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标准

上海排水管理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统一计算标准,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发挥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与城市市政排水管渠与泵站的维护。

1.0.3 城市市政排水管渠与泵站的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雨水口 Catch basin

置于路边,用于收集地面雨水的设施。

2.0.2 雨水箅 Grating

一种安装在雨水口顶部的格栅。它既能拦截垃圾,防止坠落,又能让雨水通过。

2.0.3 连管 Connecting pipe

埋设在道路两侧,连接市政管渠与雨水口或的用户的管道。

2.0.4 接户管 Service connection

连接市政管渠与用户的连管。

2.0.5 检查井 Manhole

排水管渠上连接其他管渠以及供维护工人检查、清通和出入管渠的构筑物。 2.0.6 接户井 Service manhole

用户排水管通向市政管渠的最后一座检查井。该井及上游管道属用户专用,该井以下管渠属市政公有。

2.0.7 沉泥槽 Basin sump

雨水口和检查井的管口以下槽形部分,用于集中管道中的积泥。

2.0.8 排放口 Outlet

将雨水、处理后的污水或合流污水,经管道输送后排放至水体的设施。 2.0.9 通沟牛 Bucket

在钢索的牵引下,清除管渠积泥的铲形、桶形、圆刷形等的铲泥工具。 2.0.10 绞车疏通 Winch bucket clean

采用绞车牵引通沟牛,以清除管渠内积泥。

2.0.11 转杆疏通 Rod turning clean

采用人工或电动机驱动装在软轴转杆头部的钻头,清除管渠内的积泥。 2.0.12 沟棍疏通 Rod rigid clean

采用短棍接长和装在前端的钻头或耙子清除管渠内的积泥。

2.0.13 水力疏通 Hydraulic clean

通过加大管渠上下游水位差,形成大流速,清通管渠内的积泥。

2.0.14 射水疏通 Jet clean

用高压泵射出的水束清除管渠内积泥。

2.0.15 染色检查 Dye test

通过染色剂在水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找出管道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方法。

2.0.16 水力检测 Hydraulic measurement

通过对管渠流速、流量和水力坡降线的测定、分析,找出管渠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方法。

2.0.17 出水活门 Tide gate

在排水管渠出水口或通向水体的水泵出水管段上设置的单向启闭阀,其可用来防止水流倒灌。

2.0.18 惰走时间 Run doum time

旋转运动的机械,失去驱动力后至静止的这段惯性行走时间。

2.0.19 盘车 Hand operated rotaion

旋转机械在无驱动力情况下,用人力或借助专用工具将转子低速转动的动作过程。

3 排水管渠

3.1管渠维护

3.1.1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3.1.2 在分流制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

3.1.3 管渠检查可采用地面检查、下井检查、潜水检查、染色检查、水力检测等方法。各类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的检查要求宜符合表3.1.3的规定。 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的检查要求 表3.1.3

3.1.4 管道维护和检查的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

3.1.5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应符合表 3.1.5 的规定。 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 表 3.1.5

3.1.6 雨水口与检查井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6.1 雨水口与检查井维护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清掏积泥、洗刷井壁、配齐或更换井盖、井座及踏步。

3.1.6.2 使用的铸铁井盖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的规定。

3.1.7 管道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1 当采用转杆疏通或沟棍疏通时,应先检查电动机或钻头。

3.1.7.2 当采用绞车疏通时,在井口和管口转角处,应使用转向滑轮,不得使钢索与井口和管口直接摩擦。

3.1.7.3 当采用绞车疏通时,最后一次通过的通沟牛,其直径应比该管径小一挡。

3.1.7.4 当水力疏通的水量不足时,宜采用闸门或管塞积蓄水量,抬高上游水位后,放水冲洗。

3.1.7.5 采用水力冲洗不能完全清除管道积泥时,宜同时采用水力通沟浮球,或者采用射水疏通。

3.1.8 倒虹管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 在河床受冲刷的地区,每年应检查一次过河倒虹管的复土情况,复土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1.8.2 当疏通双道倒虹管时,可采用关闭其中一道,放水疏通另一道的方法。疏通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倒虹管直线段时,也可采用绞车疏通。

3.1.8.3 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牌应定期油漆、维护,保持清晰完好。

3.1.8.4 过河倒虹管,因检修需要抽空管道前,应进行抗浮验算。

3.1.9 渠道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9.1 明渠应定期进行整修边坡、清除污泥等维护。

3.1.9.2 应定期检查无铺砌明渠直线段、转弯处、变坡点的断面状况,发现损坏应用砖石砌成标准沟形断面,以控制沟底标高和断面尺寸,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3.1.9.3 盖板渠应保持盖板无缺损、不断裂、不露筋,安放平稳,缝隙紧密。相邻盖板之间的离差不应大于10mm。

3.1.10 排放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0.1 应经常巡视,及时制止向排放口倾倒垃圾和在其附近堆物占压。

3.1.10.2 排放口标志牌应定期油漆,保持清晰完好。

3.1.10.3 因河床淤积而导致水流受阻的排放口应定期输浚,保持水流畅通。

3.1.10.4 岸边式排放口的挡土墙或护坡应保持结构完好,当出现倾斜、沉陷、裂缝等损坏现象时,应及时维修。

3.1.10.5 江心式排放口应经常巡视,防止捕渔作业、航行或其他工程作业造成的损坏。

3.1.10.6 江心式排放口、应定期进行水力冲洗,保持排放管及喷射口畅通。

3.1.10.7 江心式排放口宜采用潜水检查的方法,检查河床或海床的变化、管道淤寒、构件腐蚀和水下生物附着生长等情况。

3.1.11 管道的防冻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1 冰冻前,应对雨水口采用麻袋、木屑、盖堵等防冻措施。

3.1.11.2 冰冻期内,应对因冰冻而堵塞的管道化冻,其方法可采用蒸汽化冻。

3.1.11.3 融冻后,应及时清除用于盖堵雨水口的保温材料,并清除随融雪流入管道的砂土。

3.2 管渠修理

3.2.1 当需断水作业修理暂时封堵现有排水管渠时,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所有留在管渠内的管塞、砖块等杂物。

3.2.2 管渠改建、修理工程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的规定。

3.2.3 管道裂缝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 细裂缝和网状裂缝可采用压抹或喷涂方法更换旧面层,也可采用加罩新面层,加罩面层前,原壁面应洗刷干净。

3.2.3.2 嵌填裂缝前,应先将裂缝或管道接口凿成深度不小于30mm、宽度不小于15mm的V形槽;清理干净后,应用水泥胶浆等速凝材料或石棉膨胀水泥填实,厚度为15mm;经检查无漏后,应再用抗渗水泥砂浆填平余下15mm。抗渗水泥砂浆采用的外加剂应包括防水剂、减水剂、膨胀剂中的一种。

3.2.3.3 当有严重的渗漏时,宜采用灌浆堵漏。采用灌浆堵漏时,钻孔应钻至裂缝深处或钻至管道外壁,然后向孔内注入堵漏浆。

3.2.3.4 直径1000mm以上的管道接口修理可采用内套环法。套环可用钢板或塑料预制;套环与混凝土管之间应衬有橡胶密封圈,密封圈不应有接头。钢套环应采取防腐措施。

3.2.4 腐蚀性损坏的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加罩面罩或更新防腐面层前,原混凝土表面应洗刷干净。

3.2.4.2 宜采用抹压或喷涂的方法加罩防腐砂浆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0mm。

3.2.4.3 防腐涂层宜采用刮涂或刷涂的方法修理,其厚度不应小于0.3mm。受硫化氢腐蚀严重的污水管在进行维护时,应采取通风、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

3.2.5 沉降缝止水带的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1 更换的止水带的规格、尺寸、伸长率、回弹率、老化系数等理化性能指标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3.2.5.2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止水带中间的空心圆应位于变形缝中间。

3.2.5.3 新浇混凝土的强度不应低于原有混凝土强度。新旧混凝土之间以及混凝土与止水带之间的接合处应密实、牢固。

3.2.5.4 止水带的接头不得留在转角处,止水带在转角处的曲率半径应大于200mm。

3.2.6 旧管上加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3.2.6.1 加井的荷重不得全部由旧管承受。直径为600mm以下的小型管,加井时应挖深至管底,直径为600mm以上的管道,加井时可挖至半管。加井底部均应做基础。

3.2.6.2 加井时在旧管上凿孔,不应损坏凿孔以外的管道。凿孔的周边应与井壁对齐并用水泥砂浆抹平,贴近管道上半圆部位的砖墙应砌成拱形。

3.2.7 接纳连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 各类连管均应在检查井内接通,不应在管道上凿孔暗接。

3.2.7.2 连管接入检查井后,连管与墙孔间的空隙应用水泥砂浆填实,并内外抹光。

3.2.7.3 连管与上游管道的夹角宜小于90。。

3.2.7.4 雨水接户管在接入管道前,宜加设沉泥井。

3.2.8 井框升降应符合下列规定:

3.2.8.1 井框与井身的连接应千稳、牢固,不得翘动。顶面与路面的高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的规定。

3.2.8.2 井框与井身之间的衬垫材料,在机动车道下,应采用混凝土,其强度不应小于C20;在其他车道下,可采用砌砖衬垫,其砌筑砂浆的灰砂比不应小于1:20。

3.2.8.3 井框升降时,混凝土宜采用早强水泥或在普通水泥中添加早强剂。混凝土养护期间应采用护栏围护。

3.2.9 排水明渠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9.1 修理土渠的滑坡、冲刷、渗漏和洞穴等以前,应先对损坏部分采取清除松土和淤泥,将破坏面削成稳定的斜坡等预处理,洞穴应作扩孔清理;裂缝应作扩缝清理。

3.2.9.2 对土渠的滑坡、冲刷和一般渗漏施行原状土修复时,应分层穷实,分层的厚度不应大于300mm。修复后的断面形状应与原设计一致,不得缩小。

3.2.9.3 严重渗漏的土渠宜选用下列工程措施之一进行修理:

(1) 在迎水面做300~500mm厚的粘土防渗墙;

(2) 修筑混凝土或浆砌块石防渗护面;

(3) 采用压力注浆。

3.2.9.4 浆砌石渠的裂缝、渗漏或腐蚀性损坏的修理应符合本规程第3.2.3和3.2.4条的有关规定。

3.2.9.5 挡土墙、浆砌石渠、溢流堰、消力坎等构筑物出现严重结构性损坏时,应拆除重建;新建的构筑物应进行水力计算和结构计算。

3.3污泥运输

3.3.1通沟污泥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1 采用机械吸泥或抓泥时,污泥宜直接由罐车装运。

3.3.1.2 采用人工掏挖时,宜采用自卸卡车污泥拖斗或污泥集装箱装运;当水运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水陆联运。

3.3.2 在管渠疏通或污泥运输过程中,应做到污泥不落地,沿途不洒落。

3.3.3 污泥盛器和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并宜加装盖子。

3.3.4 疏通作业完毕后,污泥盛器应及时撤离现场。在街道上停放的时间,不宜超过一昼夜。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

