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消毒灭菌原则,应熟练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及常用消毒剂的作用、浓度、配制和使用方法。
二、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集中送供应室清洁消毒灭菌。
三、处置室、换药室、治疗室等室内布局合理,有菌区、无菌区标志清楚,相距不应少于1米。室内环境整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必须设有紫外线灯消毒空气。非工作人员、非操作时间不得入内,室内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四、处置前后要用含氯消毒液对室内的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地面要湿式清扫,处置过程中,随时污染随时消毒,处置室、办公室、病室、走廊、卫生间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晒,每天消毒(五杠划分)。
五、医务人员上岗着装整齐,执行基本防护措施(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不戴戒子、手镯、耳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帽子须遮全头发,口罩须盖住口鼻。一般情况下,口罩应每4-8小时更换,一旦潮湿或污染应及时更换,根据岗位需要增加防护用品。
六、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处置前后应认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擦手毛巾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纸巾,手部有可能被分泌物污染或接触特殊感染病人时应戴手套,摘手套后清洗消毒双手。
七、无特殊污染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所用含氯消毒液浓度为500mg/L,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诊治过程中,所用浓度应为2000mg/L 。要求每日更换,浓度随时用试纸自行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
八、患者的安置原则: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确诊同类感染病人可集中安置,疑似病人应单独安置,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隔离标识清楚,确诊的传染病病人应安置在传染病房。各种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就地严格隔离,不得进入换药室,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进行乳酸熏蒸空气消毒,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擦室内各物体表面,室内通风换气,检菌合格后方可入住新病人)。
九、无菌柜、有菌柜标志清楚,物品严格区分、准确存放。无菌包的有效期一般为
7天,过期或受潮、污染应重新灭菌。手术及换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压力蒸汽或环氧乙烷),不允许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洗手刷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灭菌。敷料、棉球桶每天高压灭菌,一经打开,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持物钳、镊子采用灭菌干罐存放,每4小时更换一次,用后清洗消毒,包布包好灭菌后备用。灭菌后的无菌物品外包装要注明灭菌相关信息,要贴有3M胶带。
十、体温计、止血带、湿化瓶、螺蚊管、雾化罐、引流瓶、氧气面罩等物品清洁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清水冲净、沥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一人一用一日一换一消毒。听诊器、血压计外壳、病历夹、电脑键盘、鼠标等用品,每日用75%的酒精擦拭,纸张等用紫外线照射消毒。特殊感染病人应使用一次性的物品、器具,污染的物品应焚烧处理。
十一、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使用小包装。
十二、皮肤消毒剂瓶封开启后,连续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72小时,瓶上应标明开启时间。
十三、全院各处置室、换药室、治疗室、手术室等每天早7:00—7:30分,下午4:00—4:30分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要求有记录,每半年对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检测一次,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70VW。
十四、每周四下午2:00-4:00,全院各无菌处置室要彻底清洁消毒,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的“84”消毒液),消毒拖擦室内各物体表面及无菌柜内外,紫外线灯管要用95%的酒精擦拭,消毒要彻底到位。擦拭消毒后进行乳酸熏蒸空气消毒,乳酸的用量依房间的面积而定,即33ml乳酸/100m3房间,在乳酸中加等量的水。熏蒸时要将抽屉及无菌柜门打开,门窗关闭,熏蒸的烟雾以看不清室内的物品为宜,并做好消毒记录。
十五、每月按要求认真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无菌物品等的细菌检测工作,检测要真实,有检验报告单,有记录。检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查找原因,重新消毒,重新检测,直到达标为止。
十六、手术室、分娩室、供应室、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传染科的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工作时,要按规定更换室内衣、室内鞋,外出时更换室外衣、室外鞋,严格执行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七、检验科、放射科、防疫人员等在接触传染病人时,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
的关于传染病的有关消毒、隔离、防护要求去做,严格执行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八、内镜室、口腔科、病理科、理疗室、B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脑彩超室等科室要严格执行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九、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按要求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二十、医疗废物按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一、洗衣房对传染科被服、其它科室感染或疑似感染被服、正常被服要严格分开浸泡、消毒、清洗,严格执行《洗衣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二、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堂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技术规范》
注:要求全院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消毒隔离制度去做,各部门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消毒效果,防止诊疗过程中医院感染的发生。医院感染管理科将监督、检查、指导各科室的消毒隔离相关工作。对违反上述消毒隔离制度的科室及医护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海城市中心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5年3月5日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消毒灭菌原则,应熟练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及常用消毒剂的作用、浓度、配制和使用方法。
