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通信电源技术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1203011—2016

Q/CSG

Q/CSG1203011—2016

目 次

前 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通信电源系统配置原则及通用技术条件 ...................................... 2 6 交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 3 7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 8 8 蓄电池技术要求 ......................................................... 21 9 安全和接地 ............................................................. 23 10 通信电源设备配置要求 ................................................... 24 11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 25

Q/CSG1203011—2016

前 言

为保障南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推进南方电网通信电源的规范化管理,提供通信电源设备选型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通信电源技术发展及南方电网实际情况,规定了南方电网通信电源在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等方面需遵循的技术指标及功能特性,以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广东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海南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

主要起草人:谢尧、陈新南、徐键、李昭桦、张思拓、李爱东、邓文成、陈育平、方里宁。

南方电网通信电源技术规范

1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规划、建设、验收、运

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规划、建设、验收、运

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900.11-2008 蓄电池名词术语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YD/T 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 1058-2007 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 YD/T 731-2008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YD/T 983-2013 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 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TL 9000 Telecom Leadership 9000 3

术语和定义

除引用标准GB 2900.11外,再增补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通信电源

为通信设备供电的装置。包括通信交流供电系统、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太阳能电池组等。 3.2 通信交流供电系统

主要由交流配电柜、不间断电源设备(简称UPS )、逆变器、电源监控等设备组成,通信中继站还包括油机发电机组等部分,为通信设备提供交流电源。 3.3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

主要由高频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直流配电、电源监控等设备组成,为通信设备提供-48V 直流电源。

3.4 " 三遥" 功能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5 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M)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

按以下公式计算: β=(I-I P )/IN ×100%

式中:β-均流不平衡度; 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I P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 I 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3.6 蓄电池容量

C 10 :10小时率放电额定容量,单位:安时(Ah )。 3.7 放电电流符号

I 10 :10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0.1C 10,单位:A 。 3.8 高频开关整流器

采用功率半导体器件作为高频变换开关,经高频变压器隔离,组成将交流转变成直流的主电路,且采用输出自动反馈控制并设有保护环节的开关变换器。

3.9 模块

是指高频开关整流器的结构型式。 3.10 冗余

是指设N+M台整流模块并联工作,其中N 台用以供给负载所需电流,M 台为后备模块(或称冗余模块)。 3.11 谐波

非正弦周期波形中所含的频率为其基波频率数倍的正弦分量。 3.12 直流放电回路全程压降

从直流系统的蓄电池端子到负载设备的端子通以额定电流(0.55C 10)时的电压降。 4

缩略语

4.1 MTBF

平均失效间隔时间 4.2 UPS

不间断电源 5

通信电源系统配置原则及通用技术条件

5.1 基本配置原则

5.1.1 调度机构、220kV 及以上厂站以及通信中继站必须安装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传送

220kV 及以上线路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自动装置业务的通信设备,宜采用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供电。

5.1.2 总调、中调、地调三级调度机构,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总调、中调调

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应双重化配置,配置两套独立的高频开关电源,每套高频开关电源配置独立的蓄电池组。

5.1.3 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满足N+M冗余配置,其中N 只主用,N ≤10时,1只备

用;N >10时,每10只备用1只。整流模块数量应不少于3只。主用整流模块总容量应大于负载电流和电池的10小时率充电电流之和。

5.1.4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应采用DC/DC供电方式,DC/DC模块采用双重化

配置,每套变电站操作电源柜应配置DC/DC模块,任一套故障时,另一套应具备承载全部负载的能力。DC/DC模块应满足N+1冗余配置,其中N 只主用,N ≤10时,1只备用。48V 输出开关由变电站操作电源统一配置。DC/DC模块的输入性能应满足《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操作电源输出要求,DC/DC模块的输出性能应满足7.5.2节的参数要求。

5.1.5 通信设备、通信网管等系统需要交流电源时,应使用UPS 供电或由逆变器供电。总

调、中调、地调三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通信网管需要使用交流电源时,应接入两套UPS 电源或逆变器,每套UPS 配置独立的蓄电池组。禁止直接使用市电。

5.1.6 当具备条件时,通信直流电源系统两路交流输入应从不同变压器出线的交流母线取

电。交流电源不可靠的站点除应增加蓄电池容量外,还应配置太阳能、油机等其它备用电源。

5.1.7 调度机构宜配置独立的交流配电柜。厂站、通信中继站等需要供电的设备较少时,

宜不配置交流配电柜。

5.1.8 调度机构的每套高频开关电源宜配置独立的直流配电柜。如机房空间有限,厂站、

通信中继站可两套高频开关电源共用一套直流配电柜,但需要进行分区,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5.1.9 双重化配置的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任一套高频开关电源故障时,另一套高频开关电

源应具备承载全部负载并同时对本组电池充电的能力。

5.1.10 直流供电回路全程压降应小于下列值:48V 电源为3.2V ,24V 电源为2.6V ;采用太

阳能电池的供电系统时,太阳能电池至直流配电柜的直流导线电压降可按1.7V 计算。

5.2 通用技术条件

运行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5℃~+40℃。 相对湿度:不高于90%。

大气压力范围为:70Kpa~106kPa。 满足满负荷使用时的通风散热要求。

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5.2.2 运行电气条件

5.2.2.1 交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1) 220V (单相)波动范围:187V ~242V 。 2) 380V (三相)波动范围:323V ~418V 。 5.2.2.2 交流电源频率范围:50×(1±5%)Hz。 6

交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5.2.1 5.2.1.1 5.2.1.2 5.2.1.3 5.2.1.4 5.2.1.5

6.1 交流配电柜 6.1.1 系统接线

6.1.1.1 配置两路380V/220V 三相四线(阻燃或铠装电缆)进线。

6.1.1.2 两路交流输入分别设置手动总开关(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在机柜前面板操作。 6.1.1.3 每路交流至少配置三个三相交流出线(其中两个用于高频开关电源,一个备用)。

其它空气开关按需配置。

6.1.1.4 机柜内部连接线缆应满足电气绝缘要求。 6.1.2 断路器选择

6.1.2.1 其能耐受的最高电压应大于或等于回路的最高工作电压。 6.1.2.2 额定电流应大于回路的最大工作电流。 6.1.2.3 断流能力应满足电源系统短路电流的要求。 6.1.3 输出开关要求

6.1.3.1 交流配电柜根据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配置容量合理的输出开关。

6.1.3.2 每个分路输出应有过流保护措施,以避免局部的分路故障影响全局。 6.1.3.3 配电接线端应加装防护罩防止误碰短路。

6.1.3.4 每路开关上方应具备通电指示灯(通电时绿色指示灯亮起,断开时指示灯熄灭)。

前面板应配置总告警指示灯(告警时红色指示灯亮起)。

6.1.4 监视要求

6.1.4.1 需监测每路交流进线的三相电压、三相电流,主馈线开关(对高频开关电源供电的

开关)跳闸等,异常时告警。

6.1.4.2 监控单元面板显示:用数字显示两路交流输入的A 、B 、C 各相的电压、电流,采

用不小于3英寸的显示屏幕,显示字体不小于4号字体。

6.1.4.3 任何一路交流输入异常(包括过压、欠压、缺相、失电)均应有告警。任何一路分

路开关跳闸应有告警(可屏蔽)。

6.1.4.4 具备声光告警,具有消音功能。

6.1.4.5 对产生的告警在监控单元进行确认(复归)操作后,仅屏蔽本机蜂鸣器报警,此告

警仍能在监控单元当前告警中显示,且不影响其它新告警产生。

6.1.4.6 监控单元的工作电源应取自2路交流输入,只要有任何一相电压正常,监控单元应

能正常工作。

6.1.4.7 开放本地监测和远程监测接口,按需要提供RS232 或RS485 或TCP/IP 的接口,

预留不少于8 个干接点,用于总告警、母线电压异常、交流输入异常等告警。干接点告警方式应可配置,支持断开及闭合两种告警方式。

6.1.4.8 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各类声光指示信号能正确反

应各设备的工作状况。

6.1.5 布局工艺要求

6.1.5.1 交流配电柜面板应具备电压、电流指示,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测量精度不低

于1级。

6.1.5.2 前后柜门不允许安装监控显示电路。 6.1.5.3 两路输入总开关安装在机柜正面。

6.1.5.4 各分路开关安装在机柜正面,输出接线端子安装在机柜背面,开关与端子在空间上

应前后对应排列。

6.1.5.5 机柜正面应安装封板,每路开关就近位置应有编号标识(如交流输入开关1、交流

输出开关1),并配有用户标签位。

6.1.5.6 开关、端子排列要整齐美观。

6.1.5.7 各分路输出接线端子排列顺序要求(从左到右):

三相为:A 、B 、C 、N 单相为:火线(A/B/C)、N

6.1.5.8 接线端子应有防护措施,以减少短路或触电的风险,并相应预留接线端子扎线

杆。

6.1.5.9 机柜两侧应有直通的走线通道,满足上下走线,并提供用户绑线槽。

6.1.5.10 机柜线缆、接线端子能够长期承受满载的电流容量,线缆接线要牢固、整齐、美

观。

6.1.5.11 分路开关、输出端子不允许采用接力连接。以避免在线维护时影响其它分路。 6.1.5.12 机柜线缆颜色采用国家标准颜色,(A、B 、C 、N 分别对应的是黄、绿、红、黑或

蓝) 。

6.1.5.13 裸露带电铜排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减少短路或触电的风险。

6.1.5.14 在两路交流输入侧均需要安装交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In ≥20kA )及防雷

模块开关。

6.1.5.15 机柜内需要接地的部件应直接接地,不能通过其它部件(包括机壳)间接接地,机

柜提供的接地点应能至少连接35mm 2的线缆以满足安全接地要求。

6.1.5.16 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标识。

6.1.5.17 机柜分区布局要求参见图1、图2。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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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输入开关2交流输入开关1面板

交流1输出分路开关

面板

交流2输出分路开关

图1 交流配电柜正面布局示意图

监控单元

交流输入2端子

交流1输出分路端子

交流2输出分路端子

扎线杆

图2 交流配电柜背面布局示意图

6.2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6.2.1 系统构成

6.2.1.1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由UPS 电源或逆变器、交/直输入单元、交流输出单元等外围

设备组成。

6.2.1.2 UPS 电源由整流器、逆变器、监控单元、蓄电池组等组成。

6.2.1.3 UPS 耐雷电流等级分类及技术要求应符合YD/T 944-2007的要求。

6.2.1.4 交/直流输入单元由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可选)、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

路器、直流输入断路器、防雷器等组成。

6.2.1.5 交流输出单元由交流输出断路器、交流馈线开关、母联开关(可选)、测量表计等

组成。

6.2.2 总调、中调、地调三级调度机构配置的两套UPS 电源,可采用并机运行或分列运行

两种方式。

6.2.2.1 并机运行方式

1) 当机房内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通信网管等关键设备不具备双路交流输入功能

时,宜采用并机运行方式。

2) 为抑制各模块间环流的影响,执行并机运行方式前应保证各逆变模块输出电压的相

位、幅值及频率的一致性。

3) 两套UPS 应均分负载功率,一套故障时不影响另一套UPS 正常运行,所有负载供电

正常。

4) UPS 应具有故障后在线脱开以及修复后在线投入的功能。 5) UPS 的旁路应与主路同源,且相序一致。 6.2.2.2 分列运行方式(参见图3)

