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银监会于2006年底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至2011年3月末已成立了400家。本文论述了村镇银行的成立背景、发展现状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希望对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村镇银行概述

(一)村镇银行的概念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村镇银行的成立背景

长期以来,金融服务一直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改善农村金融状况迫在眉睫。2006 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用以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调整和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促进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被认可,为后期迅速发展埋下伏笔。

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又印发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村镇银行真正制度化,《办法》对村镇银行的机构设置,股权股东资格,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都做了相应规定,将村镇银行的实施做到有法可依,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村镇银行不负众望,在近几年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总之,我国村镇银行是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 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的基础上, 伴随农村商业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而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村镇银行是带着政策的光环诞生的,是政策的产物。

二、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作用

(一)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全国共组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52家,其中开业448家,筹建104家。在区域分布上,东部占40%,中西部占60%。在已开业的44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400家,占89%;贷款公司9家,占2%;农村资金互助社39家,占9%。同时,已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2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33亿元,83.4%的贷款均投向了农户和小企业,整体加权资本充足率30.5%,不良贷款率0.12%。总体上运行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发展数量增长较快,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二)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是经济结构中最大的问题,“三农”问题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与发达地区比,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少,竞争不充分,服务满足程度比较低。村镇银行的设立不仅会带来资金,也会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对提高当地的金融市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要的作用。村镇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当地原有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村镇银行建立了城市资本回流农村的渠道,建立农村资金留在农村的渠道,以此平衡农村金融市场,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农村金融服务,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培育了新的农村金融主体,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空位”,构建了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然,由于是新生事物,村镇银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自身发展与服务“三农”的矛盾问题,社会公信力差的问题,农村金融环境落后,盈利率低,工作开展困难、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以及资金使用不合理等从各方面抑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村镇银行也存在很多尴尬的境地,无法进行系统内结算往来,不能实现“通存通兑”,没有专门的ATM机,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甚至在国家政策支持上有时难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匹敌等。

(一)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与服务“三农”的两难,导致极易偏离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

由于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是农民和农村企业,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奉行的根本宗旨,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某些政策性业务的职能。但是,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又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进行的。村镇银行既然定位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就不能不顾基本的商业逻辑而一味要求其履行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各发起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终的追求目标,当其在面对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的农民、弱质经济的农业和农村时,商业性和政策性的矛盾将日益凸显,出现在争取最大化盈利的过程中背离支持“三农”的初衷,服务对象以盈利性较高的城市中小企业贷款为主而非以农户贷款为主的局面。同时因设立初期的财务难以支撑各项工资福利、房租水电等经营成本,这些都会使村镇银行日后在盈利与支农的平衡中发生偏离。因此,如何做到既让村镇银行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又保证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绕不开的难题,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着很大的操作难度。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存在着“放大不放小、放富不放贫”的问题,偏离了办行初衷。这种经营模式还易造成单户贷款比例过大,一旦发生风险,将对村镇银行产生巨大的威胁甚至破产。

(二)社会公信力差,吸收存款有限而贷款需求无法满足

从已经开业运营的村镇银行来看,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村镇银行个体小、资金实力弱、网点少,在当地的社会知名度较低,普通百姓对这类新兴的金融机构比较陌生,往往被当作“个人开的银行”,规模又远不及其他机构,这样的新面孔较难建立起足够的信誉,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经常要面临当地居民的询问和质疑。老百姓更愿意到四大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原因是惧怕在村镇银行的存款不安全。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地下钱庄”,村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远不如当地的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社会公信力弱、社会认知度较低带来突出的吸收存款难的问题。

而另一方面农村放贷需求较大。村镇银行的设立目标即为“三农”服务,所以很多在原有金融机构得不到贷款的企业和个人纷纷转向村镇银行,过大的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村镇银行的负担。但是由于自有资本的限制,村镇银行往往没有足够的闲置资金,无法满足日渐增长的贷款需求。

