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院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医院凝聚力,充分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怀,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员工。当遇地方政府规定与公司规定不一致,若为地方政府强制性规定,则参照地方政府准则对本管理规定进行调整;若地方规定为选择性,则参照公司规定予以执行。 第三条 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拟定并归口管理,其它相应部门配合执行。
第四条 员工福利内容
本医院员工福利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员工膳宿、慰问金、节庆福利、康乐和健检、员工文化活动、员工假期等。 第五条 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5.1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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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具体标准执行。 ● 参保种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
● 执行条件:工作满8个月的医院基础岗位员工及经总经理审批通过的相关需求人员给予购买。 5.2 员工膳宿
5.2.1 医院免费提供住宿
● 享受范围:非本地户口的所有在职员工。 ●
5.2.2 住宿补贴
● 享受范围:医院免费为外地员工提供住宿,如因个人特殊情况不享受住宿的员工,可申请住房补贴,户口在武汉或本人在武汉有房产的,不享受此项补贴。
● 执行条件:根据医院《员工住房管理制度》执行。 ● 补贴标准(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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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员工餐
● 医院根据工作安排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5.3 各类礼金 5.3.1 生日慰问
● 福利标准:100元/人(蛋糕券礼金)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参照生日本人身份证时间执行 5.3.2 结婚/生育贺仪 ● 福利标准:200元/对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入职后在本院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申请结婚或生育礼金的员工需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结婚证明(或生育证明)。 5.3.3节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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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节假日 ● 福利标准:(元/人)
5.3.4.1 补充说明:
● 端午节发放礼品,执行标准由院领导根据当年情况而定,入职即可享受。
● 转正员工按福利标准执行,未过试用期员工执行标准减半。 ● 春节过节费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年终执行。 5.4 防暑降温补助
● 福利标准:50元/人/月,特殊岗位100元/人/月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每年7月、8月、9月共三个月享受,转正员工享受。特殊岗位为保安、司机、采购、出纳、市场专员。 5.5 员工关怀 5.5.1 部门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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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标准:每个月50元/人,用于部门聚餐或聚会活动。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转正员工全额,试用期员工减半。 5.5.2 员工体检
● 福利标准:每年度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员工福利体检的费用均由医院负担。体检项目及具体安排需要参考当地医院之体检项目类型指引及员工职级而定。如员工要求增检额外项目,则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个人承担。 5.5.3 健身运动
● 执行标准: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活动,强身健体,医院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体育健身活动(活动项目为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登山等),具体项目及运动场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 5.5.4 其它文化活动
● 春季文化活动200元/人的执行标准,每年5月左右举行。 ● 秋季文化活动200元/人的执行标准,每年10月左右举行。 ● 医院院庆活动:医院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安排院庆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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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医院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医院凝聚力,充分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怀,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员工。当遇地方政府规定与公司规定不一致,若为地方政府强制性规定,则参照地方政府准则对本管理规定进行调整;若地方规定为选择性,则参照公司规定予以执行。 第三条 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拟定并归口管理,其它相应部门配合执行。
第四条 员工福利内容
本医院员工福利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员工膳宿、慰问金、节庆福利、康乐和健检、员工文化活动、员工假期等。 第五条 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5.1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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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具体标准执行。 ● 参保种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
● 执行条件:工作满8个月的医院基础岗位员工及经总经理审批通过的相关需求人员给予购买。 5.2 员工膳宿
5.2.1 医院免费提供住宿
● 享受范围:非本地户口的所有在职员工。 ●
5.2.2 住宿补贴
● 享受范围:医院免费为外地员工提供住宿,如因个人特殊情况不享受住宿的员工,可申请住房补贴,户口在武汉或本人在武汉有房产的,不享受此项补贴。
● 执行条件:根据医院《员工住房管理制度》执行。 ● 补贴标准(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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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员工餐
● 医院根据工作安排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5.3 各类礼金 5.3.1 生日慰问
● 福利标准:100元/人(蛋糕券礼金)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参照生日本人身份证时间执行 5.3.2 结婚/生育贺仪 ● 福利标准:200元/对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入职后在本院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申请结婚或生育礼金的员工需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结婚证明(或生育证明)。 5.3.3节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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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节假日 ● 福利标准:(元/人)
5.3.4.1 补充说明:
● 端午节发放礼品,执行标准由院领导根据当年情况而定,入职即可享受。
● 转正员工按福利标准执行,未过试用期员工执行标准减半。 ● 春节过节费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年终执行。 5.4 防暑降温补助
● 福利标准:50元/人/月,特殊岗位100元/人/月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每年7月、8月、9月共三个月享受,转正员工享受。特殊岗位为保安、司机、采购、出纳、市场专员。 5.5 员工关怀 5.5.1 部门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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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标准:每个月50元/人,用于部门聚餐或聚会活动。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转正员工全额,试用期员工减半。 5.5.2 员工体检
● 福利标准:每年度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 享受范围:医院全体入职员工。
● 执行条件:员工福利体检的费用均由医院负担。体检项目及具体安排需要参考当地医院之体检项目类型指引及员工职级而定。如员工要求增检额外项目,则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个人承担。 5.5.3 健身运动
● 执行标准: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活动,强身健体,医院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体育健身活动(活动项目为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登山等),具体项目及运动场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 5.5.4 其它文化活动
● 春季文化活动200元/人的执行标准,每年5月左右举行。 ● 秋季文化活动200元/人的执行标准,每年10月左右举行。 ● 医院院庆活动:医院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安排院庆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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