1) 当机房内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通信网管等关键设备具备双路交流输入功能

时,宜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 双电源供电的设备,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UPS 电源系统的输出母线。

图3 通信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双重化配置示意图

6.2.3 容量配置原则

6.2.3.1 每台 UPS 输出额定功率应不小于1.2 倍全部负载额定功率的总和。任一套UPS 故

障时,另一套UPS 应具备承载全部负载的能力。

6.2.3.2 UPS 电源容量应满足最大功率负载的起动电流需求。

6.2.3.3 电源容量(Sn )与输出额定功率(Pn )关系为:Pn(kW)=0.8Sn(kVA)。

7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7.1 系统构成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由高频开关电源、直流配电部分、蓄电池组和监控单元等设备组成。

7.2 系统配置与接线

7.2.1 高频开关电源通过熔断器等过载保护装置与蓄电池组相连。

7.2.2 两套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彼此独立运行,两套直流供电系统的输出分配单元应完全隔

离,并且在操作中不能互相影响。

7.2.3 每套高频开关电源通过熔断器等过载保护装置与配电单元互联,两套通信直流供电

系统的直流输出母线禁止并联运行。

7.2.4 高频开关电源应具有智能化、人工可控的均衡充电、浮充电、均浮充转换和温度补

偿等功能,适应蓄电池充电性能的要求。

7.2.5 高频开关电源不设置模块输入总保护,对充电模块采用分组供电方式(分组不少于3

组,单组发生故障时,其它组需能正常运行),每组模块(一台或几台模块)配置一个断路器。

7.2.6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尽量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在穿越

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

7.2.7 应根据站内各种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配置直流供电系统容量(含蓄电池、整流模块)

和配电端口数量,并满足站内通信设备5年规划的发展需要。

7.2.8 交流配电柜、高频开关电源的交流输入侧均应设有交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

In ≥20kA )及防雷模块开关。直流配电柜的输入侧应有直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In ≥10kA )及防雷模块开关。

7.2.9 具备双路直流电源输入功能的通信设备,应由两套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分别供电(参见

图4)。若由通信设备柜内的直流分配开关供电时,需配置两组独立的直流分配开关,分别与两套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独立连接,禁止形成并联。

7.2.10 设备柜内可安装直流分配单元(PDU ),与直流配电柜直接连接,作为其延伸部分。

通信设备柜内的直流分配单元禁止向其它通信设备柜供电。

图4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双重化配置示意图 7.3 运行方式

7.3.1 直流供电系统采用并联浮充的运行方式,在交流电正常的情况下,整流器向负载供

电的同时对蓄电池浮充。若发生交流中断,则由电池向负载供电,电池电压下降到设置的最低保护工作电压时,电池被保护断开。当交流恢复后,应实行带负载限流恒压对蓄电池组充电。

7.3.2 两条直流母线在正常运行和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中,严禁同时脱开蓄电池组。

7.3.3 承载线路保护、安全稳定自动装置业务的通信电源运行方式应满足如下要求:

7.3.3.1 对于采用双光纤通道的保护装置(含远跳装置),提供通道的两套光通信设备存在

单电源供电时,应分别由不同的直流电源供电,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2 对于采用一路光纤和一路载波的双通道保护(含远跳装置),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

备或载波设备存在单电源供电时,光通信设备与载波机应分别由不同的直流电源供电。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光纤、载波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3 单通道保护中既有单光纤通道保护又有单载波通道保护,且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

备或载波设备存在单电源输入时,光通信设备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至少有一套单光纤通道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互独立。

7.3.3.4 单通道保护全部为单光纤通道保护,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存在单电源供电时,

要求至少有一套承载单光纤通道保护的光通信设备与其他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独立,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5 当线路保护仅有载波通道时,应由不同的载波机传送信息。载波机存在单电源供

电时,不同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载波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6 安全自动装置A 、B 系统业务分别由不同的光通信设备传送时,且光通信设备存在

单电源供电时,其数字接口装置电源应与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且相互独立。

7.3.3.7 安全自动装置A 、B 系统业务分别由单电源输入的光纤、载波设备传送时,其数字

接口装置电源应与提供通道的光纤、载波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一致,且相互独立。

7.3.3.8 安全自动装置A 、B 系统业务分别由不同载波机传送,且载波机存在单电源供电

时,其数字接口装置电源应与提供通道的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一致,且相互独立。

7.4 直流配电柜

7.4.1 配置要求

7.4.1.1 直流输入采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

7.4.1.2 直流配电柜的输入侧配置直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In ≥10kA )及防雷模块

开关。

7.4.1.3 前面板开关及空余地方应当用面板封堵。

7.4.1.4 输出开关宜采用直流空气开关,并应连接端子,方便接线。

7.4.1.5 熔断器的输出端应安装接线用汇流排,避免用户直接从熔断器接线。

7.4.1.6 直流配电柜面板应具备电压、电流指示,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测量精度不低

于1级。

7.4.1.7 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正确反

应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7.4.2 运行要求

7.4.2.1 直流配电柜应能在额定输出容量下,长期不间断运行。

7.4.2.2 在负载设备正常工作的任何时刻,不应脱离规定的电压范围(即43.2V ~57.6V )。

7.4.3 输出开关要求

7.4.3.1 每路开关应具备供电通断指示灯,配电接线端应加装防护罩防止误碰短路。

7.4.3.2 直流配电柜应根据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配置容量合理的配电开关。

7.4.3.3 分路输出开关有单独的开关状态显示(亮-通;熄-断),优选LED 显示,不采用

耗电≥0.3A 的灯泡作分路显示。

7.4.3.4 机柜正面应安装封板,每路开关就近位置应有编号标识(如交流输入开关1、交流

输出开关1),并配有用户标签位。

7.4.3.5 每路输入配置一个总控制开关(隔离开关),以方便检修维护和操作,控制开关采

用手动开关。

7.4.4 告警要求

7.4.4.1 告警时应有声音和光闪烁指示。

7.4.4.2 任何一路输入电压异常应有告警。

7.4.4.3 输出直流母线电压异常应有告警。

7.4.4.4 任何一路输入控制开关断开应有告警。

7.4.4.5 任何一路分路开关跳闸应有告警和告警屏蔽措施。

7.4.5 接线要求

柜内接线要求如下:

26A 、10A 开关用4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16A 、20A 开关用6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32A 开关用10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63A 开关用16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100A 开关用25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7.4.6 接地与安全

7.4.6.1 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标识。

27.4.6.2 配电柜提供的接地点,应至少能连接35mm 的线缆,以满足安全接地要求。

7.4.6.3 操作人员有可能触及到的,有危险的裸露带电导体,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7.4.7 监视要求

7.4.7.1 监控单元显示母线电压。对输入母线的过压、欠压、失压故障均有监测、告警、

保护措施。

7.4.7.2 监控单元主屏应显示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7.4.7.3 系统应配置红色总告警(或分类告警)指示灯。

7.4.7.4 负载分路每路设置跳闸告警(开关在跳闸的时候发出告警信息,正常开关动作或断

开状态不能发出告警信息)。

7.4.8 布局要求

7.4.8.1 配电柜由上至下的功能区为:有关标志、状态显示、监控模块、母线开关、分路

输出开关与分路输出开关状态LED 显示。

7.4.8.2 直流配电柜正面布置要求(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参见图5、双母线输入的直流

配电柜参见图7)

1) 表计和指示灯布置于屏柜的上部。

2) 监控单元和直流配电部分布置于屏柜的中部,监控单元在上,直流配电在下。

3) 直流输入部分布置于屏柜下部。

4) 直流输入、输出开关应安装在机柜正面并有面板防护。

7.4.8.3 直流配电柜背面布置要求(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参见图6、双母线输入的直流

配电柜参见图8)

1) 直流输入端子布置于屏柜的下方中部。

2) 直流输出端子布置于屏柜的中间中部。

3) 靠近机柜后方左右两侧应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用户电缆的铺设,应考虑可扩充的线

缆走线槽位以及固定卡位。

图5 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正面布局示意图

图6 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背面布局示意图

图7 双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正面布局示意图

图8 双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背面布局示意图

7.5 高频开关电源

7.5.1 输入性能

7.5.1.1 输入额定电压: AC380V 或AC220V 。

7.5.1.2 输入220V 电压范围: 187V ~242V 。

7.5.1.3 输入380V 电压范围: 323V ~418V 。

7.5.1.4 交流电源频率范围: 50×(1±5%)Hz。

7.5.1.5 输入电流谐波成份应满足表1的要求。

能自动回复至优先路。

7.5.2 输出性能

7.5.2.1 输出额定电压: DC 48V (正极接地)。

7.5.2.2 系统在稳压工作的基础上,应能与蓄电池并联以浮充工作方式和均充工作方式向

通信设备供电。

7.5.2.3 输出电压可调节范围:-(43.2~57.6)V 。

7.5.2.4 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在其可调范围内应能手动或自动连续可调。

7.5.2.5 稳压精度为±1%。

7.5.2.6 可靠性: MTBF ≥10 万小时。

7.5.2.7 输出电流过载能力: (1.0~1.1 倍)额定电流。

7.5.2.8 输出短路保护: 承受8~24 小时长期连续的输出短路。

7.5.2.9 峰值杂音电压: ≤200mVp -p (0~20MHz )。

7.5.2.10 宽频杂音电压: ≤50mV (3.4~150kHz )(有效值)。

≤20mV (0.15~30MHz )(有效值)。

7.5.2.11 离散杂音电压: ≤5mV (3.4~150kHz )(有效值)。

≤3mV (150~200kHz )(有效值)。

≤2mV (200~500kHz )(有效值)。

≤1mV (0.5~30MHz )(有效值)。

7.5.2.12 衡重杂音: ≤2mV (符合ITU-T 建议0,41 条件)。

7.5.2.13 直流配电部分电压降不超过500mV (环境温度20℃)。

7.5.2.14 可闻噪声:在正常运行带额定电流电阻性负载时,所产生的噪声[环境噪声不大于

40dB(A)],自冷式模块的噪声应不大于50dB(A),风冷式模块的音响噪声应不大于60dB(A)。

7.5.3 系统效率

单个模块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1500W 时系统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8%,输出功率小于1500W 时系统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7.5.4 并联工作性能

系统中整流模块应能并联工作,并且能按比例均分负载(负载为50%~100%额定输出电流时),其不平衡度应优于输出额定电流的±5%。 当某个整流模块出现异常时,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7.5.5 保护功能

7.5.5.1 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

1) 系统应能监视输入电压,当交流输入电压值过高或过低,可能会影响系统安全工作

时,系统可以自动关机保护;当输入电压正常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2) 过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低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交流输入电压变动范围”上限值

的105%,欠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高于“交流输入电压变动范围”下限值的95%。

7.5.5.2 三相交流输入缺相保护

整流模块交流输入为三相时,系统应具有缺相保护功能。

7.5.5.3 直流输出过、欠压保护

系统直流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可根据用户要求设定,当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达到其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告警,过压时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手动恢复工作。欠压时,系统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自动或手动恢复。

7.5.5.4 直流输出电流限制或输出功率限制功能

系统直流输出限流保护功能分二种形式:

1) 系统直流输出电流的限流范围可在其标称值的20%~110%之间调整,当输出电流达

到限流值时,系统以限流值输出。

2) 如系统采用恒功率整流模块,当系统直流输出功率达到恒功率值时,系统应以限功

率方式输出。

7.5.5.5 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

系统应有过流与短路的自动保护功能,过流或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自动或人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7.5.5.6 蓄电池欠压保护

直流配电部分可以在蓄电池电压低于系统设定值时,自动一次或分次切断蓄电池输出,而在该设备的输出电压升高后应自动或人工再接入蓄电池。蓄电池欠压保护装置应设置在蓄电池支路,欠压保护动作时,蓄电池组受控脱离系统,负载和电源系统之间不应断开连接。同时需设有强制电池投入的控制开关,极端情况下可使电池持续放电状态以保障设备运行。

7.5.5.7 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

1) 系统的交流输入分路应具有断路器保护装置。

2) 系统直流输出分路应具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容量大于630A 的直流输

出分路可不设保护装置。

7.5.5.8 温度过高保护

当系统所处的环境温度超过系统保护点时,系统应自动降额输出或停机。当环境温度下降到保护点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输出。

7.5.6 交流输入

1) 高频开关电源交流输入应具备防雷保护设备,两路交流输入均应加装限压型SPD

(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20kA 。两路进线应能自动及手动切换,当主电源在欠压、缺相时均能实现自动切换。交流输入开关采用小型断路器。

2) 交流进线为三相四线,每台开关电源设三组进线端子,不配置交流配电柜时,为便

于站内两台高频开关电源并联连接,要求开关电源屏Ⅰ的第一路进线设两组内部并联的接线端子,开关电源屏Ⅱ的第二路进线设两组内部并联的接线端子。

7.5.7 整流模块和监控模块应支持热插拔,能在线投入或撤出。当某个整流模块或监控模块

出现异常时,更换新的整流模块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输出电压。

7.5.8 整流模块采用分组供电方式,不配置模块输入总开关。单组发生故障时,其它组需

能正常运行且能带起所有负载,每组模块(一台或几台模块)配置一个断路器,以避免所有模块共用一个模块总开关而存在单点故障的风险。

7.5.9 监视要求

7.5.9.1 监控单元至少显示选用的交流输入回路的电压,宜具备显示两路输入交流电压能

力。监控两路交流输入,对两路交流输入的过压、欠压、缺相故障均有监测、告警、保护措施。

7.5.9.2 监控单元应能显示设备实时运行工况,实现对设备的设置、调整。

监视的信息应包括输入三相交流电压、电流,输出端的直流电压、电流,蓄电池组在线电压、电流,每个模块输出电压、电流(可通过监视系统或仪表来采集)、工作状态(开/关机,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等。

7.5.9.3 故障告警

故障应具备声光告警。告警信号至少应包括:每一路输入交流缺相、交流失电、交流电压过高或过低、整流模块故障、直流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过流、故障总

信号、负载/电池分断告警,过热告警等。告警信号除在设备上以告警灯的方式响应外,还需提供与设备电气隔离的干接点输出,接点容量为DC250V/1A,常开或常闭可选。

7.5.9.4 采用不小于3英寸的显示屏幕,显示字体不小于4号字体,主屏应显示交流输入电

压,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蓄电池放电电流。

7.5.9.5 系统应配置红色总告警(或分类告警)指示灯。

7.5.9.6 交流接线端子必须有防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7.5.9.7 前后门不允许有功率、控制线缆及显示电路等。

7.5.9.8 监控单元对模块的操作应有校验机制,发现模块不能正常执行相关指令时,应重

新触发告警。

7.5.9.9 监控单元应由直流母线供电。

7.5.10 配置要求

7.5.10.1 扩容用的模块插槽应预留模块接插件,并用装饰面板封堵。

7.5.10.2 所有输出开关应当连接端子,方便用户接线,不允许用户直接从开关接线。

7.5.10.3 熔断器的输出端应安装接线用汇流排,避免用户直接从熔断器接线。

7.5.11 高频开关电源布局要求

高频开关电源布局从上到下依次为:(交流/系统监控区)、整流模块区、直流配电区。

7.5.11.1 高频开关电源正面布置要求(参见图9)

1) 交流输入及配电布置于屏柜的上部。

2) 监控单元和整流模块部分布置于屏柜的中部,监控单元在上(监控单元安装位置宜

与观察者视力平行),整流模块在下。

3) 直流输出部分(在机房空间不够,没有配置直流配电柜情况下配置)布置于屏柜下

部。

4) 交流输入、输出,直流输出开关应安装在机柜正面并有面板防护。熔断器应安装于

机柜背面并与机柜后门、侧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5.11.2 高频开关电源背面布置要求(参见图10)

1) 交流输入及交流配电输出端子布置于屏柜的上部。输入端子在上,交流配电输出端

子在下。

2) 采用熔丝的直流输出端子(正极汇流排输出,负极端子输出)及蓄电池组输入端子

布置于屏柜的下部,采用空开的直流输出端子布置于熔丝的下方。

3) 信号类端子统一布置于屏柜的系统监控区。

4) 靠近机柜后方左右两侧应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用户电缆的铺设。

图9 高频开关电源正面布局示意图

图10 高频开关电源背面布局示意图

7.6 监控单元

7.6.1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应具备本地和远程监控功能,并可通过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将

本地监控的全部信息及时远传至值班人员。

7.6.2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不具备远程监控功能时,应通过其他技术手段,采集交流输入异

常、直流输出异常、蓄电池异常等关键告警,并能及时远传至值班人员。

7.6.3 本地监测和远程监测及遥控功能:开放协议,开放接口,按需要提供RS232 或

RS485 或TCP/IP 的接口,预留不少于8 个干接点。干接点告警方式应可配置,支持断开及闭合两种告警方式。监控中心可远程下达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7.6.4 监控单元具备故障自检测能力,当监控单元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断监控单元并保持

通信电源正常对负载供电。

7.7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

7.7.1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具备管理多厂商通信电源设备的能力,能准确显示通信电

源实时运行工况,实时采集故障告警信息,并可实现对其参数的设置、调整。

7.7.2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至少具有告警管理、性能管理、配置管理等功能模块。

7.7.3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具备第三方(如SNMP 、CORBA 等)开发接口,能够将告

警、电源性能等信息发送至通信运行管控系统。

7.7.4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支持主动(轮询)和被动两种告警采集方式。

7.7.5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支持根据告警严重程度进行告警分级,例如紧急告警,重要

告警,一般告警等。

7.8 断路器、熔断器

7.8.1 主回路断路器、熔断器应有报警功能,如:高频开关电源的交流输入侧、高频开关

电源输出侧、蓄电池组进线侧的断路器、熔断器。

7.8.2 各级断路器、熔断器应保证级差的合理配合。上、下级断路器或熔断器之间(同一系

列产品)额定电流值应保证一定范围的级差,避免线路越级跳闸或熔断。

7.8.3 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直流

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

8 蓄电池技术要求

8.1 蓄电池供电时间

8.1.1 当市电交流电源中断时,由通信专用蓄电池组单独供电的时间应满足如下要求:

8.1.1.1 设于调度所、发电厂内的通信站:不少于6小时。

8.1.1.2 设于变电站、开关站的通信站:不少于8小时。

8.1.1.3 设在厂、站外的通信站:不小于24小时。

8.1.1.4 交流电源不可靠、路程远可增加蓄电池容量。

8.1.2 由DC/DC供电的通信设备与操作电源负荷按同样的事故放电时间计算蓄电池容量,

但应为预留一部分容量作为通信应急使用。

8.1.3 当市电交流电源中断时,UPS 系统由蓄电池组单独供电的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

8.2 蓄电池类型

8.2.1 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安装条件允许下,应采用标称电压为2V 的单体蓄电

池。

8.2.2 新站点宜配备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

8.3 蓄电池室及电池柜架

8.3.1 通信专用蓄电池应安装在靠近通信机房的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应有良好通风和照

明,温度不超过30℃,不宜低于5℃,装设500Ah 及以下容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地面承重应大于500kg/m2,装设500Ah 以上容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地面承重应适当增加。

8.3.2 电池柜(架)可靠、牢固,承重后日久使用不变形,设有可靠接地的端口。

8.3.3 容量不大于300Ah 的蓄电池可安装在柜内,也可采用电池架安装;大于300Ah 的宜

采用电池架安装。

8.3.4 电池柜应通风、散热良好。电池柜内的蓄电池应摆放整齐并保证足够的空间,单体

蓄电池间隔不小于15mm ,蓄电池与上层隔板间隔不小于150mm 。

8.3.5 电池组对整流柜的连接线和电池单体间必须采用电池原厂家专用标准连接导线连

接,连接线规格应与电池容量、馈电距离相匹,满足载流量及电压降的要求。

8.4 蓄电池技术性能

8.4.1 寿命:30℃环境下,浮充运行的寿命≥8年。

8.4.2 电池之间连接: 蓄电池的正极、负极端子应该便于连接,有明显极性标记,蓄电池

间的连接电压降在极柱根部测量 ΔU ≤ 10 mV(0.1C 10)。

8.4.3 气密性: 能承受50 kPa 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

变形。

8.4.4 蓄电池的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为阻燃材料。

8.4.5 大电流放电: 蓄电池以30I 10放电3min ,极柱应不熔断、内部汇流排应不熔断,其

外观应不出现异常。

8.4.6 容量保存率: 蓄电池静置90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80 %。

8.4.7 密封反应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 95 %。

8.4.8 防酸雾性能: 蓄电池正常工作过程中无酸雾逸出。

8.4.9 安全阀: 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贫液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开阀压

是10~35 kPa ,闭阀压是3~30 kPa ;胶体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开、闭阀压力范围是5~30kPa 。

8.4.10 耐过充电能力: 蓄电池以0.3I 10电流连续充电160h 试验后,其外观无明显变形、渗

液。

8.4.11 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

8.4.11.1 由若干个单体组成的蓄电池,其各单体之间的开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不大

于20 mV(2V )、50 mV(6V )、100 mV(12V )。

8.4.11.2 对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 后,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应

符合以下要求:

蓄电池组由不多于24只2V 蓄电池组成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90mV ; 蓄电池组由多于24只2V 蓄电池组成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200mV ;

标称电压为6V 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240mV (6V );

标称电压为12V 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480mV (12V )。

8.4.11.3 对于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新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 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

压差应不大于120mV (2V )、240mV (6V )、350mV (12V )。

8.4.12 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引爆。

8.4.13 环境温度: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5℃~+45℃条件下,仍能使用。

8.4.14 全浮充工作方式在8 年使用期内,MTBF ≥3. 5×105 h,不可用度≤3. 43×10-5。

8.4.15 环境温度25℃时,蓄电池浮充和均充电压参照下表3或按蓄电池厂家推荐值选取。

8.4.16 环境温度25℃时,蓄电池放电率电流和容量参照表4设置。

8.4.18 阻燃性能: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

措施。蓄电池槽、盖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其阻燃标准应符合GB/T2408-1996中的FH -1和FV -0的阻燃等级要求。

8.4.19 极柱端子结构:蓄电池极柱端子设计应方便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蓄电池电压、内阻测

量以及蓄电池间连接条紧固,并应具有防止在运行过程发生因误碰等原因造成的蓄电池极柱间短路的措施。

8.4.20 封口剂性能:蓄电池在-30℃至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8.4.21 内阻值: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出厂时允

