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率、巩固率奖罚方案
1、学校每学期初核定班级在籍人数。上学期以教务处统计的分班人数为基准,不论学生是否在外班就读都以分班时人数为准。下学期以教务处统计的入巩率时人数为基准。
2、基数与到校数都以分班人数为准,私自调班,出现溜生情况,仍算分班所在班级责任。即甲班学生到乙班就读,在乙班溜生仍算甲班溜生数。
3、分班后有学生转入或借入,原则上抓钩决定学生所在班级,如班主任同意协商解决也允许,但分班确定后该生的入巩责任归所在班级。
4、初三年级下学期入、巩率计算以中考参考人数为准。
5、计算公式:该学期该班入、巩率(保留两位小数)=该学年下学期该班入学人数/(该学期该班在籍人数-转出学生数-休学学生数)。
6、每学期的入、巩率在下学期计算,学校下拨每班100元巩固率基数奖,按照以下制度在此基础上奖罚,可出现负方,负方最高限额为50元。
7、入、巩两率达98%奖该班50元,六年级达97%奖班主任20元,七、八、九年级奖30元,六年级达96%奖该班10元,七、八、九年级奖20元。以96%为基准,每下降1%罚该班20元,入、巩率下降至92%,每减少1%罚该班40元。
8、入、巩率达100%加奖该班100元。奖罚按班主任60%,跟班老师40%的责任承担。
9、 因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的,经调查核定,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0、转学以该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盖章回执为准,休学以该学生上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休学申请书主管校长签字后同意为准。其它需要减基数的特殊情况,以上交了主管部门或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为准。
入学率、巩固率奖罚方案
1、学校每学期初核定班级在籍人数。上学期以教务处统计的分班人数为基准,不论学生是否在外班就读都以分班时人数为准。下学期以教务处统计的入巩率时人数为基准。
2、基数与到校数都以分班人数为准,私自调班,出现溜生情况,仍算分班所在班级责任。即甲班学生到乙班就读,在乙班溜生仍算甲班溜生数。
3、分班后有学生转入或借入,原则上抓钩决定学生所在班级,如班主任同意协商解决也允许,但分班确定后该生的入巩责任归所在班级。
4、初三年级下学期入、巩率计算以中考参考人数为准。
5、计算公式:该学期该班入、巩率(保留两位小数)=该学年下学期该班入学人数/(该学期该班在籍人数-转出学生数-休学学生数)。
6、每学期的入、巩率在下学期计算,学校下拨每班100元巩固率基数奖,按照以下制度在此基础上奖罚,可出现负方,负方最高限额为50元。
7、入、巩两率达98%奖该班50元,六年级达97%奖班主任20元,七、八、九年级奖30元,六年级达96%奖该班10元,七、八、九年级奖20元。以96%为基准,每下降1%罚该班20元,入、巩率下降至92%,每减少1%罚该班40元。
8、入、巩率达100%加奖该班100元。奖罚按班主任60%,跟班老师40%的责任承担。
9、 因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的,经调查核定,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0、转学以该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盖章回执为准,休学以该学生上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休学申请书主管校长签字后同意为准。其它需要减基数的特殊情况,以上交了主管部门或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