4 排水泵站

4.1一艘规定

4.1.1 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

4.1.2 排水泵站内的机电设备、管配件每二年应进行一次除锈、油漆等处理。

4.1.3 排水泵站内的水位仪、雨量器、开车积时仪,每年应校验 一次;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更换。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 排水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每隔3年应刷新一次。

4.1.5 每年汛期,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应进行检查与维护。

4.1.6 排水泵站应经常做好卫生、绿化与除害灭虫工作。

4.1.7 排水泵站应有完整的运行与维护记录。

4.2排水泵站

4.2.1 水泵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水泵运行前的例行检查:

(1) 盘车时,水泵、电机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现象;

(2)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轴向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规定;

(3) 水泵各部轴承应处于正常润滑状态;

(4) 水泵轴封机构的密封性能应良好;

(5) 离心泵和卧式混流泵运行前,应将泵体内的空气排尽;

(6) 轴流泵和立式混流泵运行前,应检查冷却水系统、润

滑水系统和抽真空系统;

(7)螺旋泵应在第一个叶轮浸没水中达50%以上才能启动;

4.2.1.2 水泵运行中的巡视检查:

(1)水泵机组转向应正确,运行应平稳,并无异常振动和异声;

(2)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转速、扬程范围内运行;

(3)水泵轴承温度应正常,滑动轴承不应超过65℃,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0℃,温升不应大于35℃;

(4) 橡胶轴承供水压力应正常;

(5) 轴封机构密封不应滴水成线,并不得发热;

(6)泵体联接管道和泵机座螺栓应紧固,不得渗漏水;

(7) 潜水泵运行时应保持淹没深度;

(8) 运行中,应执行勤看、勤听、勤摸、勤嗅、勤捞、勤动手的“六勤”工作法。

4.2.1.3 水泵停止运行时的检查:

(1) 轴封机构不得渗水;

(2) 止回阀门或出水活门关闭时的响声应正常;

(3) 应观察泵轴惰走时间及停止情况;

(4) 水泵机组应保持整洁。

4.2.2 水泵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 各类轴承应定期加注规定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4.2.2.2 应检查联轴器问隙。

4.2.2.3 轴封机构的填料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并清除积水和污垢。

4.2.2.4 应检查泵体各部联接螺栓的紧固程度。

4.2.2.5 不常开的水泵每周应用工具盘动一次,试运行时间不得小于15min。

4.2.2.6 水泵机组不应有灰尘、油垢和锈迹。

4.2.2.7 离心泵停止使用时, 应将水泵、管道、闸阀等的积水放尽。

4.2.2.8 应经常打开离心泵的手孔盖,并及时清除泵内垃圾。但当离心泵运转时,严禁做此工作。

4.2.2.9 轴流泵、立式混流泵的冷却水系统、润滑水系纺及抽真空系统应定期检查。

4.2.2.10 螺旋泵应定期检查齿轮减速机油箱内的油质与油量。油质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换油,油量不足时应及时加油。

4.2.2.11 螺旋泵在长期停用时,叶轮应每周盘动一次,并变换位置。

4.2.3 水泵的定期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 水泵定期维修:

(1) 轴流泵累计运行3000h;离心泵累计运行4000h;混流泵及潜水泵累计运行5000h;不经常运行的水泵每隔3年,均应解体维修;

(2) 水泵定期维修前,应制定维修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3) 水泵维修后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

(4) 水泵定期维修应具有完整的维修记录及验收资料。

4.2.3.2 离心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轴封机构,发现损坏应修理或更换;

(2) 当叶轮与密封环间隙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3) 叶轮轮叶和盖板上有破裂、残缺和透孔等损坏,应及时更换;

(4) 当叶轮流道、导水轮被冲蚀的麻窝深度大于2mm时,应及时修补;剩余壁厚小于原厚度的2/3时,应及时更换。

(5) 轴承磨损间隙超过规定值时应更换;

(6)离心泵采取“变速变径调节”的,应进行计算。

4.2.3.3 轴流泵、混流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轴封机构,发现损坏,应修理或更换;

(2) 检查泵轴、运动副及轴承的磨损程度,发现磨损,应修理或更换;

(3) 检查叶片外缘的磨损量 , 超过规定值时 , 应进行修

补或更换;

(4) 导叶体喇叭管的球面磨损量大于5mm时,应修理或更

换;

(5)应校核机组的同轴度。

4.2.3.4 潜水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轴承磨损量,超过规定值时,应更换;

(2) 潜水泵的叶轮与泵盖间的间隙过大,叶片破损,泵体泵盖磨损、裂缝或损坏,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3) 检查泵机的密封和绝缘。

4.2.3.5 螺旋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上下轴承的磨损程度,发现磨损,应更换;

(2) 检查联轴器的弹性柱销,发现磨损,应更换;

(3) 齿轮减速箱应解体检查;

(4) 检查叶片,发现变形应修理或更换。

4.3电气设备

4.3.1 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1 电气设备的定期清扫、检查及运行中的巡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扫、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 ;

(2) 电气设备运行中,每班应巡视一次,夜间关灯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

4.3.1.2 电气设备的检修除进行定期维修外,还应根据试验及检查结果,及时检修。

4.3.1.3 电气设备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电器设备应按期作预防性试验,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2) 高、低压电气设备在定期维修后的试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3) 高、低压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后并投入运行前,必须做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4.3.2 电力电缆定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 电缆终端应清洁,无漏油或渗泊。

4.3.2.2 电缆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

4.3.2.3 电缆沟内应无积水、无渗水。

4.3.2.4 电缆沿线应无打桩、种植树木或可能伤及电缆的其他情况。

4.3.3 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

4.3.4 变压器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 变压器投入运行后,在正常情况下,每十年应至少维护一次。

4.3.4.2 变压器发生下列故障之一时,应立即停电检修:

(l) 安全气道膜破坏或储油柜冒油;

(2) 重瓦斯断电器动作;

(3) 瓷套管有严重放电和损伤;

(4) 变压器内噪声增高,且不匀,有爆裂声;

(5) 在正常冷却条件下,油温不正常或不断上升;

(6) 发现严重漏油,储油柜无油;

(7) 预防性试验时,变压器不符合标准;

(8) 变压器油严重变色。

4.3.5 高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 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4.3.5.2 高压油开关的维护周期:

(1)控制电动机启动的高压油开关定期维护应每年一次;频繁启动的高压油开关应每年不少于两次;

(2)控制变配电的高压油开关定期维护应每年一次;

(3)切断两次短路电流后,即应维护高压油开关。

4.3.5.3 高压油开关维护后的雄查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l)测定导电杆的总行程、超行程和连杆转动角度;

(2)检测缓冲器;

(3)测定三相合闸同时性;

(4)《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电气试验项目。

4.3.6 低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6.1 低压开关定期维护每年不应少于一次;控制电动机的开关应每月进行内部清扫和检查。

4.3.6.2 低压开关定期维护后,应测量开关绝缘电阻和接触电阻。

4.3.7 电动机启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其内容应包括动静触头、灭弧部件、电磁吸铁主回路和控制回路接线等。维护后,应检查三相合闸同时性,测量绝缘电阻,测定触头的压力等。

4.3.8 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电容器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1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定期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4.3.8.2 无功补偿电容器在运行中的检查:

(1)应观察三相电流表的读数;

(2)电容器外观检查每周不应少于两次;当箱壳膨胀漏液时,其电容器应退出运行。

4.3.9 直流设备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9.1 硅整流设备的检查:

(1) 仪表针指示、继电器动作应正常;

(2)交直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lMΩ/kV;在较潮湿的地方不应低于0.5MΩ/kV;

(3)电阻、电容器、硅整流器等元器件应接触良好,并无放电、损坏、过热等现象;

(4)硅整流设备应清洁无尘垢。

4.3.9.2 蓄电池直流设备的定期检查:

(1)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装置必须保持良好,

(2)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电压、充电电流应正常,

(3)蓄电池组自行投入装置必须保持良好。

4.3.10 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切换装置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4.3.11 母线、指示电表、电度表等其他电气设备的检查宜结合开关设备的检查同时进行。

4.3.12 通用电动机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2.1 电动机启动前的检查:

(1)电动机绕组对绝缘电阻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开启式电动机内部应无杂物;

(3)绕线式电动机滑环与电刷应接触良好,电刷的压力应正常;

(4)电动机引出线接头必应紧固;

(5)轴承润滑油〈腊〉应满足润滑要求;

(6)接地装置必须可靠;

(7)电动机除湿装置电源应断开。

4.3.12.2 电动机运行中的检查:

(1)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水滴、油污进入电动机;

(2)运行电流和电压不宜超过额定值;

(3)应检查轴承发热、漏油等情况;

(4)电动机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

(5)电动机在运行中不应有碰擦等杂声;

(6)对绕组式电动机,应检查电刷与滑坏的接触磨损情况;

(7)电动机的迎风应良好;

(8)电动机的转向应正确;

(9)绕组式电动机的短路接触器应在短接位置。

4.3.12.3 电动机累计运行达6000~8000h应维护一次;不经常运行的电动机每四年应维护一次。

4.3.12.4 电动机的维护:

(1)应清除电动机内部灰尘,绕组绝缘应良好;

(2)铁芯硅钢片应整齐,且无松动;

(3)定子、转子绕组槽锲应无松动。绕组引出线端焊接应良好,相位、标号应正确、清晰;

(4)鼠笼式电动机转子端接环应无松动;

(5)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线端的绑线应牢固完整;

(6)散热风扇及其紧固情况应良好;

(7)清洗轴承,磨损严重时应更换,并应检查定子与转子的间隙;

(8)电动机外壳应完好;

(9)电动机维护后应作试验。

4.4进水与出水设施

4.4.1 闸阀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 闸阀的日常维护:

(1)应经常清除垃圾及油污,并应加注润滑脂(油),保持启闭灵活;

(2)闸阀的全开、全闭、转向、转数等标记应清晰完整;

(3)暗杆式闸阀,应及时调整填料的松紧;

(4)电动闸阀,应经常检查机械传动部件及齿轮箱;

(5)闸阀启闭,出现卡位、突跳等现象时,应停止操作,并进行检查;

(6)应保持闸阀零部件完整,发现缺损应及时修配;

(7)不常开的闸阀应每周启闭一次,并保持启闭灵活。

4.4.1.2 闸阀的定期维护:

(1)应检查闸阀的密闭性和阀杆垂直度,调整闸板的位移余量,进行整修或更换;

(2)应更换闸阀的填料,检查阀杆等零部件腐蚀、磨损程度,进行整修或更换;

(3)电动闸阀的限位开关、联锁装置应可靠。当限位开关产生移位、失灵或联锁装置失效时,应及时调整修复。

4.4.2 沉砂池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 沉砂池每半年应清砂一次;池底积砂高度达到进水管管底时,应及时清砂。