许偏差范围为±10%。

8.4.22 温度补偿系数:阀控蓄电池的温度补偿系数受环境温度影响,基准温度为25℃时,

每下降1℃,单体2V 阀控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mV 。

8.4.23 恒流限压充电:采用I 10电流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 ×

N 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8.4.24 恒压充电:在(2.30~2.35)V ×N 的恒压充电下,I 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

流减小至0.1I 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 ×N 。

8.4.25 补充充电: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不了阀控蓄电池

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8.4.26 核对性放电:一套高频开关电源只配一组阀控蓄电池,进行核对性放电时,蓄电池

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 10电流以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电池规格书的半容量电压×N ,通信电源应具备自动回复功能,在达到设定放电截止电压后,应能立即用I 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一套高频开关电源配二组阀控蓄电池时,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8.4.27 若经过 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

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8.4.28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

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8.4.29 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放电后应及时进行充电。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每3个月应

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9 安全和接地 9.1 采取联合接地方式,即设备所在机房采取各类通信设备的工作地、保护地共用一组接

地体的集中接地方式。

9.2 所有设备工作地、保护地的接地线规格应根据通过的最大负荷电流确定,一般采用大

22于35mm 的导线,并就近接入环形接地母线,环形接地母线一般采用截面大于90mm 的铜

2排或大于120mm 的镀锌扁钢。

9.3 机柜的接地应接至环形接地母线或从环形接地母线引至走线架的铜排上,导线规格应

符合设计要求。

9.4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90%,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 时,交流电路和直

流电路对地、交流部分对直流部分的绝缘电阻均不低于2M Ω。

9.5 抗电强度

9.5.1 交流电路对地、对直流电路应能承受50Hz 、有效值为25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

其峰值的3535V 直流电压一分钟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9.5.2 直流输出对机壳应能承受50Hz 有效值为10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其峰值的

1414V 直流电压一分钟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10 通信电源设备配置要求

10.1 各电压等级厂站典型配置

各电压等级厂站通信电源设备典型配置参照表6,如500kV 及以上厂站应配2套AC/DC通信电源,单套容量选择200A 、300A 、400A 、500A 其中一种。其中选配的部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配置。

交流配电柜典型配置参照表7,如380V/60A 交流配电柜应配置2个60A 的输入开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若干个32A 、16A 的输出开关。

高频开关电源典型配置参照表8,如200A 高频开关电源应配置4个50A 模块或7个30A 模块,配置2个63A 交流输入开关,直流输出支路配置1个200A 直流输出熔丝,蓄电池组输入支路配置2个200A 熔丝。

直流配电柜典型配置参照表9,如200直流配电柜应配置1个200A 输入母线总开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若干个10A 、16A 、20A 、32A 、63A 、80A 的输出开关。

型配置可供参考。

11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11.1 柜体

11.1.1 机柜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其安装固定方式具有抗震性和防震能力,保证设备

经过常规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11.1.2 应有安装固定用螺钉孔φ8-φ12mm (四个)。机柜梁厚度不小于1.2mm 、机柜板材厚

度不小于1.0mm (均为实际板材厚度,不含喷涂层),机械特性等级不低于SL6,即额定静载荷值为400kg ,额定动载荷值100kg ,机柜门的额定静载荷值20kg ,机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11.1.3 开关标识与接线端子标识要相互对应,且与电气图纸对应。机柜内的所有连接线在

两头有走向标识。

11.1.4 顶、底部留有80mm ×200mm 电缆进出口,电缆进出口有防止电缆磨损措施(如塑料胶

圈等) 。

11.1.5 机柜面板平整,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所有标记、标牌清晰可辨,无剥落、锈蚀、

裂痕、明显变形等不良现象。机柜应配有南方电网公司标识。

11.1.6 机柜采用封闭式结构,门开闭灵活,且不影响机柜内设备的正常运行。开启角不小

于90°,门锁可靠,机柜底部有安装固定孔。机柜前门采用单开门,机柜后门采用双开门或插拔门,以备在屏后空间不足的情况仍方便维护和操作。

11.1.7 柜体外形尺寸要求

高×宽×深:2260mm×800mm×600mm或2260mm×600mm×600mm (其中机柜高度为2200mm ,眉头高度为60mm) ,高度公差为±2.5mm,宽度公差为±2mm ,深度公差为±1.5mm。机柜前后有眉头,眉头为垂直平面型。

11.1.8 设备在机柜内采用嵌入式安装。

11.1.9 为便于运行维护,利用标准化元件和组件。紧固连接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具

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有防松措施。

211.1.10 柜体设有保护接地,接地处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每面机柜装有不小于100mm 截

面的铜接地母线,该接地母线连接到机柜主框架的前面、侧面和后面,接地母线末端预装可靠的压接式端子至少两个,以备接到通信机房的环形接地体上。

11.1.11 对于交流配电柜和直流配电柜,机柜前门面板宜使用钢化玻璃,厚度4mm 以上,满

足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整流电源屏按型号可选择配置钢化玻璃面板或开孔柜门。

11.2 设备部分

11.2.1 设备的总体机械结构充分考虑安装、维护的方便和扩充容量灵活性。设备的各种插

板或模块采用嵌入式的,不装插板、模块的槽位提供装饰性盖板。

11.2.2 所有设备的工厂预安装深度要求达到机架级,以尽量减少现场安装工作量。 11.2.3 设备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设备的安装固定方式具有抗震性和防震能力。

11.2.4 设备在加电运行期间,插入或拔出机盘时,任何元件不受到损坏和缩短使用寿命。

设备接插件必须接触可靠,结构坚固,易于插拔。接插件有定位和锁定装置。

11.2.5 设备内所有元器件应全部经过老化处理,组装过程有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长期使用

的高可靠性。设备印刷电路板平整,并有防霉喷涂层。

11.2.6 设备电路插板在明显位置标出名称或代号,安装在电路插板上的器件有明显的标

志。同一品种的电路插板有完全的互换性,不同品种的电路插板有错插保护及防错插功能。

11.2.7 设备电路插板、模块有状态显示功能。

11.2.8 设备表面的涂敷满足防腐防蛀的要求。所有机架、子架、单元及器件的表面光滑平

整、色泽一致,不应有划痕、裂纹和斑等破损现象。

11.2.9 设备的冷却优选自然通风散热方式。

11.2.10 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如下:

高频开关设备:MTBF≥105h 。

直流配电部分:MTBF≥106h 。

交流配电部分:MTBF≥105h 。

11.2.11 制造质量要求

11.2.11.1 本节中,各指标的定义及统计方法参见TL 9000标准。

11.2.11.2 早期返还指数(Early Return Index ,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不满半年的不

可拆分组件在统计周期内的年度返修率(按时间折合))

11.2.11.3 第一年返还率(One-Year Return Rate,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前7-18个月

内的不可拆分组件在统计周期内的年度返修率(按时间折合))

11.2.11.4 长期返还率(Long-Term Return Rate,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18个月以上

的不可拆分组件在统计周期内的年度返修率(按时间折合))

11.2.11.5 正常化的一年返还率(Normalized YRR ,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前7-18

个月内标准化单位的返还率)

11.3 元器件的要求

11.3.1 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均有产品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不得选用淘汰的、落后

的元器件。

11.3.2 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均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11.3.3 设备面板配置的测量表计,其量程在测量范围内,测量最大值在满量程的85%以

上,指针式仪表精度不低于1级,数字表采用三位半表。

11.3.4 空气断路器、熔断器具有安—秒特性曲线,上下级大于2级的配合级差。 11.3.5 重要位置的熔断器、断路器装有辅助报警触点,如蓄电池组、交流进线处等。 11.3.6 馈线开关并接在直流汇流母线上,以便于维护、更换。

11.3.7 同类元器件的接插件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接触可靠、插拔方便。插接件的接触电

阻、插拔力、允许电流及寿命,均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11.3.8 元件和端子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护拆装。长期带电发热元件的安

装位置在柜内上方。

11.3.9 熔断器和接线端子之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且保证离门、边框有足够的安全

距离,保证运行操作不会产生误碰。熔断器的安装间距大于5cm ,正负极接线端子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用塑料挡板隔开。

11.3.10 机柜内的所有交流、直流母排必须进行绝缘保护,并用不同颜色区分交流A 、B 、

C 、N 及直流正负极。

11.4 机柜装配工艺

11.4.1 布线工艺

11.4.1.1 交、直流导线应分开捆绑、走线。

11.4.1.2 信号线应使用螺旋套管包裹或置于独立线槽之内,不应与交、直流导线捆绑在一

起。

11.4.1.3 走线应横平竖直、有棱有角,弯曲半径以线外径的3-5倍为宜。

11.4.1.4 同一方向并排的线路应平行排列,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到

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11.4.1.5 绝缘导线穿越金属结构件时,应在穿过点设置绝缘物(如胶圈等)或套热缩套管,

以防止导线的绝缘层损坏。

11.4.1.6 铜排穿越金属结构件时,应在穿越处套热缩套管。热缩套管长度为铜排宽度的3~

5倍。

11.4.1.7 机柜前门、后门、侧门与机框要用地线可靠连接。

11.4.2 导线固定工艺

11.4.2.1 在线束始末两端、折弯处、分线前后,使用扎带。

11.4.2.2 线束每隔50-150㎜须用扎带扎紧,距离应均匀一致。

11.4.2.3 多余扎带应剪平处理。

11.4.2.4 每一排输出端子应配置一个接线端子扎线杆。

11.4.3 端接工艺

11.4.3.1 同一线耳原则上只接一根导线,如果超过2根导线,则必须采用焊接方式,以确保

连接牢固可靠,保证直接接触的面积满足载流需求。

211.4.3.2 不带绝缘套的压线端子,须使用热缩套管。25mm 以上的导线使用热缩套管。热缩

套管套叠到连接端头上并延伸至导线绝缘层上边4倍导线直径处,另一端包覆压接部分,且不得妨碍电气上的连接。

11.4.3.3 接线线耳没有绝缘套或护线套的,须使用热缩套管。

11.4.3.4 连接线缆使用铜鼻线耳时,须压紧、并焊接牢固。

11.4.4 紧固件

11.4.4.1 螺钉长度的选择要适中。

11.4.4.2 同类型固定点要选用同类型螺钉,螺钉的颜色要一致。

11.4.4.3 未接线的备用螺钉应拧紧。

11.4.4.4 用紧固件连接的电气连接点,应作紧固标志。

11.4.4.5 紧固标志:以红色油性笔,划出最短的线,将螺钉头、弹垫、平垫、紧固面连接

起来。紧固标志应能判断紧固件有无松动。

11.4.5 标识应格式统一、颜色鲜明、机打、整齐粘贴且不影响器件的正常使用和工作。 11.4.6 号码管

11.4.6.1 机柜内部所有信号线需要套号码管。

11.4.6.2 所有连接到输入端子、输出端子、输出熔断器、输出开关的导线,其靠近输入、

输出侧需要安装号码管。

11.4.6.3 号码管上丝印要明确描述导线对端连接器件的正确位置。

11.4.6.4 馈线回路输出端子侧号码管要明确描述回路代号及极性。

11.4.6.5 号码管要求机打。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1203011—2016

