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到看 | 中介的野路子?链家贷款利率为银行四倍

作者:陈伊萍 李玥娴 来源:澎湃新闻

2月23日,上海市消保委召开本地房产中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布会。在发布会现场,一名律师及一位市民分别介绍了两个案例,都涉及到房产中介欺骗消费者、用层层圈套“请君入瓮”。市民黄先生更是投诉房产中介公司链家在提供房产交易中介服务中,通过销售金融产品高额赚取利息的违规行为。

链家被指提供借款服务,利息是银行4倍

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董敏华透露,自己最近代理的一名当事人庄先生被卷入了房产中介的隐瞒销售,该房产中介的做法甚至涉嫌违法。

2016年1月,庄先生打算为儿子购买一处婚房,在链家房产中介看中一处房屋并与其签订了房产居间协议。董敏华介绍,居间协议有明确条款规定,定金应由中介监管并在支付后由中介对产证进行保管,链家却要求庄先生直接将定金付给房主。

在庄先生支付全部定金80万元后,1月15日,链家将买卖双方邀请过来,声称该房产下还有两个抵押需要处理。两项抵押中,一项抵押发生在2009年,是房屋第一次交易时房主的公积金贷款,第二项抵押显示时间为2015年底,是买主为购买另外一套更大住房向其他个人借款时所抵押。

董敏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偿清前,买卖双方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本案例的两项抵押中,第一项抵押属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款项,用庄先生已支付的80万定金足以偿清,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后续交易。而第二项抵押确实影响到了整个房屋的产权交易。

那么,房屋出卖前夕才产生的第二项抵押又是如何形成的?事实上,在销售该房产前,该屋主就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处新房产。当时由于手头资金不足,链家中介人员便主动提出为其提供借款服务,由屋主将其名下既有房产(即出售给庄先生的房产)抵押给他。尽管第二项房产抵押合同上所标明的资金出借人为个人,但事后经律师调查后发现,该个人实为链家员工,联系地址亦为链家上海总部地址。“很难不让人联想,这笔资金就是由链家公司出借。”董敏华说。

在上海市消保委举行的消费体察会议现场,链家公司代表回应称,该处房产的房东确实存在故意隐瞒抵押的情况,也承认自己公司在产权调查方面有失职,负有一定责任。而对于自己员工出借的钱款,链家则表示该项借款服务员工出钱是应消费者需求提供的链家金融产品,“公司开发,员工出钱”。值得注意的是,借款期间,链家的月息高达1.6%,是同期同档银行利率的4倍。董敏华指出:“这样的利率已经构成高利贷。”

所售房屋刚解除抵押,又被三家银行查封

房屋买家在支付完全部定金后,才从链家处得知房产背负着多项抵押,而由于卖方无力解除抵押,买卖合同便迟迟无法签订。此时,链家将所谓的高利息“金融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用于“解决”抵押。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市民黄先生身上,黄先生通过链家中介服务所购买的房屋也存在产权抵押情况。与庄先生拒绝这样的“高利贷服务”不同,黄先生选择接受链家的借款服务来解除“问题房产”的抵押,其月利率1.6%,并由其后续住房按揭偿还。然而,抵押的解除正是他噩梦的开始。

据黄先生在会场的说法,经链家提供的资金解除原先房屋抵押后,抵押银行的周先生联系到他,这才得知房主竟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有1.5亿元债务,而刚刚被解除抵押的房产更是处在被查封的危险之中。果然,一个月后,链家告知黄先生,该处房产于2015年11月先后被三家法院查封。

自此,黄先生开始在法院、银行、律师事务所之间来回奔波,个人生活被完全打乱。最终,经过三个月努力,在相关法务人员帮助下,黄先生终于将三个查封令全部解除。而链家在这一过程中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

“我把所有该他们做的事都做了,最后竟然还不给我过户。”黄先生说,在所有抵押和查封令均被解除后,链家声称为防止房屋在过户交易期间被再次查封,要求黄先生提供等值担保物,并要求其年迈的父母担任担保人,否则无法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链家:金融产品是“帮助性服务”

像银行一样提供金融产品用于资金借贷,链家的经营范围内有这一项吗?当日的发布会上,链家公司代表称,金融产品不是业务范围内,但金融产品是链家公司提供的帮助性服务,“我们公司在房产交易操作过程中为方便交易,提供这样的金融服务,这也是需要在房屋买卖双方认可的情况下才能提供服务。”对于自己房产经纪人没有详尽做房产调查的,但后期存在法律责任的行为,链家表示对于违反公司内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链家公司代表还表示,对当天开会的内容并不了解,对事件的本身也不了解,没有发言权,“稍后到公司了解清楚后,给公众和媒体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场的上海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房产中介机构提供的衍生金融服务,他们在工作中也关注到,但对衍生服务的合规性问题没法给答复,需要与金融相关部门沟通再进一步了解。“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需要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时候房产中介需要在住建委相关部门备案拿到‘密钥’才能交易,我们的监管主要就是在这个交易过程中。而之前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居间协议是交易准备过程,不属于监管范围,房产中介能否拿到交易‘密钥’也不影响居间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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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伊萍 李玥娴 来源:澎湃新闻

