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案例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案例 1 :个人支票存款为什么难以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 ? 现阶段我国居民的个人消费主要以现金支付为主, 极少用到个人支票, 许多人甚至根本 不知道个人支票存款为何物. 为什么支票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不能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呢 ? 也许有人会认为,个人支票存款不普及的原因在于银行监管方面的限制,但事实上,中国人 民银行向来鼓励和支持个人使用支票存款, 认为这既方便消费者个人消费, 也利于人民银行 对现金的管理和控制. 1986 年 1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曾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使用支票结算的通知》.通知认为,由于人民群 众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结构的变化, 在其消费活动中有使用支票结算的要求. 为便利商品流通, 减少现金使用,调节现金流通,简化清点和收付手续,并有利于聚集社会资金,扩大信贷资 金来源, 决定对个人结算进行改革. 通知还设专门条款指示作出事前防范,又难以在事后进行有效的惩罚,致使消费者个人信用不能保证, 人们不敢轻易接受支票. 在这种背景下, 银行办理个人支票存款也是如履薄冰, 为安全起见, 往往要制定较为严格的开户条件,从而把大批消费者拒于个人支票账户的门外.另外,还要 对个人支票的使用附加某些限制, 例如试点中的个人支票账户只有消费功能, 还未涉足转账 等领域,这就使得支票账户应有的便利不能充分发挥,从而难以使消费者动心.当然,我国 居民对个人支票账户还缺乏了解, 银行在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又非常有限,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 制约了个人支票账户的发展. 案例 2 :战俘营里的货币 二战期间,在纳粹的战俘集中营中流通着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香烟.当时的红十字会 设法向战俘营提供了各种人道主义物品,如食物,衣服,香烟等.由于数量有限,这些物品 只能根据某种平均主义的原则在战俘之间进行分配, 而无法顾及到每个战俘的特定偏好. 但 是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显然是会有所不同的,有人喜欢巧克力,有人喜欢奶酪,还有入则可能 更想得到一包香烟.因此这种分配显然是缺乏效率的,战俘们有进行交换的需要. 但是即便在战俘营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物物交换也显得非常地不方便,因为它要求 交易双方恰巧都想要对方的东西, 也就是所谓的需求的双重巧合. 为了使交换能够更加顺利1地进行,需要有——种充当交易媒介的商品,即货币.那么,在战俘营中,究竟哪一种物品 适合做交易媒介呢 ? 许多战俘营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香烟来扮演这——角色.战俘们用香烟 来进行计价和交易,如一根香肠值 10 根香烟,一件衬衣值 80 根香烟,替别人洗一件衣服 则可以换得两根香烟. 有了这样一种记账单位和交易媒介之后, 战俘之间的交换就方便多了. 分析: 分析: 香烟之所以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随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人们储蓄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很大的打 击.比如在 1988 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高达 18.5 %,而当时银行存款的利率远远低于物 价上涨率, 所以在 1988 年的前三个季度居民在银行的储蓄不仅没给存款者带来收入, 就连 本金的实际购买力也在日益下降.老百姓的反应就是到银行排队取款,然后抢购,以保护自 己的财产,因此就发生了 1988 年夏天银行挤兑和抢购之风,银行存款急剧减少. 中国的银行系统对三年定期存款的保值率( % ) 季度 1988.4 1989.1 1989.2 1989.3 1989.4 年利率 9.71 13.14 13.14 13.14 12.14 通货膨胀补贴率 7.28 12.71 12.59 13.64 8.36 总名义利率 16.99 25.85 25.73 26.78 2l.50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的银行系统于 1988 年.第四季度推出了保值存款,将名义利率大 幅度提高, 并对通贷膨胀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 上表给出了 1988 年第四季度到 1989 年 第四季度中国的银行系统三年保值存款的年利率, 保值贴补率和总名义利率, 其中总名义利 率等于年利率和通货膨胀补贴之和.保值贴补措施使得存款实际利率重新恢复到正数水平. 以 1989 年第四季度到期的三年定期存款为例,从 1988 年 9 月 l0 日(开始实行保值贴 补政策的时间) 到存款人取款这段时间内的总名义利率为 21.5 %, 而这段时间内的通货膨 胀率,如果按照 1989 年的全国商品零售物价上涨率来计算的话,仅为 17.8% ,因此实际 利率为 3.7 %.实际利率的上升使存款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他们又开始把钱存入银行,使 存款下滑的局面很快得到了扭转. 案例 2 :日本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7 年 4 月, 日本大藏省正式批准: 各商业银行承购的国债可以在持有一段时间后上 市销售.经过 17 年努力,到 1994 年 10 月,日本已放开全部利率管制,实现了利率完全 市场化.来了完成这一艰难而必要的金融自由化过程,日本大概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1 ,放开利率管制的第一步:国债交易利率和发行利率的自由化 日本经济在低利率水平和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政策的支持下获得迅速发展. 但是,19742年之后,随着日本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经济结构和资金供需结构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战后 初期形成的以 从中期国债开了利率自由化的先河. 2 ,放开利率管制第二步:丰富短期资金市场交易品种 在 1978 年 4 月,日本银行允许银行拆借利率弹性化(在此以前,同业拆借适用于全 体交易利率是基于拆出方和拆入方达成一致的统一利率, 适用于全体交易参加者, 并于交易 的前一天予以明确确定), 6 月又允许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 1 个月以后)利率自由化. 这样,银行间市场利率的自由化首先实现了. 3 ,放开利率管理的第三步:交易品种小额化,将自由利率从大额交易导入小额交易 实现彻底的利率自由化是要最终放开对普通存货利率的管制, 实现自由化, 如何在已完 成利率自由化的货币市场与普通存款市场之间实现对接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日本政府采取 的办法是通过逐渐降低已实现自由化利率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 逐步扩大范围, 最后全部取 消利率管制.在这一过程中,日本货币当局逐级降低了 CD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单位 和减少了大额定期存款的起始存入额,逐步实现了由管制利率到自由利率的过渡. 在存款利率逐步自由化的同时, 货款利率自由化也在进行之中. 由于城市银行以自由利 率筹资比重的上升,如果贷款利率不随之调整,银行经营将难以为继. 1989 年 1 月,三 菱银行引进一种短期优惠贷款利率, 改变了先前在官定利率基础上加一个小幅利差决定贷款 利率的做法, 而改为在筹取资金的基础利率之上加百分之一形成贷款利率的做法. 筹资的基 础利率是在银行四种资金来源基础上加权平均而得, 这四种资金来源是:(1) 活期存款;(2) 定期存款; (3) 可转让存款; (4) 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 由于后两种是自由市场利率资金, 所以,贷款资金利率已部分实现自由化.随着后两部分资金在总筹资中比重的增加,贷款利 率的自由化程度也相应提高. 4 ,放开利率管制的第四步: 在上述基础上, 日本实质上己基本完成了利率市场化的过程, 之后需要的只是一个法律 形式的确认而已. 1991 年 7 月,日本银行停止 伊丽莎白二世. 该行成 立于 1762 年, 当初仅是一个小小的家族银行, 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银行集团. 巴林银行集团的业 务专长是企业融资和投资管理, 业务网络点主要在亚洲及拉美新兴国家和地区, 在中国上海 也设有办事处.到 1993 年底,巴林银行的全部资产总额为 59 亿英镑, 1994 年税前利润 高达 1.5 亿美元. 1995 年 2 月 26 日巴林银行因遭受巨额损失, 无力继续经营而宣布破 产.从此,这个有着 233 年经营史和良好业绩的老牌商业银行在伦敦城乃至全球金融界消 失.目前该行已由荷兰国际银行保险集团接管.3巴林银行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新加坡巴林公司期货经理尼克 里森错误地判断了日本 股市的走向. 1995 年 1 月份,里森看好日本股市,分别在东京和大阪等地买了大量期货 合同,指望在日经指数上升时赚取大额利润.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日本阪神地震打击了日本 股市的回升势头,股价持续下跌.巴林银行最后损失金额高达 14 亿美元之巨,而其自有资 产只有几亿美元,亏损巨额难以抵补,这座曾经辉煌的金融大厦就这样倒塌了.那么,由尼 克 里森操纵的这笔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为何在短期内便摧毁了整个巴林银行呢 ? 我们首 先需要对金融衍产品 ( 亦称金融派生产品 ) 有一个正确的了解. 金融衍生产品包括一系列 的金融工具和手段,买卖期权,期货交易等都可以归为此类.具体操作起来,又可分为远期 合约,远期固定合约,远期合约选择权等.这类衍生产品可对有形产品进行交易,如石油, 金属,原料等,也可对金融产品进行交易,如货币,利率以及股票指数等.从理论上讲,金 融衍生产品并不会增加市场风险,若能恰当地运用,比如利用它套期保值,可为投资者提供 一个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对冲方法.但在其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其致命的危险,即在特 定的交易过程中, 投资者纯粹以买卖图利为目的, 垫付少量的保证金炒买炒卖大额合约来获 得丰厚的利润,而往往无视交易潜在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那么这种投机行为就会招致不 可估量的损失. 新加坡巴林公司的里森,正是对衍生产品操作无度才毁灭了巴林集团.里 森在整 个交易过程中一味盼望赚钱,在已遭受重大亏损时仍孤注一掷,增加购买量,对于 交易中潜在的风险熟视无睹,结果使巴林银行成为衍生金融产品的牺牲品. 巴林事件提醒人们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合理运用衍生工具, 建立风险防范 措施.随着国际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日益成为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公司投资 组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 凡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银行应对其交易活动制定一套完 善的内部管理措施, 包括交易头寸 ( 指银行和金融机构可动用的款项 ) 的限额, 止损的限 制,内部监督与稽核.扩大银行资本,进行多方位经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 和复杂化,资本活动的不确定性也愈发突出.作为一个现代化的银行集团,应努力扩大自己 的资本基础,进行多方位经营,做出合理的投资组合,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这样才能 加大银行自身的安全系数并不断盈利. 第六章 金融体中介概述 案例: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 案例: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 1998 年 4 月 6 日,美国花旗银行( Citi bank )的母公司花旗公司( Citi corp ) 和旅行者集团( Travelers Group )宣布合并,这一消息给国际金融界带来了极大的震动. 这次合并之所以引入注目,不仅仅是因为其涉及 1400 亿资产而成为全球最大的一次合并, 更重要的在于, 一旦这次合并得到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批准, 合并后的实体将成为集商业 银行, 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于一身的金融大超市, 从而使防止 美国金融界独霸全球; 日本认为, 花旗集团的出现使日本中小银行面临更为严峻的生存压力, 同时也将冲击亚洲金融界. 可以预料, 花旗集团的出现将在美国乃至世界的银行与金融服务 公司之间引起新一轮的兼并和合并浪潮,从而形成更多业务广泛的金融集团公司. 第七章 存款货币银行 案例 1: 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 1998 年 6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 2 年零 10 个月的海南 发展银行. 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银行, 因而不可避免地引起 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 1995 年 8 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 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它是在合并原海南省 5 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 吸收了 40 多家新股东后成立的. 成立时的总股本为 16.77 亿 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 3.2 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关闭前有员工 2800 余人,资产规模达 160 多亿元. 如此一家银行,为什么开业不到三年,就被迫关闭了呢? 1993 年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在这 个背景下,海南省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 5 家已存在问题的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为海南 发展银行.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 26 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可以 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度化管理, 使它们的经营好转, 信誉度上升, 从而摆脱困境.1997 年年底, 遵循同样的思路, 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 28 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 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 但是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 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 而是大量 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股东贷款实 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 有关资料显示,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 16.77 亿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 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里. 海南发展银行是在 1994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 并于 1995 年 8 月 18 日正式开业的.但仅在 1995 年 5 月至 9 月间,就已发放贷款 10 . 60 亿元,其中 股东贷款 9.20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86.71 %.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 款;许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人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 贷款发生在其资本金到账后 1 个月内,入股单位实际上是 不足, 支付困难,信誉差.在有关部门将 28 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之后,公众逐渐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出现丁挤兑行为.持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 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 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 国家曾紧急调拨了 34 亿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 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 化解金融风险, 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 宣布 1998 年 6 月 21 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从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起至其正式解散之日前, 由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5资产负债.其中包括: 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 第八章 中央银行 案例 1 :美联储简介 20 世纪以前美国政治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对中央集权的恐惧.这不仅仅体现在宪法的 制约与平衡上,也体现在对各州权利的保护上.对中央集权的恐惧,是造成美国人对建立中 央银行抱有敌意态度的原因之一.除此以外,传统的美国人对于金融业一向持怀疑态度,而 中央银行又正好是金融业的最突出代表, 美国公众对中央银行的公开敌视, 使得早先旨在建 立一个中央银行以管辖银行体系的尝试,先后两次归于失败: 1811 年,美国第一银行被解 散, 1832 年美国第二银行延长经营许可证期限的要求遭到否决.