Q/CSG

Q/CSG1203011—2016

目 次

前 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通信电源系统配置原则及通用技术条件 ...................................... 2 6 交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 3 7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 8 8 蓄电池技术要求 ......................................................... 21 9 安全和接地 ............................................................. 23 10 通信电源设备配置要求 ................................................... 24 11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 25

Q/CSG1203011—2016

前 言

为保障南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推进南方电网通信电源的规范化管理,提供通信电源设备选型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通信电源技术发展及南方电网实际情况,规定了南方电网通信电源在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等方面需遵循的技术指标及功能特性,以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广东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海南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

主要起草人:谢尧、陈新南、徐键、李昭桦、张思拓、李爱东、邓文成、陈育平、方里宁。

南方电网通信电源技术规范

1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规划、建设、验收、运

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通信电源规划、建设、验收、运

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900.11-2008 蓄电池名词术语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YD/T 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 1058-2007 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 YD/T 731-2008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YD/T 983-2013 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 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TL 9000 Telecom Leadership 9000 3

术语和定义

除引用标准GB 2900.11外,再增补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通信电源

为通信设备供电的装置。包括通信交流供电系统、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太阳能电池组等。 3.2 通信交流供电系统

主要由交流配电柜、不间断电源设备(简称UPS )、逆变器、电源监控等设备组成,通信中继站还包括油机发电机组等部分,为通信设备提供交流电源。 3.3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

主要由高频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直流配电、电源监控等设备组成,为通信设备提供-48V 直流电源。

3.4 " 三遥" 功能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5 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M)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

按以下公式计算: β=(I-I P )/IN ×100%

式中:β-均流不平衡度; 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I P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 I 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3.6 蓄电池容量

C 10 :10小时率放电额定容量,单位:安时(Ah )。 3.7 放电电流符号

I 10 :10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0.1C 10,单位:A 。 3.8 高频开关整流器

采用功率半导体器件作为高频变换开关,经高频变压器隔离,组成将交流转变成直流的主电路,且采用输出自动反馈控制并设有保护环节的开关变换器。

3.9 模块

是指高频开关整流器的结构型式。 3.10 冗余

是指设N+M台整流模块并联工作,其中N 台用以供给负载所需电流,M 台为后备模块(或称冗余模块)。 3.11 谐波

非正弦周期波形中所含的频率为其基波频率数倍的正弦分量。 3.12 直流放电回路全程压降

从直流系统的蓄电池端子到负载设备的端子通以额定电流(0.55C 10)时的电压降。 4

缩略语

4.1 MTBF

平均失效间隔时间 4.2 UPS

不间断电源 5

通信电源系统配置原则及通用技术条件

5.1 基本配置原则

5.1.1 调度机构、220kV 及以上厂站以及通信中继站必须安装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传送

220kV 及以上线路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自动装置业务的通信设备,宜采用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供电。

5.1.2 总调、中调、地调三级调度机构,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总调、中调调

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应双重化配置,配置两套独立的高频开关电源,每套高频开关电源配置独立的蓄电池组。

5.1.3 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满足N+M冗余配置,其中N 只主用,N ≤10时,1只备

用;N >10时,每10只备用1只。整流模块数量应不少于3只。主用整流模块总容量应大于负载电流和电池的10小时率充电电流之和。

5.1.4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应采用DC/DC供电方式,DC/DC模块采用双重化

配置,每套变电站操作电源柜应配置DC/DC模块,任一套故障时,另一套应具备承载全部负载的能力。DC/DC模块应满足N+1冗余配置,其中N 只主用,N ≤10时,1只备用。48V 输出开关由变电站操作电源统一配置。DC/DC模块的输入性能应满足《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操作电源输出要求,DC/DC模块的输出性能应满足7.5.2节的参数要求。

5.1.5 通信设备、通信网管等系统需要交流电源时,应使用UPS 供电或由逆变器供电。总

调、中调、地调三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通信网管需要使用交流电源时,应接入两套UPS 电源或逆变器,每套UPS 配置独立的蓄电池组。禁止直接使用市电。

5.1.6 当具备条件时,通信直流电源系统两路交流输入应从不同变压器出线的交流母线取

电。交流电源不可靠的站点除应增加蓄电池容量外,还应配置太阳能、油机等其它备用电源。

5.1.7 调度机构宜配置独立的交流配电柜。厂站、通信中继站等需要供电的设备较少时,

宜不配置交流配电柜。

5.1.8 调度机构的每套高频开关电源宜配置独立的直流配电柜。如机房空间有限,厂站、

通信中继站可两套高频开关电源共用一套直流配电柜,但需要进行分区,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5.1.9 双重化配置的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任一套高频开关电源故障时,另一套高频开关电

源应具备承载全部负载并同时对本组电池充电的能力。

5.1.10 直流供电回路全程压降应小于下列值:48V 电源为3.2V ,24V 电源为2.6V ;采用太

阳能电池的供电系统时,太阳能电池至直流配电柜的直流导线电压降可按1.7V 计算。

5.2 通用技术条件

运行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5℃~+40℃。 相对湿度:不高于90%。

大气压力范围为:70Kpa~106kPa。 满足满负荷使用时的通风散热要求。

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5.2.2 运行电气条件

5.2.2.1 交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1) 220V (单相)波动范围:187V ~242V 。 2) 380V (三相)波动范围:323V ~418V 。 5.2.2.2 交流电源频率范围:50×(1±5%)Hz。 6

交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5.2.1 5.2.1.1 5.2.1.2 5.2.1.3 5.2.1.4 5.2.1.5

6.1 交流配电柜 6.1.1 系统接线

6.1.1.1 配置两路380V/220V 三相四线(阻燃或铠装电缆)进线。

6.1.1.2 两路交流输入分别设置手动总开关(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在机柜前面板操作。 6.1.1.3 每路交流至少配置三个三相交流出线(其中两个用于高频开关电源,一个备用)。

其它空气开关按需配置。

6.1.1.4 机柜内部连接线缆应满足电气绝缘要求。 6.1.2 断路器选择

6.1.2.1 其能耐受的最高电压应大于或等于回路的最高工作电压。 6.1.2.2 额定电流应大于回路的最大工作电流。 6.1.2.3 断流能力应满足电源系统短路电流的要求。 6.1.3 输出开关要求

6.1.3.1 交流配电柜根据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配置容量合理的输出开关。

6.1.3.2 每个分路输出应有过流保护措施,以避免局部的分路故障影响全局。 6.1.3.3 配电接线端应加装防护罩防止误碰短路。

6.1.3.4 每路开关上方应具备通电指示灯(通电时绿色指示灯亮起,断开时指示灯熄灭)。

前面板应配置总告警指示灯(告警时红色指示灯亮起)。

6.1.4 监视要求

6.1.4.1 需监测每路交流进线的三相电压、三相电流,主馈线开关(对高频开关电源供电的

开关)跳闸等,异常时告警。

6.1.4.2 监控单元面板显示:用数字显示两路交流输入的A 、B 、C 各相的电压、电流,采

用不小于3英寸的显示屏幕,显示字体不小于4号字体。

6.1.4.3 任何一路交流输入异常(包括过压、欠压、缺相、失电)均应有告警。任何一路分

路开关跳闸应有告警(可屏蔽)。

6.1.4.4 具备声光告警,具有消音功能。

6.1.4.5 对产生的告警在监控单元进行确认(复归)操作后,仅屏蔽本机蜂鸣器报警,此告

警仍能在监控单元当前告警中显示,且不影响其它新告警产生。

6.1.4.6 监控单元的工作电源应取自2路交流输入,只要有任何一相电压正常,监控单元应

能正常工作。

6.1.4.7 开放本地监测和远程监测接口,按需要提供RS232 或RS485 或TCP/IP 的接口,

预留不少于8 个干接点,用于总告警、母线电压异常、交流输入异常等告警。干接点告警方式应可配置,支持断开及闭合两种告警方式。

6.1.4.8 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各类声光指示信号能正确反

应各设备的工作状况。

6.1.5 布局工艺要求

6.1.5.1 交流配电柜面板应具备电压、电流指示,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测量精度不低

于1级。

6.1.5.2 前后柜门不允许安装监控显示电路。 6.1.5.3 两路输入总开关安装在机柜正面。

6.1.5.4 各分路开关安装在机柜正面,输出接线端子安装在机柜背面,开关与端子在空间上

应前后对应排列。

6.1.5.5 机柜正面应安装封板,每路开关就近位置应有编号标识(如交流输入开关1、交流

输出开关1),并配有用户标签位。

6.1.5.6 开关、端子排列要整齐美观。

6.1.5.7 各分路输出接线端子排列顺序要求(从左到右):

三相为:A 、B 、C 、N 单相为:火线(A/B/C)、N

6.1.5.8 接线端子应有防护措施,以减少短路或触电的风险,并相应预留接线端子扎线

杆。

6.1.5.9 机柜两侧应有直通的走线通道,满足上下走线,并提供用户绑线槽。

6.1.5.10 机柜线缆、接线端子能够长期承受满载的电流容量,线缆接线要牢固、整齐、美

观。

6.1.5.11 分路开关、输出端子不允许采用接力连接。以避免在线维护时影响其它分路。 6.1.5.12 机柜线缆颜色采用国家标准颜色,(A、B 、C 、N 分别对应的是黄、绿、红、黑或

蓝) 。

6.1.5.13 裸露带电铜排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减少短路或触电的风险。

6.1.5.14 在两路交流输入侧均需要安装交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In ≥20kA )及防雷

模块开关。

6.1.5.15 机柜内需要接地的部件应直接接地,不能通过其它部件(包括机壳)间接接地,机

柜提供的接地点应能至少连接35mm 2的线缆以满足安全接地要求。

6.1.5.16 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标识。

6.1.5.17 机柜分区布局要求参见图1、图2。

正面

Q/CSG1203011—2016

交流输入开关2交流输入开关1面板

交流1输出分路开关

面板

交流2输出分路开关

图1 交流配电柜正面布局示意图

监控单元

交流输入2端子

交流1输出分路端子

交流2输出分路端子

扎线杆

图2 交流配电柜背面布局示意图

6.2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6.2.1 系统构成

6.2.1.1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由UPS 电源或逆变器、交/直输入单元、交流输出单元等外围

设备组成。

6.2.1.2 UPS 电源由整流器、逆变器、监控单元、蓄电池组等组成。

6.2.1.3 UPS 耐雷电流等级分类及技术要求应符合YD/T 944-2007的要求。

6.2.1.4 交/直流输入单元由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可选)、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

路器、直流输入断路器、防雷器等组成。

6.2.1.5 交流输出单元由交流输出断路器、交流馈线开关、母联开关(可选)、测量表计等

组成。

6.2.2 总调、中调、地调三级调度机构配置的两套UPS 电源,可采用并机运行或分列运行

两种方式。

6.2.2.1 并机运行方式

1) 当机房内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通信网管等关键设备不具备双路交流输入功能

时,宜采用并机运行方式。

2) 为抑制各模块间环流的影响,执行并机运行方式前应保证各逆变模块输出电压的相

位、幅值及频率的一致性。

3) 两套UPS 应均分负载功率,一套故障时不影响另一套UPS 正常运行,所有负载供电

正常。

4) UPS 应具有故障后在线脱开以及修复后在线投入的功能。 5) UPS 的旁路应与主路同源,且相序一致。 6.2.2.2 分列运行方式(参见图3)

1) 当机房内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通信网管等关键设备具备双路交流输入功能

时,宜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 双电源供电的设备,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UPS 电源系统的输出母线。

