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热客户报停申请及受理流程
(1)用热客户到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填写报停申请,签订报停协议(一式两份) ,两份均留在窗口登记员处,由登记员通知包片负责人携带两份申请单到住户家现场实际勘察是否具备停热条件。如具备则进行停热操作,操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和热力管理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并做书面记录便于随时检查是否私接窃热;如不具备停热条件则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
(2)现场操作人员签字后将两份申请表交给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签字,同时由复核人员签字认可。并由服务中心窗口通知住户取单交款。已经停热的正常交报停费,不具备停热条件的交全款。
(3)由住户携带签署好的两份申请书到热费交纳窗口交费,交费后收费员在报停申请书上签字确认,用热报停申请书加盖报停公章,然后将带有资料附件的那份申请书留下,无附件那份与交费发票一同返给住户。
(4)收费员在每晚到公司报账时将当日的报停申请书返给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由登记员负责登记存档。
用热客户复热申请及受理流程
(1)用热客户持原报停申请表及交费发票到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复热,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填写《复热申请书》,由用户签字。
(2)用户携带《复热申请书》到热费交费窗口交纳复热费,收费员收费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将复热收费票据及申请书一并交给用户。
(3)用户持复热交费票据和申请书到服务中心窗口登记,交纳开栓复热工料费100元,由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通知包片负责人取单进行复热操作,同时记录在册,避免重复追查窃热。复热后操作人签字并将申请单返回到登记员处存档。
用热客户报停申请及受理流程
(1)用热客户到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填写报停申请,签订报停协议(一式两份) ,两份均留在窗口登记员处,由登记员通知包片负责人携带两份申请单到住户家现场实际勘察是否具备停热条件。如具备则进行停热操作,操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和热力管理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并做书面记录便于随时检查是否私接窃热;如不具备停热条件则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
(2)现场操作人员签字后将两份申请表交给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签字,同时由复核人员签字认可。并由服务中心窗口通知住户取单交款。已经停热的正常交报停费,不具备停热条件的交全款。
(3)由住户携带签署好的两份申请书到热费交纳窗口交费,交费后收费员在报停申请书上签字确认,用热报停申请书加盖报停公章,然后将带有资料附件的那份申请书留下,无附件那份与交费发票一同返给住户。
(4)收费员在每晚到公司报账时将当日的报停申请书返给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由登记员负责登记存档。
用热客户复热申请及受理流程
(1)用热客户持原报停申请表及交费发票到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复热,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填写《复热申请书》,由用户签字。
(2)用户携带《复热申请书》到热费交费窗口交纳复热费,收费员收费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将复热收费票据及申请书一并交给用户。
(3)用户持复热交费票据和申请书到服务中心窗口登记,交纳开栓复热工料费100元,由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通知包片负责人取单进行复热操作,同时记录在册,避免重复追查窃热。复热后操作人签字并将申请单返回到登记员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