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支队称配备宝马警车为提升形象(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10:52  经济参考报

   出现在广西南宁街头的“宝马警车”。记者 向志强 摄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在广西南宁街头竟然看到一辆“宝马警车”,在这位网民发布的帖子所附照片里,一辆车牌为“桂A9809警”的宝马小轿车停靠在街头。

记者随后进行的调查证实,这辆宝马警车的“主人”为南宁市交警支队。南宁交警 (微博) 支队一位负责人称,宝马警车为执勤用车,交警支队共配备11辆这样的警车,主要用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高等级接待,宝马警车购置程序符合要求。但专家认为,南宁交警部门的做法折射出了目前我国不少地区行政采购制度的弊端。

网民:贴出南宁宝马警车“街头照”

网民“舆论监督ABC”在网上论坛发布标题为《广西南宁再次惊现宝马警车有图有真相》的帖子称,近日在南宁市街头,看到一辆宝马警车停靠在路边,“未能看清楚是几系,但应超过5系。”在其所附的4张照片里,记者看到,这辆宝马轿车的车牌为“桂A9809警”,车顶安装有警灯。根据照片分析,这辆车停靠地点为南宁市水晶城购物广场附近。

这位网民在帖子里说,以前广西就曾出现过宝马x6警车,但一直没能拍下照片,这次总算逮住机会了。他提出质疑说,此前浙江、上海都曾曝出用宝马做警车的新闻,南宁市这次出现宝马警车现象说明纳税人的钱在被浪费。

这份帖子随后被转发至不少网络论坛和微博上。一位名为“吴云龙的影子”新浪微博网民对此很震惊,“让普通大众情何以堪啊,现在的警车都用宝马了?”

不少网民纷纷跟帖讨论宝马警车有无存在必要。有网民针对“宝马警车”现象发帖说,如果这车是用来执法办案,虽法理不通但还情有可原,毕竟公安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其工作特殊性对装备要求更高一些也无可厚非。

有网民分析说,看车牌号应该是交警用车,而从型号来看应该是宝马530,“是在国内生产的车子,市场价格几十万吧。”

核实:交警部门称有11辆宝马警车购置为高级接待“提升形象”

经过记者多方联系,最后确定这辆宝马警车的“主人”为南宁市交警支队。

记者12日上午来到南宁市交警支队,刚进支队大院,就看见左手边“值班备勤车位”上停着一辆“宝马警车”,其外观、车型都与网上曝出的那辆警车相似,但车牌号不同。正当记者查看这辆车时,另一辆同样款式的宝马警车从大院另外一侧开了过来,经记者仔细辨认,这辆车牌号和网络上拍到的警车相同。

南宁市交警支队的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确认,网上张贴的那辆“桂A9809警”宝马警车确为南宁市交警支队的执勤车辆,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共有11辆这样的宝马警车。

“我们购置宝马警车的初衷主要是用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外宾接待”,这位负责人称,自2004年起,南宁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每年的博览会期间都会有东盟各国国家领导人参加。由于之前南宁交警支队配备的警车大多为捷达、桑塔纳等,在国际场合不大合适,“为提升国家和广西的形象,我们才决定购置好一点的车辆”。

他告诉记者,这些宝马警车主要用于博览会期间给各国首脑车队引导使用,“平时也用于一些高规格的接待任务”,“时不时也要开出来执勤,长期不用不利于车辆的保养”,但“用的频率并不高,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博览会。”

对于车辆的型号和费用来源,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购买的型号是宝马523,“是国产车,最基本的配置”,市场价30多万元,购置宝马警车得到了自治区博览局和宝马公司的大力支持,“费用由市政府和博览会共同承担,宝马公司也给予了优惠,每辆车的价格大约在30万元左右。”

专家:不应一味追求高价位警车

值得指出的是,此前山东、浙江等地也先后曝出过交警部门购置豪华车作为开道警车的事件。对于网民的质疑,南宁市交警支队的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网民对南宁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但购置这些宝马警车经过了逐级上报,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从去年年初提出这个想法,按程序一步步上报,先是上报给自治区小车定编办,自治区小车定编办又上报给自治区纪委,直到今年三四月份才最终定下来,买回11辆宝马警车投入使用。”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当前公务用车都已按照标准进行配备,但目前像“开道车”这种特殊用车则没有明确的标准。针对这一说法,有专家指出,交警肩负着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职责,一定的物质保障是必要的,但前提是用于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毕竟用车费用都由财政拨款,作为公务用车都必须设置明确的配置标准。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也表示,交警部门在购置“开道车”时不应仅限于走审批程序,还应有一个群众监督的过程,“要举行咨询、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出现不当行为。”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刚则认为,在德国等发达国家,购买豪华警车现象较为普遍,但中国与这些发达国家的国情不同,不应一味追求高价位警车。“反过来说,为了形象需要,开道车也可选择国产轿车,既展示国产品牌,更展示出自信。”梅志刚认为,从审批程序来看,南宁交警部门的做法没有错,但却折射目前我国不少地区行政采购制度的弊端,“采购除执行节约原则,也应考虑广大民众的感情需求等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10:52  经济参考报