随后,因其许可证期满在 1836 年停业. 1836 年美国第二银行停业后,由于不存在能够向银行体系提供准备金并使之避免银行 业恐慌的最后贷款人,这便给美国金融市场带来了麻烦, 19 世纪和 20 世纪早期,全国性 的银行恐慌已成为有规律的事情. 1837 年, 1857 年, 1873 年, 1884 年, 1893 年和 1907 年,都曾爆发过银行恐慌, 1907 年银行恐慌造成的如此广泛的银行倒闭和存款人的 大量损失,终于使美国公众相信需要有一个中央银行来防止再度发生恐慌了. 不过, 美国公众基于对银行和中央银行的敌视态度, 对建立类似英格兰银行的单一制中 央银行,还是大力反对的.他们一方面担心华尔街的金融业(包括最大的公司和银行)可能 操纵这样一个机构从而对整个经济加以控制; 另一方面, 也担心联邦政府利用中央银行过多 干预私人银行的事务.所以,在中央银行应该是一家私人银行还是一个政府机构的问题上, 存在着严重的分歧.由于争论激烈,只能妥协.依据美国传统,国会便把一整套精心设计的 带有制约和平衡特点的制度, 写入了 1913 年的联邦储备法, 从而创立了拥有 12 家地区联 邦储备银行的联邦储备体系. 当初建立联邦储备系统, 首先是为了防止银行恐慌并促进商业繁荣; 其次才是充当政府 的银行.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取代英国,成为金融世界的中心,联邦储备系统 已成为一个能够影响世界货币结构的独立的巨大力量. 20 世纪 20 年代是联邦储备系统取 得重大成功的时代.当经济出现摇摆的迹象时,就提高货币的增长率,当经济开始以较快的 速度扩张时,就降低货币的增长率.它并没有使经济免于波动,但它的确缓和了波动.不仅 如此,它是不偏不倚的,因而避免了通货膨胀.货币增长率和经济形势的稳定,使经济获得 了迅速发展. 案例 2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典型的跨国中央银行.它是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步深入的产物. 二战之后, 处于苏联和美国两个超级大国夹缝之间的欧洲各国走上了互相联合以谋求共 同发展的道路.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于 1951 年签订的欧 洲煤钢联营条约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始. 1957 年, 上述六国又在罗马签订了欧洲原 子能共同体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合称《罗马条约》).在这些条约的基础上,经过 多年的建设, 形成了一个迄今为止一体化程度最高, 影响最大的地区经济集团——欧洲共同 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 , 也就是今天的欧洲联盟( European Union ) 欧共体成员国于 1991 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正式提出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 ( EMU )的计划,该计划的核心是在共同体内实现只有一个中央银行,一种单一货币的欧 洲货币联盟. 1994 年 1 月 1 日, 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欧洲货币局在德国法兰克福建 立, 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未来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运作框架的设计工作. 1988 年 5 在 月 2 日至 3 日的欧盟特别首脑会议上,根据《马约》规定的入盟条件,欧盟 15 个成员国 中的 11 个率先取得了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资格, 荷兰中央银行前任行长威廉杜伊森贝赫6被推选为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根据欧盟制定的时间表,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未来的单 一货币 ---- 欧元将以支票,信用卡,电子钱包,股票和债务方式流通,欧洲中央银行将开 始正式运作,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从 2002 年开始,欧元钞票和硬币将进入流通,取代所 有货币联盟参加国的货币. 欧洲央行行址设在法兰克福.其基本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欧洲货币联盟内统一的货币政 策.从制度架构上讲,欧洲中央银行将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本身,二是欧洲 中央银行体系.后者除欧洲中央银行外,还包括所有参加欧元区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类似联 席会议.前者具有法人身份,而后者没有.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可 以粗略理解为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关系, 也就是说, 欧洲中央银行将为欧元区内所有国家制定 统一的货币政策,然后交由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去实施.各国中央银行将失去其独立性,从而 事实上成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分行. 所有欧元区成员国都必须按其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 向欧洲央行认购股本. 欧洲中央银行的日常管理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决策机构则是理事会. 前者由 4 至 6 名 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行长和副行长各一名,他们由欧盟首脑会议直接任命;后者除执行委员 会成员外,还包括欧元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每年至少要举行 10 次会议,以作 出有关欧元利率,汇率和货币投放量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1991 年的《马约》,为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条约第 107 条及 附件第 7 条明确指出:联邦储备系统的公开市场业务. 即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证券的活动. 那些不是该委员会 现任委员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通常也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 但是没有表决权. 在联邦储备系 统内部还有一些机构,如联邦顾问委员会等,但是它们远不如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重要. 按 12 个联邦储备区设立的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位于纽约,波士顿,费城,克利夫7兰,里士满,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和旧金山. 这些银行的股份分别为它们各自的会员银行所拥有.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又在其他 25 个 这 大城市中设立了分支机构.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 3 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规模最大,它们持 有一半以上的联邦储备资产. 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又是, 不仅综合批发物价指数分别比上年下跌了 3.3 个和 0.1 个百分点, 而且综合消费者物 价指数也分别比上年下跌了 0.3 个和 0.7 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还表现为物价下跌已成为日 本经济运行与发展中的一种长期态势. 如在 1991 年至 2000 年的 10 年间, 日本综合批发 物价指数有 8 年呈下跌态势.尤其是综合消费者物价指数在 1999 和 2000 年也出现了战 后从未有过的连续两年下降的情况.进入 2001 年,日本物价总水平的下降趋势更加强烈, 前 6 个月无论是批发物价还是消费者物价, 月月都是负增长, 其中消费者物价在 5 月份还 创了单月下跌的最高纪录. 当前日本通货紧缩的一个突出特点: 它是在日本政府长期推行扩张性财政金融政策的背 景下形成的; 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下降与巨额财政赤字和超低利率水平等正常情况下不应同时 出现的现象目前却纠缠在一起. 20 世纪 90 年代初,日本政府为刺激经济回升,连续推出 了力度强大,规模空前的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一方面,从 1992 年 8 月起连续 10 次推 出以减税和增加公共事业投资为主要内容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涉及财政收支规模达 130 万 亿日元之巨.其后果是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规模急剧扩大,财政危机空前恶化.到 1999 年 度,其国债发行额已猛增至 37.5 万亿日元,比 1989 年度增加了 4.7 倍,其中赤字国债 也增至 24.3 万亿日元,比 90 年代前的最高水平还高 2.4 倍;其国债依存率(国债发行 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率)更高达 42.1 %,比战后至 90 年代前的最高水平还高出 7 . 4 个百分点; 其国债余额按 2001 年度预算将增至 388 . 7 亿日元, 相当于 1990 年 度的 2.3 倍,若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日本的公共债务余额将达 666 万亿日元,相当于其全 年 GDP 的 1.3 倍!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中财政赤字与公共债务危机最严重的国家.8另一方面, 日本银行也不断推出以降低官定利率为中心的扩张性货币政策. 1991 年 从 7 月起连续下调官定利率, 1995 年 9 月第 9 次下调后已降至 0.50 %, 到 并将这一超低 利率水平一直维持了 5 年之久.此间日本银行还曾于 1999 年 2 月至 2000 年 8 月实行 了 6780 亿日元, 3 年间减少了 15.2 %. 在导致税收减少的因素中, 除政府为刺激经济回升而主动采取的减税政策外, 物价下跌导致 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的减少也是其重要原因. 第十四章 货币政策 案例 1 :美国公开市场业务运作 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FOMC )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由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的 7 位成员,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和另 外 4 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组成. 尽管只有 5 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在该委员会中拥有表决 权,但另外 7 位地区储备银行行长也列席会议并参加讨论,所以他们对委员会的决定也有 些影响. 由于公开市场操作是联邦储备体系用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 联邦 公开市场委员会必然成为联邦储备体系内决策的焦点. 虽然法定准备金比率和贴现率并非由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直接决定, 但同这些政策工具有关的政策实际上还是在这里做出的. 联 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不直接从事证券买卖, 它只是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交易部发出指令, 在那 里, 负责国内公开操作的经理则指挥人数众多的下属人员, 实际操作政府或机构证券的买卖 活动.该经理每天向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成员极其参谋人员通报交易部活动的情况. 公开市场操作可以分为两类: 能动性的公开市场操作和保卫性的公开市场操作. 前者旨 在改变准备金水平和基础货币;后者旨在抵消影响货币基数的其他因素的变动 ( 如在联邦 的财政部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变动 ) .美联储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是美国财政部和政府机构 证券,特别是美国国库券. 评述 公开市场操作相对于其他政府工具而言,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例如主动性强,其规模的 大小完全由中央银行决定;灵活性强,中央银行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经常性的, 连续性的操作,等等.因此,各国货币政府的操作手段出现趋同的特征,都越来越依赖中央 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 只有在美国和英国公开市场操作才是货币政 策实施的主要工具,在其他国家则主要依靠一些非市场,非价格的手段. 20 世纪 80 年代 以来的金融自由化浪潮改变了这种状况, 促使各国纷纷转而积极利用公开市场操作来影响商 业银行的准备金规模和短期利率水平, 即使在美国和英国, 银行间短期货币市场的作用也大 大增强了.于是便出现了各国货币政策手段的趋同现象.与此同时,各国都大力开发新的工 具以应付新的金融环境,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越来越多的采用外汇互换协议的公开市场操 作, 来抵消由国际资本流入引致的国内银行体系准备金规模的过度扩张. 日本于 1988 年 11 月的货币政策改革, 改变了国内货币市场运作的特点和干预程序. 日本银行通过改变银行间 市场的期限结构来鼓励银行间市场与公开货币市场之间的套利行为, 增强中央银行的干预能 力, 同时用针对 1 ~ 3 周的国库券贴现率的操作来代替针对 1 ~ 3 月国库券贴现率的操 作,使得利率成为中央银行手中最重要的干预工具.从 1989 年春季开始,日本银行开始进 行商业银行票据市场的隔夜操作, 以增强其影响和微调银行准备金每日头寸的能力. 伴随公9开市场操作重要性的上升, 各国货币操作中的券的不同操作, 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 从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自 1997 年 6 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办以来,银行间同业 市场不断发展,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日趋活跃,利率弹性增强,已逐步成为商业银行调 剂头寸的首选和主要场所. 特别是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种类 和数量大量增加,为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必要条件. 为保证 1998 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货币政策措施. 作为 1998 年重要的货币政策措施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于当年 5 月 26 日恢复公开市场业 务,加大操作力度,灵活有效地管理基础货币,保证商业银行增加贷款的资金需要,支持经 济发展. 基本操作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8 年 5 月 26 日恢复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截至 1998 年底, 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共进行了 36 次操作,累计融出资金 1761.3 亿元,净投放基础货币 701.5 亿元, 占中国人民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从年初的 0 上升到 2.22% , 成为 1998 年中国 人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 从交易品种看,正回购成交量为 1720.5 亿元,其中: 14 天, 28 天, 91 天, 182 天和 364 天 5 个品种的成交量分别为 322.2 亿元,1047.6 亿元,299.3 亿元,48.9 亿 元和 2.5 亿元, 5 个品种的未到期余额分别为 300.5 亿元, 172.5 亿元, 136.3 亿元, 48.9 亿元和 2.5 亿元. 现金交易量为中国人民银行单向买人债券 40.8 亿元, 其中建设国 债 35 亿元,政策金融债券 5.8 亿元.10从交易工具看, 国债, 中央银行债券和政策金融债券的成交量分别为 735.9 亿元,38.4 亿元和 987 亿元. 从交易对象看, 一级交易商积极参加, 29 家一级交易商中, 在 已参加交易的有 22 家, 其中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成交量分别为 565 亿元, 350 亿元和 300 亿元,分别占总成交量的 32% , 20% ,和 17 %,排名前三位.从交易对象性质来看,国 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交 1 215 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交 435 . 5 亿元,城市商业银行成 交 110 . 8 亿元. 从分月来看,公开市场业务债券成交量逐月增加. 5 月和 6 月当月的成交量分别为 18.1 亿元和 89.1 亿元,从 7 月份起,每月的成交量均在 160 亿元以上,特别是 9 月和 12 月,债券成交量分别达到 384 亿元和 537.8 亿元. 这一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呈现以下特点: ( 1 )操作目标明确.根据货币政策需要,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 作目标定为适度增加基础货币供应, 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资金需要, 适当引导货币市场利率 下降. ( 2 )交易对象有所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 一些实力雄厚,资产质量较好,资信较高,并能进行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 业务的交易对象. 1996 年启动公开市场业务时, 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对象只有 14 家商 业银行, 1998 年 5 月 26 日恢复债券交易时,公开市场交易对象为 25 家,同年 12 月 份又增加到 29 家,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4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11 家,城市商业银 行 14 家. ( 3 )交易工具不断扩展. 