2月23日,上海市消保委召开本地房产中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布会。在发布会现场,一名律师及一位市民分别介绍了两个案例,都涉及到房产中介欺骗消费者、用层层圈套“请君入瓮”。市民黄先生更是投诉房产中介公司链家在提供房产交易中介服务中,通过销售金融产品高额赚取利息的违规行为。

链家被指提供借款服务,利息是银行4倍

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董敏华透露,自己最近代理的一名当事人庄先生被卷入了房产中介的隐瞒销售,该房产中介的做法甚至涉嫌违法。

2016年1月,庄先生打算为儿子购买一处婚房,在链家房产中介看中一处房屋并与其签订了房产居间协议。董敏华介绍,居间协议有明确条款规定,定金应由中介监管并在支付后由中介对产证进行保管,链家却要求庄先生直接将定金付给房主。

在庄先生支付全部定金80万元后,1月15日,链家将买卖双方邀请过来,声称该房产下还有两个抵押需要处理。两项抵押中,一项抵押发生在2009年,是房屋第一次交易时房主的公积金贷款,第二项抵押显示时间为2015年底,是买主为购买另外一套更大住房向其他个人借款时所抵押。

董敏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偿清前,买卖双方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本案例的两项抵押中,第一项抵押属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款项,用庄先生已支付的80万定金足以偿清,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后续交易。而第二项抵押确实影响到了整个房屋的产权交易。

那么,房屋出卖前夕才产生的第二项抵押又是如何形成的?事实上,在销售该房产前,该屋主就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处新房产。当时由于手头资金不足,链家中介人员便主动提出为其提供借款服务,由屋主将其名下既有房产(即出售给庄先生的房产)抵押给他。尽管第二项房产抵押合同上所标明的资金出借人为个人,但事后经律师调查后发现,该个人实为链家员工,联系地址亦为链家上海总部地址。“很难不让人联想,这笔资金就是由链家公司出借。”董敏华说。

在上海市消保委举行的消费体察会议现场,链家公司代表回应称,该处房产的房东确实存在故意隐瞒抵押的情况,也承认自己公司在产权调查方面有失职,负有一定责任。而对于自己员工出借的钱款,链家则表示该项借款服务员工出钱是应消费者需求提供的链家金融产品,“公司开发,员工出钱”。值得注意的是,借款期间,链家的月息高达1.6%,是同期同档银行利率的4倍。董敏华指出:“这样的利率已经构成高利贷。”

所售房屋刚解除抵押,又被三家银行查封

房屋买家在支付完全部定金后,才从链家处得知房产背负着多项抵押,而由于卖方无力解除抵押,买卖合同便迟迟无法签订。此时,链家将所谓的高利息“金融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用于“解决”抵押。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市民黄先生身上,黄先生通过链家中介服务所购买的房屋也存在产权抵押情况。与庄先生拒绝这样的“高利贷服务”不同,黄先生选择接受链家的借款服务来解除“问题房产”的抵押,其月利率1.6%,并由其后续住房按揭偿还。然而,抵押的解除正是他噩梦的开始。

据黄先生在会场的说法,经链家提供的资金解除原先房屋抵押后,抵押银行的周先生联系到他,这才得知房主竟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有1.5亿元债务,而刚刚被解除抵押的房产更是处在被查封的危险之中。果然,一个月后,链家告知黄先生,该处房产于2015年11月先后被三家法院查封。

自此,黄先生开始在法院、银行、律师事务所之间来回奔波,个人生活被完全打乱。最终,经过三个月努力,在相关法务人员帮助下,黄先生终于将三个查封令全部解除。而链家在这一过程中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

“我把所有该他们做的事都做了,最后竟然还不给我过户。”黄先生说,在所有抵押和查封令均被解除后,链家声称为防止房屋在过户交易期间被再次查封,要求黄先生提供等值担保物,并要求其年迈的父母担任担保人,否则无法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链家:金融产品是“帮助性服务”

像银行一样提供金融产品用于资金借贷,链家的经营范围内有这一项吗?当日的发布会上,链家公司代表称,金融产品不是业务范围内,但金融产品是链家公司提供的帮助性服务,“我们公司在房产交易操作过程中为方便交易,提供这样的金融服务,这也是需要在房屋买卖双方认可的情况下才能提供服务。”对于自己房产经纪人没有详尽做房产调查的,但后期存在法律责任的行为,链家表示对于违反公司内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链家公司代表还表示,对当天开会的内容并不了解,对事件的本身也不了解,没有发言权,“稍后到公司了解清楚后,给公众和媒体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场的上海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房产中介机构提供的衍生金融服务,他们在工作中也关注到,但对衍生服务的合规性问题没法给答复,需要与金融相关部门沟通再进一步了解。“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需要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时候房产中介需要在住建委相关部门备案拿到‘密钥’才能交易,我们的监管主要就是在这个交易过程中。而之前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居间协议是交易准备过程,不属于监管范围,房产中介能否拿到交易‘密钥’也不影响居间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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