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分公司督办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单位,县分公司各部门:
为了提高企业执行力,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分公司工作督导督办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7月2日
分公司工作督办管理办法
根据机制创新工作的要求,因管控工作需要,结合溆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督办职责
1、分公司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3、办公会和公司领导决定交相关部门或支局办理的重要事项。 5、各部门或支局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6、要及时对企业纠风管理、节能降耗、信访纠纷等工作做出处理。
7、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督办原则
1、实事求是。督办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围绕分公司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办。
3、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专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 督办程序
1、工作立项。根据督办工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经会议研究后下发《督办工作执
行手册》。
2、督办或协调。督办专员按《督办工作执行手册》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部室或支局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反馈。督办专员要对各部室、支局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调度,并向分管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完成情况。
第四条 督办责任制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公司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支局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办通报制。督办专员每月要对相关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对各部门或单位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第五条 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1、各部室、单位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综合管理部是督办工作的督办工作实施牵头者,督办专员是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2、每月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督办事项工作计划并做好督办事项执行力手册交督办人员实施。
3、督办人员每月要形成督办工作通报送综合管理部审核后以通
报形式抄送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支局。
第六条 工作考核
1、对各部门或单位承办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对企业执行力、基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业绩考核的扣分指标(参照督办工作通报)。
2、对督办专员考核严格按照业绩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指标见附件一。
第七条 本办法终解释权属综合管理部。
附件一、督办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附件二、督办工作执行力手册
附件一、督办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督办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附件二、督办工作执行力手册
督办工作执行手册
关于印发《分公司督办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单位,县分公司各部门:
为了提高企业执行力,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分公司工作督导督办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7月2日
分公司工作督办管理办法
根据机制创新工作的要求,因管控工作需要,结合溆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督办职责
1、分公司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3、办公会和公司领导决定交相关部门或支局办理的重要事项。 5、各部门或支局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6、要及时对企业纠风管理、节能降耗、信访纠纷等工作做出处理。
7、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督办原则
1、实事求是。督办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围绕分公司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办。
3、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专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 督办程序
1、工作立项。根据督办工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经会议研究后下发《督办工作执
行手册》。
2、督办或协调。督办专员按《督办工作执行手册》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部室或支局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反馈。督办专员要对各部室、支局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调度,并向分管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完成情况。
第四条 督办责任制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公司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支局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办通报制。督办专员每月要对相关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对各部门或单位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第五条 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1、各部室、单位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综合管理部是督办工作的督办工作实施牵头者,督办专员是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2、每月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督办事项工作计划并做好督办事项执行力手册交督办人员实施。
3、督办人员每月要形成督办工作通报送综合管理部审核后以通
报形式抄送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支局。
第六条 工作考核
1、对各部门或单位承办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对企业执行力、基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业绩考核的扣分指标(参照督办工作通报)。
2、对督办专员考核严格按照业绩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指标见附件一。
第七条 本办法终解释权属综合管理部。
附件一、督办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附件二、督办工作执行力手册
附件一、督办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督办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附件二、督办工作执行力手册
督办工作执行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