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公开市场业务时,使用的交易 工具只有财政部当年发行的短期国债. 1998 年恢复公开市场业务债券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 把国债, 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交易工具之列, 大大拓展了公开市场业务的 交易工具范围. 1998 年底,在中央结算公司开设的债券托管账户总数为 490 户,托管的 债券总额已达 10 210.34 亿元之多,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持有的债券资产近 2 900 亿元, 一级交易商持有的债券资产总额也有 6 000 亿元,这为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利用公开市场业 务操作,吞吐基础货币,调控货币供应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 4 )交易品种极大丰富. 1996 年启动公开市场业务时,只有正回购一个交易品种, 期限品种也只有 7 天, 14 天和 21 天 3 个短期品种. 1998 年为了充分满足商业银行中 短期的资金需求. 积极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以及政策性银行融资方式的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 不仅增加了国债和市场化政策金融债券的现券买断交易品种, 还进一步丰富了正回购期限品 种.先后开设了 14 天, 28 天, 91 天, 182 天和 364 天 5 个品种. ( 5 )交易方式有所完善. 1996 年公开市场业务只采用了底价利率招标方式,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义增加厂固定利率数量招标和底价价格招标两种交易方式. 为突出体现货币 政策意图, 加强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下调,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交易方 式为主. ( 6 )适时下调回购招标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确定公开市场业务债券回购招标利率 时,主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如何通过回购利率水平体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二是 如何防止各种利率的错位, 避免商业银行不合理的套利行为; 三是如何处理回购利率与中央 银行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基于 1998 年公开市场业 务的操作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均以低于同档次再贷款利率水平, 但高于存款准备金利率水平 的利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并配合下半年两次利率的下调,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下调 招标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当年最高成交加权平均利率为 6 月 9 日的 6.38% .最低成交加 权平均利率为 12 月 30 日的 4.23% .11( 7 ) 招标数量大幅度增加. 1996 年公开市场业务每次的招标量—般在 1 亿~ 2 亿 元,最多为 5 亿元. 1998 年公开市场业务恢复初期每次的招标量为 20 亿元,其后根据 货币政策需要和商业银行资金状况, 逐步调增至 40 亿元, 60 亿元, 80 亿元, 甚至更多, 充分满足了商业银行的头寸需求. 实际效果 从 1998 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看,公开市场业务作为 1998 年重要的货币政策措施之 一,与其他货币政策措施协调,配套,实现了货币政策要求,成为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增 加基础货币供应的重要的渠道, 这标志着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额控制之后, 中国人民 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手段由直接方式向间接方式的转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公开市场业务作为 总量控制的一种市场化货币政策工具, 1998 年货币政策操作中充分体现了其主动性, 在 灵 活性,时效性和公平性的特点,对增加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促进经济增长 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 1 )实现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目标,进而实现了货币政策的要求. 1998 年公开市 场业务实现了其增加基础货币供应, 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需要, 适当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下降 的操作目标. 199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外汇占款增幅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通过 公开市场业务的渠道净投放基础货币 700 多亿元,有效地增加了货币供应;同时,向商业 银行累计融出资金 1 760 多亿元,适时满足商业银行资金需求,为商业银行增加贷款创造 了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另外,配合下半年两次利率下调,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中,中国人 民银行以低于同档次再贷款利率的利率水平招标, 通过货币市场的传导, 适当引导银行间拆 借利率和债券回购利率的下降.银行间市场成交量较大的 7 天期品种的同业拆借利率和债 券回购利率分别从 5 月份的 6.60% 和 6.57% 下降至 12 月份的 4.22% 和 4.16% . ( 2 )初步形成了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货币政策传导的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公 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适时增加一级交易商,扩大公开市场业务的影响广度,初步建 立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传导货币政策的框架. 为便于货币市场成员及时了解中央银行公开市场 业务信息, 加快货币政策操作意图的传导, 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成员发 布公开市场业务信息公告,公布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利率,价格等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还 倡导鼓励一级交易商在银行间同业市场积极代理中小金融机构融通资金, 传导中央银行货币 政策意图; 货币市场利率, 尤其是债券回购利率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 政策操作的灵敏度越来越强;一级交易商通过参与公开市场业务,强化了经营意识,加强了 内部资金管理,对货币政策信号的反应渐趋灵敏. ( 3 )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减少财政政策的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 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 1997 年以来,为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中国人民银 行在进行一系列货币政策调整的同时,还积极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财政部 1998 年 5 月 中旬向商业银行发行了 420 多亿元专项国债, 中国人民银行适时于 5 月 26 日恢复公开市 场业务,把专项国债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之一,与商业银行开展正回购交易,向商业 银行融出资金. 为配合 1998 年建设国债的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及时向国 有商业银行融通资金,保证了 1 000 亿元建设国债的顺利发行;同时,及时批准 1 000 亿 元建设国债上市流通并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又于 9 月中旬开办公开 市场业务现券交易,买进建设国债,满足商业银行增加贷款的资金需要,减少财政政策际效用. ( 3 )我国货币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公开市场业务通过货币市场的传导还有一定的局 限性.货币市场是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基础.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货 币市场建设步伐,初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货币市场,为加大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力度奠定了 一定的基础.但是,我国货币市场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如市场交易方式和交易主 体过于单一,交易工具简单,缺乏市场中介组织等问题,致使市场交易不活跃,传导中央银 行的货币政策意图无论在时效方面还是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不能适应要求. ( 4 )目前的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支付体系,以及债券交易清算方式不能满足公开市 场业务发展的需要. 统一, 高效的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支付体系是发展债券场外交易市场的 必备条件. 公开市场业务是通过对一级交易商的债券操作, 影响市场的资金活动和债券价格, 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如果没有统一,安全,高效,快捷的 债券托管和资金支付体系的保证, 不仅会给公开市场业务的债券交易带来不便, 使货币政策 信号的传导不能及时到位, 也使商业银行不能有效地预测和管理资金头寸, 提高资金运营水 平和化解支付风险.另外,我国现行资金支付体系相对落后,而且债券结算系统与之又未实 行联网, 公开市场业务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实行的还是单纯债券交割方式 (即债券的交 割统一由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而资金清算则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造成债 券交易的债券交割和资金清算不能同步进行, 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又制约了一些交易品 种和交易方式的发展,不能适应公开市场业务和银行间市场的发展. 第十五章 金融监管 案例 1 :伊利诺斯银行渡过的危机 案情: 美国伊利诺斯银行 1984 年拥有 400 多亿美元的资产.该行的营业地点设在芝 加哥的金融区,而根据该州的法律,银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这使得银行的个人存款仅占 总负债的 10%---12% .这家银行主要从事批发业务,即其贷款对象主要是大公司.其贷 款的来源是没有保险的大额公司存款和存单, 欧洲美元和附属债务等形式的资金. 20 世纪 70 年代末及 80 年代初,该银行的管理层实施了错误的公司战略,正是这一战略误导银行 走上了破产之路.管理层宣布,银行的目标是成为对美国工商业的最大贷款者.这就意味着 它开始要从其他银行如美洲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化学以及其邻近的竞争对手芝加 哥第一国民银行手中夺取业务份额.13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美国能源业蓬勃发展,对石油开采和生产的贷款需求旺盛.该行 的一些官员与俄克拉何马州某产油区的一家小银行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关系. 伊利诺斯银行以 为, 俄州这家银行通晓关于石油贷款的一切事项, 于是居然同意买进后者不能维持的银行贷 款. 伊利诺斯银行还超越自己法定贷款限制参与其他银行的贷款业务. 伊利诺斯银行自己没 有认真做信贷分析, 也没有注意审查有关文件就接受了俄州银行的贷款. 在伊利诺斯银行这 个案例中,管理上的一个主要错误是,放松标准以赢得业务,管理层强调数量而不是质量, 将贷款发放权下放给缺乏经验的信贷官员, 过度追求新贷款而放弃正确的贷款程序和信贷标 准.当俄州这家银行因坏账损失而倒闭时,伊利诺斯银行的麻烦开始明朗化.其中一些贷款 被认为是个骗局.显然,伊利诺斯银行买进或参与的许多贷款也是呆账.伊利诺斯银行并非 是惟一的受害者, 其他城市有几家参与或购买俄州这家银行的贷款的银行无一能幸免. 检察 官发现,伊利诺斯银行的账目上有几亿美元这种不良贷款,此外,还有几千万美元的其他坏 账,能源贷款和更加常规的工商贷款也是在这种信贷政策不充分,程序不当,授信不妥的制 度下操作的.俄州这家银行一倒闭,新闻界广泛报道说该行许多坏账已转到伊利诺斯银行. 伊利诺斯银行有保险的存款人并不担心,因为美国政府完全保证他们的存款保险.但是,没 有保险的存款人, 一般债权人和欧洲美元存款的持有者对该行的支持开始动摇. 定期存款到 期后都没有转存,欧洲美元合同中止,银行在同业市场上筹集资金也遇到了困难.伊利诺斯 银行因坏账过多, 资金无保险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的挤提而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 银 行向作为中央银行及最后贷款人的联邦储备银行大量举债, 以对付流动性危机, 但不久就发 现, 该行已不能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而且由坏账已经造成的和预期造成的损失使资本严重不 足.伊利诺斯银行开始摇摇欲坠. 措施: 伊利诺斯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后,美国银行监管当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 监理署,美联储)认为让伊利诺斯这样的大银行倒闭会严重威胁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因此 决定对该行予以挽救. 拯救该行的第一个措施是保持货币市场的稳定,通过建立公众对该行的信任而使该行能 在货币市场上继续出售可转让定期存单或借入资金. 摩根保证信托公司很快牵头组成一个银 团为该行筹集了 45 亿美元的贷款额度;美联储要求该行把 170 亿美元的资产存入美联储 作为今后借款的抵押品. 由于这些措施仍不足以平息恐慌, 政府又安排管理当局采取了其他 一些措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宣布为该行的所有存款者(无论额度大小)提供担 保;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 7 家大银行联合向该行注入 20 亿美元资本金;美联储保证继续 向该行提供贴现窗口借款等.然而,事实证明这一揽子拯救措施只是权宜之计,伊利诺斯银 行的存款仍在继续流失,仅 2 个月内该行的存款流失就达约 150 亿美元. 1984 年 7 月,管理当局建议对伊利诺斯行进行彻底的财务整顿,随后股东批准了这一 计划,该计划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使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为该行的所有者,具体做法是: ( 1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立即购买伊利诺斯银行 20 亿美元的有问题贷款(按账面价值), 并承担该行在联储的 20 亿美元的债务.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立即把 10 亿美元贷款作为损失 冲销,相应把该银行资本金的账面价值降低到 8 亿美元. 2 )伊利诺斯银行有权在以后 ( 3 年内出售另外的 15 亿美元的非正常贷款.( 3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购买伊利诺斯银行 新发行的 10 亿美元的优先股,并将其转换成 1.6 亿股普通股.伊利诺斯银行 4 000 万股 股票的持有者把他们的股票换成新组建的持股公司的股票,这家公司持余下的 4 000 万股 股份.这样,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立即拥有了该行 80% 的股份.( 4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因购买有问题贷款而受损, 所以它有权购买新持股公司的 4000 万股股票. 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的总损失包括支付给联储的利息费用和托收成本,将在 5 年以后计算. 5 )伊利诺斯 ( 银行的现有股东每持有一份股票,就有权购买该行的一份股票,如在 60 天内购买,每份价 值为 4.5 美元,如在 60 天以后购买,价格为 6 美元.通过上述方式,伊利诺斯银行已基14本被国有化了. 1985 年和 1986 年,伊利诺斯银行的报表上出现了赢利. 1986 年底,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制订一项出售伊利诺斯银行股票的计划,从而使该行重新成为私有制银行. 评论: 银行业务面对社会大众,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波及社会各阶层,经济各部门的 利益.银行的安全问题,是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往往影响到社会心理.故对有问题银行 进行抢救,是银行业务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创造一个安定,高效的金融环境,稳定整 个金融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 国家,许多银行出现了流动性困难,资不抵债,支付困难,以及其他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可能 引发挤兑,倒闭或破产风险的困难.在监管和处理这些有问题银行的过程中,各国均根据各 自金融体制的具体情况,动用多方面的力量,对有问题银行实施抢救,尽量避免单个银行经 营不善出现大的社会震动.抢救和保护措施除了存款保险外,兼并,接管,注资挽救以及清 盘关闭等均是常采取的有效措施. 其中, 收购是指一家健康的金融机构采取现金或股票的方 式购买陷入困境的银行的全部或大部股权; 兼并一般指一家健康的金融机构与陷入困境的金 融机构 (银行) 将各自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合并在一起; 接管是指通过采取整顿和改组的措施, 对被接管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 组织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使被接管的金融机构在接管期 限内,改善财务状况,渡过危机;注资挽救是对出现流动性困难但尚未陷入破产境地的金融 机构提供救助资金,它既可以是中央银行救助,政府助, 请摩根银行等商业银行集团提供紧急融资. 