4.4.2.2 沉砂池池壁的混凝土保护层出现剥落、裂缝、腐蚀时,应按设计要求修复。

4.4.2.3 清捞出的沉砂可与通沟污泥合并处理。

4.4.3 格栅及除污机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1 格栅的维护:

(1)应及时清除格栅上的污物,并清洗操作平台;

(2)栅片松动、变形、缺档或断裂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应定期除锈和油漆。

4.4.3.2 除污机的运行和维护:

(1)运行前,应检查机械机构、电气设备;

(2)运行时,经常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

(3)停机后,应及时做好清洁保养,并进行加注润滑油等

工作;

(4)与除污机配套的皮带输送机,应经常除污、清洗和加注润滑油;

(5)除污机停用期间应每周运行一次;

(6)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

4.4.4 集水池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1 集水池池面的浮渣应及时清捞,并应定期抽低水位,冲洗池壁。

4.4.4.2 集水池内的水位标尺和水位计应经常清洗,定期校验。

4.4.4.3 集水池应定期清除池底泥砂等沉积物,并应检查管道及闸阀的腐蚀情况。

4.4.4.4 集水池池壁的混凝土保护层出现剥落、裂缝、腐蚀时应修复。

4.4.4.5 集水池周围的扶梯、栏杆应定期除锈、刷油漆。

4.4.4.6 集水池前的闸门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4.1 条的规定。

4.4.5 出水井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5.1 高架出水井不得出现渗漏;混凝土保护层出现剥落、裂缝、腐蚀时,应及时修复。

4.4.5.2 出水压力井不得有渗漏水和漏气现象。当密封橡胶衬垫、钢板、螺栓出现老化和腐蚀时,应及时修复。

4.4.5.3 压力井的透气孔不得堵塞。

4.5相关设施

4.5.1 排水泵站内起重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4.5.2 排水泵站内的剩水泵、真空泵、通风机、供水设施等相关设施应每年检查和维护。

4.5.3 水锤装置应设在室内或专用井内,并应定期检查、维修、 校验;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4.6自动控制与计算机控制

4.6.1 自动化装置必须经试运行后才能投入运行;并应每周检查,定期维护。

4.6.2 计算机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6.2.1 排水泵站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4.6.2.2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维护应按制造广的要求执行。

5 排水设施维护技术资料

5.0.1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排水设施的技术资料和设备档案。 5.0.2 新建排水设施,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建设文本、技术设计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5.0.3 排水设施的维护资料应正确、及时、清晰。

5.0.4 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补缺配套的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5.0.5 实行计算机管理的维护资料应有备份。

5.0.6 对排水设施的突发事故或设施严重损坏情况,必须及时做 好记录,并应连同分析、处理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T 68-96

条文说明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2]22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主编,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96〉经建设部1996年9月27日以建标[1996]541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 总则

1.0.1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排水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到1990年底,全国467座城市已有排水管道5.8×104km,其中城市公共排水管道

4.7×104km。城市公共排水管网服务面积普及率为59%,到2000年,普及率将达到70%左右。

城镇排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重要标志。为了保证城镇的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必须对己建成的排水设施予以经常养护,使其处于完好的状态。

由于技术、经济、设备、人员等因素,各城镇对已建成的排水设施的维护要求、方法与标准不一致,很多已建成的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处于“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状态。

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制定适用于全国城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排水设施维护规程,保证设施安全可靠的运行,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

1.0.2

(1)本条所指的管渠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明渠与倒虹管。相关设施包括雨水井、潮闸门、排放口等。

(2)市政管渠与用户专用管渠的分界:以路边接户井划分,接户井及上游管道属用户;下游管道属市政管渠。

(3)泵站包括土建、机电设备、进出水设备、起重设备、剩水泵、通风机等相关设施。

1.0.3 排水设施的用户,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的市政、排水、安全、电气等方面的规定,如:

(1) 国发(1983)85号文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报告》的通知精神,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2)(79)城发字第116号国家城建总局《关于加强市政工程工作的意见》。

(3)(82)城公字284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4)《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

(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5)。

2 术语

2.0.1 雨水口又称雨水井、进水口、茄莉。

2.0.2 雨水箅又称箅子、雨水盖、茄莉盖。

2.0.4 接户井又称户井、用户连管。

2.0.5 检查井又称害井、人孔。

2.0.6 接户井又称用户井、进门井。

2.0.7 沉泥槽又称集泥槽、落底。

2.0.8 排放口又称出水口、出口。

2.0.9 通沟牛又称铁牛、清通器、刮泥器。

2.0.10 绞车疏通又称拉管疏通、摇车疏通。

2.0.11 转杆疏通又称旋杆疏通、软轴疏通。

2.0.14 射水疏通又称冲水车疏通。

2.0.17 出水活门又称拍门、潮问。

3 排水管渠

3.1管渠维护

3.1.1 工厂废水的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如下表所示。

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

工业废水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广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水质水量,排放口管径、位置及平面图,工厂内废水处理工艺及设施。

3.1.2雨污水分流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困难的工作,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 审查工厂和住宅的排水设计图,尽可能在实施阶段纠正雨污水乱接。

(2)对已建成的工厂和住宅的雨、污水分流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水质抽查和染色示踪检查)。

(3)监督用户限期整改已查出的混接现象。

(4)杜绝市政管渠自身存在的雨、污水乱接情况。

(5)防止雨、污水乱接,还需特别注意洗涤水和化粪池。

许多单位和住宅,往往只将粪便水接人污水管,而错误地将大量洗涤废水和工业废水接入雨水管。有些分流制地区保留着化粪池,而化粪池尾水仍接入雨水管,这些都是导致水体污染和污水厂水量不足的原因。

3.1.3 外移

(1) 在地面上检测管道积泥的通常采用量泥斗。

(2)潜水检查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潜水员进行,全套

潜水器械除了潜水服外还包括气泵、对讲机等辅助装备。

(3)染色示踪检查采用的染色剂应具有良好的水溶性和

鲜艳的颜色。

(4)测量流速、流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a. 采用旋杯式流速仪。测得管渠内流速与过水断面相乘

即得;

b. 用浮标或染色示踪测算;

c. 测出水面坡降后,用水力学公式推算;

d. 流量槽或流量堰法;

e. 水力坡降图是分析管渠水力状况的有效方法。水力坡降图中通常应同时画出三根坡降线,即地面坡降线、液面坡降线和管 底坡降线。

3.1.6.1在更换井盖时,可根据需要选用具有防盗措施的井盖。

更换检查井踏步时,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用外包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的防腐踏步。

3.1.7 管道的积泥规律和合理的维护周期需经较长时期的摸索才能全面掌握。一般经验表明:

(1) 雨季的维护周期比旱季要短;

(2) 人口稠密地区的维护周期比稀疏地区要短;

(3) 低级路面雨水口维护周期比高级路面要短;

(4) 小型管维护周期比大型管短;

(5) 倒坡管的维护周期比顺坡管短。

3.1.7.2 绞车疏通只适用于1000mm以下的中小型管道。但在600mm至1000mm的中型管中疏通困难要大一些;而水力疏通则适用任何管径的管道。

3.1.7.5 水力疏通浮球有铁球、橡胶球和桶木浮牛等。

3.1.8.1 检查过河倒虹管的复土情况通常采用河床断面测量或潜水检查的方法。

3.1.9.1 如发现土明渠流速过大,有渠岸被冲刷的情况,可采用局部护面的加固措施或采用消力坎、消力池等消能措施。

3.1.10.4 对落差大,受冲刷严重的岸边式排放口,可采用防冲护坡或阶梯式消力坎等防冲消能措施。

3.1.11.2 用蒸汽进行管道化冻时,一般采用一台装在拖车上的小型燃煤锅炉作为蒸汽源。

3.2 管渠修理

3.2.1 经常采用的施工临时排水措施有:

(1) 埋设临时排水管;

(2) 设置临时泵抽水;

(3) 采用可通水的封堵方法。

3.2.3.2 用于嵌填裂缝和接口渗漏的石棉水泥重量比通常为3:7,含水量为石棉与水泥总量的l/10。

嵌填石棉水泥需使用平头凿,宽度30~40mm, 平头厚度应视裂缝宽度选定。

3.2.3.3 灌浆堵漏采用的无机浆料为水泥粉煤灰浆,有机浆料为聚胶醋或丙烯酷胶等化学堵漏浆。

3.2.4.3 对受硫化氢腐蚀严重的污水管采取通风措施的目的,一方面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在于降低管道内的硫化氢浓度,从而减少了硫化氢在管壁遇水后转变成硫酸的可能性,延长管道的使用时间。

判断管道受硫化氢腐蚀,主要看损坏的部位。受酸性废水腐蚀的损坏发生在管道底部;而受硫化氢腐蚀的损坏则发生在管道的顶部。

3.2.5 本条所指的沉降缝止水带大多数用在大型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中,在一般管道中很少使用。

3.2.6.1 从施工方便考虑,在旧管上加井可先在管外砌井,然后在井内管背上凿孔,孔的大小应与井壁一致。

3.2.8.2 升降井框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垫圈并用预埋螺栓固定的做法,可以大大提高井框升降的施工质量,并缩短封堵交通的时间。

3.3 污泥运输

3.3.1.2 采用人工掏挖时,在污泥装人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前,尚须人工短途驳运和暂储。此时通常使用污泥桶或手推车,也可采用改装的微型货车或微型三轮车。

4 排水泵站

4.1一般规定

4.1.1 泵站机组完好率、可运行率、机组效率的计算如下:

完好率 = ×100%

可运行率 = ×100%

机组效率 = 电机效率×传动效率×水泵效率

汛期中为及时排水,凡是开得动、抽得出水的机组即为可运行机组。

4.1.4 排水泵站内的道路、围墙及铁件应定期检查。发现建筑物墙面大面积剥落、铁件锈蚀,应及时修缮。发现渗水、漏水应检查原因,予以筑漏修复。如发现道路塌陷,应及时检查是否管道断裂。

4.1.5 排水泵站自身防汛设施(防汛墙、防汛板、防汛闸门或其他设备),应在每年汛期前认真检查,发现缺损应及时配齐、修复,汛期后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与遗失。

4.1.6 排水泵站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应进行绿化,美化环境,及时消灭虫害,并经常做好花草树术的修剪、栽培工作。

4.1.7 排水泵站的运行记录一般指: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运行数据;维修记录。

4.2 排水泵站

4.2.1 为了水泵的正常运行和延长水泵的使用年限,必须正确使用水泵,及时维修,使水泵始终保持良好状况,所以排水泵必须遵循运行的基本要求。

4.2.1.1 水泵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尤其是对拆装后的水泵。试车前主要的例行检查有:

