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飓风简介
一、 台风、飓风的取名
台风、飓风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热带气旋,即发生在热带地区急速旋转的低压大气涡旋,只是不同地点的人对其叫法不同。发生在西太平洋和南海,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就叫台风;发生在北大西洋(墨西哥湾、加勒比海地区)及东太平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叫飓风。在南半球则称“气旋”。
二、 热带气旋的等级(西北太平洋和南海)
热带气旋等级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 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
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 达到17.2 m/s ~24.4 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 达到24.5 m/s ~32.6 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 达到32.7 m/s ~41.4 m/s(风力12~13级)为台风, 达到41.5 m/s ~50.9 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 达到或大于51.0 m/s(风力 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三、飓风级别划分为:
一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33–42 m/s,对应于台风级别 二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43–49m/s,对应于强台风级别; 三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50–58 m/s,对应于超强台风。 四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59–69 m/s,对应于超强台风。 五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70 m/s,对应于超强台风。 (美国的三级、四级、五级飓风,相当于把中国的超强台风,又分了三个等级出来)
补充内容:
1.西北太平洋台风发源地:集中在4个海区。 (1) 南海中北部的海面
(2) 菲律宾群岛以东和琉球群岛附近海面 (3) 马里亚纳群岛附近海面 (4) 马绍尔群岛附近海面
2.台风的具体命名规则
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确定的命名规则取的,具体如下:
(1) 对于发生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面上的热带气旋,首先邀请亚太地区的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日本、柬埔寨、朝鲜、老挝、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和越南14个国家和地区各提供10个名字,组成140个名字的命名表。
(2)提供的名字不超过9个字母,容易发音,在各成员语言中没有不好的意义,不能是商业机构的名字,必须得到全体成员的认可。
(3)命名表共分10组,每组包含每个成员提供的名字各一个,按各成员名称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各成员可以根据发音或意义将命名表翻译成当地语言。
(4) 当经度180度以西、赤道以北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面上的热带气旋达到热带风暴强度时,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东京台风中心就负责从台风委员会确定的140个名字的命名表中依次选取一个名字对它命名,并给予它一个四位数字的编号,编号中前两位为年份,后两位为热带风暴在该
年生成的顺序,例如,0704,代表2007年第4号热带风暴。 (5) 当某个台风造成了严重灾害,台风委员会成员可申请将其名称从命名表中删除,原先提供的国家或地区再提供一个予以补充。迄今为止已有二十多个台风因“罪大恶极”而从命名表中除名。
台风命名一览表(命名表中的名字循环重复使用,但不定
期将危害严重的台风除名,再补充)
台风/飓风简介
一、 台风、飓风的取名
台风、飓风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热带气旋,即发生在热带地区急速旋转的低压大气涡旋,只是不同地点的人对其叫法不同。发生在西太平洋和南海,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就叫台风;发生在北大西洋(墨西哥湾、加勒比海地区)及东太平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叫飓风。在南半球则称“气旋”。
二、 热带气旋的等级(西北太平洋和南海)
热带气旋等级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 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
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 达到17.2 m/s ~24.4 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 达到24.5 m/s ~32.6 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 达到32.7 m/s ~41.4 m/s(风力12~13级)为台风, 达到41.5 m/s ~50.9 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 达到或大于51.0 m/s(风力 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三、飓风级别划分为:
一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33–42 m/s,对应于台风级别 二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43–49m/s,对应于强台风级别; 三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50–58 m/s,对应于超强台风。 四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59–69 m/s,对应于超强台风。 五级飓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70 m/s,对应于超强台风。 (美国的三级、四级、五级飓风,相当于把中国的超强台风,又分了三个等级出来)
补充内容:
1.西北太平洋台风发源地:集中在4个海区。 (1) 南海中北部的海面
(2) 菲律宾群岛以东和琉球群岛附近海面 (3) 马里亚纳群岛附近海面 (4) 马绍尔群岛附近海面
2.台风的具体命名规则
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确定的命名规则取的,具体如下:
(1) 对于发生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面上的热带气旋,首先邀请亚太地区的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日本、柬埔寨、朝鲜、老挝、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和越南14个国家和地区各提供10个名字,组成140个名字的命名表。
(2)提供的名字不超过9个字母,容易发音,在各成员语言中没有不好的意义,不能是商业机构的名字,必须得到全体成员的认可。
(3)命名表共分10组,每组包含每个成员提供的名字各一个,按各成员名称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各成员可以根据发音或意义将命名表翻译成当地语言。
(4) 当经度180度以西、赤道以北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面上的热带气旋达到热带风暴强度时,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东京台风中心就负责从台风委员会确定的140个名字的命名表中依次选取一个名字对它命名,并给予它一个四位数字的编号,编号中前两位为年份,后两位为热带风暴在该
年生成的顺序,例如,0704,代表2007年第4号热带风暴。 (5) 当某个台风造成了严重灾害,台风委员会成员可申请将其名称从命名表中删除,原先提供的国家或地区再提供一个予以补充。迄今为止已有二十多个台风因“罪大恶极”而从命名表中除名。
台风命名一览表(命名表中的名字循环重复使用,但不定
期将危害严重的台风除名,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