在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和银团的共同努力下,防止了伊利诺斯银行倒闭.作为救济伊利诺斯银行的条件,联邦存 款保险公司下令解除伊利诺斯银行全体原经营官员的职务. 其实,美国银行监管当局本可有序地关闭清理伊利诺斯银行.这就是说,支付有保险的 存款人, 然后出售或收集银行的剩余资产, 由没有保险的存款和其他债权人分担清算后的损15失.但是,又一严重的问题出现了.该行是全国主要的联行之一,拥有全国几百家银行,尤 其是芝加哥附近的美国中西部地区银行的存款账户.其中,许多是小银行,它们在伊利诺斯 银行有大额账户,以便进行支票清算,证券交易,电汇和其他常规业务交易.对几百家这样 的联行来说,它们在伊利诺斯银行的存款超过了自己的资本.如果伊利诺斯银行关闭,它们 将资不抵债. 这么多银行同时倒闭的可能性令人恐怖, 其结果将是小银行的存款人和股东严 重受损,他们所服务的社区的商业也将遭破坏.而且,如果银行由政府关闭,在美国国内外 的许多大公司和银行将损失惨重,因为他们的存单,联邦资金贷款,欧洲美元合同和其他债 权将得不到偿付. 这也很可能导致信心危机, 使债权人清理其他与俄州银行有业务联系的银 行的债权,从而严重冲击整个银行系统.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监理署和美联储理事会决定宣布伊利诺斯银行太大,不能任其倒 闭,否则将严重威胁美国银行系统的稳定.美联储向该行贷款几十亿美元,满足其流动性的 需求,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也向该行注资几十亿美元, 实际上取代了几乎损失了全部股本的私 人股东.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了主要的股东,因此,该行也成了政府机构所有,这有利于恢 复信心.后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更换了银行管理层,稳定了局势. 在新的管理层的领导下,贷款问题得到了处理,银行的规模缩小,逐渐恢复赢利能力. 它还清了美联储的贷款.新的资本注入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最后转手出售了它的股份,使 该行重归私人所有.在这个过程中,一场银行危机勉强被避免了,许多通过同业市场与该行 有联系的存款人和机构避免了重大损失. 伊利诺斯银行蒙难的这段历史表明银行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以及稳健的银行对支付系统 乃至整个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性. 俄州那家小银行的倒闭是比它大得多的伊利诺斯银行倒闭 的直接诱因. 如果当初政府不是接管而是关闭伊利诺斯银行, 其他几百家机构可能随之倒闭, 给整个经济带来严重的后果. 案例 2 :美国清理储蓄贷款协会 ——兼论各国处理倒闭金融机构的模式与方法 案情: 美国储蓄贷款协会( 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s ,缩写为 S&L )是一种 互助合作性质的小型金融机构,主营业务是房产的专项存,贷款.多数 S&L 具有信用社性 质,部分为股份制, 20 世纪 80 年代,机构发展到 5 000 多家,遍及全美国.其行业资 产总额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曾一度逼近美国商业银行的 40% ,住宅抵押贷款的市场份 额则达到商业银行的两倍多, 是美国金融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20 世纪 80 年代末,90 年 代初,美国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房地产业客户大量违约,因而形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 主要从事房地产业的 S&L 则普遍陷入严重困境, 其中相当部分丧失了支付能力, 形成了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规模最大的金融危机之一. 在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的通货膨胀之下,资金大量向短期金融资产投资信托基金 ( MMF )集中,银行和储蓄机构的资金外流难以制止.如果银行和 S&L 不大幅度提高普通 存款利率, 就会失去储户, 营业面临困难. 假如实行利率自由化,提高存款利率,则 S&L 筹 集的存款利率就会超过运用于住宅贷款的长期固定利率,在经营上出现赤字.但是,政府当 局决定在 1982 年实行利率自由化.结果,存款利率上涨, S&L 的经营急速恶化, 400 多 家 S&L 濒临倒闭危机.政府认为, S&L 出现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的政策失败,实际上也确 实如此.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护濒临倒闭的 S&L 的所有存款,需要巨额资金,而联邦存款 保险公司没有这么多资金,绝大部分需要政府负担.政府为了逃避负担,采取放宽限制的措 施,为 S&L 创造了增加利润的机会.在此之前, S&L 只经营住宅抵押贷款,由于允许参与 商业贷款等业务的经营, S&L 的商业用房地产贷款增加.但是,在 20 世纪 80 年代前期, 通货膨胀平息,房地产价格也出现下跌.商业用房地产的价格本来就变化很大,对这个领域16的贷款有风险.没有经验的 S&L 参与此类的经营,近乎进行赌博.由于通货膨胀逐步平息, 住宅贷款开始赢利,然而, S&L 的不良资产仍继续增加. 1982 年,有 250 家 S&L 倒闭. 政府担心储户知道 S&L 的经营内容以后会竞相提取存款.为了让储户安心,存款保险的限 额从 4 万美元提高到 10 万美元.另外,随着 S&L 的亏损扩大,其自有资本比例下降,因 此政府又采取临时回避的对策,把自有资本比例的最低标准从 5% 降低到 3% . 看起来似乎政府保护了 S&L 的存款.但是,由于 S&L 的收益非常低,自有资本比例下 降,股票价格低迷,以很少一点资金就可以收买 S&L .这样,多数 S&L 被投机家收购,他 们以高利率筹集存款, 增加对房地产和信用等级低的公司债券等高风险领域投资或贷款. 结 果,到了 1988 年, S&L 的倒闭数量超过 200 家,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 清理: 1988 年初,美国住房贷款银行理事会提出并实施了所谓各州组织一部分 S&L 实行兼并,结果并不成功. 1989 年,美国总统与国会通过一个 试图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主要内容:( 1 )要求由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领导一 个代理机构来落实这一任务.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原来是只为商业银行提供存款保险的机构, 这次被授予重任是因为它有成功地管理 1500 家倒闭银行的历史纪录; 2 )提供 500 亿 ( 美元作为重组用的损失准备基金,其中 40 %来自 S&L 行业自身; 3 )建立重组信托公 ( 司( RTC ),负责处理失去清偿力的 S&L 的问题. RTC 是一个临时性的联邦代理机构, 被要求在 1996 年 12 月之前完成重组任务及有关资产的处置过程, 随即结束其运作. 经过 六年多的努力, RTC 比较成功地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RTC 解决倒闭的 S&L 的基本方式是:( 1 )接管机构,维持营业.在几乎所有的案例 中, RTC 对倒闭的 S&L 实行接管,通常随后开始裁员,出售资产,停止其大部分贷款和投 资业务等处理工作.( 2 )主持重组交易,清算债务,出售资产.重组交易的方式:一是 承担负债责任的收购( P&A ), 70% 以上的倒闭 S&L 都是用这种方式处理的.具体做法 是请健康的金融机构接受 S&L 存款负债,收购其一部分资产,并获得一定量现款以得到补 偿.二是破产清算, 30% 的倒闭 S&L 是用这种方式处理的.具体做法是对被保险的存款直 接赔偿或作为存款保险机构的代理机构转让被保险存款.( 3 )管理并处置资产收入,完 成对债权人的清偿.为了减少损失, RTC 设计了一套对大批量低质量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 办法.此外, RTC 还提供资产销售融资,即降低现款支付比例并为买家提供一定程度的担 保,从而加快了 S&L 资产的销售速度. RTC 共清理了 747 家 S&L .在 20 世纪 80 年代 初期,如果让那些有危险的 S&L 倒闭,政府用于保护储户的财政负担肯定要少得多.但是, 由于把问题拖了将近 10 年,让投机家钻了空子,财政负担增加了好几倍.那些恶劣的投机 家也受到审判,大约 1 000 多人被送进监狱. 评论: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一直为严重的银 行不良债权问题所困扰,进而陷入银行破产,金融机构倒闭的风潮之中.在处理这些倒闭的 金融机构过程中,各国根据其金融机构倒闭的不同原因,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采取了一系 列综合措施,形成了不同的处理模式.主要有: ( 1 )银行为主导的模式.东欧转轨国家,如波兰,匈牙利,前捷克斯洛伐克都曾采取 这种模式.在这些国家,银行的不良债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因素带来的,而且大部分是 没有抵押物作担保的信用放款, 因而银行不良债权问题的解决要比西方国家复杂得多. 由于 这些国家的银行体系仍以国有银行为主, 过去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又决定了不良债权大都发生 在国有银行, 这就决定了转轨国家不可能简单地采取让国有银行破产的办法来解决银行的不 良债权问题. 于是这些国家采取以银行为主导, 通过政府注资减免企业债务或增加银行资本 金的方式来处理不良债权.波兰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为处理银行不良债权,波兰在每家 国有银行都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 1996 年为一阶段,这一 期间日本的不良债权问题逐步显现化.1993 年 1 月, 日本 162 家民间金融机构共同出资, 成立了共同债权收购公司(资本金 79 亿日元),试图依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对不良债权进行 处理. 由于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处理的多为回收希望不大的不良债权, 加之缺乏政府的必要支 持,其处理不良债权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1996 年以来,日本采用了政府和银行联合出资 的方式,进入了处理不良债权的第二个阶段. 1996 年 7 月,由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和存款 保险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了住宅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资本金 2000 亿日元),主要负责对已破 产的 7 家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回收有望的债权进行处理; 1996 年 9 月, 为处理住宅金融 专业公司以外其他非银行性质的金融合作组织的不良债权, 日本银行, 民间金融机构与存款 保险机构共同出资,在改组原东京共同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整理回收银行 ( 资本金 1600 亿日元 ) ; 1997 年 12 月, 日本政府公布助,韩国国会 还于 1997 年 12 月 29 日通过改革方案, 决定按照国际标准来重整国内金融机构. 东南亚 国家的金融机构倒闭与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 其采取的措施表现为急救性质, 为了取得国际 援助,不得不无条件地接受 IMF 的重组安排,如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国外金融 机构进入国内经营等,这给本国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但由于 IMF 提出提高银行体 系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系统的监管,以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等,这些对 于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状况具有积极意义. 在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各个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重组公司或清理机构,这些机 构有的为独立的公司, 有的则是在有问题金融机构内部设立的机构, 但它们的职能大体相同, 主要是对破产金融机构进行资产接管,资产评估,资产移交,资产保全及资产处置.具体来 讲,这些机构在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 1 )资产接管,评估,移交或收购.在美国,当储蓄贷款协会监管署做出关闭决定后, 即由 RTC 接管倒闭的 S&L . RTC 在对 S&L 资产及担保品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基础上, 接受 相应的资产,承担全部责任,并成立资产转移委员会(成员包括 S&L 和 RFC 的人员)决定 资产从 S&L 转移到 RTC 的所有事宜.对于已出现或潜在的拖欠贷款问题, RTC 可要求借 款人追加担保品,以保全资产.在日本,最初由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对 162 家出资金融机构 (主要是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不良债权进行处理.其主要过程是:首先对出资机构附有不 动产担保的不良债权进行评估; 然后以评估价收购不良债权, 其费用记为出资机构对共同债 权公司的贷款,并担保不动产转移;最后由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出售抵押物,并归还出资机构 的贷款. 1993 年 3 月到 1996 年 9 月, 从 其收购债权 9075 起, 处理不良债权 12.92 亿 日元. 1996 年 7 月, 7 家住宅金融专业公司宣布破产,其负债总计 13.12 万亿日元, 其中回收无望的债权为 6.4l 万亿日元, 由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母体行, 其他金融机构及政 府共同出资弥补;剩余的有望收回的 6.71 万亿日元,由住宅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进行收购, 并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 拍卖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政府和存款保险机构各负担一半.1996 年 9 月,整理回收银行接管了原东应协和,安全信用级合,要津信作组合等已破产的金融 合作组织,并收购 3900 亿日元的不良债权. ( 2 )大量注资,扩股增资,改组机构,剥离坏账. 1994 年,里昂信贷银行的不良债 权达 270 亿美元,于是法国政府成立特别用途公司( SPBI )来实施拯救计划.首先由政 府向该行注资 230 亿法郎,并承担 430 亿法郎的坏账;然后成立 CDR 公司,作为里昂信 贷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承担该行的全部负债,并负责资产的清理和变卖.之后由里昂信贷银 行向 SPBI 提供优惠利率(按巴黎市场利率的 85% 计算)贷款 1450 亿法郎, SPBI 将其 中的 1 310 亿法郎转贷给 CDR ,以弥补其在出售,变卖资产时的损失, CDR 则用资产变 卖后的款项偿还 SPBI 的贷款, 资产重组中的损失由政府提供担保. 意大利在处理那不勒银 行的不良资产过程中也采取了政府大量注资的措施. 那不勒银行是部分为政府所有的商业银 行, 1995 年其亏损为 31550 亿里拉.为拯救该银行,意大利中央银行意大利银行于 1995 年 11 月以高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25 个基本点的利率, 11 家银行集团安排了一笔价值 从 25000 亿里拉的临时贷款.1996 年 3 月, 意大利财政部向该行注入 2 万亿里拉的资本金, 1997 年该银行被彻底私有化.瑞典银行通过政府大量注资,分离银行不良资产,然后由政 府担保发行新股,增加银行资产,或通过拍卖将择机出售. ④全国性贷款拍卖.拍卖由 RTC 在全国销售中心进行,并按照良性资产,不良资产的类 别,数额,地点归类拍卖,使 RTC 可以一次性销售大量的类似资产.全国共进行了 8 次贷 款拍卖,销售了账面价值为 8 亿美元的良性资产和账面价值为 28 亿美元的不良资产. ⑤与私人机构签订协议. 对于少量不良资产, RTC 可与私人机构签订标准资产管理出售 协议,由其根据合约管理和处置资产.为了尽可能缩短资产处置时间, RTC 为一些资产的 出售提供融资便利,资产净损失由政府酌情补偿. 总之,尽管各国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生成的背景不同,金融机构倒闭的原因各异,处理的 具体做法随之各不相同,但也有其共同之处:通常实行政府参与与市场运营相结合,并由政 府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先行,依法操作,即时查处违规,犯罪行为;成立专门机构重整不良 债权和处理倒闭的金融机构, 从而在货币资产与实物资产之间架起一道有效的桥梁; 将好资 产(债权)与坏资产(债权)分离经营,折价出售,以便尽快消化不良资产(债权);以及 大量注资,并充分利用国家信用筹措资金,特别是国债和政府担保的借款. 教训在美国,通过 S&L 的教训人们悟出一个道理:保护所有储户,未必能维持金融秩序 的稳定.如果银行保护存款,储户就可以放心地在任何银行存款.储户没有必要关心银行的 资产内容好坏和不良资产多少,而银行也由于不必担心存款被提走,为了追求高利润,可以 冒险进行风险大的投资. 结果造成在房产金融, 面向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和收购企业等高利润, 高风险领域的融资扩大.在出现这种情况时,为了捍卫金融秩序,不是采取措施保护存款, 而应该制定有关自有资本的限制.自有资本是对风险的保证,即使银行的贷款坏账增加,如 果在自有资本范围内,则完全可能作销账处理,债务不会超过自有资本,因此没有破产的危 险.但是,如果白有资产比例低,对不良资产难以销账,银行就会逐步陷入经营危机.美国 政府规定,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低于一定水平,政府可以令其采取措施增资或压缩资产,当 自有资本比例低到无法改善的程度时,政府可以决定将其置于国家管理之下.另外,对存款 保险费也做出规定,自有资本越低,保险费越高.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下降,存款稳定性降 低时,政府可以令其增加存款保险费,充实自有资本.银行必须公开主要经营指标,储户根 据这些指标判断存款有无风险. 为了监视银行是否准确地公开信息, 美国政府配置了金融检 察官,人数多达 8 000 余人,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给予严厉处罚.存款保险对存款的保护20限额为 1 000 万美元.政府实行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让人知道政府对银行实行优胜劣汰原 则,经营失败的银行将灭亡,健全的银行得以生存. 