(1)经拆装后的水泵,因填料还没有磨合盘动时一般较紧,但一定要转得动。

(2)器轴向间隙和同轴度可参照下列标准。

A.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同轴度允许偏差见下表: mm

B.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的端面间隙

(4)水泵轴封机械填料加置就正确、平整,使其处于良好

状况。

(5)离心泵和卧工混流泵运行前就开启泵体的排气旋塞,当排气旋塞内有水喷出,表示泵体内已注满水,空气已排尽,即刻关闭旋塞。

(6) 潜水泵应在产品样本要求的淹没深度中运行。严禁在少水、泥浆和超过潜水深度的情况下运行。否则将导致空车运转、超负荷和水渗入电机等事故,严重损坏潜水泵。

(7) 螺旋泵的第一个叶轮的浸没深度少于50%时,会发生水量不足,效率降低。

4.2.1.2

(1)检查水泵与电机转向是否正确,不得出现逆向运转;水泵联接螺栓是否松动或脱落,保持运行平稳;泵轴运行有否磨擦声或轴承异声发现异常应停泵检查;

(2)检查各类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稳定,特别注意是否超过额定值。电流过大过小或电压超过允许偏差时均应停机检查;

(3)大型轴流泵和立式混流泵橡胶轴承的供水压力宜在

1.6×104~2.5×104MPa;

(4)机械轴封机构泄漏量不宜大于每分钟3滴,普通软性填料轴封机构泄漏量每分钟约10~20滴;

(5)检查水泵各部螺栓及其防松装置是否完整齐全,有无松动,如有脱落或不齐时,应及时紧固或配齐,联接管道不得有滴水现象。

(6)水泵在运行中必须做到:

勤看:电流、电压、温度、进水池水位、设备动态等。

勤听:轴承、螺栓、电机、变压器等有否异声。

勤嗅:水泵运行时轴封机构、联轴器、电机、电气设备等部位有无异常的焦味。

勤摸:凡是不需要采取特别安全措施就能够用手触及进行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部位都应加以检查,主要有设备油箱、电机及底部、轴承等处的温度和振动情况。

勤捞垃圾:经常消除集水池格栅的垃圾,保持进水畅通。

4.2.1.3 停泵时应按操作程序进行,并做好以下维护工作。

(1)检查轴封机构渗漏水情况,必要时更换填料,并做好填料涵内的除污清洁工作。

(2)如发现水泵惰走时间过短或泵轴倒转应进一步检查止回阀或出水活门。

4.2.2 水泵的日常维护

4.2.2.1 润滑油的油号必须符合轴承要求,油质纯洁。轴承内注入润滑油(脂)不利超过轴承的2/3。

4.2.2.2 联轴器间隙,同轴度超过规定标准时,会命名轴承发热,应及时检修。联轴器柱销损坏应更换。

4.2.2.7 在寒冷地区,为了防止水泵冻裂,设备损坏,离以泵停止运行时应将水泵管道、闸门等积存污水放尽。

4.2.2.11 螺旋泵因泵体自重大和长度长,易造成变形,影响使用,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螺旋应定期盘动,变换位置。

4.2.3 水泵的定期维护是指解体、更换和修理所不合格的零配件,使水泵的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出厂要求。

4.2.3.1 排水泵定期维护的一般规定:

水泵定期维护资料包括维护内容,修理或更换替代零部件名称、规格、安装、调试、验收等。

4.2.3.2 离心泵定期维护规定:

(1)软性填料轴封机构重点检查填料涵压盖、压盖螺栓;机械密封的轴封机构重点检查密封性能。

(2)叶轮与密封坏的径向间隙应均匀,最大间隙不大于最小间隙的1.5倍。具体数值见下表:

(3) 滚动轴承磨损间隙极限见下表(略)

(4)离心泵的变速调节指改变水泵的转速,使水泵的特性曲线随之改变,达到调节的目的。转速变化后的性能参数,可用比例定律进行换算。

比例定律:

Q/Q‘ = n/n‘

H/H‘ = n/n‘

N/N‘ = n/n‘

式中: Q、H、N、n — 转速未变化时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转速;

“ Q‘、H‘、 N‘、n‘ — 转速变化后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转速。 变径调节是指切削水泵的叶轮,从而改变水泵的性能和性能曲线来达到调节的目的。水泵叶轮切削后水泵的各项性能也是按照一定的规律变化的,可用切削定律换算。

切削定律:

Q/Q‘ = D/D‘

H/H‘ = D/D‘

N/N‘ = D/D‘

式中:Q、H、N、D — 未经切削时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叶轮外径;

Q‘、H‘、N‘、D‘ — 经切削后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叶轮外径。 水泵叶轮切削量的多少与水泵效率下降有关,一般不超过下表规定值:

4.2.3.3 轴流泵、混流泵定期维护规定:

(1)泵轴磨损程度,采用镶轴方法或更换泵轴,橡胶轴承的橡胶老化应更换。

(2)叶片外缘最大磨损量如下表的所示:

4.2.3.4 潜水泵的定期维护规定:

检查密封机构,必要时修复或更换测定密封和绝缘电阻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4.2.3.5 螺旋泵的定期维护规定:

摚1)下轴承一般要求每年检查一次,磨损腐蚀严重时应进行更换并做好润滑维护工作。检查上轴承的磨损量,超过规定值时修理或更换。

(2)齿轮减速箱解体检查,检查齿轮、轴承等磨损情况及油质、油量,并做好清洗维护及换油工作。

4.3电气设备

4.3.1电气设备的一般规定

4.3.1.1 电气设备定期清扫检查及运行中的巡视

(1)电气设备在恶劣环境中使用或使用频率高时,清扫检查的次数应增加。

(2)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加强巡视,是发现电气设备缺陷的有效方法。夜间关灯巡视尤其要注意电气设备有否闪烁、漏电现象。

4.3.1.2 电气设备除定期维护外,还有故障后维护、电试不合格后维护及日常巡视中发现问题后维护等。

4.3.1.3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目前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执行。

4.3.5 高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

4.3.5.1 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的检查次数,主要决定于使用环境和年限。检查内容主要有操作机构灵活,动、静触头接触良好。

4.3.5.2 高压油开关的维护周期主要取次于分合闸次数、切断电流的大小以及使用环境和年限等。

4.3.6 低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

4.3.6.1 低压开关定期维护的周期主要取决于使用的环境和年限以及分合闸次数、切断电流的大小等。检查内容主要有:灭弧部件、动静触头、操作机构、进出线接头及接地线等。

4.3.7 电动机的启动设备类型有磁力启动器、交流接触器、自京减压启动器、频敏变阻器和Y-A启动器。电动机启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周期视电动机启动频繁程度、使用环境和年限及启动器类型等决定。

4.3.8.1 电流、电压互感器定期检查的重点:绝缘情况和二次接线。

4.3.9 直流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和定期检查的项目除条文中已提及外,也要参照产品制造厂的使用要求。

4.3.10 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切换装置的检查周期主要根据使用环境来确定或与一次主设备检查同时进行。

4.3.12 特殊电机(如潜水泵配套电机)启动前和运行中的检查要求应根据产品制造厂的使用要求来进行。

4.3.12.3 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电动机,维护周期可适当缩短。

电动机因突发事故损坏必须立即进行修理。

4.3.12.4 电动机解机检查时,其他部件的损伤也应一并进行修理。

4.4进水与出水设施

4.4.1 闸阀的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

4.4.1.1 闸阀的例行保养是指对闸阀做好清洁、润滑、调整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启闭灵活,发挥作用。

电动闸阀使用时要无异声,限位正确。要注意检查齿轮箱的油量与油质。

4.4.1.2 闸阀的定期维护是指对闸阀的解体检查和修理,达到使用要求。

4.4.3.2 除污机的维护

(1)除污机运行前应按要求检查减速箱导轨、齿粗、限位开关、控制设备及接地情况。

(2)除污机运行时应经常巡视检查运行情况,发现轧垃圾、齿耙歪斜、限位失灵等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修复。

(3)除污机停止运行后应检查减速箱油量。清洗导轨、齿粗,加注规定的润滑油或脂。

4.5相关设施

4.5.1 排水泵站内的各类起重设备通过维护应确保其运行机构灵活可靠,机构动作正确无误。

4.5.2 真空泵在运行前应保持转子转动灵活,叶轮旋转无磨阻声音,旋转方向正确;底脚螺丝无松动;轴承中的润滑油充足、干净。

真空泵运行中应响声正常,温度适当,如发现气水分离筒内有水注入声或水位指示器水位上升时即应停机。

运行后应保持泵体清洁,注意在冬季停止运行后,应放空冷却水管道内的积水。

真空泵的日常维护内容:

(1)经常清洁泵体,保持外观整洁;

(2)适当调整转轮与侧盖之间的间隙,通过泵和侧盖间加垫片来调整。 定期维护的内容:

(1)每年拆卸一次,检查泵轴、键槽、叶轮、轴承、进气排气管道,清洗换油;

(2)组装时要注意与电机的同轴皮、钢性联轴椿应密合,联轴器间有一定的轴向间隙。

剩水泵应经常保持清洁,清除积水池内的垃圾,防止水泵吸水口堵塞,定期更换填料及易损部件。

通风机及管路应定期清扫检查,确保完好。

4.5.3 下开式水锤消除器和自动复位式水锤消除器要求动作灵敏,排水畅通,并能迅速排放突然产生的回流气体。还应经常检查消除器的定位销、压力表、阀芯、重锤的连杆机构。

检查自闭式水锤消除装置的执行机构信号装置、控制器和延时装置。

检查气囊式水锤消除装置的气囊气压,防止气体泄漏。当气压低于额定值时,必须及时补充气体。

4.6自动控制与计算机控制

4.6.1 排水泵站自动化装置必须经试运行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自动化装置的各种保护系统、警报系统、自控与手控切换装置等,一般每周应全面检查一次,保持其完好状态。

4.6.2.2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养护除按制造厂要求外,还应定期检查。 通讯专用设备(如:调制解调器、无线电发射、接收设备),每月应检查一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工作。

有线通讯线路可巡视部件,每季度应巡视检查一次。数据通讯的性能每年测试一次。

5 排水设施养护技术资料

5.0.1 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维护管理经验,掌握维护规律,充分发挥设施现有的潜在能力。

管理单位应建立资料图档,以利于技术资料的保管、调整、编绘和供阅。 5.0.2 工程建设文本中应有立项依据,地质气象水位资料,可行性方案论证,计划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书,建立工程时的征地、拆迁界线和土地证明文本等。 技术设计资料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中的各类试验检查记录。 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竣工图与文件;工程决算与设备清单及文件等;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验收签定书及质量等级证书;竣工验收等级证明等。 5.0.3 维护资料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统计资料:生产运行统计;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设施量的汇总等。

维护资料:管渠的一路一卡;设备的一机一卡;维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维护质量的评定与检验。

5.0.4 更新改造,补缺配套资料的竣工资料应符合本规程5.0.2条规定。 更新改造,补缺配套资料归档后应对原有排水设施的统计资料进行相应的修改。

5.0.6 在各类突发事故或设施损坏严重的处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记录、摄影或录像。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标准