(三)金融服务创新能力较弱

一是由于受农村的经济发达程度、工资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利于吸引专业金融人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村镇银行实行主发起人制,容易使村镇银行对发起行过度依赖性,创新意识不强,激励不足,如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发新产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村镇银行创新的可能性,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创新。二是信息化制约了村镇银行的产品创新。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应用,而村镇银行电子银行功能的欠缺,不能办理银行卡业务、代收费业务。国际贸易各种结算、网上银行等新兴高科技业务均未开办,必将成为其发展的薄弱环节。无论从贷款产品、中间业务产品还是银行卡业务产品来看,均过于单一独立,不能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以及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从而导致客源流失。

(四)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

村镇银行设立以来一直面临人才短缺的状况,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在摸索中不断发展,离不开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执业经验的人才。由于当前农村金融环境欠佳,生活环境、物质条件不如城市优越,交通不如城市顺畅,金融资源也不如城市那么丰富,很多高素质人才会选择远离农村在城市发展,这直接导致村镇银行人力资源的欠缺。

四、完善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村镇银行自身要明确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

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上要重点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积极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管是城市资本还是农村资本,不管是初始投资意图还是开业后市场业务运作,都要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己任。要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面向三农,面向社区,不断探索灵活、便利的信贷管理和服务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我国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必须是“三农”、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巩固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体,千万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放弃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可以将村镇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区别开来。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二)村镇银行、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要共同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

村镇银行自身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要不断加大支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赢取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社会公信力;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对村镇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当在信用环境建设、资金奖励、办公用房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促进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最终构造一个竞争、有序、满足多层次、多种类金融需求的新的金融机构体系,服务“三农”。

(三)加强金融服务创新,走特色化、可持续发展之路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一级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结构扁平化,决策链条短,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在贷款利率上要有有较大的灵活性。成立初期,村镇银行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衣,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不能简单延续以前大银行的传统做法,而是要改造自己的工作流程,调整自己的经营机制,在客户信息的搜集、贷款风险的甄别、抵押担保品的设计、客户沟通方式等细节方面,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要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提高村镇银行的业务水平。

村镇银行要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增强服务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在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方面,可以采用邀请专家到行讲授和自行提高学历培训的办法进行,方法上可以采用集中学习、网络培训等。要学习新的金融理论,开展服务竞赛,提高职工专业理论水平。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可从农行和商业银行中吸收有经验人员,提升村镇银行管理水平,也可到高等院校进行专业招聘补充人员。

(五)要正确处理好发起行与村镇银行的关系

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是商业银行,发起行要有效提供专业人才、金融产品、资金清算以及后续培训等方面的系统性支持,有效渗透本行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以便村镇银行加快快拓展社会业务,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但经营体制上,要重点发挥法人机构,独立自主权。要处理好总发起人帮扶与村镇银行独立自主权问题。为此主发起人要切实承担发起人的职责,在风险管理、清算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指导和支持。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尊重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更不能将其作为规避监管政策,实施监管套利的通道和载体。在村镇银行组建和运营初期,发起人给予一定程度的物质和智力支持,这是必要的。在机构发展步入正道,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加强以后,发起人应当把重点放在运营方向的指导和风险的控制上,充分合理授权,包括人权、事权、财权。推动建立适合小银行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技术和品牌支持力度。共享发起行品牌资源和基础业务平台,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逐步创造条件,促使村镇银行尽快获准在加入银联,打通汇路,疏通结算渠道,突破村镇银行发展瓶颈。帮促村镇银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建设,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六)国家政策支持方面的建议

1、央行政策扶持方面。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与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对村镇银行的信贷规模调控应采取宽松政策,建议对开业前三年的村镇银行不受规模控制,主要解决“三农”资金供需矛盾、新银行业务拓展、资本金保本增值问题。三是放松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国际上成功的农村小额信贷项目均实行的是商业化利率,高利率会对借款户产生一种压力,使他们努力经营,以便及时还本付息;低利率可能使借款户将资金挪为他用,而怠于努力生产经营。四是央行应争取早日将村镇银行纳入全国支付结算体系和存款保险体系,并开通征信系统,允许村镇银行进行同业拆借,减少经营成本,降低放贷风险,提高村镇银行的公信度和竞争能力。五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在银行业监管政策方面。一是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我国村镇银行监管办法,不宜完全参照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实行差别化监管。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要求、标准适当放低些,以便村镇银行顺利渡过适应期。二是对于支农成效显著、风险控制能力强、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特色的涉农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绿色通道,风险可控的新业务可实行备案制,并支持其跨区域兼并重组、出资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