1990 年以后,美国金融界为了提高经 营效率, 兴起了大规模改组运动, 金融机构的数量大幅度减少, 金融机构的效率却得到提高.21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案例 1 :个人支票存款为什么难以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 ? 现阶段我国居民的个人消费主要以现金支付为主, 极少用到个人支票, 许多人甚至根本 不知道个人支票存款为何物. 为什么支票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不能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呢 ? 也许有人会认为,个人支票存款不普及的原因在于银行监管方面的限制,但事实上,中国人 民银行向来鼓励和支持个人使用支票存款, 认为这既方便消费者个人消费, 也利于人民银行 对现金的管理和控制. 1986 年 1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曾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使用支票结算的通知》.通知认为,由于人民群 众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结构的变化, 在其消费活动中有使用支票结算的要求. 为便利商品流通, 减少现金使用,调节现金流通,简化清点和收付手续,并有利于聚集社会资金,扩大信贷资 金来源, 决定对个人结算进行改革. 通知还设专门条款指示作出事前防范,又难以在事后进行有效的惩罚,致使消费者个人信用不能保证, 人们不敢轻易接受支票. 在这种背景下, 银行办理个人支票存款也是如履薄冰, 为安全起见, 往往要制定较为严格的开户条件,从而把大批消费者拒于个人支票账户的门外.另外,还要 对个人支票的使用附加某些限制, 例如试点中的个人支票账户只有消费功能, 还未涉足转账 等领域,这就使得支票账户应有的便利不能充分发挥,从而难以使消费者动心.当然,我国 居民对个人支票账户还缺乏了解, 银行在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又非常有限,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 制约了个人支票账户的发展. 案例 2 :战俘营里的货币 二战期间,在纳粹的战俘集中营中流通着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香烟.当时的红十字会 设法向战俘营提供了各种人道主义物品,如食物,衣服,香烟等.由于数量有限,这些物品 只能根据某种平均主义的原则在战俘之间进行分配, 而无法顾及到每个战俘的特定偏好. 但 是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显然是会有所不同的,有人喜欢巧克力,有人喜欢奶酪,还有入则可能 更想得到一包香烟.因此这种分配显然是缺乏效率的,战俘们有进行交换的需要. 但是即便在战俘营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物物交换也显得非常地不方便,因为它要求 交易双方恰巧都想要对方的东西, 也就是所谓的需求的双重巧合. 为了使交换能够更加顺利1地进行,需要有——种充当交易媒介的商品,即货币.那么,在战俘营中,究竟哪一种物品 适合做交易媒介呢 ? 许多战俘营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香烟来扮演这——角色.战俘们用香烟 来进行计价和交易,如一根香肠值 10 根香烟,一件衬衣值 80 根香烟,替别人洗一件衣服 则可以换得两根香烟. 有了这样一种记账单位和交易媒介之后, 战俘之间的交换就方便多了. 分析: 分析: 香烟之所以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随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人们储蓄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很大的打 击.比如在 1988 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高达 18.5 %,而当时银行存款的利率远远低于物 价上涨率, 所以在 1988 年的前三个季度居民在银行的储蓄不仅没给存款者带来收入, 就连 本金的实际购买力也在日益下降.老百姓的反应就是到银行排队取款,然后抢购,以保护自 己的财产,因此就发生了 1988 年夏天银行挤兑和抢购之风,银行存款急剧减少. 中国的银行系统对三年定期存款的保值率( % ) 季度 1988.4 1989.1 1989.2 1989.3 1989.4 年利率 9.71 13.14 13.14 13.14 12.14 通货膨胀补贴率 7.28 12.71 12.59 13.64 8.36 总名义利率 16.99 25.85 25.73 26.78 2l.50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的银行系统于 1988 年.第四季度推出了保值存款,将名义利率大 幅度提高, 并对通贷膨胀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 上表给出了 1988 年第四季度到 1989 年 第四季度中国的银行系统三年保值存款的年利率, 保值贴补率和总名义利率, 其中总名义利 率等于年利率和通货膨胀补贴之和.保值贴补措施使得存款实际利率重新恢复到正数水平. 以 1989 年第四季度到期的三年定期存款为例,从 1988 年 9 月 l0 日(开始实行保值贴 补政策的时间) 到存款人取款这段时间内的总名义利率为 21.5 %, 而这段时间内的通货膨 胀率,如果按照 1989 年的全国商品零售物价上涨率来计算的话,仅为 17.8% ,因此实际 利率为 3.7 %.实际利率的上升使存款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他们又开始把钱存入银行,使 存款下滑的局面很快得到了扭转. 案例 2 :日本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7 年 4 月, 日本大藏省正式批准: 各商业银行承购的国债可以在持有一段时间后上 市销售.经过 17 年努力,到 1994 年 10 月,日本已放开全部利率管制,实现了利率完全 市场化.来了完成这一艰难而必要的金融自由化过程,日本大概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1 ,放开利率管制的第一步:国债交易利率和发行利率的自由化 日本经济在低利率水平和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政策的支持下获得迅速发展. 但是,19742年之后,随着日本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经济结构和资金供需结构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战后 初期形成的以 从中期国债开了利率自由化的先河. 2 ,放开利率管制第二步:丰富短期资金市场交易品种 在 1978 年 4 月,日本银行允许银行拆借利率弹性化(在此以前,同业拆借适用于全 体交易利率是基于拆出方和拆入方达成一致的统一利率, 适用于全体交易参加者, 并于交易 的前一天予以明确确定), 6 月又允许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 1 个月以后)利率自由化. 这样,银行间市场利率的自由化首先实现了. 3 ,放开利率管理的第三步:交易品种小额化,将自由利率从大额交易导入小额交易 实现彻底的利率自由化是要最终放开对普通存货利率的管制, 实现自由化, 如何在已完 成利率自由化的货币市场与普通存款市场之间实现对接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日本政府采取 的办法是通过逐渐降低已实现自由化利率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 逐步扩大范围, 最后全部取 消利率管制.在这一过程中,日本货币当局逐级降低了 CD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单位 和减少了大额定期存款的起始存入额,逐步实现了由管制利率到自由利率的过渡. 在存款利率逐步自由化的同时, 货款利率自由化也在进行之中. 由于城市银行以自由利 率筹资比重的上升,如果贷款利率不随之调整,银行经营将难以为继. 1989 年 1 月,三 菱银行引进一种短期优惠贷款利率, 改变了先前在官定利率基础上加一个小幅利差决定贷款 利率的做法, 而改为在筹取资金的基础利率之上加百分之一形成贷款利率的做法. 筹资的基 础利率是在银行四种资金来源基础上加权平均而得, 这四种资金来源是:(1) 活期存款;(2) 定期存款; (3) 可转让存款; (4) 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 由于后两种是自由市场利率资金, 所以,贷款资金利率已部分实现自由化.随着后两部分资金在总筹资中比重的增加,贷款利 率的自由化程度也相应提高. 4 ,放开利率管制的第四步: 在上述基础上, 日本实质上己基本完成了利率市场化的过程, 之后需要的只是一个法律 形式的确认而已. 1991 年 7 月,日本银行停止 伊丽莎白二世. 该行成 立于 1762 年, 当初仅是一个小小的家族银行, 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银行集团. 巴林银行集团的业 务专长是企业融资和投资管理, 业务网络点主要在亚洲及拉美新兴国家和地区, 在中国上海 也设有办事处.到 1993 年底,巴林银行的全部资产总额为 59 亿英镑, 1994 年税前利润 高达 1.5 亿美元. 1995 年 2 月 26 日巴林银行因遭受巨额损失, 无力继续经营而宣布破 产.从此,这个有着 233 年经营史和良好业绩的老牌商业银行在伦敦城乃至全球金融界消 失.目前该行已由荷兰国际银行保险集团接管.3巴林银行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新加坡巴林公司期货经理尼克 里森错误地判断了日本 股市的走向. 1995 年 1 月份,里森看好日本股市,分别在东京和大阪等地买了大量期货 合同,指望在日经指数上升时赚取大额利润.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日本阪神地震打击了日本 股市的回升势头,股价持续下跌.巴林银行最后损失金额高达 14 亿美元之巨,而其自有资 产只有几亿美元,亏损巨额难以抵补,这座曾经辉煌的金融大厦就这样倒塌了.那么,由尼 克 里森操纵的这笔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为何在短期内便摧毁了整个巴林银行呢 ? 我们首 先需要对金融衍产品 ( 亦称金融派生产品 ) 有一个正确的了解. 金融衍生产品包括一系列 的金融工具和手段,买卖期权,期货交易等都可以归为此类.具体操作起来,又可分为远期 合约,远期固定合约,远期合约选择权等.这类衍生产品可对有形产品进行交易,如石油, 金属,原料等,也可对金融产品进行交易,如货币,利率以及股票指数等.从理论上讲,金 融衍生产品并不会增加市场风险,若能恰当地运用,比如利用它套期保值,可为投资者提供 一个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对冲方法.但在其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其致命的危险,即在特 定的交易过程中, 投资者纯粹以买卖图利为目的, 垫付少量的保证金炒买炒卖大额合约来获 得丰厚的利润,而往往无视交易潜在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那么这种投机行为就会招致不 可估量的损失. 新加坡巴林公司的里森,正是对衍生产品操作无度才毁灭了巴林集团.里 森在整 个交易过程中一味盼望赚钱,在已遭受重大亏损时仍孤注一掷,增加购买量,对于 交易中潜在的风险熟视无睹,结果使巴林银行成为衍生金融产品的牺牲品. 巴林事件提醒人们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合理运用衍生工具, 建立风险防范 措施.随着国际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日益成为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公司投资 组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 凡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银行应对其交易活动制定一套完 善的内部管理措施, 包括交易头寸 ( 指银行和金融机构可动用的款项 ) 的限额, 止损的限 制,内部监督与稽核.扩大银行资本,进行多方位经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 和复杂化,资本活动的不确定性也愈发突出.作为一个现代化的银行集团,应努力扩大自己 的资本基础,进行多方位经营,做出合理的投资组合,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这样才能 加大银行自身的安全系数并不断盈利. 第六章 金融体中介概述 案例: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 案例: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 1998 年 4 月 6 日,美国花旗银行( Citi bank )的母公司花旗公司( Citi corp ) 和旅行者集团( Travelers Group )宣布合并,这一消息给国际金融界带来了极大的震动. 这次合并之所以引入注目,不仅仅是因为其涉及 1400 亿资产而成为全球最大的一次合并, 更重要的在于, 一旦这次合并得到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批准, 合并后的实体将成为集商业 银行, 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于一身的金融大超市, 从而使防止 美国金融界独霸全球; 日本认为, 花旗集团的出现使日本中小银行面临更为严峻的生存压力, 同时也将冲击亚洲金融界. 可以预料, 花旗集团的出现将在美国乃至世界的银行与金融服务 公司之间引起新一轮的兼并和合并浪潮,从而形成更多业务广泛的金融集团公司. 第七章 存款货币银行 案例 1: 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 1998 年 6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 2 年零 10 个月的海南 发展银行. 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银行, 因而不可避免地引起 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 1995 年 8 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 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它是在合并原海南省 5 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 吸收了 40 多家新股东后成立的. 成立时的总股本为 16.77 亿 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 3.2 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关闭前有员工 2800 余人,资产规模达 160 多亿元. 如此一家银行,为什么开业不到三年,就被迫关闭了呢? 1993 年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在这 个背景下,海南省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 5 家已存在问题的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为海南 发展银行.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 26 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可以 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度化管理, 使它们的经营好转, 信誉度上升, 从而摆脱困境.1997 年年底, 遵循同样的思路, 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 28 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 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 但是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 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 而是大量 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股东贷款实 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 有关资料显示,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 16.77 亿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 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里. 海南发展银行是在 1994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 并于 1995 年 8 月 18 日正式开业的.但仅在 1995 年 5 月至 9 月间,就已发放贷款 10 . 60 亿元,其中 股东贷款 9.20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86.71 %.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 款;许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人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 贷款发生在其资本金到账后 1 个月内,入股单位实际上是 不足, 支付困难,信誉差.在有关部门将 28 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之后,公众逐渐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出现丁挤兑行为.持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 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 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 国家曾紧急调拨了 34 亿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 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 化解金融风险, 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 宣布 1998 年 6 月 21 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从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起至其正式解散之日前, 由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5资产负债.其中包括: 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 第八章 中央银行 案例 1 :美联储简介 20 世纪以前美国政治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对中央集权的恐惧.这不仅仅体现在宪法的 制约与平衡上,也体现在对各州权利的保护上.对中央集权的恐惧,是造成美国人对建立中 央银行抱有敌意态度的原因之一.除此以外,传统的美国人对于金融业一向持怀疑态度,而 中央银行又正好是金融业的最突出代表, 美国公众对中央银行的公开敌视, 使得早先旨在建 立一个中央银行以管辖银行体系的尝试,先后两次归于失败: 1811 年,美国第一银行被解 散, 1832 年美国第二银行延长经营许可证期限的要求遭到否决.