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县人民政府与各镇、各乡、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14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6、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农村“一专三员”及监管相对人的质量责任意识。三是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和县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有序进行,使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的到较大提高。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1.本责任书不因人员变动而改变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资源县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资源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县人民政府与各镇、各乡、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14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6、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农村“一专三员”及监管相对人的质量责任意识。三是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和县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有序进行,使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的到较大提高。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1.本责任书不因人员变动而改变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资源县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