图3 通信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双重化配置示意图

6.2.3 容量配置原则

6.2.3.1 每台 UPS 输出额定功率应不小于1.2 倍全部负载额定功率的总和。任一套UPS 故

障时,另一套UPS 应具备承载全部负载的能力。

6.2.3.2 UPS 电源容量应满足最大功率负载的起动电流需求。

6.2.3.3 电源容量(Sn )与输出额定功率(Pn )关系为:Pn(kW)=0.8Sn(kVA)。

7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

7.1 系统构成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由高频开关电源、直流配电部分、蓄电池组和监控单元等设备组成。

7.2 系统配置与接线

7.2.1 高频开关电源通过熔断器等过载保护装置与蓄电池组相连。

7.2.2 两套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彼此独立运行,两套直流供电系统的输出分配单元应完全隔

离,并且在操作中不能互相影响。

7.2.3 每套高频开关电源通过熔断器等过载保护装置与配电单元互联,两套通信直流供电

系统的直流输出母线禁止并联运行。

7.2.4 高频开关电源应具有智能化、人工可控的均衡充电、浮充电、均浮充转换和温度补

偿等功能,适应蓄电池充电性能的要求。

7.2.5 高频开关电源不设置模块输入总保护,对充电模块采用分组供电方式(分组不少于3

组,单组发生故障时,其它组需能正常运行),每组模块(一台或几台模块)配置一个断路器。

7.2.6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尽量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在穿越

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

7.2.7 应根据站内各种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配置直流供电系统容量(含蓄电池、整流模块)

和配电端口数量,并满足站内通信设备5年规划的发展需要。

7.2.8 交流配电柜、高频开关电源的交流输入侧均应设有交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

In ≥20kA )及防雷模块开关。直流配电柜的输入侧应有直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In ≥10kA )及防雷模块开关。

7.2.9 具备双路直流电源输入功能的通信设备,应由两套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分别供电(参见

图4)。若由通信设备柜内的直流分配开关供电时,需配置两组独立的直流分配开关,分别与两套通信直流供电系统独立连接,禁止形成并联。

7.2.10 设备柜内可安装直流分配单元(PDU ),与直流配电柜直接连接,作为其延伸部分。

通信设备柜内的直流分配单元禁止向其它通信设备柜供电。

图4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双重化配置示意图 7.3 运行方式

7.3.1 直流供电系统采用并联浮充的运行方式,在交流电正常的情况下,整流器向负载供

电的同时对蓄电池浮充。若发生交流中断,则由电池向负载供电,电池电压下降到设置的最低保护工作电压时,电池被保护断开。当交流恢复后,应实行带负载限流恒压对蓄电池组充电。

7.3.2 两条直流母线在正常运行和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中,严禁同时脱开蓄电池组。

7.3.3 承载线路保护、安全稳定自动装置业务的通信电源运行方式应满足如下要求:

7.3.3.1 对于采用双光纤通道的保护装置(含远跳装置),提供通道的两套光通信设备存在

单电源供电时,应分别由不同的直流电源供电,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2 对于采用一路光纤和一路载波的双通道保护(含远跳装置),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

备或载波设备存在单电源供电时,光通信设备与载波机应分别由不同的直流电源供电。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光纤、载波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3 单通道保护中既有单光纤通道保护又有单载波通道保护,且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

备或载波设备存在单电源输入时,光通信设备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至少有一套单光纤通道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互独立。

7.3.3.4 单通道保护全部为单光纤通道保护,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存在单电源供电时,

要求至少有一套承载单光纤通道保护的光通信设备与其他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独立,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5 当线路保护仅有载波通道时,应由不同的载波机传送信息。载波机存在单电源供

电时,不同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提供通道的载波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

7.3.3.6 安全自动装置A 、B 系统业务分别由不同的光通信设备传送时,且光通信设备存在

单电源供电时,其数字接口装置电源应与提供通道的光通信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一致,且相互独立。

7.3.3.7 安全自动装置A 、B 系统业务分别由单电源输入的光纤、载波设备传送时,其数字

接口装置电源应与提供通道的光纤、载波设备使用的直流电源一致,且相互独立。

7.3.3.8 安全自动装置A 、B 系统业务分别由不同载波机传送,且载波机存在单电源供电

时,其数字接口装置电源应与提供通道的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一致,且相互独立。

7.4 直流配电柜

7.4.1 配置要求

7.4.1.1 直流输入采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

7.4.1.2 直流配电柜的输入侧配置直流防雷保护装置(标称通流容量In ≥10kA )及防雷模块

开关。

7.4.1.3 前面板开关及空余地方应当用面板封堵。

7.4.1.4 输出开关宜采用直流空气开关,并应连接端子,方便接线。

7.4.1.5 熔断器的输出端应安装接线用汇流排,避免用户直接从熔断器接线。

7.4.1.6 直流配电柜面板应具备电压、电流指示,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测量精度不低

于1级。

7.4.1.7 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正确反

应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7.4.2 运行要求

7.4.2.1 直流配电柜应能在额定输出容量下,长期不间断运行。

7.4.2.2 在负载设备正常工作的任何时刻,不应脱离规定的电压范围(即43.2V ~57.6V )。

7.4.3 输出开关要求

7.4.3.1 每路开关应具备供电通断指示灯,配电接线端应加装防护罩防止误碰短路。

7.4.3.2 直流配电柜应根据通信设备供电需求配置容量合理的配电开关。

7.4.3.3 分路输出开关有单独的开关状态显示(亮-通;熄-断),优选LED 显示,不采用

耗电≥0.3A 的灯泡作分路显示。

7.4.3.4 机柜正面应安装封板,每路开关就近位置应有编号标识(如交流输入开关1、交流

输出开关1),并配有用户标签位。

7.4.3.5 每路输入配置一个总控制开关(隔离开关),以方便检修维护和操作,控制开关采

用手动开关。

7.4.4 告警要求

7.4.4.1 告警时应有声音和光闪烁指示。

7.4.4.2 任何一路输入电压异常应有告警。

7.4.4.3 输出直流母线电压异常应有告警。

7.4.4.4 任何一路输入控制开关断开应有告警。

7.4.4.5 任何一路分路开关跳闸应有告警和告警屏蔽措施。

7.4.5 接线要求

柜内接线要求如下:

26A 、10A 开关用4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16A 、20A 开关用6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32A 开关用10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63A 开关用16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2100A 开关用25mm 的阻燃导线连接。

7.4.6 接地与安全

7.4.6.1 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标识。

27.4.6.2 配电柜提供的接地点,应至少能连接35mm 的线缆,以满足安全接地要求。

7.4.6.3 操作人员有可能触及到的,有危险的裸露带电导体,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7.4.7 监视要求

7.4.7.1 监控单元显示母线电压。对输入母线的过压、欠压、失压故障均有监测、告警、

保护措施。

7.4.7.2 监控单元主屏应显示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7.4.7.3 系统应配置红色总告警(或分类告警)指示灯。

7.4.7.4 负载分路每路设置跳闸告警(开关在跳闸的时候发出告警信息,正常开关动作或断

开状态不能发出告警信息)。

7.4.8 布局要求

7.4.8.1 配电柜由上至下的功能区为:有关标志、状态显示、监控模块、母线开关、分路

输出开关与分路输出开关状态LED 显示。

7.4.8.2 直流配电柜正面布置要求(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参见图5、双母线输入的直流

配电柜参见图7)

1) 表计和指示灯布置于屏柜的上部。

2) 监控单元和直流配电部分布置于屏柜的中部,监控单元在上,直流配电在下。

3) 直流输入部分布置于屏柜下部。

4) 直流输入、输出开关应安装在机柜正面并有面板防护。

7.4.8.3 直流配电柜背面布置要求(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参见图6、双母线输入的直流

配电柜参见图8)

1) 直流输入端子布置于屏柜的下方中部。

2) 直流输出端子布置于屏柜的中间中部。

3) 靠近机柜后方左右两侧应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用户电缆的铺设,应考虑可扩充的线

缆走线槽位以及固定卡位。

图5 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正面布局示意图

图6 单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背面布局示意图

图7 双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正面布局示意图

图8 双母线输入的直流配电柜背面布局示意图

7.5 高频开关电源

7.5.1 输入性能

7.5.1.1 输入额定电压: AC380V 或AC220V 。

7.5.1.2 输入220V 电压范围: 187V ~242V 。

7.5.1.3 输入380V 电压范围: 323V ~418V 。

7.5.1.4 交流电源频率范围: 50×(1±5%)Hz。

7.5.1.5 输入电流谐波成份应满足表1的要求。

能自动回复至优先路。

7.5.2 输出性能

7.5.2.1 输出额定电压: DC 48V (正极接地)。

7.5.2.2 系统在稳压工作的基础上,应能与蓄电池并联以浮充工作方式和均充工作方式向

通信设备供电。

7.5.2.3 输出电压可调节范围:-(43.2~57.6)V 。

7.5.2.4 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在其可调范围内应能手动或自动连续可调。

7.5.2.5 稳压精度为±1%。

7.5.2.6 可靠性: MTBF ≥10 万小时。

7.5.2.7 输出电流过载能力: (1.0~1.1 倍)额定电流。

7.5.2.8 输出短路保护: 承受8~24 小时长期连续的输出短路。

7.5.2.9 峰值杂音电压: ≤200mVp -p (0~20MHz )。

7.5.2.10 宽频杂音电压: ≤50mV (3.4~150kHz )(有效值)。

≤20mV (0.15~30MHz )(有效值)。

7.5.2.11 离散杂音电压: ≤5mV (3.4~150kHz )(有效值)。

≤3mV (150~200kHz )(有效值)。

≤2mV (200~500kHz )(有效值)。

≤1mV (0.5~30MHz )(有效值)。

7.5.2.12 衡重杂音: ≤2mV (符合ITU-T 建议0,41 条件)。

7.5.2.13 直流配电部分电压降不超过500mV (环境温度20℃)。

7.5.2.14 可闻噪声:在正常运行带额定电流电阻性负载时,所产生的噪声[环境噪声不大于

40dB(A)],自冷式模块的噪声应不大于50dB(A),风冷式模块的音响噪声应不大于60dB(A)。

7.5.3 系统效率

单个模块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1500W 时系统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8%,输出功率小于1500W 时系统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7.5.4 并联工作性能

系统中整流模块应能并联工作,并且能按比例均分负载(负载为50%~100%额定输出电流时),其不平衡度应优于输出额定电流的±5%。 当某个整流模块出现异常时,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7.5.5 保护功能

7.5.5.1 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

1) 系统应能监视输入电压,当交流输入电压值过高或过低,可能会影响系统安全工作

时,系统可以自动关机保护;当输入电压正常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2) 过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低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交流输入电压变动范围”上限值

的105%,欠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高于“交流输入电压变动范围”下限值的95%。

7.5.5.2 三相交流输入缺相保护

整流模块交流输入为三相时,系统应具有缺相保护功能。

7.5.5.3 直流输出过、欠压保护

系统直流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可根据用户要求设定,当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达到其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告警,过压时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手动恢复工作。欠压时,系统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自动或手动恢复。

7.5.5.4 直流输出电流限制或输出功率限制功能

系统直流输出限流保护功能分二种形式:

1) 系统直流输出电流的限流范围可在其标称值的20%~110%之间调整,当输出电流达

到限流值时,系统以限流值输出。

2) 如系统采用恒功率整流模块,当系统直流输出功率达到恒功率值时,系统应以限功

率方式输出。

7.5.5.5 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

系统应有过流与短路的自动保护功能,过流或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自动或人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7.5.5.6 蓄电池欠压保护

直流配电部分可以在蓄电池电压低于系统设定值时,自动一次或分次切断蓄电池输出,而在该设备的输出电压升高后应自动或人工再接入蓄电池。蓄电池欠压保护装置应设置在蓄电池支路,欠压保护动作时,蓄电池组受控脱离系统,负载和电源系统之间不应断开连接。同时需设有强制电池投入的控制开关,极端情况下可使电池持续放电状态以保障设备运行。

7.5.5.7 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

1) 系统的交流输入分路应具有断路器保护装置。

2) 系统直流输出分路应具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容量大于630A 的直流输

出分路可不设保护装置。

7.5.5.8 温度过高保护

当系统所处的环境温度超过系统保护点时,系统应自动降额输出或停机。当环境温度下降到保护点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输出。

7.5.6 交流输入

1) 高频开关电源交流输入应具备防雷保护设备,两路交流输入均应加装限压型SPD

(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20kA 。两路进线应能自动及手动切换,当主电源在欠压、缺相时均能实现自动切换。交流输入开关采用小型断路器。

2) 交流进线为三相四线,每台开关电源设三组进线端子,不配置交流配电柜时,为便

于站内两台高频开关电源并联连接,要求开关电源屏Ⅰ的第一路进线设两组内部并联的接线端子,开关电源屏Ⅱ的第二路进线设两组内部并联的接线端子。

7.5.7 整流模块和监控模块应支持热插拔,能在线投入或撤出。当某个整流模块或监控模块

出现异常时,更换新的整流模块应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输出电压。

7.5.8 整流模块采用分组供电方式,不配置模块输入总开关。单组发生故障时,其它组需

能正常运行且能带起所有负载,每组模块(一台或几台模块)配置一个断路器,以避免所有模块共用一个模块总开关而存在单点故障的风险。

7.5.9 监视要求

7.5.9.1 监控单元至少显示选用的交流输入回路的电压,宜具备显示两路输入交流电压能

力。监控两路交流输入,对两路交流输入的过压、欠压、缺相故障均有监测、告警、保护措施。

7.5.9.2 监控单元应能显示设备实时运行工况,实现对设备的设置、调整。

监视的信息应包括输入三相交流电压、电流,输出端的直流电压、电流,蓄电池组在线电压、电流,每个模块输出电压、电流(可通过监视系统或仪表来采集)、工作状态(开/关机,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等。

7.5.9.3 故障告警

故障应具备声光告警。告警信号至少应包括:每一路输入交流缺相、交流失电、交流电压过高或过低、整流模块故障、直流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过流、故障总

信号、负载/电池分断告警,过热告警等。告警信号除在设备上以告警灯的方式响应外,还需提供与设备电气隔离的干接点输出,接点容量为DC250V/1A,常开或常闭可选。

7.5.9.4 采用不小于3英寸的显示屏幕,显示字体不小于4号字体,主屏应显示交流输入电

压,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蓄电池放电电流。

7.5.9.5 系统应配置红色总告警(或分类告警)指示灯。

7.5.9.6 交流接线端子必须有防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7.5.9.7 前后门不允许有功率、控制线缆及显示电路等。

7.5.9.8 监控单元对模块的操作应有校验机制,发现模块不能正常执行相关指令时,应重

新触发告警。

7.5.9.9 监控单元应由直流母线供电。

7.5.10 配置要求

7.5.10.1 扩容用的模块插槽应预留模块接插件,并用装饰面板封堵。

7.5.10.2 所有输出开关应当连接端子,方便用户接线,不允许用户直接从开关接线。

7.5.10.3 熔断器的输出端应安装接线用汇流排,避免用户直接从熔断器接线。

7.5.11 高频开关电源布局要求

高频开关电源布局从上到下依次为:(交流/系统监控区)、整流模块区、直流配电区。

7.5.11.1 高频开关电源正面布置要求(参见图9)

1) 交流输入及配电布置于屏柜的上部。

2) 监控单元和整流模块部分布置于屏柜的中部,监控单元在上(监控单元安装位置宜

与观察者视力平行),整流模块在下。

3) 直流输出部分(在机房空间不够,没有配置直流配电柜情况下配置)布置于屏柜下

部。

4) 交流输入、输出,直流输出开关应安装在机柜正面并有面板防护。熔断器应安装于

机柜背面并与机柜后门、侧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5.11.2 高频开关电源背面布置要求(参见图10)

1) 交流输入及交流配电输出端子布置于屏柜的上部。输入端子在上,交流配电输出端

子在下。

2) 采用熔丝的直流输出端子(正极汇流排输出,负极端子输出)及蓄电池组输入端子

布置于屏柜的下部,采用空开的直流输出端子布置于熔丝的下方。

3) 信号类端子统一布置于屏柜的系统监控区。

4) 靠近机柜后方左右两侧应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用户电缆的铺设。

图9 高频开关电源正面布局示意图

图10 高频开关电源背面布局示意图

7.6 监控单元

7.6.1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应具备本地和远程监控功能,并可通过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将

本地监控的全部信息及时远传至值班人员。

7.6.2 通信直流供电系统不具备远程监控功能时,应通过其他技术手段,采集交流输入异

常、直流输出异常、蓄电池异常等关键告警,并能及时远传至值班人员。

7.6.3 本地监测和远程监测及遥控功能:开放协议,开放接口,按需要提供RS232 或

RS485 或TCP/IP 的接口,预留不少于8 个干接点。干接点告警方式应可配置,支持断开及闭合两种告警方式。监控中心可远程下达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7.6.4 监控单元具备故障自检测能力,当监控单元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断监控单元并保持

通信电源正常对负载供电。

7.7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

7.7.1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具备管理多厂商通信电源设备的能力,能准确显示通信电

源实时运行工况,实时采集故障告警信息,并可实现对其参数的设置、调整。

7.7.2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至少具有告警管理、性能管理、配置管理等功能模块。

7.7.3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具备第三方(如SNMP 、CORBA 等)开发接口,能够将告

警、电源性能等信息发送至通信运行管控系统。

7.7.4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支持主动(轮询)和被动两种告警采集方式。

7.7.5 通信电源远程监控平台应支持根据告警严重程度进行告警分级,例如紧急告警,重要

告警,一般告警等。

7.8 断路器、熔断器

7.8.1 主回路断路器、熔断器应有报警功能,如:高频开关电源的交流输入侧、高频开关

电源输出侧、蓄电池组进线侧的断路器、熔断器。

7.8.2 各级断路器、熔断器应保证级差的合理配合。上、下级断路器或熔断器之间(同一系

列产品)额定电流值应保证一定范围的级差,避免线路越级跳闸或熔断。

7.8.3 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直流

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

8 蓄电池技术要求

8.1 蓄电池供电时间

8.1.1 当市电交流电源中断时,由通信专用蓄电池组单独供电的时间应满足如下要求:

8.1.1.1 设于调度所、发电厂内的通信站:不少于6小时。

8.1.1.2 设于变电站、开关站的通信站:不少于8小时。

8.1.1.3 设在厂、站外的通信站:不小于24小时。

8.1.1.4 交流电源不可靠、路程远可增加蓄电池容量。

8.1.2 由DC/DC供电的通信设备与操作电源负荷按同样的事故放电时间计算蓄电池容量,

但应为预留一部分容量作为通信应急使用。

8.1.3 当市电交流电源中断时,UPS 系统由蓄电池组单独供电的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

8.2 蓄电池类型

8.2.1 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安装条件允许下,应采用标称电压为2V 的单体蓄电

池。

8.2.2 新站点宜配备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

8.3 蓄电池室及电池柜架

8.3.1 通信专用蓄电池应安装在靠近通信机房的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应有良好通风和照

明,温度不超过30℃,不宜低于5℃,装设500Ah 及以下容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地面承重应大于500kg/m2,装设500Ah 以上容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地面承重应适当增加。

8.3.2 电池柜(架)可靠、牢固,承重后日久使用不变形,设有可靠接地的端口。

8.3.3 容量不大于300Ah 的蓄电池可安装在柜内,也可采用电池架安装;大于300Ah 的宜

采用电池架安装。

8.3.4 电池柜应通风、散热良好。电池柜内的蓄电池应摆放整齐并保证足够的空间,单体

蓄电池间隔不小于15mm ,蓄电池与上层隔板间隔不小于150mm 。

8.3.5 电池组对整流柜的连接线和电池单体间必须采用电池原厂家专用标准连接导线连

接,连接线规格应与电池容量、馈电距离相匹,满足载流量及电压降的要求。

8.4 蓄电池技术性能

8.4.1 寿命:30℃环境下,浮充运行的寿命≥8年。

8.4.2 电池之间连接: 蓄电池的正极、负极端子应该便于连接,有明显极性标记,蓄电池

间的连接电压降在极柱根部测量 ΔU ≤ 10 mV(0.1C 10)。

8.4.3 气密性: 能承受50 kPa 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

变形。

8.4.4 蓄电池的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为阻燃材料。

8.4.5 大电流放电: 蓄电池以30I 10放电3min ,极柱应不熔断、内部汇流排应不熔断,其

外观应不出现异常。

8.4.6 容量保存率: 蓄电池静置90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80 %。

8.4.7 密封反应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 95 %。

8.4.8 防酸雾性能: 蓄电池正常工作过程中无酸雾逸出。

8.4.9 安全阀: 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贫液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开阀压

是10~35 kPa ,闭阀压是3~30 kPa ;胶体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开、闭阀压力范围是5~30kPa 。

8.4.10 耐过充电能力: 蓄电池以0.3I 10电流连续充电160h 试验后,其外观无明显变形、渗

液。

8.4.11 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

8.4.11.1 由若干个单体组成的蓄电池,其各单体之间的开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不大

于20 mV(2V )、50 mV(6V )、100 mV(12V )。

8.4.11.2 对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 后,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应

符合以下要求:

蓄电池组由不多于24只2V 蓄电池组成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90mV ; 蓄电池组由多于24只2V 蓄电池组成时,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200mV ;

标称电压为6V 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240mV (6V );

标称电压为12V 的蓄电池,各电池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480mV (12V )。

8.4.11.3 对于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新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 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

压差应不大于120mV (2V )、240mV (6V )、350mV (12V )。

8.4.12 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引爆。

8.4.13 环境温度: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5℃~+45℃条件下,仍能使用。

8.4.14 全浮充工作方式在8 年使用期内,MTBF ≥3. 5×105 h,不可用度≤3. 43×10-5。

8.4.15 环境温度25℃时,蓄电池浮充和均充电压参照下表3或按蓄电池厂家推荐值选取。

8.4.16 环境温度25℃时,蓄电池放电率电流和容量参照表4设置。

8.4.18 阻燃性能: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

措施。蓄电池槽、盖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其阻燃标准应符合GB/T2408-1996中的FH -1和FV -0的阻燃等级要求。

8.4.19 极柱端子结构:蓄电池极柱端子设计应方便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蓄电池电压、内阻测