3、在国家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对村镇银行的税收政策,应基本同农信社一样。其原因是农信社经历了几十年的历程,其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优于目前的村镇银行,而新兴发展的村镇银行虽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同农信社比,同是服务“三农”,且服务的客户群体是农村中弱势群体,由全体股东承担社会责任,有点力不从心。同时,建议对村镇银行开业后一定时期内采取税收保护政策,让村镇银行前期有一个自身积累期,以便增强支农的实力、生存能力和未来潜在的纳税能力。

4、在地方政府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建议加快设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构建村镇银行服务的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二是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扶持和鼓励村镇银行增加网点,拓展服务区域,对村镇银行的扶农业务进行奖励,把扶农的政策性与效益性这两个目标统一起来,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积极性。三是建议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村镇银行一些财力与物力(如村镇银行缴纳的地方财政收入按比例返还、财政部门为村镇银行涉农贷款提供贴息资金、土地征用等)的支持。四是在财政存款方面尽可能的给予支持,鼓励县以下单位的各类涉农资金、财政资金等存入村镇银行,解决村镇银行开业前期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困难。五是在宣传导向、客户推介、信用环境、法制环境、不良贷款处置上为村镇银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撑。

(七)村镇银行自身发展的建议

1、着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扩大农村金融服务对象。一是丰富贷款产品。要不断探索研究“三农”金融产品需求,准确地定位目标客户群,以客户为中心,量身定做特色产品,进行产品创新、细分产品,以推出符合农村客户需求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如开办应收账款抵押贷款、未来权属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返乡农民自主创业贷款、各种担保和联保贷款等多种多样的贷款类型,用产品与服务打动和招揽客户。二是创新经营方式。村镇银行可以尝试与当地政府部门、农村互助会、担保中介机构等部门合作,本着“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原则,引入资质良好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降低信贷风险。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村镇银行要建立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改善村镇银行的结算功能和支付条件,实现资金跨行处理,加快资金周转,为居民提供与之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结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拓展金融服务产品品种。如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理财产品销售,代理保险等,这些中间业务不仅对于增加农村储蓄、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有着积极的作用,更可以优化村镇银行经营结构、提高利润水平、巩固其前期发展基础。

2、提升村镇银行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尤其是信息监测系统,包括贷款跟踪状况与其他各个类型的金融业务的相关信息。建立农户个人、联保小组资信信息库,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核定贷款额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增强自主决策的深度和广度,减少不必要的上报申请环节,提高决策的时效性。二是创新管理激励机制。对员工考核的重点放在信贷风险的防范和金融服务上,把贷款、利息、利润和服务水平等指标与其收入挂钩,本着“谁发放,谁收回”的原则,制定风险责任制,形成激励机制。三是对农民加强信贷政策宣传,增强信贷工作透明度。村镇银行应当利用当地媒体全面介绍信贷政策,尤其是利用张贴宣传资料的方法宣传,让农民了解信贷工作制度、贷款流程、各种贷款种类、期限、利率及逾期处罚措施等信贷政策。

3、积极开辟筹集资金的多种渠道,解决贷款缺口问题。一是主动加强与当地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合作,签订同业存款协议,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二是争取早日进入全国银行业拆借市场,以市场化的方式取得较低成本的放贷资金。三是充分利用中央对农村地区的扶持政策,争取多向中央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四是充分利用农发行的优质资源,争取资金支持,带动贷款业务的增加。五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大力宣传,坚定不移地走农村市场路线,面向农户,面向农企,面向农村,引导农民将小额闲置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六是在政策允许下发行债券、票据等金融工具融通资金。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并不遥远,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我们有很多的有利条件,但是也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问题。我相信只要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焦服务三农,合理萌发思路,共同扎实工作,村镇银行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银监会于2006年底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至2011年3月末已成立了400家。本文论述了村镇银行的成立背景、发展现状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希望对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村镇银行概述

