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2012年度人市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县政府共将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交由我局办理。为做好2012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办复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登记。局办公室对县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逐件进行登记和梳理,根据建议提案具体内容和各局属单位工作职责提出拟办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2.分办。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牵头领导和主办单位,并将建议提案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协办科单位应在5月10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形成答复意见。
3.初审。各单位于5月30前将拟定的建议提案答复稿报牵头领导审核,6月1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答复稿,连同电子版交局办公室汇总。
4.催办。自5月5日起,局办公室每周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催办,提醒各单位注意办理工作进度。
5.督办。自5月30日起,局领导对未完成预定工作进度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推进办理工作。
6.汇总。6月30日前,局办公室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答复稿的汇总工作,提交局领导审核。
7.审核。局分管负责人对全部建议提案答复稿进行审核把关,
8.上报。局办公室在规定期限内将每件建议提案答复编号打印,以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督办室。
9.归档。局办公室对全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工作既当成专项任务来完成,也作为日常工作来管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2.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和质量。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可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面对面研讨问题,解释有关政策,虚心听取意见,努力使代表、委员满意,决不能敷衍了事。
3.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办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理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对重点建议提案的答复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县住建局2012年度人市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县政府共将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交由我局办理。为做好2012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办复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登记。局办公室对县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逐件进行登记和梳理,根据建议提案具体内容和各局属单位工作职责提出拟办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2.分办。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牵头领导和主办单位,并将建议提案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协办科单位应在5月10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形成答复意见。
3.初审。各单位于5月30前将拟定的建议提案答复稿报牵头领导审核,6月1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答复稿,连同电子版交局办公室汇总。
4.催办。自5月5日起,局办公室每周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催办,提醒各单位注意办理工作进度。
5.督办。自5月30日起,局领导对未完成预定工作进度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推进办理工作。
6.汇总。6月30日前,局办公室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答复稿的汇总工作,提交局领导审核。
7.审核。局分管负责人对全部建议提案答复稿进行审核把关,
8.上报。局办公室在规定期限内将每件建议提案答复编号打印,以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督办室。
9.归档。局办公室对全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工作既当成专项任务来完成,也作为日常工作来管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2.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和质量。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可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面对面研讨问题,解释有关政策,虚心听取意见,努力使代表、委员满意,决不能敷衍了事。
3.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办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理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对重点建议提案的答复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