   出现在广西南宁街头的“宝马警车”。记者 向志强 摄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在广西南宁街头竟然看到一辆“宝马警车”,在这位网民发布的帖子所附照片里,一辆车牌为“桂A9809警”的宝马小轿车停靠在街头。

记者随后进行的调查证实,这辆宝马警车的“主人”为南宁市交警支队。南宁交警 (微博) 支队一位负责人称,宝马警车为执勤用车,交警支队共配备11辆这样的警车,主要用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高等级接待,宝马警车购置程序符合要求。但专家认为,南宁交警部门的做法折射出了目前我国不少地区行政采购制度的弊端。

网民:贴出南宁宝马警车“街头照”

网民“舆论监督ABC”在网上论坛发布标题为《广西南宁再次惊现宝马警车有图有真相》的帖子称,近日在南宁市街头,看到一辆宝马警车停靠在路边,“未能看清楚是几系,但应超过5系。”在其所附的4张照片里,记者看到,这辆宝马轿车的车牌为“桂A9809警”,车顶安装有警灯。根据照片分析,这辆车停靠地点为南宁市水晶城购物广场附近。

这位网民在帖子里说,以前广西就曾出现过宝马x6警车,但一直没能拍下照片,这次总算逮住机会了。他提出质疑说,此前浙江、上海都曾曝出用宝马做警车的新闻,南宁市这次出现宝马警车现象说明纳税人的钱在被浪费。

这份帖子随后被转发至不少网络论坛和微博上。一位名为“吴云龙的影子”新浪微博网民对此很震惊,“让普通大众情何以堪啊,现在的警车都用宝马了?”

不少网民纷纷跟帖讨论宝马警车有无存在必要。有网民针对“宝马警车”现象发帖说,如果这车是用来执法办案,虽法理不通但还情有可原,毕竟公安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其工作特殊性对装备要求更高一些也无可厚非。

有网民分析说,看车牌号应该是交警用车,而从型号来看应该是宝马530,“是在国内生产的车子,市场价格几十万吧。”

核实:交警部门称有11辆宝马警车购置为高级接待“提升形象”

经过记者多方联系,最后确定这辆宝马警车的“主人”为南宁市交警支队。

记者12日上午来到南宁市交警支队,刚进支队大院,就看见左手边“值班备勤车位”上停着一辆“宝马警车”,其外观、车型都与网上曝出的那辆警车相似,但车牌号不同。正当记者查看这辆车时,另一辆同样款式的宝马警车从大院另外一侧开了过来,经记者仔细辨认,这辆车牌号和网络上拍到的警车相同。

南宁市交警支队的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确认,网上张贴的那辆“桂A9809警”宝马警车确为南宁市交警支队的执勤车辆,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共有11辆这样的宝马警车。

“我们购置宝马警车的初衷主要是用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外宾接待”,这位负责人称,自2004年起,南宁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每年的博览会期间都会有东盟各国国家领导人参加。由于之前南宁交警支队配备的警车大多为捷达、桑塔纳等,在国际场合不大合适,“为提升国家和广西的形象,我们才决定购置好一点的车辆”。

他告诉记者,这些宝马警车主要用于博览会期间给各国首脑车队引导使用,“平时也用于一些高规格的接待任务”,“时不时也要开出来执勤,长期不用不利于车辆的保养”,但“用的频率并不高,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博览会。”

对于车辆的型号和费用来源,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购买的型号是宝马523,“是国产车,最基本的配置”,市场价30多万元,购置宝马警车得到了自治区博览局和宝马公司的大力支持,“费用由市政府和博览会共同承担,宝马公司也给予了优惠,每辆车的价格大约在30万元左右。”

专家:不应一味追求高价位警车

值得指出的是,此前山东、浙江等地也先后曝出过交警部门购置豪华车作为开道警车的事件。对于网民的质疑,南宁市交警支队的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网民对南宁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但购置这些宝马警车经过了逐级上报,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从去年年初提出这个想法,按程序一步步上报,先是上报给自治区小车定编办,自治区小车定编办又上报给自治区纪委,直到今年三四月份才最终定下来,买回11辆宝马警车投入使用。”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当前公务用车都已按照标准进行配备,但目前像“开道车”这种特殊用车则没有明确的标准。针对这一说法,有专家指出,交警肩负着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职责,一定的物质保障是必要的,但前提是用于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毕竟用车费用都由财政拨款,作为公务用车都必须设置明确的配置标准。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也表示,交警部门在购置“开道车”时不应仅限于走审批程序,还应有一个群众监督的过程,“要举行咨询、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出现不当行为。”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刚则认为,在德国等发达国家,购买豪华警车现象较为普遍,但中国与这些发达国家的国情不同,不应一味追求高价位警车。“反过来说,为了形象需要,开道车也可选择国产轿车,既展示国产品牌,更展示出自信。”梅志刚认为,从审批程序来看,南宁交警部门的做法没有错,但却折射目前我国不少地区行政采购制度的弊端,“采购除执行节约原则,也应考虑广大民众的感情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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