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琢玺文学院08人文科学试验班[1**********]32
近代中国宗族面临的理论冲击
摘要: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族这一基层组织在历史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在近代社会,宗族遭到一系列冲击。在理论层面上,笔者考察了以严复、陈独秀、毛泽东等人为代表的宗族观,发现人们对于宗族的批判是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人们对于宗族的批判经历了由笼统的批判到全面的批判再到集中政治批判的的历史发展轨迹。
关键词:近代宗族冲击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是基本的社会单位。它是“同聚落居住的父系血亲按伦常建立的社会组织,通常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和一定的共同文化,具有政治、经济、经济、宗教、教
1育等方面较为完整的功能。”这样一具有完整功能的基本社会单位在当代中国几乎销声匿迹。
宗族组织在中国近代社会究竟面临什么冲击呢?笔者这里以严复、陈独秀、毛泽东等人为代表,考察中国近代社会人们对于宗族的认识,或许对于考察宗族问题有所启发。
1严复的宗族观
严复在一九零四年翻译出版了英国人E. 甄克斯的《社会通诠》。甄克斯在这本书中, 用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 把历史描绘成从图腾社会向宗法社会、再向军国社会发展的过程。甄克斯认为,在军国社会里, 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 人民是平等的; 而在宗法社会中, 社会细胞由家族构成,个人归各自的宗族统辖, 并受到祖法的约束, 没有自由。
甄克斯认为宗法社会是一个“统于所尊”2的社会。他比较了“天演极深、程度极高”的社会和宗法社会的区别,认为宗法社会是“以一族一家为幺匿者也”3的社会,即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属于某一家庭,一人的行为要对家庭负责,每一个家庭又属于某一族,每一家长要对所属的族负责,每一族又属于某一宗,每一族要对所属宗负责,层层相属,秩序井然。
2陈独秀的宗族观
陈独秀于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一文,比较了东西方民族的思想差异,在谈到中国宗族制度时,陈独秀认为东方民族的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东洋民族,自游牧社会,进而为宗法社会,至今无以异焉;自酋长政治,进而为封建政治,至今亦无以异焉”4。“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家之人,听命家长。《诗》曰:‘君之宗之。’《礼》日:‘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5宗法社会尊重家长和君主,注意等级划分,因而宗法社会的的道德即为“忠”和“孝”,这也是东方民族一贯的精神,“宗法社会尊家长,重阶级,故教孝;宗法社会之政治,郊庙典礼,国之大经,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尊元首,重阶级,故教忠。忠孝者,宗法社会封建时代之道德,半开化东洋民族一贯之精神也。”6
3毛泽东的宗族观
革命者毛泽东在一九二七年三月发表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报告中,毛泽东1
2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05页。 甄克斯著:《社会通诠》,严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10月,第19页。
3甄克斯著:《社会通诠》,严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10月,第19页。
4陈独秀著:《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5陈独秀著:《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6陈独秀著:《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认为宗族制度是支配中国男人的三大有系统的权力之一,毛泽东认为这四项权力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的绳索,“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7。在毛泽东的描述中,族长、祠款经管人都是无恶不作的,他们压迫同族子孙,侵吞祠款,用“打屁股”、“沉潭”、“活埋”8等手段维护统治,并极端敌视女子和穷人,穷人和女子不得进入祠堂吃酒。
4三人主张的异同
综观严复、陈独秀和毛泽东的主张,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认为宗族是一种极大的社会权力中心。严复认为宗法社会是一个“统于所尊”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以一族一家为幺匿者也”,每个人都有所统属,有所负责的对象,因而社会秩序井然。在陈独秀看来,宗法社会是一个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个人没有权利,只能听命于家长、族长。在毛泽东看来,族权是支配中国人的重要权力之一,它和政权、神权、夫权一起构成了全部封建宗法的制度和思想。
他们的不同在于,严复从宗法制不利于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为切入点,指出宗法社会里,人们困于祖宗的遗训而不敢违背,视追求新潮的人为洪水猛兽。这样的社会机制导致社会腐败。陈独秀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追求新文化,新道德,具有多方面的追求,表现在宗族观上,是为对宗族的三大批判:阻碍个人的独立自由,剥夺人的权利,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作为革命者的毛泽东,在紧张的革命斗争活动中,把矛头指向了宗族内部的斗争,认为宗族内部存在着族长和祠款经管人与普通族人的矛盾。族长和祠款经管人借用把持族权的机会大势敲诈勒索族人,侵吞宗族财富,并用用“打屁股”、“沉潭”、“活埋”9等手段维护其统治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近代中国宗族面临的理论冲击,是随着社会形势而发生变化的,人们对于宗族的批判经历了由笼统的批判到全面的批判再到集中政治批判的的历史发展轨迹。 7
8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页。 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页。
9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页。
