法诚信执业能力的培训,要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根据司法行政队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职业特点,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和科目,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着眼于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推进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职业道德、党性修养等培训内容科学设置。。
(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建立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干部培训机制,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干部类别、分专题开展培训。大力倡导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和拓展训练、学员论坛、观摩讲评等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积极探索出外培训,并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培训。
(三)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有效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拓展培训基地。各县区局可以根据实际,开辟各类实践教育基地,尤其要着眼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纳入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大力开展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形成司法行政基层单位的开放、兼容、共享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掘司法行政系统人才资源,选聘理论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人才、业务骨干、基层优秀干部和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到培训班授课不少于2次。
(五)加快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编写各类业务培训教材和教案,实施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式教材,组织编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案例汇编,形成具有专业性、时代性和实用性的特色教材体系。
(六)加强培训管理建设。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市局主要负责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县区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基层司法所业务骨干培训。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本单位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律师协会主要负责律师、公证业务骨干培训。要建立健全培训计划申报备案管理制度,要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充实教育培训管理力量特别是基层单位教育培训管理力量,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
(七)健全培训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如实记入干部信息库,并将重要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制度,将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多学一些、学深一点,做学习培训的楷模。司法行政机关政工部门
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沟通、督促检查职能。业务科室、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努力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注重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要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发展、新成效,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培训工作经验,推动全市各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均衡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对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对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