随后,因其许可证期满在 1836 年停业. 1836 年美国第二银行停业后,由于不存在能够向银行体系提供准备金并使之避免银行 业恐慌的最后贷款人,这便给美国金融市场带来了麻烦, 19 世纪和 20 世纪早期,全国性 的银行恐慌已成为有规律的事情. 1837 年, 1857 年, 1873 年, 1884 年, 1893 年和 1907 年,都曾爆发过银行恐慌, 1907 年银行恐慌造成的如此广泛的银行倒闭和存款人的 大量损失,终于使美国公众相信需要有一个中央银行来防止再度发生恐慌了. 不过, 美国公众基于对银行和中央银行的敌视态度, 对建立类似英格兰银行的单一制中 央银行,还是大力反对的.他们一方面担心华尔街的金融业(包括最大的公司和银行)可能 操纵这样一个机构从而对整个经济加以控制; 另一方面, 也担心联邦政府利用中央银行过多 干预私人银行的事务.所以,在中央银行应该是一家私人银行还是一个政府机构的问题上, 存在着严重的分歧.由于争论激烈,只能妥协.依据美国传统,国会便把一整套精心设计的 带有制约和平衡特点的制度, 写入了 1913 年的联邦储备法, 从而创立了拥有 12 家地区联 邦储备银行的联邦储备体系. 当初建立联邦储备系统, 首先是为了防止银行恐慌并促进商业繁荣; 其次才是充当政府 的银行.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取代英国,成为金融世界的中心,联邦储备系统 已成为一个能够影响世界货币结构的独立的巨大力量. 20 世纪 20 年代是联邦储备系统取 得重大成功的时代.当经济出现摇摆的迹象时,就提高货币的增长率,当经济开始以较快的 速度扩张时,就降低货币的增长率.它并没有使经济免于波动,但它的确缓和了波动.不仅 如此,它是不偏不倚的,因而避免了通货膨胀.货币增长率和经济形势的稳定,使经济获得 了迅速发展. 案例 2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典型的跨国中央银行.它是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步深入的产物. 二战之后, 处于苏联和美国两个超级大国夹缝之间的欧洲各国走上了互相联合以谋求共 同发展的道路.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于 1951 年签订的欧 洲煤钢联营条约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始. 1957 年, 上述六国又在罗马签订了欧洲原 子能共同体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合称《罗马条约》).在这些条约的基础上,经过 多年的建设, 形成了一个迄今为止一体化程度最高, 影响最大的地区经济集团——欧洲共同 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 , 也就是今天的欧洲联盟( European Union ) 欧共体成员国于 1991 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正式提出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 ( EMU )的计划,该计划的核心是在共同体内实现只有一个中央银行,一种单一货币的欧 洲货币联盟. 1994 年 1 月 1 日, 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欧洲货币局在德国法兰克福建 立, 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未来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运作框架的设计工作. 1988 年 5 在 月 2 日至 3 日的欧盟特别首脑会议上,根据《马约》规定的入盟条件,欧盟 15 个成员国 中的 11 个率先取得了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资格, 荷兰中央银行前任行长威廉杜伊森贝赫6被推选为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根据欧盟制定的时间表,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未来的单 一货币 ---- 欧元将以支票,信用卡,电子钱包,股票和债务方式流通,欧洲中央银行将开 始正式运作,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从 2002 年开始,欧元钞票和硬币将进入流通,取代所 有货币联盟参加国的货币. 欧洲央行行址设在法兰克福.其基本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欧洲货币联盟内统一的货币政 策.从制度架构上讲,欧洲中央银行将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本身,二是欧洲 中央银行体系.后者除欧洲中央银行外,还包括所有参加欧元区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类似联 席会议.前者具有法人身份,而后者没有.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可 以粗略理解为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关系, 也就是说, 欧洲中央银行将为欧元区内所有国家制定 统一的货币政策,然后交由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去实施.各国中央银行将失去其独立性,从而 事实上成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分行. 所有欧元区成员国都必须按其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 向欧洲央行认购股本. 欧洲中央银行的日常管理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决策机构则是理事会. 前者由 4 至 6 名 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行长和副行长各一名,他们由欧盟首脑会议直接任命;后者除执行委员 会成员外,还包括欧元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每年至少要举行 10 次会议,以作 出有关欧元利率,汇率和货币投放量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1991 年的《马约》,为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条约第 107 条及 附件第 7 条明确指出:联邦储备系统的公开市场业务. 即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证券的活动. 那些不是该委员会 现任委员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通常也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 但是没有表决权. 在联邦储备系 统内部还有一些机构,如联邦顾问委员会等,但是它们远不如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重要. 按 12 个联邦储备区设立的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位于纽约,波士顿,费城,克利夫7兰,里士满,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和旧金山. 这些银行的股份分别为它们各自的会员银行所拥有.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又在其他 25 个 这 大城市中设立了分支机构.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 3 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规模最大,它们持 有一半以上的联邦储备资产. 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又是, 不仅综合批发物价指数分别比上年下跌了 3.3 个和 0.1 个百分点, 而且综合消费者物 价指数也分别比上年下跌了 0.3 个和 0.7 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还表现为物价下跌已成为日 本经济运行与发展中的一种长期态势. 如在 1991 年至 2000 年的 10 年间, 日本综合批发 物价指数有 8 年呈下跌态势.尤其是综合消费者物价指数在 1999 和 2000 年也出现了战 后从未有过的连续两年下降的情况.进入 2001 年,日本物价总水平的下降趋势更加强烈, 前 6 个月无论是批发物价还是消费者物价, 月月都是负增长, 其中消费者物价在 5 月份还 创了单月下跌的最高纪录. 当前日本通货紧缩的一个突出特点: 它是在日本政府长期推行扩张性财政金融政策的背 景下形成的; 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下降与巨额财政赤字和超低利率水平等正常情况下不应同时 出现的现象目前却纠缠在一起. 20 世纪 90 年代初,日本政府为刺激经济回升,连续推出 了力度强大,规模空前的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一方面,从 1992 年 8 月起连续 10 次推 出以减税和增加公共事业投资为主要内容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涉及财政收支规模达 130 万 亿日元之巨.其后果是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规模急剧扩大,财政危机空前恶化.到 1999 年 度,其国债发行额已猛增至 37.5 万亿日元,比 1989 年度增加了 4.7 倍,其中赤字国债 也增至 24.3 万亿日元,比 90 年代前的最高水平还高 2.4 倍;其国债依存率(国债发行 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率)更高达 42.1 %,比战后至 90 年代前的最高水平还高出 7 . 4 个百分点; 其国债余额按 2001 年度预算将增至 388 . 7 亿日元, 相当于 1990 年 度的 2.3 倍,若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日本的公共债务余额将达 666 万亿日元,相当于其全 年 GDP 的 1.3 倍!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中财政赤字与公共债务危机最严重的国家.8另一方面, 日本银行也不断推出以降低官定利率为中心的扩张性货币政策. 1991 年 从 7 月起连续下调官定利率, 1995 年 9 月第 9 次下调后已降至 0.50 %, 到 并将这一超低 利率水平一直维持了 5 年之久.此间日本银行还曾于 1999 年 2 月至 2000 年 8 月实行 了 6780 亿日元, 3 年间减少了 15.2 %. 在导致税收减少的因素中, 除政府为刺激经济回升而主动采取的减税政策外, 物价下跌导致 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的减少也是其重要原因. 第十四章 货币政策 案例 1 :美国公开市场业务运作 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FOMC )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由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的 7 位成员,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和另 外 4 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组成. 尽管只有 5 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在该委员会中拥有表决 权,但另外 7 位地区储备银行行长也列席会议并参加讨论,所以他们对委员会的决定也有 些影响. 由于公开市场操作是联邦储备体系用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 联邦 公开市场委员会必然成为联邦储备体系内决策的焦点. 虽然法定准备金比率和贴现率并非由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直接决定, 但同这些政策工具有关的政策实际上还是在这里做出的. 联 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不直接从事证券买卖, 它只是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交易部发出指令, 在那 里, 负责国内公开操作的经理则指挥人数众多的下属人员, 实际操作政府或机构证券的买卖 活动.该经理每天向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成员极其参谋人员通报交易部活动的情况. 公开市场操作可以分为两类: 能动性的公开市场操作和保卫性的公开市场操作. 前者旨 在改变准备金水平和基础货币;后者旨在抵消影响货币基数的其他因素的变动 ( 如在联邦 的财政部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变动 ) .美联储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是美国财政部和政府机构 证券,特别是美国国库券. 评述 公开市场操作相对于其他政府工具而言,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例如主动性强,其规模的 大小完全由中央银行决定;灵活性强,中央银行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经常性的, 连续性的操作,等等.因此,各国货币政府的操作手段出现趋同的特征,都越来越依赖中央 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 只有在美国和英国公开市场操作才是货币政 策实施的主要工具,在其他国家则主要依靠一些非市场,非价格的手段. 20 世纪 80 年代 以来的金融自由化浪潮改变了这种状况, 促使各国纷纷转而积极利用公开市场操作来影响商 业银行的准备金规模和短期利率水平, 即使在美国和英国, 银行间短期货币市场的作用也大 大增强了.于是便出现了各国货币政策手段的趋同现象.与此同时,各国都大力开发新的工 具以应付新的金融环境,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越来越多的采用外汇互换协议的公开市场操 作, 来抵消由国际资本流入引致的国内银行体系准备金规模的过度扩张. 日本于 1988 年 11 月的货币政策改革, 改变了国内货币市场运作的特点和干预程序. 日本银行通过改变银行间 市场的期限结构来鼓励银行间市场与公开货币市场之间的套利行为, 增强中央银行的干预能 力, 同时用针对 1 ~ 3 周的国库券贴现率的操作来代替针对 1 ~ 3 月国库券贴现率的操 作,使得利率成为中央银行手中最重要的干预工具.从 1989 年春季开始,日本银行开始进 行商业银行票据市场的隔夜操作, 以增强其影响和微调银行准备金每日头寸的能力. 伴随公9开市场操作重要性的上升, 各国货币操作中的券的不同操作, 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 从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自 1997 年 6 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办以来,银行间同业 市场不断发展,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日趋活跃,利率弹性增强,已逐步成为商业银行调 剂头寸的首选和主要场所. 特别是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种类 和数量大量增加,为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必要条件. 为保证 1998 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货币政策措施. 作为 1998 年重要的货币政策措施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于当年 5 月 26 日恢复公开市场业 务,加大操作力度,灵活有效地管理基础货币,保证商业银行增加贷款的资金需要,支持经 济发展. 基本操作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8 年 5 月 26 日恢复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截至 1998 年底, 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共进行了 36 次操作,累计融出资金 1761.3 亿元,净投放基础货币 701.5 亿元, 占中国人民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从年初的 0 上升到 2.22% , 成为 1998 年中国 人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 从交易品种看,正回购成交量为 1720.5 亿元,其中: 14 天, 28 天, 91 天, 182 天和 364 天 5 个品种的成交量分别为 322.2 亿元,1047.6 亿元,299.3 亿元,48.9 亿 元和 2.5 亿元, 5 个品种的未到期余额分别为 300.5 亿元, 172.5 亿元, 136.3 亿元, 48.9 亿元和 2.5 亿元. 现金交易量为中国人民银行单向买人债券 40.8 亿元, 其中建设国 债 35 亿元,政策金融债券 5.8 亿元.10从交易工具看, 国债, 中央银行债券和政策金融债券的成交量分别为 735.9 亿元,38.4 亿元和 987 亿元. 从交易对象看, 一级交易商积极参加, 29 家一级交易商中, 在 已参加交易的有 22 家, 其中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成交量分别为 565 亿元, 350 亿元和 300 亿元,分别占总成交量的 32% , 20% ,和 17 %,排名前三位.从交易对象性质来看,国 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交 1 215 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交 435 . 5 亿元,城市商业银行成 交 110 . 8 亿元. 从分月来看,公开市场业务债券成交量逐月增加. 5 月和 6 月当月的成交量分别为 18.1 亿元和 89.1 亿元,从 7 月份起,每月的成交量均在 160 亿元以上,特别是 9 月和 12 月,债券成交量分别达到 384 亿元和 537.8 亿元. 这一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呈现以下特点: ( 1 )操作目标明确.根据货币政策需要,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 作目标定为适度增加基础货币供应, 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资金需要, 适当引导货币市场利率 下降. ( 2 )交易对象有所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 一些实力雄厚,资产质量较好,资信较高,并能进行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 业务的交易对象. 1996 年启动公开市场业务时, 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对象只有 14 家商 业银行, 1998 年 5 月 26 日恢复债券交易时,公开市场交易对象为 25 家,同年 12 月 份又增加到 29 家,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4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11 家,城市商业银 行 14 家. ( 3 )交易工具不断扩展. 