上海排水管理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统一计算标准,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发挥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与城市市政排水管渠与泵站的维护。

1.0.3 城市市政排水管渠与泵站的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雨水口 Catch basin

置于路边,用于收集地面雨水的设施。

2.0.2 雨水箅 Grating

一种安装在雨水口顶部的格栅。它既能拦截垃圾,防止坠落,又能让雨水通过。

2.0.3 连管 Connecting pipe

埋设在道路两侧,连接市政管渠与雨水口或的用户的管道。

2.0.4 接户管 Service connection

连接市政管渠与用户的连管。

2.0.5 检查井 Manhole

排水管渠上连接其他管渠以及供维护工人检查、清通和出入管渠的构筑物。 2.0.6 接户井 Service manhole

用户排水管通向市政管渠的最后一座检查井。该井及上游管道属用户专用,该井以下管渠属市政公有。

2.0.7 沉泥槽 Basin sump

雨水口和检查井的管口以下槽形部分,用于集中管道中的积泥。

2.0.8 排放口 Outlet

将雨水、处理后的污水或合流污水,经管道输送后排放至水体的设施。 2.0.9 通沟牛 Bucket

在钢索的牵引下,清除管渠积泥的铲形、桶形、圆刷形等的铲泥工具。 2.0.10 绞车疏通 Winch bucket clean

采用绞车牵引通沟牛,以清除管渠内积泥。

2.0.11 转杆疏通 Rod turning clean

采用人工或电动机驱动装在软轴转杆头部的钻头,清除管渠内的积泥。 2.0.12 沟棍疏通 Rod rigid clean

采用短棍接长和装在前端的钻头或耙子清除管渠内的积泥。

2.0.13 水力疏通 Hydraulic clean

通过加大管渠上下游水位差,形成大流速,清通管渠内的积泥。

2.0.14 射水疏通 Jet clean

用高压泵射出的水束清除管渠内积泥。

2.0.15 染色检查 Dye test

通过染色剂在水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找出管道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方法。

2.0.16 水力检测 Hydraulic measurement

通过对管渠流速、流量和水力坡降线的测定、分析,找出管渠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方法。

2.0.17 出水活门 Tide gate

在排水管渠出水口或通向水体的水泵出水管段上设置的单向启闭阀,其可用来防止水流倒灌。

2.0.18 惰走时间 Run doum time

旋转运动的机械,失去驱动力后至静止的这段惯性行走时间。

2.0.19 盘车 Hand operated rotaion

旋转机械在无驱动力情况下,用人力或借助专用工具将转子低速转动的动作过程。

3 排水管渠

3.1管渠维护

3.1.1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3.1.2 在分流制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

3.1.3 管渠检查可采用地面检查、下井检查、潜水检查、染色检查、水力检测等方法。各类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的检查要求宜符合表3.1.3的规定。 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的检查要求 表3.1.3

3.1.4 管道维护和检查的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

3.1.5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应符合表 3.1.5 的规定。 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 表 3.1.5

3.1.6 雨水口与检查井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6.1 雨水口与检查井维护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清掏积泥、洗刷井壁、配齐或更换井盖、井座及踏步。

3.1.6.2 使用的铸铁井盖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的规定。

3.1.7 管道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1 当采用转杆疏通或沟棍疏通时,应先检查电动机或钻头。

3.1.7.2 当采用绞车疏通时,在井口和管口转角处,应使用转向滑轮,不得使钢索与井口和管口直接摩擦。

3.1.7.3 当采用绞车疏通时,最后一次通过的通沟牛,其直径应比该管径小一挡。

3.1.7.4 当水力疏通的水量不足时,宜采用闸门或管塞积蓄水量,抬高上游水位后,放水冲洗。

3.1.7.5 采用水力冲洗不能完全清除管道积泥时,宜同时采用水力通沟浮球,或者采用射水疏通。

3.1.8 倒虹管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 在河床受冲刷的地区,每年应检查一次过河倒虹管的复土情况,复土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1.8.2 当疏通双道倒虹管时,可采用关闭其中一道,放水疏通另一道的方法。疏通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倒虹管直线段时,也可采用绞车疏通。

3.1.8.3 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牌应定期油漆、维护,保持清晰完好。

3.1.8.4 过河倒虹管,因检修需要抽空管道前,应进行抗浮验算。

3.1.9 渠道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9.1 明渠应定期进行整修边坡、清除污泥等维护。

3.1.9.2 应定期检查无铺砌明渠直线段、转弯处、变坡点的断面状况,发现损坏应用砖石砌成标准沟形断面,以控制沟底标高和断面尺寸,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3.1.9.3 盖板渠应保持盖板无缺损、不断裂、不露筋,安放平稳,缝隙紧密。相邻盖板之间的离差不应大于10mm。

3.1.10 排放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0.1 应经常巡视,及时制止向排放口倾倒垃圾和在其附近堆物占压。

3.1.10.2 排放口标志牌应定期油漆,保持清晰完好。

3.1.10.3 因河床淤积而导致水流受阻的排放口应定期输浚,保持水流畅通。

3.1.10.4 岸边式排放口的挡土墙或护坡应保持结构完好,当出现倾斜、沉陷、裂缝等损坏现象时,应及时维修。

3.1.10.5 江心式排放口应经常巡视,防止捕渔作业、航行或其他工程作业造成的损坏。

3.1.10.6 江心式排放口、应定期进行水力冲洗,保持排放管及喷射口畅通。

3.1.10.7 江心式排放口宜采用潜水检查的方法,检查河床或海床的变化、管道淤寒、构件腐蚀和水下生物附着生长等情况。

3.1.11 管道的防冻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1 冰冻前,应对雨水口采用麻袋、木屑、盖堵等防冻措施。

3.1.11.2 冰冻期内,应对因冰冻而堵塞的管道化冻,其方法可采用蒸汽化冻。

3.1.11.3 融冻后,应及时清除用于盖堵雨水口的保温材料,并清除随融雪流入管道的砂土。

3.2 管渠修理

3.2.1 当需断水作业修理暂时封堵现有排水管渠时,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所有留在管渠内的管塞、砖块等杂物。

3.2.2 管渠改建、修理工程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的规定。

3.2.3 管道裂缝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 细裂缝和网状裂缝可采用压抹或喷涂方法更换旧面层,也可采用加罩新面层,加罩面层前,原壁面应洗刷干净。

3.2.3.2 嵌填裂缝前,应先将裂缝或管道接口凿成深度不小于30mm、宽度不小于15mm的V形槽;清理干净后,应用水泥胶浆等速凝材料或石棉膨胀水泥填实,厚度为15mm;经检查无漏后,应再用抗渗水泥砂浆填平余下15mm。抗渗水泥砂浆采用的外加剂应包括防水剂、减水剂、膨胀剂中的一种。

3.2.3.3 当有严重的渗漏时,宜采用灌浆堵漏。采用灌浆堵漏时,钻孔应钻至裂缝深处或钻至管道外壁,然后向孔内注入堵漏浆。

3.2.3.4 直径1000mm以上的管道接口修理可采用内套环法。套环可用钢板或塑料预制;套环与混凝土管之间应衬有橡胶密封圈,密封圈不应有接头。钢套环应采取防腐措施。

3.2.4 腐蚀性损坏的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加罩面罩或更新防腐面层前,原混凝土表面应洗刷干净。

3.2.4.2 宜采用抹压或喷涂的方法加罩防腐砂浆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0mm。

3.2.4.3 防腐涂层宜采用刮涂或刷涂的方法修理,其厚度不应小于0.3mm。受硫化氢腐蚀严重的污水管在进行维护时,应采取通风、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规定。

3.2.5 沉降缝止水带的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1 更换的止水带的规格、尺寸、伸长率、回弹率、老化系数等理化性能指标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3.2.5.2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止水带中间的空心圆应位于变形缝中间。

3.2.5.3 新浇混凝土的强度不应低于原有混凝土强度。新旧混凝土之间以及混凝土与止水带之间的接合处应密实、牢固。

3.2.5.4 止水带的接头不得留在转角处,止水带在转角处的曲率半径应大于200mm。

3.2.6 旧管上加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3.2.6.1 加井的荷重不得全部由旧管承受。直径为600mm以下的小型管,加井时应挖深至管底,直径为600mm以上的管道,加井时可挖至半管。加井底部均应做基础。

3.2.6.2 加井时在旧管上凿孔,不应损坏凿孔以外的管道。凿孔的周边应与井壁对齐并用水泥砂浆抹平,贴近管道上半圆部位的砖墙应砌成拱形。

3.2.7 接纳连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 各类连管均应在检查井内接通,不应在管道上凿孔暗接。

3.2.7.2 连管接入检查井后,连管与墙孔间的空隙应用水泥砂浆填实,并内外抹光。

3.2.7.3 连管与上游管道的夹角宜小于90。。

3.2.7.4 雨水接户管在接入管道前,宜加设沉泥井。

3.2.8 井框升降应符合下列规定:

3.2.8.1 井框与井身的连接应千稳、牢固,不得翘动。顶面与路面的高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的规定。

3.2.8.2 井框与井身之间的衬垫材料,在机动车道下,应采用混凝土,其强度不应小于C20;在其他车道下,可采用砌砖衬垫,其砌筑砂浆的灰砂比不应小于1:20。

3.2.8.3 井框升降时,混凝土宜采用早强水泥或在普通水泥中添加早强剂。混凝土养护期间应采用护栏围护。

3.2.9 排水明渠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9.1 修理土渠的滑坡、冲刷、渗漏和洞穴等以前,应先对损坏部分采取清除松土和淤泥,将破坏面削成稳定的斜坡等预处理,洞穴应作扩孔清理;裂缝应作扩缝清理。

3.2.9.2 对土渠的滑坡、冲刷和一般渗漏施行原状土修复时,应分层穷实,分层的厚度不应大于300mm。修复后的断面形状应与原设计一致,不得缩小。

3.2.9.3 严重渗漏的土渠宜选用下列工程措施之一进行修理:

(1) 在迎水面做300~500mm厚的粘土防渗墙;

(2) 修筑混凝土或浆砌块石防渗护面;

(3) 采用压力注浆。

3.2.9.4 浆砌石渠的裂缝、渗漏或腐蚀性损坏的修理应符合本规程第3.2.3和3.2.4条的有关规定。

3.2.9.5 挡土墙、浆砌石渠、溢流堰、消力坎等构筑物出现严重结构性损坏时,应拆除重建;新建的构筑物应进行水力计算和结构计算。

3.3污泥运输

3.3.1通沟污泥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1 采用机械吸泥或抓泥时,污泥宜直接由罐车装运。

3.3.1.2 采用人工掏挖时,宜采用自卸卡车污泥拖斗或污泥集装箱装运;当水运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水陆联运。

3.3.2 在管渠疏通或污泥运输过程中,应做到污泥不落地,沿途不洒落。

3.3.3 污泥盛器和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并宜加装盖子。

3.3.4 疏通作业完毕后,污泥盛器应及时撤离现场。在街道上停放的时间,不宜超过一昼夜。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