王琢玺文学院08人文科学试验班[1**********]32
近代中国宗族面临的理论冲击
摘要: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族这一基层组织在历史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在近代社会,宗族遭到一系列冲击。在理论层面上,笔者考察了以严复、陈独秀、毛泽东等人为代表的宗族观,发现人们对于宗族的批判是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人们对于宗族的批判经历了由笼统的批判到全面的批判再到集中政治批判的的历史发展轨迹。
关键词:近代宗族冲击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是基本的社会单位。它是“同聚落居住的父系血亲按伦常建立的社会组织,通常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和一定的共同文化,具有政治、经济、经济、宗教、教
1育等方面较为完整的功能。”这样一具有完整功能的基本社会单位在当代中国几乎销声匿迹。
宗族组织在中国近代社会究竟面临什么冲击呢?笔者这里以严复、陈独秀、毛泽东等人为代表,考察中国近代社会人们对于宗族的认识,或许对于考察宗族问题有所启发。
1严复的宗族观
严复在一九零四年翻译出版了英国人E. 甄克斯的《社会通诠》。甄克斯在这本书中, 用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 把历史描绘成从图腾社会向宗法社会、再向军国社会发展的过程。甄克斯认为,在军国社会里, 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 人民是平等的; 而在宗法社会中, 社会细胞由家族构成,个人归各自的宗族统辖, 并受到祖法的约束, 没有自由。
甄克斯认为宗法社会是一个“统于所尊”2的社会。他比较了“天演极深、程度极高”的社会和宗法社会的区别,认为宗法社会是“以一族一家为幺匿者也”3的社会,即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属于某一家庭,一人的行为要对家庭负责,每一个家庭又属于某一族,每一家长要对所属的族负责,每一族又属于某一宗,每一族要对所属宗负责,层层相属,秩序井然。
2陈独秀的宗族观
陈独秀于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一文,比较了东西方民族的思想差异,在谈到中国宗族制度时,陈独秀认为东方民族的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东洋民族,自游牧社会,进而为宗法社会,至今无以异焉;自酋长政治,进而为封建政治,至今亦无以异焉”4。“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家之人,听命家长。《诗》曰:‘君之宗之。’《礼》日:‘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5宗法社会尊重家长和君主,注意等级划分,因而宗法社会的的道德即为“忠”和“孝”,这也是东方民族一贯的精神,“宗法社会尊家长,重阶级,故教孝;宗法社会之政治,郊庙典礼,国之大经,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尊元首,重阶级,故教忠。忠孝者,宗法社会封建时代之道德,半开化东洋民族一贯之精神也。”6
3毛泽东的宗族观
革命者毛泽东在一九二七年三月发表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报告中,毛泽东1
2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05页。 甄克斯著:《社会通诠》,严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10月,第19页。
3甄克斯著:《社会通诠》,严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10月,第19页。
4陈独秀著:《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5陈独秀著:《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6陈独秀著:《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认为宗族制度是支配中国男人的三大有系统的权力之一,毛泽东认为这四项权力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的绳索,“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7。在毛泽东的描述中,族长、祠款经管人都是无恶不作的,他们压迫同族子孙,侵吞祠款,用“打屁股”、“沉潭”、“活埋”8等手段维护统治,并极端敌视女子和穷人,穷人和女子不得进入祠堂吃酒。
4三人主张的异同
综观严复、陈独秀和毛泽东的主张,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认为宗族是一种极大的社会权力中心。严复认为宗法社会是一个“统于所尊”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以一族一家为幺匿者也”,每个人都有所统属,有所负责的对象,因而社会秩序井然。在陈独秀看来,宗法社会是一个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个人没有权利,只能听命于家长、族长。在毛泽东看来,族权是支配中国人的重要权力之一,它和政权、神权、夫权一起构成了全部封建宗法的制度和思想。
他们的不同在于,严复从宗法制不利于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为切入点,指出宗法社会里,人们困于祖宗的遗训而不敢违背,视追求新潮的人为洪水猛兽。这样的社会机制导致社会腐败。陈独秀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追求新文化,新道德,具有多方面的追求,表现在宗族观上,是为对宗族的三大批判:阻碍个人的独立自由,剥夺人的权利,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作为革命者的毛泽东,在紧张的革命斗争活动中,把矛头指向了宗族内部的斗争,认为宗族内部存在着族长和祠款经管人与普通族人的矛盾。族长和祠款经管人借用把持族权的机会大势敲诈勒索族人,侵吞宗族财富,并用用“打屁股”、“沉潭”、“活埋”9等手段维护其统治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近代中国宗族面临的理论冲击,是随着社会形势而发生变化的,人们对于宗族的批判经历了由笼统的批判到全面的批判再到集中政治批判的的历史发展轨迹。 7
8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页。 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页。
9毛泽东著:《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