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目的
在仪器设备两次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 检查项目
示值误差,基本参数,仪器误差及重复性,
三 检定条件
1、室内温度15~30℃,湿度范围≤85%
2、电源电压(220±20)V ,频率(50±1)Hz
3、工作台稳定,不受明显的冲击振动,并且没有强电磁场干扰
四 核查依据
自动旋光仪使用说明书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6-98
五 检查方法
2.1、测试管盖玻片不得有裂纹划痕和缺口。
2.2、空测试管试验:将带帽而无盖玻片的空测试管放入测试光路中及沿其管轴旋转时,不得出现零点偏移现象。
2.3、盖玻片的应力检查:当装在空测试管上的一块盖玻片相对于另一块绕管轴在0°至180°间转动,以及空测试管连同盖玻片一起在0°至180°间转动时(或当不能进行这种转动时,则以相对于测试管同时转动两盖玻片),仪器示值变化不得大于最小分度值。 2.4、仪器稳定性:在仪器给出的可连续工作时间内(或连续工作4h 内),用仪器两点的偏移表示仪器的稳定性,结合仪器示值误差的检定,记录并检查仪器零点偏移的数值,该数值应符合上表的规定,仍不符合要求,或仪器零点带有锁定装置的,则此种仪器不可以做不间断连续测量。
注:不间断连续测量是指仪器开机半小时至可连续工作时间内进行连续测量,中间不
进行零点校正程序。
2.5、自动旋光糖量计测试箱内温升的检定:结合仪器示值误差检定,用数字温度计测得的温度进行监测,记录开机和检定完毕时测试箱内的温度,由此计算出测试箱内的温升,测量期间测试箱内温升不得超过1℃。
六 评定标准
所得鉴定结果应基本符合表中及检测箱中要求
七 检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一般每隔六个月核查一次。
一 编制目的
在仪器设备两次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 检查项目
示值误差,基本参数,仪器误差及重复性,
三 检定条件
1、室内温度15~30℃,湿度范围≤85%
2、电源电压(220±20)V ,频率(50±1)Hz
3、工作台稳定,不受明显的冲击振动,并且没有强电磁场干扰
四 核查依据
自动旋光仪使用说明书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6-98
五 检查方法
2.1、测试管盖玻片不得有裂纹划痕和缺口。
2.2、空测试管试验:将带帽而无盖玻片的空测试管放入测试光路中及沿其管轴旋转时,不得出现零点偏移现象。
2.3、盖玻片的应力检查:当装在空测试管上的一块盖玻片相对于另一块绕管轴在0°至180°间转动,以及空测试管连同盖玻片一起在0°至180°间转动时(或当不能进行这种转动时,则以相对于测试管同时转动两盖玻片),仪器示值变化不得大于最小分度值。 2.4、仪器稳定性:在仪器给出的可连续工作时间内(或连续工作4h 内),用仪器两点的偏移表示仪器的稳定性,结合仪器示值误差的检定,记录并检查仪器零点偏移的数值,该数值应符合上表的规定,仍不符合要求,或仪器零点带有锁定装置的,则此种仪器不可以做不间断连续测量。
注:不间断连续测量是指仪器开机半小时至可连续工作时间内进行连续测量,中间不
进行零点校正程序。
2.5、自动旋光糖量计测试箱内温升的检定:结合仪器示值误差检定,用数字温度计测得的温度进行监测,记录开机和检定完毕时测试箱内的温度,由此计算出测试箱内的温升,测量期间测试箱内温升不得超过1℃。
六 评定标准
所得鉴定结果应基本符合表中及检测箱中要求
七 检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一般每隔六个月核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