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公开市场业务时,使用的交易 工具只有财政部当年发行的短期国债. 1998 年恢复公开市场业务债券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 把国债, 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交易工具之列, 大大拓展了公开市场业务的 交易工具范围. 1998 年底,在中央结算公司开设的债券托管账户总数为 490 户,托管的 债券总额已达 10 210.34 亿元之多,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持有的债券资产近 2 900 亿元, 一级交易商持有的债券资产总额也有 6 000 亿元,这为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利用公开市场业 务操作,吞吐基础货币,调控货币供应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 4 )交易品种极大丰富. 1996 年启动公开市场业务时,只有正回购一个交易品种, 期限品种也只有 7 天, 14 天和 21 天 3 个短期品种. 1998 年为了充分满足商业银行中 短期的资金需求. 积极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以及政策性银行融资方式的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 不仅增加了国债和市场化政策金融债券的现券买断交易品种, 还进一步丰富了正回购期限品 种.先后开设了 14 天, 28 天, 91 天, 182 天和 364 天 5 个品种. ( 5 )交易方式有所完善. 1996 年公开市场业务只采用了底价利率招标方式,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义增加厂固定利率数量招标和底价价格招标两种交易方式. 为突出体现货币 政策意图, 加强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下调,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交易方 式为主. ( 6 )适时下调回购招标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确定公开市场业务债券回购招标利率 时,主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如何通过回购利率水平体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二是 如何防止各种利率的错位, 避免商业银行不合理的套利行为; 三是如何处理回购利率与中央 银行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基于 1998 年公开市场业 务的操作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均以低于同档次再贷款利率水平, 但高于存款准备金利率水平 的利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并配合下半年两次利率的下调,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下调 招标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当年最高成交加权平均利率为 6 月 9 日的 6.38% .最低成交加 权平均利率为 12 月 30 日的 4.23% .11( 7 ) 招标数量大幅度增加. 1996 年公开市场业务每次的招标量—般在 1 亿~ 2 亿 元,最多为 5 亿元. 1998 年公开市场业务恢复初期每次的招标量为 20 亿元,其后根据 货币政策需要和商业银行资金状况, 逐步调增至 40 亿元, 60 亿元, 80 亿元, 甚至更多, 充分满足了商业银行的头寸需求. 实际效果 从 1998 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看,公开市场业务作为 1998 年重要的货币政策措施之 一,与其他货币政策措施协调,配套,实现了货币政策要求,成为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增 加基础货币供应的重要的渠道, 这标志着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额控制之后, 中国人民 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手段由直接方式向间接方式的转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公开市场业务作为 总量控制的一种市场化货币政策工具, 1998 年货币政策操作中充分体现了其主动性, 在 灵 活性,时效性和公平性的特点,对增加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促进经济增长 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 1 )实现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目标,进而实现了货币政策的要求. 1998 年公开市 场业务实现了其增加基础货币供应, 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需要, 适当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下降 的操作目标. 199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外汇占款增幅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通过 公开市场业务的渠道净投放基础货币 700 多亿元,有效地增加了货币供应;同时,向商业 银行累计融出资金 1 760 多亿元,适时满足商业银行资金需求,为商业银行增加贷款创造 了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另外,配合下半年两次利率下调,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中,中国人 民银行以低于同档次再贷款利率的利率水平招标, 通过货币市场的传导, 适当引导银行间拆 借利率和债券回购利率的下降.银行间市场成交量较大的 7 天期品种的同业拆借利率和债 券回购利率分别从 5 月份的 6.60% 和 6.57% 下降至 12 月份的 4.22% 和 4.16% . ( 2 )初步形成了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货币政策传导的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公 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适时增加一级交易商,扩大公开市场业务的影响广度,初步建 立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传导货币政策的框架. 为便于货币市场成员及时了解中央银行公开市场 业务信息, 加快货币政策操作意图的传导, 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成员发 布公开市场业务信息公告,公布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利率,价格等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还 倡导鼓励一级交易商在银行间同业市场积极代理中小金融机构融通资金, 传导中央银行货币 政策意图; 货币市场利率, 尤其是债券回购利率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 政策操作的灵敏度越来越强;一级交易商通过参与公开市场业务,强化了经营意识,加强了 内部资金管理,对货币政策信号的反应渐趋灵敏. ( 3 )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减少财政政策的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 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 1997 年以来,为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中国人民银 行在进行一系列货币政策调整的同时,还积极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财政部 1998 年 5 月 中旬向商业银行发行了 420 多亿元专项国债, 中国人民银行适时于 5 月 26 日恢复公开市 场业务,把专项国债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之一,与商业银行开展正回购交易,向商业 银行融出资金. 为配合 1998 年建设国债的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及时向国 有商业银行融通资金,保证了 1 000 亿元建设国债的顺利发行;同时,及时批准 1 000 亿 元建设国债上市流通并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又于 9 月中旬开办公开 市场业务现券交易,买进建设国债,满足商业银行增加贷款的资金需要,减少财政政策际效用. ( 3 )我国货币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公开市场业务通过货币市场的传导还有一定的局 限性.货币市场是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基础.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货 币市场建设步伐,初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货币市场,为加大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力度奠定了 一定的基础.但是,我国货币市场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如市场交易方式和交易主 体过于单一,交易工具简单,缺乏市场中介组织等问题,致使市场交易不活跃,传导中央银 行的货币政策意图无论在时效方面还是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不能适应要求. ( 4 )目前的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支付体系,以及债券交易清算方式不能满足公开市 场业务发展的需要. 统一, 高效的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支付体系是发展债券场外交易市场的 必备条件. 公开市场业务是通过对一级交易商的债券操作, 影响市场的资金活动和债券价格, 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如果没有统一,安全,高效,快捷的 债券托管和资金支付体系的保证, 不仅会给公开市场业务的债券交易带来不便, 使货币政策 信号的传导不能及时到位, 也使商业银行不能有效地预测和管理资金头寸, 提高资金运营水 平和化解支付风险.另外,我国现行资金支付体系相对落后,而且债券结算系统与之又未实 行联网, 公开市场业务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实行的还是单纯债券交割方式 (即债券的交 割统一由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而资金清算则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造成债 券交易的债券交割和资金清算不能同步进行, 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又制约了一些交易品 种和交易方式的发展,不能适应公开市场业务和银行间市场的发展. 第十五章 金融监管 案例 1 :伊利诺斯银行渡过的危机 案情: 美国伊利诺斯银行 1984 年拥有 400 多亿美元的资产.该行的营业地点设在芝 加哥的金融区,而根据该州的法律,银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这使得银行的个人存款仅占 总负债的 10%---12% .这家银行主要从事批发业务,即其贷款对象主要是大公司.其贷 款的来源是没有保险的大额公司存款和存单, 欧洲美元和附属债务等形式的资金. 20 世纪 70 年代末及 80 年代初,该银行的管理层实施了错误的公司战略,正是这一战略误导银行 走上了破产之路.管理层宣布,银行的目标是成为对美国工商业的最大贷款者.这就意味着 它开始要从其他银行如美洲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化学以及其邻近的竞争对手芝加 哥第一国民银行手中夺取业务份额.13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美国能源业蓬勃发展,对石油开采和生产的贷款需求旺盛.该行 的一些官员与俄克拉何马州某产油区的一家小银行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关系. 伊利诺斯银行以 为, 俄州这家银行通晓关于石油贷款的一切事项, 于是居然同意买进后者不能维持的银行贷 款. 伊利诺斯银行还超越自己法定贷款限制参与其他银行的贷款业务. 伊利诺斯银行自己没 有认真做信贷分析, 也没有注意审查有关文件就接受了俄州银行的贷款. 在伊利诺斯银行这 个案例中,管理上的一个主要错误是,放松标准以赢得业务,管理层强调数量而不是质量, 将贷款发放权下放给缺乏经验的信贷官员, 过度追求新贷款而放弃正确的贷款程序和信贷标 准.当俄州这家银行因坏账损失而倒闭时,伊利诺斯银行的麻烦开始明朗化.其中一些贷款 被认为是个骗局.显然,伊利诺斯银行买进或参与的许多贷款也是呆账.伊利诺斯银行并非 是惟一的受害者, 其他城市有几家参与或购买俄州这家银行的贷款的银行无一能幸免. 检察 官发现,伊利诺斯银行的账目上有几亿美元这种不良贷款,此外,还有几千万美元的其他坏 账,能源贷款和更加常规的工商贷款也是在这种信贷政策不充分,程序不当,授信不妥的制 度下操作的.俄州这家银行一倒闭,新闻界广泛报道说该行许多坏账已转到伊利诺斯银行. 伊利诺斯银行有保险的存款人并不担心,因为美国政府完全保证他们的存款保险.但是,没 有保险的存款人, 一般债权人和欧洲美元存款的持有者对该行的支持开始动摇. 定期存款到 期后都没有转存,欧洲美元合同中止,银行在同业市场上筹集资金也遇到了困难.伊利诺斯 银行因坏账过多, 资金无保险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的挤提而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 银 行向作为中央银行及最后贷款人的联邦储备银行大量举债, 以对付流动性危机, 但不久就发 现, 该行已不能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而且由坏账已经造成的和预期造成的损失使资本严重不 足.伊利诺斯银行开始摇摇欲坠. 措施: 伊利诺斯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后,美国银行监管当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 监理署,美联储)认为让伊利诺斯这样的大银行倒闭会严重威胁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因此 决定对该行予以挽救. 拯救该行的第一个措施是保持货币市场的稳定,通过建立公众对该行的信任而使该行能 在货币市场上继续出售可转让定期存单或借入资金. 摩根保证信托公司很快牵头组成一个银 团为该行筹集了 45 亿美元的贷款额度;美联储要求该行把 170 亿美元的资产存入美联储 作为今后借款的抵押品. 由于这些措施仍不足以平息恐慌, 政府又安排管理当局采取了其他 一些措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宣布为该行的所有存款者(无论额度大小)提供担 保;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 7 家大银行联合向该行注入 20 亿美元资本金;美联储保证继续 向该行提供贴现窗口借款等.然而,事实证明这一揽子拯救措施只是权宜之计,伊利诺斯银 行的存款仍在继续流失,仅 2 个月内该行的存款流失就达约 150 亿美元. 1984 年 7 月,管理当局建议对伊利诺斯行进行彻底的财务整顿,随后股东批准了这一 计划,该计划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使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为该行的所有者,具体做法是: ( 1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立即购买伊利诺斯银行 20 亿美元的有问题贷款(按账面价值), 并承担该行在联储的 20 亿美元的债务.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立即把 10 亿美元贷款作为损失 冲销,相应把该银行资本金的账面价值降低到 8 亿美元. 2 )伊利诺斯银行有权在以后 ( 3 年内出售另外的 15 亿美元的非正常贷款.( 3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购买伊利诺斯银行 新发行的 10 亿美元的优先股,并将其转换成 1.6 亿股普通股.伊利诺斯银行 4 000 万股 股票的持有者把他们的股票换成新组建的持股公司的股票,这家公司持余下的 4 000 万股 股份.这样,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立即拥有了该行 80% 的股份.( 4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因购买有问题贷款而受损, 所以它有权购买新持股公司的 4000 万股股票. 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的总损失包括支付给联储的利息费用和托收成本,将在 5 年以后计算. 5 )伊利诺斯 ( 银行的现有股东每持有一份股票,就有权购买该行的一份股票,如在 60 天内购买,每份价 值为 4.5 美元,如在 60 天以后购买,价格为 6 美元.通过上述方式,伊利诺斯银行已基14本被国有化了. 1985 年和 1986 年,伊利诺斯银行的报表上出现了赢利. 1986 年底,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制订一项出售伊利诺斯银行股票的计划,从而使该行重新成为私有制银行. 评论: 银行业务面对社会大众,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波及社会各阶层,经济各部门的 利益.银行的安全问题,是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往往影响到社会心理.故对有问题银行 进行抢救,是银行业务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创造一个安定,高效的金融环境,稳定整 个金融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 国家,许多银行出现了流动性困难,资不抵债,支付困难,以及其他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可能 引发挤兑,倒闭或破产风险的困难.在监管和处理这些有问题银行的过程中,各国均根据各 自金融体制的具体情况,动用多方面的力量,对有问题银行实施抢救,尽量避免单个银行经 营不善出现大的社会震动.抢救和保护措施除了存款保险外,兼并,接管,注资挽救以及清 盘关闭等均是常采取的有效措施. 其中, 收购是指一家健康的金融机构采取现金或股票的方 式购买陷入困境的银行的全部或大部股权; 兼并一般指一家健康的金融机构与陷入困境的金 融机构 (银行) 将各自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合并在一起; 接管是指通过采取整顿和改组的措施, 对被接管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 组织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使被接管的金融机构在接管期 限内,改善财务状况,渡过危机;注资挽救是对出现流动性困难但尚未陷入破产境地的金融 机构提供救助资金,它既可以是中央银行救助,政府助, 请摩根银行等商业银行集团提供紧急融资. 