(一)村镇银行的概念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村镇银行的成立背景

长期以来,金融服务一直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改善农村金融状况迫在眉睫。2006 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用以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调整和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促进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被认可,为后期迅速发展埋下伏笔。

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又印发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村镇银行真正制度化,《办法》对村镇银行的机构设置,股权股东资格,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都做了相应规定,将村镇银行的实施做到有法可依,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村镇银行不负众望,在近几年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总之,我国村镇银行是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 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的基础上, 伴随农村商业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而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村镇银行是带着政策的光环诞生的,是政策的产物。

二、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作用

(一)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全国共组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52家,其中开业448家,筹建104家。在区域分布上,东部占40%,中西部占60%。在已开业的44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400家,占89%;贷款公司9家,占2%;农村资金互助社39家,占9%。同时,已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2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33亿元,83.4%的贷款均投向了农户和小企业,整体加权资本充足率30.5%,不良贷款率0.12%。总体上运行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发展数量增长较快,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二)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是经济结构中最大的问题,“三农”问题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与发达地区比,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少,竞争不充分,服务满足程度比较低。村镇银行的设立不仅会带来资金,也会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对提高当地的金融市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要的作用。村镇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当地原有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村镇银行建立了城市资本回流农村的渠道,建立农村资金留在农村的渠道,以此平衡农村金融市场,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农村金融服务,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培育了新的农村金融主体,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空位”,构建了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然,由于是新生事物,村镇银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自身发展与服务“三农”的矛盾问题,社会公信力差的问题,农村金融环境落后,盈利率低,工作开展困难、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以及资金使用不合理等从各方面抑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村镇银行也存在很多尴尬的境地,无法进行系统内结算往来,不能实现“通存通兑”,没有专门的ATM机,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甚至在国家政策支持上有时难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匹敌等。

(一)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与服务“三农”的两难,导致极易偏离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

由于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是农民和农村企业,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奉行的根本宗旨,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某些政策性业务的职能。但是,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又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进行的。村镇银行既然定位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就不能不顾基本的商业逻辑而一味要求其履行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各发起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终的追求目标,当其在面对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的农民、弱质经济的农业和农村时,商业性和政策性的矛盾将日益凸显,出现在争取最大化盈利的过程中背离支持“三农”的初衷,服务对象以盈利性较高的城市中小企业贷款为主而非以农户贷款为主的局面。同时因设立初期的财务难以支撑各项工资福利、房租水电等经营成本,这些都会使村镇银行日后在盈利与支农的平衡中发生偏离。因此,如何做到既让村镇银行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又保证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绕不开的难题,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着很大的操作难度。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存在着“放大不放小、放富不放贫”的问题,偏离了办行初衷。这种经营模式还易造成单户贷款比例过大,一旦发生风险,将对村镇银行产生巨大的威胁甚至破产。

(二)社会公信力差,吸收存款有限而贷款需求无法满足

从已经开业运营的村镇银行来看,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村镇银行个体小、资金实力弱、网点少,在当地的社会知名度较低,普通百姓对这类新兴的金融机构比较陌生,往往被当作“个人开的银行”,规模又远不及其他机构,这样的新面孔较难建立起足够的信誉,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经常要面临当地居民的询问和质疑。老百姓更愿意到四大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原因是惧怕在村镇银行的存款不安全。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地下钱庄”,村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远不如当地的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社会公信力弱、社会认知度较低带来突出的吸收存款难的问题。

而另一方面农村放贷需求较大。村镇银行的设立目标即为“三农”服务,所以很多在原有金融机构得不到贷款的企业和个人纷纷转向村镇银行,过大的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村镇银行的负担。但是由于自有资本的限制,村镇银行往往没有足够的闲置资金,无法满足日渐增长的贷款需求。