二、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集中送供应室清洁消毒灭菌。
三、处置室、换药室、治疗室等室内布局合理,有菌区、无菌区标志清楚,相距不应少于1米。室内环境整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必须设有紫外线灯消毒空气。非工作人员、非操作时间不得入内,室内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四、处置前后要用含氯消毒液对室内的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地面要湿式清扫,处置过程中,随时污染随时消毒,处置室、办公室、病室、走廊、卫生间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晒,每天消毒(五杠划分)。
五、医务人员上岗着装整齐,执行基本防护措施(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不戴戒子、手镯、耳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帽子须遮全头发,口罩须盖住口鼻。一般情况下,口罩应每4-8小时更换,一旦潮湿或污染应及时更换,根据岗位需要增加防护用品。
六、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处置前后应认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擦手毛巾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纸巾,手部有可能被分泌物污染或接触特殊感染病人时应戴手套,摘手套后清洗消毒双手。
七、无特殊污染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所用含氯消毒液浓度为500mg/L,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诊治过程中,所用浓度应为2000mg/L 。要求每日更换,浓度随时用试纸自行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
八、患者的安置原则: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确诊同类感染病人可集中安置,疑似病人应单独安置,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隔离标识清楚,确诊的传染病病人应安置在传染病房。各种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就地严格隔离,不得进入换药室,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进行乳酸熏蒸空气消毒,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擦室内各物体表面,室内通风换气,检菌合格后方可入住新病人)。
九、无菌柜、有菌柜标志清楚,物品严格区分、准确存放。无菌包的有效期一般为
7天,过期或受潮、污染应重新灭菌。手术及换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压力蒸汽或环氧乙烷),不允许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洗手刷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灭菌。敷料、棉球桶每天高压灭菌,一经打开,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持物钳、镊子采用灭菌干罐存放,每4小时更换一次,用后清洗消毒,包布包好灭菌后备用。灭菌后的无菌物品外包装要注明灭菌相关信息,要贴有3M胶带。
十、体温计、止血带、湿化瓶、螺蚊管、雾化罐、引流瓶、氧气面罩等物品清洁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清水冲净、沥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一人一用一日一换一消毒。听诊器、血压计外壳、病历夹、电脑键盘、鼠标等用品,每日用75%的酒精擦拭,纸张等用紫外线照射消毒。特殊感染病人应使用一次性的物品、器具,污染的物品应焚烧处理。
十一、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使用小包装。
十二、皮肤消毒剂瓶封开启后,连续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72小时,瓶上应标明开启时间。
十三、全院各处置室、换药室、治疗室、手术室等每天早7:00—7:30分,下午4:00—4:30分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要求有记录,每半年对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检测一次,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70VW。
十四、每周四下午2:00-4:00,全院各无菌处置室要彻底清洁消毒,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的“84”消毒液),消毒拖擦室内各物体表面及无菌柜内外,紫外线灯管要用95%的酒精擦拭,消毒要彻底到位。擦拭消毒后进行乳酸熏蒸空气消毒,乳酸的用量依房间的面积而定,即33ml乳酸/100m3房间,在乳酸中加等量的水。熏蒸时要将抽屉及无菌柜门打开,门窗关闭,熏蒸的烟雾以看不清室内的物品为宜,并做好消毒记录。
十五、每月按要求认真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无菌物品等的细菌检测工作,检测要真实,有检验报告单,有记录。检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查找原因,重新消毒,重新检测,直到达标为止。
十六、手术室、分娩室、供应室、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传染科的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工作时,要按规定更换室内衣、室内鞋,外出时更换室外衣、室外鞋,严格执行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七、检验科、放射科、防疫人员等在接触传染病人时,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
的关于传染病的有关消毒、隔离、防护要求去做,严格执行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八、内镜室、口腔科、病理科、理疗室、B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脑彩超室等科室要严格执行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九、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按要求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二十、医疗废物按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一、洗衣房对传染科被服、其它科室感染或疑似感染被服、正常被服要严格分开浸泡、消毒、清洗,严格执行《洗衣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二、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堂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技术规范》
注:要求全院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消毒隔离制度去做,各部门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消毒效果,防止诊疗过程中医院感染的发生。医院感染管理科将监督、检查、指导各科室的消毒隔离相关工作。对违反上述消毒隔离制度的科室及医护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海城市中心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