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总体目标:在全省普遍开展“一师一优课”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通过“晒课”从中评选出4000堂左右省级“优课”;建设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2014年度目标(至2015年6月):组织全省20%左右的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出1500堂省级“优课”。推荐部分“优课”报送教育部参加“优课”评选。
二、参加对象
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组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领导小组,由韩平副厅长任组长,厅基教处、省教研室、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为组员,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1.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领导与统筹工作,制发通知,提供政策保障。联系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省教研室负责组织与指导教师“晒课”,确定“优课”开发体系。组建专家委员会,承担业务培训、应用指导和评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各级教研员把好质量关,创建学科教研工作室,负责对本学科所晒的课进行评阅,分享优秀的教学案例,引领网络研修和互动研讨。
3.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做好网络和平台支撑服务,落实“晒课”培训和各级管理员的职责,提供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联系各级电教部门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做好、晒好“优课”。
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培训、教研、指导、活动检查等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参加“晒课”,按时做好本地区的“优课”推荐(评审)工作。
四、进度安排
五、内容要求
1.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
2.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3.教师选课、“晒课”要查看与利用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源,鼓励多“晒课”,但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参加省级评选。
六、激励与保障
1.为了全面地呈现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在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专栏,并开辟专用传输线路和存储空间。
2.教师注册账户时自动获得补助金10元,有效期三个月,可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购买和使用付费资源。补助金采取先到先得原则,补助金率先使用完的教师可再次申领,每位教师最高领用额度为20元。
3.入选省级“优课”的等同于发表一篇论文,享受省级获奖待遇,给予获奖证书,同时给予每个“优课”作品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应用与推广
1.活动评选出的“优课”基本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2.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在主题研修与校本教研活动中,应用网上“晒课”和“优课”资源,组织看课评课,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名师工作室与骨干教师对优课资源切段解析,形成分片段有主题的评析;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促进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一个个不断更新的优课系列资源。
八、联系人
省教育厅基教处,马骏
联系电话:0571―88008829(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技术中心,沈清
联系电话:0571―897751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研室,郑忠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571—56870038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浙江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总体目标:在全省普遍开展“一师一优课”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通过“晒课”从中评选出4000堂左右省级“优课”;建设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2014年度目标(至2015年6月):组织全省20%左右的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出1500堂省级“优课”。推荐部分“优课”报送教育部参加“优课”评选。
二、参加对象
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组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领导小组,由韩平副厅长任组长,厅基教处、省教研室、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为组员,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1.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领导与统筹工作,制发通知,提供政策保障。联系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省教研室负责组织与指导教师“晒课”,确定“优课”开发体系。组建专家委员会,承担业务培训、应用指导和评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各级教研员把好质量关,创建学科教研工作室,负责对本学科所晒的课进行评阅,分享优秀的教学案例,引领网络研修和互动研讨。
3.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做好网络和平台支撑服务,落实“晒课”培训和各级管理员的职责,提供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联系各级电教部门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做好、晒好“优课”。
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培训、教研、指导、活动检查等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参加“晒课”,按时做好本地区的“优课”推荐(评审)工作。
四、进度安排
五、内容要求
1.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
2.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3.教师选课、“晒课”要查看与利用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源,鼓励多“晒课”,但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参加省级评选。
六、激励与保障
1.为了全面地呈现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在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专栏,并开辟专用传输线路和存储空间。
2.教师注册账户时自动获得补助金10元,有效期三个月,可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购买和使用付费资源。补助金采取先到先得原则,补助金率先使用完的教师可再次申领,每位教师最高领用额度为20元。
3.入选省级“优课”的等同于发表一篇论文,享受省级获奖待遇,给予获奖证书,同时给予每个“优课”作品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应用与推广
1.活动评选出的“优课”基本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2.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在主题研修与校本教研活动中,应用网上“晒课”和“优课”资源,组织看课评课,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名师工作室与骨干教师对优课资源切段解析,形成分片段有主题的评析;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促进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一个个不断更新的优课系列资源。
八、联系人
省教育厅基教处,马骏
联系电话:0571―88008829(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技术中心,沈清
联系电话:0571―897751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研室,郑忠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571—56870038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