(三)金融服务创新能力较弱

一是由于受农村的经济发达程度、工资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利于吸引专业金融人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村镇银行实行主发起人制,容易使村镇银行对发起行过度依赖性,创新意识不强,激励不足,如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发新产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村镇银行创新的可能性,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创新。二是信息化制约了村镇银行的产品创新。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应用,而村镇银行电子银行功能的欠缺,不能办理银行卡业务、代收费业务。国际贸易各种结算、网上银行等新兴高科技业务均未开办,必将成为其发展的薄弱环节。无论从贷款产品、中间业务产品还是银行卡业务产品来看,均过于单一独立,不能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以及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从而导致客源流失。

(四)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

村镇银行设立以来一直面临人才短缺的状况,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在摸索中不断发展,离不开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执业经验的人才。由于当前农村金融环境欠佳,生活环境、物质条件不如城市优越,交通不如城市顺畅,金融资源也不如城市那么丰富,很多高素质人才会选择远离农村在城市发展,这直接导致村镇银行人力资源的欠缺。

四、完善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村镇银行自身要明确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

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上要重点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积极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管是城市资本还是农村资本,不管是初始投资意图还是开业后市场业务运作,都要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己任。要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面向三农,面向社区,不断探索灵活、便利的信贷管理和服务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我国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必须是“三农”、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巩固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体,千万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放弃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可以将村镇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区别开来。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二)村镇银行、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要共同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

村镇银行自身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要不断加大支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赢取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社会公信力;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对村镇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当在信用环境建设、资金奖励、办公用房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促进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最终构造一个竞争、有序、满足多层次、多种类金融需求的新的金融机构体系,服务“三农”。

(三)加强金融服务创新,走特色化、可持续发展之路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一级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结构扁平化,决策链条短,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在贷款利率上要有有较大的灵活性。成立初期,村镇银行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衣,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不能简单延续以前大银行的传统做法,而是要改造自己的工作流程,调整自己的经营机制,在客户信息的搜集、贷款风险的甄别、抵押担保品的设计、客户沟通方式等细节方面,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要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提高村镇银行的业务水平。

村镇银行要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增强服务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在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方面,可以采用邀请专家到行讲授和自行提高学历培训的办法进行,方法上可以采用集中学习、网络培训等。要学习新的金融理论,开展服务竞赛,提高职工专业理论水平。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可从农行和商业银行中吸收有经验人员,提升村镇银行管理水平,也可到高等院校进行专业招聘补充人员。

(五)要正确处理好发起行与村镇银行的关系

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是商业银行,发起行要有效提供专业人才、金融产品、资金清算以及后续培训等方面的系统性支持,有效渗透本行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以便村镇银行加快快拓展社会业务,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但经营体制上,要重点发挥法人机构,独立自主权。要处理好总发起人帮扶与村镇银行独立自主权问题。为此主发起人要切实承担发起人的职责,在风险管理、清算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指导和支持。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尊重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更不能将其作为规避监管政策,实施监管套利的通道和载体。在村镇银行组建和运营初期,发起人给予一定程度的物质和智力支持,这是必要的。在机构发展步入正道,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加强以后,发起人应当把重点放在运营方向的指导和风险的控制上,充分合理授权,包括人权、事权、财权。推动建立适合小银行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技术和品牌支持力度。共享发起行品牌资源和基础业务平台,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逐步创造条件,促使村镇银行尽快获准在加入银联,打通汇路,疏通结算渠道,突破村镇银行发展瓶颈。帮促村镇银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建设,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六)国家政策支持方面的建议

1、央行政策扶持方面。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与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对村镇银行的信贷规模调控应采取宽松政策,建议对开业前三年的村镇银行不受规模控制,主要解决“三农”资金供需矛盾、新银行业务拓展、资本金保本增值问题。三是放松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国际上成功的农村小额信贷项目均实行的是商业化利率,高利率会对借款户产生一种压力,使他们努力经营,以便及时还本付息;低利率可能使借款户将资金挪为他用,而怠于努力生产经营。四是央行应争取早日将村镇银行纳入全国支付结算体系和存款保险体系,并开通征信系统,允许村镇银行进行同业拆借,减少经营成本,降低放贷风险,提高村镇银行的公信度和竞争能力。五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在银行业监管政策方面。一是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我国村镇银行监管办法,不宜完全参照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实行差别化监管。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要求、标准适当放低些,以便村镇银行顺利渡过适应期。二是对于支农成效显著、风险控制能力强、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特色的涉农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绿色通道,风险可控的新业务可实行备案制,并支持其跨区域兼并重组、出资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