4 排水泵站

4.1一艘规定

4.1.1 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

4.1.2 排水泵站内的机电设备、管配件每二年应进行一次除锈、油漆等处理。

4.1.3 排水泵站内的水位仪、雨量器、开车积时仪,每年应校验 一次;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更换。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 排水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每隔3年应刷新一次。

4.1.5 每年汛期,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应进行检查与维护。

4.1.6 排水泵站应经常做好卫生、绿化与除害灭虫工作。

4.1.7 排水泵站应有完整的运行与维护记录。

4.2排水泵站

4.2.1 水泵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水泵运行前的例行检查:

(1) 盘车时,水泵、电机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现象;

(2)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轴向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规定;

(3) 水泵各部轴承应处于正常润滑状态;

(4) 水泵轴封机构的密封性能应良好;

(5) 离心泵和卧式混流泵运行前,应将泵体内的空气排尽;

(6) 轴流泵和立式混流泵运行前,应检查冷却水系统、润

滑水系统和抽真空系统;

(7)螺旋泵应在第一个叶轮浸没水中达50%以上才能启动;

4.2.1.2 水泵运行中的巡视检查:

(1)水泵机组转向应正确,运行应平稳,并无异常振动和异声;

(2)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转速、扬程范围内运行;

(3)水泵轴承温度应正常,滑动轴承不应超过65℃,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0℃,温升不应大于35℃;

(4) 橡胶轴承供水压力应正常;

(5) 轴封机构密封不应滴水成线,并不得发热;

(6)泵体联接管道和泵机座螺栓应紧固,不得渗漏水;

(7) 潜水泵运行时应保持淹没深度;

(8) 运行中,应执行勤看、勤听、勤摸、勤嗅、勤捞、勤动手的“六勤”工作法。

4.2.1.3 水泵停止运行时的检查:

(1) 轴封机构不得渗水;

(2) 止回阀门或出水活门关闭时的响声应正常;

(3) 应观察泵轴惰走时间及停止情况;

(4) 水泵机组应保持整洁。

4.2.2 水泵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 各类轴承应定期加注规定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4.2.2.2 应检查联轴器问隙。

4.2.2.3 轴封机构的填料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并清除积水和污垢。

4.2.2.4 应检查泵体各部联接螺栓的紧固程度。

4.2.2.5 不常开的水泵每周应用工具盘动一次,试运行时间不得小于15min。

4.2.2.6 水泵机组不应有灰尘、油垢和锈迹。

4.2.2.7 离心泵停止使用时, 应将水泵、管道、闸阀等的积水放尽。

4.2.2.8 应经常打开离心泵的手孔盖,并及时清除泵内垃圾。但当离心泵运转时,严禁做此工作。

4.2.2.9 轴流泵、立式混流泵的冷却水系统、润滑水系纺及抽真空系统应定期检查。

4.2.2.10 螺旋泵应定期检查齿轮减速机油箱内的油质与油量。油质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换油,油量不足时应及时加油。

4.2.2.11 螺旋泵在长期停用时,叶轮应每周盘动一次,并变换位置。

4.2.3 水泵的定期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 水泵定期维修:

(1) 轴流泵累计运行3000h;离心泵累计运行4000h;混流泵及潜水泵累计运行5000h;不经常运行的水泵每隔3年,均应解体维修;

(2) 水泵定期维修前,应制定维修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3) 水泵维修后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

(4) 水泵定期维修应具有完整的维修记录及验收资料。

4.2.3.2 离心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轴封机构,发现损坏应修理或更换;

(2) 当叶轮与密封环间隙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3) 叶轮轮叶和盖板上有破裂、残缺和透孔等损坏,应及时更换;

(4) 当叶轮流道、导水轮被冲蚀的麻窝深度大于2mm时,应及时修补;剩余壁厚小于原厚度的2/3时,应及时更换。

(5) 轴承磨损间隙超过规定值时应更换;

(6)离心泵采取“变速变径调节”的,应进行计算。

4.2.3.3 轴流泵、混流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轴封机构,发现损坏,应修理或更换;

(2) 检查泵轴、运动副及轴承的磨损程度,发现磨损,应修理或更换;

(3) 检查叶片外缘的磨损量 , 超过规定值时 , 应进行修

补或更换;

(4) 导叶体喇叭管的球面磨损量大于5mm时,应修理或更

换;

(5)应校核机组的同轴度。

4.2.3.4 潜水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轴承磨损量,超过规定值时,应更换;

(2) 潜水泵的叶轮与泵盖间的间隙过大,叶片破损,泵体泵盖磨损、裂缝或损坏,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3) 检查泵机的密封和绝缘。

4.2.3.5 螺旋泵的定期维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上下轴承的磨损程度,发现磨损,应更换;

(2) 检查联轴器的弹性柱销,发现磨损,应更换;

(3) 齿轮减速箱应解体检查;

(4) 检查叶片,发现变形应修理或更换。

4.3电气设备

4.3.1 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1 电气设备的定期清扫、检查及运行中的巡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扫、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 ;

(2) 电气设备运行中,每班应巡视一次,夜间关灯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

4.3.1.2 电气设备的检修除进行定期维修外,还应根据试验及检查结果,及时检修。

4.3.1.3 电气设备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电器设备应按期作预防性试验,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2) 高、低压电气设备在定期维修后的试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3) 高、低压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后并投入运行前,必须做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4.3.2 电力电缆定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 电缆终端应清洁,无漏油或渗泊。

4.3.2.2 电缆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

4.3.2.3 电缆沟内应无积水、无渗水。

4.3.2.4 电缆沿线应无打桩、种植树木或可能伤及电缆的其他情况。

4.3.3 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

4.3.4 变压器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 变压器投入运行后,在正常情况下,每十年应至少维护一次。

4.3.4.2 变压器发生下列故障之一时,应立即停电检修:

(l) 安全气道膜破坏或储油柜冒油;

(2) 重瓦斯断电器动作;

(3) 瓷套管有严重放电和损伤;

(4) 变压器内噪声增高,且不匀,有爆裂声;

(5) 在正常冷却条件下,油温不正常或不断上升;

(6) 发现严重漏油,储油柜无油;

(7) 预防性试验时,变压器不符合标准;

(8) 变压器油严重变色。

4.3.5 高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 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4.3.5.2 高压油开关的维护周期:

(1)控制电动机启动的高压油开关定期维护应每年一次;频繁启动的高压油开关应每年不少于两次;

(2)控制变配电的高压油开关定期维护应每年一次;

(3)切断两次短路电流后,即应维护高压油开关。

4.3.5.3 高压油开关维护后的雄查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l)测定导电杆的总行程、超行程和连杆转动角度;

(2)检测缓冲器;

(3)测定三相合闸同时性;

(4)《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电气试验项目。

4.3.6 低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6.1 低压开关定期维护每年不应少于一次;控制电动机的开关应每月进行内部清扫和检查。

4.3.6.2 低压开关定期维护后,应测量开关绝缘电阻和接触电阻。

4.3.7 电动机启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其内容应包括动静触头、灭弧部件、电磁吸铁主回路和控制回路接线等。维护后,应检查三相合闸同时性,测量绝缘电阻,测定触头的压力等。

4.3.8 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电容器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1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定期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4.3.8.2 无功补偿电容器在运行中的检查:

(1)应观察三相电流表的读数;

(2)电容器外观检查每周不应少于两次;当箱壳膨胀漏液时,其电容器应退出运行。

4.3.9 直流设备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9.1 硅整流设备的检查:

(1) 仪表针指示、继电器动作应正常;

(2)交直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lMΩ/kV;在较潮湿的地方不应低于0.5MΩ/kV;

(3)电阻、电容器、硅整流器等元器件应接触良好,并无放电、损坏、过热等现象;

(4)硅整流设备应清洁无尘垢。

4.3.9.2 蓄电池直流设备的定期检查:

(1)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装置必须保持良好,

(2)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电压、充电电流应正常,

(3)蓄电池组自行投入装置必须保持良好。

4.3.10 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切换装置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4.3.11 母线、指示电表、电度表等其他电气设备的检查宜结合开关设备的检查同时进行。

4.3.12 通用电动机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2.1 电动机启动前的检查:

(1)电动机绕组对绝缘电阻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开启式电动机内部应无杂物;

(3)绕线式电动机滑环与电刷应接触良好,电刷的压力应正常;

(4)电动机引出线接头必应紧固;

(5)轴承润滑油〈腊〉应满足润滑要求;

(6)接地装置必须可靠;

(7)电动机除湿装置电源应断开。

4.3.12.2 电动机运行中的检查:

(1)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水滴、油污进入电动机;

(2)运行电流和电压不宜超过额定值;

(3)应检查轴承发热、漏油等情况;

(4)电动机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

(5)电动机在运行中不应有碰擦等杂声;

(6)对绕组式电动机,应检查电刷与滑坏的接触磨损情况;

(7)电动机的迎风应良好;

(8)电动机的转向应正确;

(9)绕组式电动机的短路接触器应在短接位置。

4.3.12.3 电动机累计运行达6000~8000h应维护一次;不经常运行的电动机每四年应维护一次。

4.3.12.4 电动机的维护:

(1)应清除电动机内部灰尘,绕组绝缘应良好;

(2)铁芯硅钢片应整齐,且无松动;

(3)定子、转子绕组槽锲应无松动。绕组引出线端焊接应良好,相位、标号应正确、清晰;

(4)鼠笼式电动机转子端接环应无松动;

(5)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线端的绑线应牢固完整;

(6)散热风扇及其紧固情况应良好;

(7)清洗轴承,磨损严重时应更换,并应检查定子与转子的间隙;

(8)电动机外壳应完好;

(9)电动机维护后应作试验。

4.4进水与出水设施

4.4.1 闸阀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 闸阀的日常维护:

(1)应经常清除垃圾及油污,并应加注润滑脂(油),保持启闭灵活;

(2)闸阀的全开、全闭、转向、转数等标记应清晰完整;

(3)暗杆式闸阀,应及时调整填料的松紧;

(4)电动闸阀,应经常检查机械传动部件及齿轮箱;

(5)闸阀启闭,出现卡位、突跳等现象时,应停止操作,并进行检查;

(6)应保持闸阀零部件完整,发现缺损应及时修配;

(7)不常开的闸阀应每周启闭一次,并保持启闭灵活。

4.4.1.2 闸阀的定期维护:

(1)应检查闸阀的密闭性和阀杆垂直度,调整闸板的位移余量,进行整修或更换;

(2)应更换闸阀的填料,检查阀杆等零部件腐蚀、磨损程度,进行整修或更换;

(3)电动闸阀的限位开关、联锁装置应可靠。当限位开关产生移位、失灵或联锁装置失效时,应及时调整修复。

4.4.2 沉砂池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 沉砂池每半年应清砂一次;池底积砂高度达到进水管管底时,应及时清砂。

