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物价局:
2013年12月,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调整湘潭县城区供水价格及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报告》,要求调整现行自来水价格。为不断完善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和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我
县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局受理了申请报告,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形成了湘潭京湘供水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并以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论为依据,拟定了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水试行阶梯式水价的听证方案,依规依程序于3月28日组织,成功召开了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及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听证会。按照副县长唐仁光同志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特别是注重听取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观点和建议,遵循既有利于促进我县供水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又充分考虑社会和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并兼顾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经局价审会议讨论,报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五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我县城区供水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水试行阶梯式水价方案内容如下:
1、水价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1.85元/立方米调至2.15/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25元/立方米调至3.23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5.50元/立方米调至8.6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含价格调节基金0.03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2、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三级,以4口之内的家庭确定基数:第一级,水量基数15立方米(含)以下的,每户每月﹙下同﹚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计量收费,第二级,水量基数15立方米(不含)-25立方米(含),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5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三级水量基数25立方米(不含)以上,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10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5口之家及以上的,每增加一人,每户每月:第一级增加4立方米用水量,第二级增加3立方米用水量;部分未抄表到户以及转供水的居民户,待抄表到户后实施;阶梯水费作为专项资金, 应专款专用,由县物价局负责监督, 专项用于县城第二水源建设、城市新建道路新建管网铺设和供水水质工艺改造。
3、相关优惠措施。继续对低收入家庭执行用水优惠政策,特困户每户每月免收8立方米水费,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水费;特困户、低保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湘潭市物价局:
2013年12月,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调整湘潭县城区供水价格及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报告》,要求调整现行自来水价格。为不断完善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和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我
县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局受理了申请报告,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形成了湘潭京湘供水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并以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论为依据,拟定了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水试行阶梯式水价的听证方案,依规依程序于3月28日组织,成功召开了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及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听证会。按照副县长唐仁光同志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特别是注重听取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观点和建议,遵循既有利于促进我县供水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又充分考虑社会和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并兼顾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经局价审会议讨论,报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五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我县城区供水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水试行阶梯式水价方案内容如下:
1、水价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1.85元/立方米调至2.15/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25元/立方米调至3.23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5.50元/立方米调至8.6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含价格调节基金0.03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2、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三级,以4口之内的家庭确定基数:第一级,水量基数15立方米(含)以下的,每户每月﹙下同﹚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计量收费,第二级,水量基数15立方米(不含)-25立方米(含),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5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三级水量基数25立方米(不含)以上,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10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5口之家及以上的,每增加一人,每户每月:第一级增加4立方米用水量,第二级增加3立方米用水量;部分未抄表到户以及转供水的居民户,待抄表到户后实施;阶梯水费作为专项资金, 应专款专用,由县物价局负责监督, 专项用于县城第二水源建设、城市新建道路新建管网铺设和供水水质工艺改造。
3、相关优惠措施。继续对低收入家庭执行用水优惠政策,特困户每户每月免收8立方米水费,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水费;特困户、低保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