3、在国家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对村镇银行的税收政策,应基本同农信社一样。其原因是农信社经历了几十年的历程,其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优于目前的村镇银行,而新兴发展的村镇银行虽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同农信社比,同是服务“三农”,且服务的客户群体是农村中弱势群体,由全体股东承担社会责任,有点力不从心。同时,建议对村镇银行开业后一定时期内采取税收保护政策,让村镇银行前期有一个自身积累期,以便增强支农的实力、生存能力和未来潜在的纳税能力。

4、在地方政府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建议加快设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构建村镇银行服务的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二是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扶持和鼓励村镇银行增加网点,拓展服务区域,对村镇银行的扶农业务进行奖励,把扶农的政策性与效益性这两个目标统一起来,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积极性。三是建议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村镇银行一些财力与物力(如村镇银行缴纳的地方财政收入按比例返还、财政部门为村镇银行涉农贷款提供贴息资金、土地征用等)的支持。四是在财政存款方面尽可能的给予支持,鼓励县以下单位的各类涉农资金、财政资金等存入村镇银行,解决村镇银行开业前期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困难。五是在宣传导向、客户推介、信用环境、法制环境、不良贷款处置上为村镇银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撑。

(七)村镇银行自身发展的建议

1、着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扩大农村金融服务对象。一是丰富贷款产品。要不断探索研究“三农”金融产品需求,准确地定位目标客户群,以客户为中心,量身定做特色产品,进行产品创新、细分产品,以推出符合农村客户需求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如开办应收账款抵押贷款、未来权属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返乡农民自主创业贷款、各种担保和联保贷款等多种多样的贷款类型,用产品与服务打动和招揽客户。二是创新经营方式。村镇银行可以尝试与当地政府部门、农村互助会、担保中介机构等部门合作,本着“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原则,引入资质良好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降低信贷风险。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村镇银行要建立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改善村镇银行的结算功能和支付条件,实现资金跨行处理,加快资金周转,为居民提供与之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结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拓展金融服务产品品种。如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理财产品销售,代理保险等,这些中间业务不仅对于增加农村储蓄、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有着积极的作用,更可以优化村镇银行经营结构、提高利润水平、巩固其前期发展基础。

2、提升村镇银行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尤其是信息监测系统,包括贷款跟踪状况与其他各个类型的金融业务的相关信息。建立农户个人、联保小组资信信息库,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核定贷款额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增强自主决策的深度和广度,减少不必要的上报申请环节,提高决策的时效性。二是创新管理激励机制。对员工考核的重点放在信贷风险的防范和金融服务上,把贷款、利息、利润和服务水平等指标与其收入挂钩,本着“谁发放,谁收回”的原则,制定风险责任制,形成激励机制。三是对农民加强信贷政策宣传,增强信贷工作透明度。村镇银行应当利用当地媒体全面介绍信贷政策,尤其是利用张贴宣传资料的方法宣传,让农民了解信贷工作制度、贷款流程、各种贷款种类、期限、利率及逾期处罚措施等信贷政策。

3、积极开辟筹集资金的多种渠道,解决贷款缺口问题。一是主动加强与当地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合作,签订同业存款协议,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二是争取早日进入全国银行业拆借市场,以市场化的方式取得较低成本的放贷资金。三是充分利用中央对农村地区的扶持政策,争取多向中央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四是充分利用农发行的优质资源,争取资金支持,带动贷款业务的增加。五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大力宣传,坚定不移地走农村市场路线,面向农户,面向农企,面向农村,引导农民将小额闲置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六是在政策允许下发行债券、票据等金融工具融通资金。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并不遥远,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我们有很多的有利条件,但是也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问题。我相信只要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焦服务三农,合理萌发思路,共同扎实工作,村镇银行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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