4.4.2.2 沉砂池池壁的混凝土保护层出现剥落、裂缝、腐蚀时,应按设计要求修复。

4.4.2.3 清捞出的沉砂可与通沟污泥合并处理。

4.4.3 格栅及除污机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1 格栅的维护:

(1)应及时清除格栅上的污物,并清洗操作平台;

(2)栅片松动、变形、缺档或断裂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应定期除锈和油漆。

4.4.3.2 除污机的运行和维护:

(1)运行前,应检查机械机构、电气设备;

(2)运行时,经常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

(3)停机后,应及时做好清洁保养,并进行加注润滑油等

工作;

(4)与除污机配套的皮带输送机,应经常除污、清洗和加注润滑油;

(5)除污机停用期间应每周运行一次;

(6)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

4.4.4 集水池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1 集水池池面的浮渣应及时清捞,并应定期抽低水位,冲洗池壁。

4.4.4.2 集水池内的水位标尺和水位计应经常清洗,定期校验。

4.4.4.3 集水池应定期清除池底泥砂等沉积物,并应检查管道及闸阀的腐蚀情况。

4.4.4.4 集水池池壁的混凝土保护层出现剥落、裂缝、腐蚀时应修复。

4.4.4.5 集水池周围的扶梯、栏杆应定期除锈、刷油漆。

4.4.4.6 集水池前的闸门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4.1 条的规定。

4.4.5 出水井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5.1 高架出水井不得出现渗漏;混凝土保护层出现剥落、裂缝、腐蚀时,应及时修复。

4.4.5.2 出水压力井不得有渗漏水和漏气现象。当密封橡胶衬垫、钢板、螺栓出现老化和腐蚀时,应及时修复。

4.4.5.3 压力井的透气孔不得堵塞。

4.5相关设施

4.5.1 排水泵站内起重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4.5.2 排水泵站内的剩水泵、真空泵、通风机、供水设施等相关设施应每年检查和维护。

4.5.3 水锤装置应设在室内或专用井内,并应定期检查、维修、 校验;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4.6自动控制与计算机控制

4.6.1 自动化装置必须经试运行后才能投入运行;并应每周检查,定期维护。

4.6.2 计算机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6.2.1 排水泵站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4.6.2.2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维护应按制造广的要求执行。

5 排水设施维护技术资料

5.0.1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排水设施的技术资料和设备档案。 5.0.2 新建排水设施,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建设文本、技术设计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5.0.3 排水设施的维护资料应正确、及时、清晰。

5.0.4 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补缺配套的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5.0.5 实行计算机管理的维护资料应有备份。

5.0.6 对排水设施的突发事故或设施严重损坏情况,必须及时做 好记录,并应连同分析、处理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T 68-96

条文说明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2]22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主编,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96〉经建设部1996年9月27日以建标[1996]541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 总则

1.0.1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排水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到1990年底,全国467座城市已有排水管道5.8×104km,其中城市公共排水管道

4.7×104km。城市公共排水管网服务面积普及率为59%,到2000年,普及率将达到70%左右。

城镇排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重要标志。为了保证城镇的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必须对己建成的排水设施予以经常养护,使其处于完好的状态。

由于技术、经济、设备、人员等因素,各城镇对已建成的排水设施的维护要求、方法与标准不一致,很多已建成的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处于“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状态。

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制定适用于全国城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排水设施维护规程,保证设施安全可靠的运行,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

1.0.2

(1)本条所指的管渠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明渠与倒虹管。相关设施包括雨水井、潮闸门、排放口等。

(2)市政管渠与用户专用管渠的分界:以路边接户井划分,接户井及上游管道属用户;下游管道属市政管渠。

(3)泵站包括土建、机电设备、进出水设备、起重设备、剩水泵、通风机等相关设施。

1.0.3 排水设施的用户,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的市政、排水、安全、电气等方面的规定,如:

(1) 国发(1983)85号文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报告》的通知精神,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2)(79)城发字第116号国家城建总局《关于加强市政工程工作的意见》。

(3)(82)城公字284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4)《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

(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5)。

2 术语

2.0.1 雨水口又称雨水井、进水口、茄莉。

2.0.2 雨水箅又称箅子、雨水盖、茄莉盖。

2.0.4 接户井又称户井、用户连管。

2.0.5 检查井又称害井、人孔。

2.0.6 接户井又称用户井、进门井。

2.0.7 沉泥槽又称集泥槽、落底。

2.0.8 排放口又称出水口、出口。

2.0.9 通沟牛又称铁牛、清通器、刮泥器。

2.0.10 绞车疏通又称拉管疏通、摇车疏通。

2.0.11 转杆疏通又称旋杆疏通、软轴疏通。

2.0.14 射水疏通又称冲水车疏通。

2.0.17 出水活门又称拍门、潮问。

3 排水管渠

3.1管渠维护

3.1.1 工厂废水的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如下表所示。

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

工业废水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广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水质水量,排放口管径、位置及平面图,工厂内废水处理工艺及设施。

3.1.2雨污水分流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困难的工作,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 审查工厂和住宅的排水设计图,尽可能在实施阶段纠正雨污水乱接。

(2)对已建成的工厂和住宅的雨、污水分流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水质抽查和染色示踪检查)。

(3)监督用户限期整改已查出的混接现象。

(4)杜绝市政管渠自身存在的雨、污水乱接情况。

(5)防止雨、污水乱接,还需特别注意洗涤水和化粪池。

许多单位和住宅,往往只将粪便水接人污水管,而错误地将大量洗涤废水和工业废水接入雨水管。有些分流制地区保留着化粪池,而化粪池尾水仍接入雨水管,这些都是导致水体污染和污水厂水量不足的原因。

3.1.3 外移

(1) 在地面上检测管道积泥的通常采用量泥斗。

(2)潜水检查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潜水员进行,全套

潜水器械除了潜水服外还包括气泵、对讲机等辅助装备。

(3)染色示踪检查采用的染色剂应具有良好的水溶性和

鲜艳的颜色。

(4)测量流速、流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a. 采用旋杯式流速仪。测得管渠内流速与过水断面相乘

即得;

b. 用浮标或染色示踪测算;

c. 测出水面坡降后,用水力学公式推算;

d. 流量槽或流量堰法;

e. 水力坡降图是分析管渠水力状况的有效方法。水力坡降图中通常应同时画出三根坡降线,即地面坡降线、液面坡降线和管 底坡降线。

3.1.6.1在更换井盖时,可根据需要选用具有防盗措施的井盖。

更换检查井踏步时,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用外包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的防腐踏步。

3.1.7 管道的积泥规律和合理的维护周期需经较长时期的摸索才能全面掌握。一般经验表明:

(1) 雨季的维护周期比旱季要短;

(2) 人口稠密地区的维护周期比稀疏地区要短;

(3) 低级路面雨水口维护周期比高级路面要短;

(4) 小型管维护周期比大型管短;

(5) 倒坡管的维护周期比顺坡管短。

3.1.7.2 绞车疏通只适用于1000mm以下的中小型管道。但在600mm至1000mm的中型管中疏通困难要大一些;而水力疏通则适用任何管径的管道。

3.1.7.5 水力疏通浮球有铁球、橡胶球和桶木浮牛等。

3.1.8.1 检查过河倒虹管的复土情况通常采用河床断面测量或潜水检查的方法。

3.1.9.1 如发现土明渠流速过大,有渠岸被冲刷的情况,可采用局部护面的加固措施或采用消力坎、消力池等消能措施。

3.1.10.4 对落差大,受冲刷严重的岸边式排放口,可采用防冲护坡或阶梯式消力坎等防冲消能措施。

3.1.11.2 用蒸汽进行管道化冻时,一般采用一台装在拖车上的小型燃煤锅炉作为蒸汽源。

3.2 管渠修理

3.2.1 经常采用的施工临时排水措施有:

(1) 埋设临时排水管;

(2) 设置临时泵抽水;

(3) 采用可通水的封堵方法。

3.2.3.2 用于嵌填裂缝和接口渗漏的石棉水泥重量比通常为3:7,含水量为石棉与水泥总量的l/10。

嵌填石棉水泥需使用平头凿,宽度30~40mm, 平头厚度应视裂缝宽度选定。

3.2.3.3 灌浆堵漏采用的无机浆料为水泥粉煤灰浆,有机浆料为聚胶醋或丙烯酷胶等化学堵漏浆。

3.2.4.3 对受硫化氢腐蚀严重的污水管采取通风措施的目的,一方面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在于降低管道内的硫化氢浓度,从而减少了硫化氢在管壁遇水后转变成硫酸的可能性,延长管道的使用时间。

判断管道受硫化氢腐蚀,主要看损坏的部位。受酸性废水腐蚀的损坏发生在管道底部;而受硫化氢腐蚀的损坏则发生在管道的顶部。

3.2.5 本条所指的沉降缝止水带大多数用在大型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中,在一般管道中很少使用。

3.2.6.1 从施工方便考虑,在旧管上加井可先在管外砌井,然后在井内管背上凿孔,孔的大小应与井壁一致。

3.2.8.2 升降井框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垫圈并用预埋螺栓固定的做法,可以大大提高井框升降的施工质量,并缩短封堵交通的时间。

3.3 污泥运输

3.3.1.2 采用人工掏挖时,在污泥装人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前,尚须人工短途驳运和暂储。此时通常使用污泥桶或手推车,也可采用改装的微型货车或微型三轮车。

4 排水泵站

4.1一般规定

4.1.1 泵站机组完好率、可运行率、机组效率的计算如下:

完好率 = ×100%

可运行率 = ×100%

机组效率 = 电机效率×传动效率×水泵效率

汛期中为及时排水,凡是开得动、抽得出水的机组即为可运行机组。

4.1.4 排水泵站内的道路、围墙及铁件应定期检查。发现建筑物墙面大面积剥落、铁件锈蚀,应及时修缮。发现渗水、漏水应检查原因,予以筑漏修复。如发现道路塌陷,应及时检查是否管道断裂。

4.1.5 排水泵站自身防汛设施(防汛墙、防汛板、防汛闸门或其他设备),应在每年汛期前认真检查,发现缺损应及时配齐、修复,汛期后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与遗失。

4.1.6 排水泵站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应进行绿化,美化环境,及时消灭虫害,并经常做好花草树术的修剪、栽培工作。

4.1.7 排水泵站的运行记录一般指: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运行数据;维修记录。

4.2 排水泵站

4.2.1 为了水泵的正常运行和延长水泵的使用年限,必须正确使用水泵,及时维修,使水泵始终保持良好状况,所以排水泵必须遵循运行的基本要求。

4.2.1.1 水泵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尤其是对拆装后的水泵。试车前主要的例行检查有:

(1)经拆装后的水泵,因填料还没有磨合盘动时一般较紧,但一定要转得动。

(2)器轴向间隙和同轴度可参照下列标准。

A.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同轴度允许偏差见下表: mm

B. 弹性圆柱销联轴器的端面间隙

(4)水泵轴封机械填料加置就正确、平整,使其处于良好

状况。

(5)离心泵和卧工混流泵运行前就开启泵体的排气旋塞,当排气旋塞内有水喷出,表示泵体内已注满水,空气已排尽,即刻关闭旋塞。

(6) 潜水泵应在产品样本要求的淹没深度中运行。严禁在少水、泥浆和超过潜水深度的情况下运行。否则将导致空车运转、超负荷和水渗入电机等事故,严重损坏潜水泵。

(7) 螺旋泵的第一个叶轮的浸没深度少于50%时,会发生水量不足,效率降低。

4.2.1.2

(1)检查水泵与电机转向是否正确,不得出现逆向运转;水泵联接螺栓是否松动或脱落,保持运行平稳;泵轴运行有否磨擦声或轴承异声发现异常应停泵检查;

(2)检查各类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稳定,特别注意是否超过额定值。电流过大过小或电压超过允许偏差时均应停机检查;

(3)大型轴流泵和立式混流泵橡胶轴承的供水压力宜在

1.6×104~2.5×104MPa;

(4)机械轴封机构泄漏量不宜大于每分钟3滴,普通软性填料轴封机构泄漏量每分钟约10~20滴;

(5)检查水泵各部螺栓及其防松装置是否完整齐全,有无松动,如有脱落或不齐时,应及时紧固或配齐,联接管道不得有滴水现象。

(6)水泵在运行中必须做到:

勤看:电流、电压、温度、进水池水位、设备动态等。

勤听:轴承、螺栓、电机、变压器等有否异声。

勤嗅:水泵运行时轴封机构、联轴器、电机、电气设备等部位有无异常的焦味。

勤摸:凡是不需要采取特别安全措施就能够用手触及进行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部位都应加以检查,主要有设备油箱、电机及底部、轴承等处的温度和振动情况。

勤捞垃圾:经常消除集水池格栅的垃圾,保持进水畅通。

4.2.1.3 停泵时应按操作程序进行,并做好以下维护工作。

(1)检查轴封机构渗漏水情况,必要时更换填料,并做好填料涵内的除污清洁工作。

(2)如发现水泵惰走时间过短或泵轴倒转应进一步检查止回阀或出水活门。

4.2.2 水泵的日常维护

4.2.2.1 润滑油的油号必须符合轴承要求,油质纯洁。轴承内注入润滑油(脂)不利超过轴承的2/3。

4.2.2.2 联轴器间隙,同轴度超过规定标准时,会命名轴承发热,应及时检修。联轴器柱销损坏应更换。

4.2.2.7 在寒冷地区,为了防止水泵冻裂,设备损坏,离以泵停止运行时应将水泵管道、闸门等积存污水放尽。

4.2.2.11 螺旋泵因泵体自重大和长度长,易造成变形,影响使用,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螺旋应定期盘动,变换位置。

4.2.3 水泵的定期维护是指解体、更换和修理所不合格的零配件,使水泵的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出厂要求。

4.2.3.1 排水泵定期维护的一般规定:

水泵定期维护资料包括维护内容,修理或更换替代零部件名称、规格、安装、调试、验收等。

4.2.3.2 离心泵定期维护规定:

(1)软性填料轴封机构重点检查填料涵压盖、压盖螺栓;机械密封的轴封机构重点检查密封性能。

(2)叶轮与密封坏的径向间隙应均匀,最大间隙不大于最小间隙的1.5倍。具体数值见下表:

(3) 滚动轴承磨损间隙极限见下表(略)

(4)离心泵的变速调节指改变水泵的转速,使水泵的特性曲线随之改变,达到调节的目的。转速变化后的性能参数,可用比例定律进行换算。

比例定律:

Q/Q‘ = n/n‘

H/H‘ = n/n‘

N/N‘ = n/n‘

式中: Q、H、N、n — 转速未变化时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转速;

“ Q‘、H‘、 N‘、n‘ — 转速变化后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转速。 变径调节是指切削水泵的叶轮,从而改变水泵的性能和性能曲线来达到调节的目的。水泵叶轮切削后水泵的各项性能也是按照一定的规律变化的,可用切削定律换算。

切削定律:

Q/Q‘ = D/D‘

H/H‘ = D/D‘

N/N‘ = D/D‘

式中:Q、H、N、D — 未经切削时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叶轮外径;

Q‘、H‘、N‘、D‘ — 经切削后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和叶轮外径。 水泵叶轮切削量的多少与水泵效率下降有关,一般不超过下表规定值:

4.2.3.3 轴流泵、混流泵定期维护规定:

(1)泵轴磨损程度,采用镶轴方法或更换泵轴,橡胶轴承的橡胶老化应更换。

(2)叶片外缘最大磨损量如下表的所示:

4.2.3.4 潜水泵的定期维护规定:

检查密封机构,必要时修复或更换测定密封和绝缘电阻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4.2.3.5 螺旋泵的定期维护规定:

摚1)下轴承一般要求每年检查一次,磨损腐蚀严重时应进行更换并做好润滑维护工作。检查上轴承的磨损量,超过规定值时修理或更换。

(2)齿轮减速箱解体检查,检查齿轮、轴承等磨损情况及油质、油量,并做好清洗维护及换油工作。

4.3电气设备

4.3.1电气设备的一般规定

4.3.1.1 电气设备定期清扫检查及运行中的巡视

(1)电气设备在恶劣环境中使用或使用频率高时,清扫检查的次数应增加。

(2)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加强巡视,是发现电气设备缺陷的有效方法。夜间关灯巡视尤其要注意电气设备有否闪烁、漏电现象。

4.3.1.2 电气设备除定期维护外,还有故障后维护、电试不合格后维护及日常巡视中发现问题后维护等。

4.3.1.3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目前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执行。

4.3.5 高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

4.3.5.1 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的检查次数,主要决定于使用环境和年限。检查内容主要有操作机构灵活,动、静触头接触良好。

4.3.5.2 高压油开关的维护周期主要取次于分合闸次数、切断电流的大小以及使用环境和年限等。

4.3.6 低压开关的检查和维护

4.3.6.1 低压开关定期维护的周期主要取决于使用的环境和年限以及分合闸次数、切断电流的大小等。检查内容主要有:灭弧部件、动静触头、操作机构、进出线接头及接地线等。

4.3.7 电动机的启动设备类型有磁力启动器、交流接触器、自京减压启动器、频敏变阻器和Y-A启动器。电动机启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周期视电动机启动频繁程度、使用环境和年限及启动器类型等决定。

4.3.8.1 电流、电压互感器定期检查的重点:绝缘情况和二次接线。

4.3.9 直流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和定期检查的项目除条文中已提及外,也要参照产品制造厂的使用要求。

4.3.10 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切换装置的检查周期主要根据使用环境来确定或与一次主设备检查同时进行。

4.3.12 特殊电机(如潜水泵配套电机)启动前和运行中的检查要求应根据产品制造厂的使用要求来进行。

4.3.12.3 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电动机,维护周期可适当缩短。

电动机因突发事故损坏必须立即进行修理。

4.3.12.4 电动机解机检查时,其他部件的损伤也应一并进行修理。

4.4进水与出水设施

4.4.1 闸阀的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

4.4.1.1 闸阀的例行保养是指对闸阀做好清洁、润滑、调整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启闭灵活,发挥作用。

电动闸阀使用时要无异声,限位正确。要注意检查齿轮箱的油量与油质。

4.4.1.2 闸阀的定期维护是指对闸阀的解体检查和修理,达到使用要求。

4.4.3.2 除污机的维护

(1)除污机运行前应按要求检查减速箱导轨、齿粗、限位开关、控制设备及接地情况。

(2)除污机运行时应经常巡视检查运行情况,发现轧垃圾、齿耙歪斜、限位失灵等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修复。

(3)除污机停止运行后应检查减速箱油量。清洗导轨、齿粗,加注规定的润滑油或脂。

4.5相关设施

4.5.1 排水泵站内的各类起重设备通过维护应确保其运行机构灵活可靠,机构动作正确无误。

4.5.2 真空泵在运行前应保持转子转动灵活,叶轮旋转无磨阻声音,旋转方向正确;底脚螺丝无松动;轴承中的润滑油充足、干净。

真空泵运行中应响声正常,温度适当,如发现气水分离筒内有水注入声或水位指示器水位上升时即应停机。

运行后应保持泵体清洁,注意在冬季停止运行后,应放空冷却水管道内的积水。

真空泵的日常维护内容:

(1)经常清洁泵体,保持外观整洁;

(2)适当调整转轮与侧盖之间的间隙,通过泵和侧盖间加垫片来调整。 定期维护的内容:

(1)每年拆卸一次,检查泵轴、键槽、叶轮、轴承、进气排气管道,清洗换油;

(2)组装时要注意与电机的同轴皮、钢性联轴椿应密合,联轴器间有一定的轴向间隙。

剩水泵应经常保持清洁,清除积水池内的垃圾,防止水泵吸水口堵塞,定期更换填料及易损部件。

通风机及管路应定期清扫检查,确保完好。

4.5.3 下开式水锤消除器和自动复位式水锤消除器要求动作灵敏,排水畅通,并能迅速排放突然产生的回流气体。还应经常检查消除器的定位销、压力表、阀芯、重锤的连杆机构。

检查自闭式水锤消除装置的执行机构信号装置、控制器和延时装置。

检查气囊式水锤消除装置的气囊气压,防止气体泄漏。当气压低于额定值时,必须及时补充气体。

4.6自动控制与计算机控制

4.6.1 排水泵站自动化装置必须经试运行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自动化装置的各种保护系统、警报系统、自控与手控切换装置等,一般每周应全面检查一次,保持其完好状态。

4.6.2.2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养护除按制造厂要求外,还应定期检查。 通讯专用设备(如:调制解调器、无线电发射、接收设备),每月应检查一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工作。

有线通讯线路可巡视部件,每季度应巡视检查一次。数据通讯的性能每年测试一次。

5 排水设施养护技术资料

5.0.1 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维护管理经验,掌握维护规律,充分发挥设施现有的潜在能力。

管理单位应建立资料图档,以利于技术资料的保管、调整、编绘和供阅。 5.0.2 工程建设文本中应有立项依据,地质气象水位资料,可行性方案论证,计划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书,建立工程时的征地、拆迁界线和土地证明文本等。 技术设计资料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中的各类试验检查记录。 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竣工图与文件;工程决算与设备清单及文件等;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验收签定书及质量等级证书;竣工验收等级证明等。 5.0.3 维护资料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统计资料:生产运行统计;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设施量的汇总等。

维护资料:管渠的一路一卡;设备的一机一卡;维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维护质量的评定与检验。

5.0.4 更新改造,补缺配套资料的竣工资料应符合本规程5.0.2条规定。 更新改造,补缺配套资料归档后应对原有排水设施的统计资料进行相应的修改。

5.0.6 在各类突发事故或设施损坏严重的处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记录、摄影或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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