在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和银团的共同努力下,防止了伊利诺斯银行倒闭.作为救济伊利诺斯银行的条件,联邦存 款保险公司下令解除伊利诺斯银行全体原经营官员的职务. 其实,美国银行监管当局本可有序地关闭清理伊利诺斯银行.这就是说,支付有保险的 存款人, 然后出售或收集银行的剩余资产, 由没有保险的存款和其他债权人分担清算后的损15失.但是,又一严重的问题出现了.该行是全国主要的联行之一,拥有全国几百家银行,尤 其是芝加哥附近的美国中西部地区银行的存款账户.其中,许多是小银行,它们在伊利诺斯 银行有大额账户,以便进行支票清算,证券交易,电汇和其他常规业务交易.对几百家这样 的联行来说,它们在伊利诺斯银行的存款超过了自己的资本.如果伊利诺斯银行关闭,它们 将资不抵债. 这么多银行同时倒闭的可能性令人恐怖, 其结果将是小银行的存款人和股东严 重受损,他们所服务的社区的商业也将遭破坏.而且,如果银行由政府关闭,在美国国内外 的许多大公司和银行将损失惨重,因为他们的存单,联邦资金贷款,欧洲美元合同和其他债 权将得不到偿付. 这也很可能导致信心危机, 使债权人清理其他与俄州银行有业务联系的银 行的债权,从而严重冲击整个银行系统.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监理署和美联储理事会决定宣布伊利诺斯银行太大,不能任其倒 闭,否则将严重威胁美国银行系统的稳定.美联储向该行贷款几十亿美元,满足其流动性的 需求,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也向该行注资几十亿美元, 实际上取代了几乎损失了全部股本的私 人股东.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了主要的股东,因此,该行也成了政府机构所有,这有利于恢 复信心.后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更换了银行管理层,稳定了局势. 在新的管理层的领导下,贷款问题得到了处理,银行的规模缩小,逐渐恢复赢利能力. 它还清了美联储的贷款.新的资本注入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最后转手出售了它的股份,使 该行重归私人所有.在这个过程中,一场银行危机勉强被避免了,许多通过同业市场与该行 有联系的存款人和机构避免了重大损失. 伊利诺斯银行蒙难的这段历史表明银行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以及稳健的银行对支付系统 乃至整个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性. 俄州那家小银行的倒闭是比它大得多的伊利诺斯银行倒闭 的直接诱因. 如果当初政府不是接管而是关闭伊利诺斯银行, 其他几百家机构可能随之倒闭, 给整个经济带来严重的后果. 案例 2 :美国清理储蓄贷款协会 ——兼论各国处理倒闭金融机构的模式与方法 案情: 美国储蓄贷款协会( 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s ,缩写为 S&L )是一种 互助合作性质的小型金融机构,主营业务是房产的专项存,贷款.多数 S&L 具有信用社性 质,部分为股份制, 20 世纪 80 年代,机构发展到 5 000 多家,遍及全美国.其行业资 产总额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曾一度逼近美国商业银行的 40% ,住宅抵押贷款的市场份 额则达到商业银行的两倍多, 是美国金融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20 世纪 80 年代末,90 年 代初,美国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房地产业客户大量违约,因而形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 主要从事房地产业的 S&L 则普遍陷入严重困境, 其中相当部分丧失了支付能力, 形成了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规模最大的金融危机之一. 在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的通货膨胀之下,资金大量向短期金融资产投资信托基金 ( MMF )集中,银行和储蓄机构的资金外流难以制止.如果银行和 S&L 不大幅度提高普通 存款利率, 就会失去储户, 营业面临困难. 假如实行利率自由化,提高存款利率,则 S&L 筹 集的存款利率就会超过运用于住宅贷款的长期固定利率,在经营上出现赤字.但是,政府当 局决定在 1982 年实行利率自由化.结果,存款利率上涨, S&L 的经营急速恶化, 400 多 家 S&L 濒临倒闭危机.政府认为, S&L 出现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的政策失败,实际上也确 实如此.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护濒临倒闭的 S&L 的所有存款,需要巨额资金,而联邦存款 保险公司没有这么多资金,绝大部分需要政府负担.政府为了逃避负担,采取放宽限制的措 施,为 S&L 创造了增加利润的机会.在此之前, S&L 只经营住宅抵押贷款,由于允许参与 商业贷款等业务的经营, S&L 的商业用房地产贷款增加.但是,在 20 世纪 80 年代前期, 通货膨胀平息,房地产价格也出现下跌.商业用房地产的价格本来就变化很大,对这个领域16的贷款有风险.没有经验的 S&L 参与此类的经营,近乎进行赌博.由于通货膨胀逐步平息, 住宅贷款开始赢利,然而, S&L 的不良资产仍继续增加. 1982 年,有 250 家 S&L 倒闭. 政府担心储户知道 S&L 的经营内容以后会竞相提取存款.为了让储户安心,存款保险的限 额从 4 万美元提高到 10 万美元.另外,随着 S&L 的亏损扩大,其自有资本比例下降,因 此政府又采取临时回避的对策,把自有资本比例的最低标准从 5% 降低到 3% . 看起来似乎政府保护了 S&L 的存款.但是,由于 S&L 的收益非常低,自有资本比例下 降,股票价格低迷,以很少一点资金就可以收买 S&L .这样,多数 S&L 被投机家收购,他 们以高利率筹集存款, 增加对房地产和信用等级低的公司债券等高风险领域投资或贷款. 结 果,到了 1988 年, S&L 的倒闭数量超过 200 家,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 清理: 1988 年初,美国住房贷款银行理事会提出并实施了所谓各州组织一部分 S&L 实行兼并,结果并不成功. 1989 年,美国总统与国会通过一个 试图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主要内容:( 1 )要求由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领导一 个代理机构来落实这一任务.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原来是只为商业银行提供存款保险的机构, 这次被授予重任是因为它有成功地管理 1500 家倒闭银行的历史纪录; 2 )提供 500 亿 ( 美元作为重组用的损失准备基金,其中 40 %来自 S&L 行业自身; 3 )建立重组信托公 ( 司( RTC ),负责处理失去清偿力的 S&L 的问题. RTC 是一个临时性的联邦代理机构, 被要求在 1996 年 12 月之前完成重组任务及有关资产的处置过程, 随即结束其运作. 经过 六年多的努力, RTC 比较成功地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RTC 解决倒闭的 S&L 的基本方式是:( 1 )接管机构,维持营业.在几乎所有的案例 中, RTC 对倒闭的 S&L 实行接管,通常随后开始裁员,出售资产,停止其大部分贷款和投 资业务等处理工作.( 2 )主持重组交易,清算债务,出售资产.重组交易的方式:一是 承担负债责任的收购( P&A ), 70% 以上的倒闭 S&L 都是用这种方式处理的.具体做法 是请健康的金融机构接受 S&L 存款负债,收购其一部分资产,并获得一定量现款以得到补 偿.二是破产清算, 30% 的倒闭 S&L 是用这种方式处理的.具体做法是对被保险的存款直 接赔偿或作为存款保险机构的代理机构转让被保险存款.( 3 )管理并处置资产收入,完 成对债权人的清偿.为了减少损失, RTC 设计了一套对大批量低质量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 办法.此外, RTC 还提供资产销售融资,即降低现款支付比例并为买家提供一定程度的担 保,从而加快了 S&L 资产的销售速度. RTC 共清理了 747 家 S&L .在 20 世纪 80 年代 初期,如果让那些有危险的 S&L 倒闭,政府用于保护储户的财政负担肯定要少得多.但是, 由于把问题拖了将近 10 年,让投机家钻了空子,财政负担增加了好几倍.那些恶劣的投机 家也受到审判,大约 1 000 多人被送进监狱. 评论: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一直为严重的银 行不良债权问题所困扰,进而陷入银行破产,金融机构倒闭的风潮之中.在处理这些倒闭的 金融机构过程中,各国根据其金融机构倒闭的不同原因,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采取了一系 列综合措施,形成了不同的处理模式.主要有: ( 1 )银行为主导的模式.东欧转轨国家,如波兰,匈牙利,前捷克斯洛伐克都曾采取 这种模式.在这些国家,银行的不良债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因素带来的,而且大部分是 没有抵押物作担保的信用放款, 因而银行不良债权问题的解决要比西方国家复杂得多. 由于 这些国家的银行体系仍以国有银行为主, 过去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又决定了不良债权大都发生 在国有银行, 这就决定了转轨国家不可能简单地采取让国有银行破产的办法来解决银行的不 良债权问题. 于是这些国家采取以银行为主导, 通过政府注资减免企业债务或增加银行资本 金的方式来处理不良债权.波兰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为处理银行不良债权,波兰在每家 国有银行都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 1996 年为一阶段,这一 期间日本的不良债权问题逐步显现化.1993 年 1 月, 日本 162 家民间金融机构共同出资, 成立了共同债权收购公司(资本金 79 亿日元),试图依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对不良债权进行 处理. 由于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处理的多为回收希望不大的不良债权, 加之缺乏政府的必要支 持,其处理不良债权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1996 年以来,日本采用了政府和银行联合出资 的方式,进入了处理不良债权的第二个阶段. 1996 年 7 月,由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和存款 保险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了住宅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资本金 2000 亿日元),主要负责对已破 产的 7 家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回收有望的债权进行处理; 1996 年 9 月, 为处理住宅金融 专业公司以外其他非银行性质的金融合作组织的不良债权, 日本银行, 民间金融机构与存款 保险机构共同出资,在改组原东京共同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整理回收银行 ( 资本金 1600 亿日元 ) ; 1997 年 12 月, 日本政府公布助,韩国国会 还于 1997 年 12 月 29 日通过改革方案, 决定按照国际标准来重整国内金融机构. 东南亚 国家的金融机构倒闭与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 其采取的措施表现为急救性质, 为了取得国际 援助,不得不无条件地接受 IMF 的重组安排,如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国外金融 机构进入国内经营等,这给本国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但由于 IMF 提出提高银行体 系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系统的监管,以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等,这些对 于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状况具有积极意义. 在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各个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重组公司或清理机构,这些机 构有的为独立的公司, 有的则是在有问题金融机构内部设立的机构, 但它们的职能大体相同, 主要是对破产金融机构进行资产接管,资产评估,资产移交,资产保全及资产处置.具体来 讲,这些机构在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 1 )资产接管,评估,移交或收购.在美国,当储蓄贷款协会监管署做出关闭决定后, 即由 RTC 接管倒闭的 S&L . RTC 在对 S&L 资产及担保品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基础上, 接受 相应的资产,承担全部责任,并成立资产转移委员会(成员包括 S&L 和 RFC 的人员)决定 资产从 S&L 转移到 RTC 的所有事宜.对于已出现或潜在的拖欠贷款问题, RTC 可要求借 款人追加担保品,以保全资产.在日本,最初由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对 162 家出资金融机构 (主要是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不良债权进行处理.其主要过程是:首先对出资机构附有不 动产担保的不良债权进行评估; 然后以评估价收购不良债权, 其费用记为出资机构对共同债 权公司的贷款,并担保不动产转移;最后由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出售抵押物,并归还出资机构 的贷款. 1993 年 3 月到 1996 年 9 月, 从 其收购债权 9075 起, 处理不良债权 12.92 亿 日元. 1996 年 7 月, 7 家住宅金融专业公司宣布破产,其负债总计 13.12 万亿日元, 其中回收无望的债权为 6.4l 万亿日元, 由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母体行, 其他金融机构及政 府共同出资弥补;剩余的有望收回的 6.71 万亿日元,由住宅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进行收购, 并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 拍卖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政府和存款保险机构各负担一半.1996 年 9 月,整理回收银行接管了原东应协和,安全信用级合,要津信作组合等已破产的金融 合作组织,并收购 3900 亿日元的不良债权. ( 2 )大量注资,扩股增资,改组机构,剥离坏账. 1994 年,里昂信贷银行的不良债 权达 270 亿美元,于是法国政府成立特别用途公司( SPBI )来实施拯救计划.首先由政 府向该行注资 230 亿法郎,并承担 430 亿法郎的坏账;然后成立 CDR 公司,作为里昂信 贷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承担该行的全部负债,并负责资产的清理和变卖.之后由里昂信贷银 行向 SPBI 提供优惠利率(按巴黎市场利率的 85% 计算)贷款 1450 亿法郎, SPBI 将其 中的 1 310 亿法郎转贷给 CDR ,以弥补其在出售,变卖资产时的损失, CDR 则用资产变 卖后的款项偿还 SPBI 的贷款, 资产重组中的损失由政府提供担保. 意大利在处理那不勒银 行的不良资产过程中也采取了政府大量注资的措施. 那不勒银行是部分为政府所有的商业银 行, 1995 年其亏损为 31550 亿里拉.为拯救该银行,意大利中央银行意大利银行于 1995 年 11 月以高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25 个基本点的利率, 11 家银行集团安排了一笔价值 从 25000 亿里拉的临时贷款.1996 年 3 月, 意大利财政部向该行注入 2 万亿里拉的资本金, 1997 年该银行被彻底私有化.瑞典银行通过政府大量注资,分离银行不良资产,然后由政 府担保发行新股,增加银行资产,或通过拍卖将择机出售. ④全国性贷款拍卖.拍卖由 RTC 在全国销售中心进行,并按照良性资产,不良资产的类 别,数额,地点归类拍卖,使 RTC 可以一次性销售大量的类似资产.全国共进行了 8 次贷 款拍卖,销售了账面价值为 8 亿美元的良性资产和账面价值为 28 亿美元的不良资产. ⑤与私人机构签订协议. 对于少量不良资产, RTC 可与私人机构签订标准资产管理出售 协议,由其根据合约管理和处置资产.为了尽可能缩短资产处置时间, RTC 为一些资产的 出售提供融资便利,资产净损失由政府酌情补偿. 总之,尽管各国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生成的背景不同,金融机构倒闭的原因各异,处理的 具体做法随之各不相同,但也有其共同之处:通常实行政府参与与市场运营相结合,并由政 府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先行,依法操作,即时查处违规,犯罪行为;成立专门机构重整不良 债权和处理倒闭的金融机构, 从而在货币资产与实物资产之间架起一道有效的桥梁; 将好资 产(债权)与坏资产(债权)分离经营,折价出售,以便尽快消化不良资产(债权);以及 大量注资,并充分利用国家信用筹措资金,特别是国债和政府担保的借款. 教训在美国,通过 S&L 的教训人们悟出一个道理:保护所有储户,未必能维持金融秩序 的稳定.如果银行保护存款,储户就可以放心地在任何银行存款.储户没有必要关心银行的 资产内容好坏和不良资产多少,而银行也由于不必担心存款被提走,为了追求高利润,可以 冒险进行风险大的投资. 结果造成在房产金融, 面向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和收购企业等高利润, 高风险领域的融资扩大.在出现这种情况时,为了捍卫金融秩序,不是采取措施保护存款, 而应该制定有关自有资本的限制.自有资本是对风险的保证,即使银行的贷款坏账增加,如 果在自有资本范围内,则完全可能作销账处理,债务不会超过自有资本,因此没有破产的危 险.但是,如果白有资产比例低,对不良资产难以销账,银行就会逐步陷入经营危机.美国 政府规定,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低于一定水平,政府可以令其采取措施增资或压缩资产,当 自有资本比例低到无法改善的程度时,政府可以决定将其置于国家管理之下.另外,对存款 保险费也做出规定,自有资本越低,保险费越高.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下降,存款稳定性降 低时,政府可以令其增加存款保险费,充实自有资本.银行必须公开主要经营指标,储户根 据这些指标判断存款有无风险. 为了监视银行是否准确地公开信息, 美国政府配置了金融检 察官,人数多达 8 000 余人,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给予严厉处罚.存款保险对存款的保护20限额为 1 000 万美元.政府实行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让人知道政府对银行实行优胜劣汰原 则,经营失败的银行将灭亡,健全的银行得以生存. 1990 年以后,美国金融界为了提高经 营效率, 兴起了大规模改组运动, 金融机构的数量大幅度减少, 金融机构的效率却得到提高.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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