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刑事立案标准

河北省最新刑事立案标准

一、现行有效、正式的司法解释

1、盗窃罪

(1)、盗窃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价值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抢劫罪

以1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敲诈勒索罪

(1)、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

4、诈骗罪

(1)、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5、集资诈骗罪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6、贷款诈骗案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7、票据诈骗罪

(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8、信用证诈骗罪

1

(1)、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9、保险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0 .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1、职务侵占罪

侵占公司、企业财务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2、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13、商业贿赂罪

索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

(以上规定为正式,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

二、另外,因无正式司法解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1998年7月8日规定了部分刑事案件犯罪数额标准,在实践中可参照执行

1、抢夺罪

(1)、市中院标准:数额较大以8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2)、省高院标准:抢夺公私财务8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侵占罪

数额较大以1万元为起点;

2

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3、故意毁坏财物罪

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3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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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最新刑事立案标准

一、现行有效、正式的司法解释

1、盗窃罪

(1)、盗窃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价值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抢劫罪

以1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敲诈勒索罪

(1)、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

4、诈骗罪

(1)、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5、集资诈骗罪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6、贷款诈骗案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7、票据诈骗罪

(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8、信用证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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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9、保险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0 .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1、职务侵占罪

侵占公司、企业财务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2、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13、商业贿赂罪

索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

(以上规定为正式,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

二、另外,因无正式司法解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1998年7月8日规定了部分刑事案件犯罪数额标准,在实践中可参照执行

1、抢夺罪

(1)、市中院标准:数额较大以8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2)、省高院标准:抢夺公私财务8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侵占罪

数额较大以1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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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3、故意毁坏财物罪

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3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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