量以及蓄电池间连接条紧固,并应具有防止在运行过程发生因误碰等原因造成的蓄电池极柱间短路的措施。

8.4.20 封口剂性能:蓄电池在-30℃至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8.4.21 内阻值: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出厂时允

许偏差范围为±10%。

8.4.22 温度补偿系数:阀控蓄电池的温度补偿系数受环境温度影响,基准温度为25℃时,

每下降1℃,单体2V 阀控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mV 。

8.4.23 恒流限压充电:采用I 10电流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 ×

N 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8.4.24 恒压充电:在(2.30~2.35)V ×N 的恒压充电下,I 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

流减小至0.1I 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 ×N 。

8.4.25 补充充电: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不了阀控蓄电池

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8.4.26 核对性放电:一套高频开关电源只配一组阀控蓄电池,进行核对性放电时,蓄电池

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 10电流以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电池规格书的半容量电压×N ,通信电源应具备自动回复功能,在达到设定放电截止电压后,应能立即用I 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一套高频开关电源配二组阀控蓄电池时,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8.4.27 若经过 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

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8.4.28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

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8.4.29 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放电后应及时进行充电。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每3个月应

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9 安全和接地 9.1 采取联合接地方式,即设备所在机房采取各类通信设备的工作地、保护地共用一组接

地体的集中接地方式。

9.2 所有设备工作地、保护地的接地线规格应根据通过的最大负荷电流确定,一般采用大

22于35mm 的导线,并就近接入环形接地母线,环形接地母线一般采用截面大于90mm 的铜

2排或大于120mm 的镀锌扁钢。

9.3 机柜的接地应接至环形接地母线或从环形接地母线引至走线架的铜排上,导线规格应

符合设计要求。

9.4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90%,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 时,交流电路和直

流电路对地、交流部分对直流部分的绝缘电阻均不低于2M Ω。

9.5 抗电强度

9.5.1 交流电路对地、对直流电路应能承受50Hz 、有效值为25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

其峰值的3535V 直流电压一分钟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9.5.2 直流输出对机壳应能承受50Hz 有效值为10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其峰值的

1414V 直流电压一分钟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10 通信电源设备配置要求

10.1 各电压等级厂站典型配置

各电压等级厂站通信电源设备典型配置参照表6,如500kV 及以上厂站应配2套AC/DC通信电源,单套容量选择200A 、300A 、400A 、500A 其中一种。其中选配的部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配置。

交流配电柜典型配置参照表7,如380V/60A 交流配电柜应配置2个60A 的输入开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若干个32A 、16A 的输出开关。

高频开关电源典型配置参照表8,如200A 高频开关电源应配置4个50A 模块或7个30A 模块,配置2个63A 交流输入开关,直流输出支路配置1个200A 直流输出熔丝,蓄电池组输入支路配置2个200A 熔丝。

直流配电柜典型配置参照表9,如200直流配电柜应配置1个200A 输入母线总开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若干个10A 、16A 、20A 、32A 、63A 、80A 的输出开关。

型配置可供参考。

11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11.1 柜体

11.1.1 机柜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其安装固定方式具有抗震性和防震能力,保证设备

经过常规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11.1.2 应有安装固定用螺钉孔φ8-φ12mm (四个)。机柜梁厚度不小于1.2mm 、机柜板材厚

度不小于1.0mm (均为实际板材厚度,不含喷涂层),机械特性等级不低于SL6,即额定静载荷值为400kg ,额定动载荷值100kg ,机柜门的额定静载荷值20kg ,机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11.1.3 开关标识与接线端子标识要相互对应,且与电气图纸对应。机柜内的所有连接线在

两头有走向标识。

11.1.4 顶、底部留有80mm ×200mm 电缆进出口,电缆进出口有防止电缆磨损措施(如塑料胶

圈等) 。

11.1.5 机柜面板平整,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所有标记、标牌清晰可辨,无剥落、锈蚀、

裂痕、明显变形等不良现象。机柜应配有南方电网公司标识。

11.1.6 机柜采用封闭式结构,门开闭灵活,且不影响机柜内设备的正常运行。开启角不小

于90°,门锁可靠,机柜底部有安装固定孔。机柜前门采用单开门,机柜后门采用双开门或插拔门,以备在屏后空间不足的情况仍方便维护和操作。

11.1.7 柜体外形尺寸要求

高×宽×深:2260mm×800mm×600mm或2260mm×600mm×600mm (其中机柜高度为2200mm ,眉头高度为60mm) ,高度公差为±2.5mm,宽度公差为±2mm ,深度公差为±1.5mm。机柜前后有眉头,眉头为垂直平面型。

11.1.8 设备在机柜内采用嵌入式安装。

11.1.9 为便于运行维护,利用标准化元件和组件。紧固连接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具

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有防松措施。

211.1.10 柜体设有保护接地,接地处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每面机柜装有不小于100mm 截

面的铜接地母线,该接地母线连接到机柜主框架的前面、侧面和后面,接地母线末端预装可靠的压接式端子至少两个,以备接到通信机房的环形接地体上。

11.1.11 对于交流配电柜和直流配电柜,机柜前门面板宜使用钢化玻璃,厚度4mm 以上,满

足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整流电源屏按型号可选择配置钢化玻璃面板或开孔柜门。

11.2 设备部分

11.2.1 设备的总体机械结构充分考虑安装、维护的方便和扩充容量灵活性。设备的各种插

板或模块采用嵌入式的,不装插板、模块的槽位提供装饰性盖板。

11.2.2 所有设备的工厂预安装深度要求达到机架级,以尽量减少现场安装工作量。 11.2.3 设备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设备的安装固定方式具有抗震性和防震能力。

11.2.4 设备在加电运行期间,插入或拔出机盘时,任何元件不受到损坏和缩短使用寿命。

设备接插件必须接触可靠,结构坚固,易于插拔。接插件有定位和锁定装置。

11.2.5 设备内所有元器件应全部经过老化处理,组装过程有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长期使用

的高可靠性。设备印刷电路板平整,并有防霉喷涂层。

11.2.6 设备电路插板在明显位置标出名称或代号,安装在电路插板上的器件有明显的标

志。同一品种的电路插板有完全的互换性,不同品种的电路插板有错插保护及防错插功能。

11.2.7 设备电路插板、模块有状态显示功能。

11.2.8 设备表面的涂敷满足防腐防蛀的要求。所有机架、子架、单元及器件的表面光滑平

整、色泽一致,不应有划痕、裂纹和斑等破损现象。

11.2.9 设备的冷却优选自然通风散热方式。

11.2.10 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如下:

高频开关设备:MTBF≥105h 。

直流配电部分:MTBF≥106h 。

交流配电部分:MTBF≥105h 。

11.2.11 制造质量要求

11.2.11.1 本节中,各指标的定义及统计方法参见TL 9000标准。

11.2.11.2 早期返还指数(Early Return Index ,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不满半年的不

可拆分组件在统计周期内的年度返修率(按时间折合))

11.2.11.3 第一年返还率(One-Year Return Rate,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前7-18个月

内的不可拆分组件在统计周期内的年度返修率(按时间折合))

11.2.11.4 长期返还率(Long-Term Return Rate,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18个月以上

的不可拆分组件在统计周期内的年度返修率(按时间折合))

11.2.11.5 正常化的一年返还率(Normalized YRR ,厂家发货时间到统计截止时间点前7-18

个月内标准化单位的返还率)

11.3 元器件的要求

11.3.1 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均有产品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不得选用淘汰的、落后

的元器件。

11.3.2 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均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11.3.3 设备面板配置的测量表计,其量程在测量范围内,测量最大值在满量程的85%以

上,指针式仪表精度不低于1级,数字表采用三位半表。

11.3.4 空气断路器、熔断器具有安—秒特性曲线,上下级大于2级的配合级差。 11.3.5 重要位置的熔断器、断路器装有辅助报警触点,如蓄电池组、交流进线处等。 11.3.6 馈线开关并接在直流汇流母线上,以便于维护、更换。

11.3.7 同类元器件的接插件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接触可靠、插拔方便。插接件的接触电

阻、插拔力、允许电流及寿命,均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11.3.8 元件和端子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护拆装。长期带电发热元件的安

装位置在柜内上方。

11.3.9 熔断器和接线端子之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且保证离门、边框有足够的安全

距离,保证运行操作不会产生误碰。熔断器的安装间距大于5cm ,正负极接线端子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用塑料挡板隔开。

11.3.10 机柜内的所有交流、直流母排必须进行绝缘保护,并用不同颜色区分交流A 、B 、

C 、N 及直流正负极。

11.4 机柜装配工艺

11.4.1 布线工艺

11.4.1.1 交、直流导线应分开捆绑、走线。

11.4.1.2 信号线应使用螺旋套管包裹或置于独立线槽之内,不应与交、直流导线捆绑在一

起。

11.4.1.3 走线应横平竖直、有棱有角,弯曲半径以线外径的3-5倍为宜。

11.4.1.4 同一方向并排的线路应平行排列,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到

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11.4.1.5 绝缘导线穿越金属结构件时,应在穿过点设置绝缘物(如胶圈等)或套热缩套管,

以防止导线的绝缘层损坏。

11.4.1.6 铜排穿越金属结构件时,应在穿越处套热缩套管。热缩套管长度为铜排宽度的3~

5倍。

11.4.1.7 机柜前门、后门、侧门与机框要用地线可靠连接。

11.4.2 导线固定工艺

11.4.2.1 在线束始末两端、折弯处、分线前后,使用扎带。

11.4.2.2 线束每隔50-150㎜须用扎带扎紧,距离应均匀一致。

11.4.2.3 多余扎带应剪平处理。

11.4.2.4 每一排输出端子应配置一个接线端子扎线杆。

11.4.3 端接工艺

11.4.3.1 同一线耳原则上只接一根导线,如果超过2根导线,则必须采用焊接方式,以确保

连接牢固可靠,保证直接接触的面积满足载流需求。

211.4.3.2 不带绝缘套的压线端子,须使用热缩套管。25mm 以上的导线使用热缩套管。热缩

套管套叠到连接端头上并延伸至导线绝缘层上边4倍导线直径处,另一端包覆压接部分,且不得妨碍电气上的连接。

11.4.3.3 接线线耳没有绝缘套或护线套的,须使用热缩套管。

11.4.3.4 连接线缆使用铜鼻线耳时,须压紧、并焊接牢固。

11.4.4 紧固件

11.4.4.1 螺钉长度的选择要适中。

11.4.4.2 同类型固定点要选用同类型螺钉,螺钉的颜色要一致。

11.4.4.3 未接线的备用螺钉应拧紧。

11.4.4.4 用紧固件连接的电气连接点,应作紧固标志。

11.4.4.5 紧固标志:以红色油性笔,划出最短的线,将螺钉头、弹垫、平垫、紧固面连接

起来。紧固标志应能判断紧固件有无松动。

11.4.5 标识应格式统一、颜色鲜明、机打、整齐粘贴且不影响器件的正常使用和工作。 11.4.6 号码管

11.4.6.1 机柜内部所有信号线需要套号码管。

11.4.6.2 所有连接到输入端子、输出端子、输出熔断器、输出开关的导线,其靠近输入、

输出侧需要安装号码管。

11.4.6.3 号码管上丝印要明确描述导线对端连接器件的正确位置。

11.4.6.4 馈线回路输出端子侧号码管要明确描述回路代号及极性。

11.4.6.5 号码管要求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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