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铺
认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
甲方: 西双版纳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彬 联系电话: 0691-2206777 注册地址: 景洪市菩提大道天瑞万象城售楼部
营业执照号码: [**************]84M
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春晓·佳苑商贸城项目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认购商铺的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
乙方认购的商铺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的: 【号楼】
【层】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铺)。
该商铺的用途为 商业用房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乙方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时,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二) 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双方自行约定:
1、 / ;
2、 / ;
(二)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或超出3%部分的应当按合同签约单价总房款多退少补;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商铺认购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二)分期付款
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元(大写:人民币);
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交付条件的商铺予以交付。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
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乙方的;
2、 规划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书面通知乙方 ;
3、 ;
第六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并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商铺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商铺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将该商铺交付给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统一经营管理和使用。
(三)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要求变更、退回该商铺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实付房款10%的违约金,其余款项由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退房申请后的120个工作日内退付给乙方;
(四)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因甲方经营不善导致商业无法持续运营,甲方须在30日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全部购房款,(删除:并赔偿乙方已交房款的1%作为合同违约金,)届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如逾期未退还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七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致使乙方所认购商铺无法交付委托经营方使用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第八条 甲方保证认购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商铺认购金。
第九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电梯于交付之日达到使用条件;
2、电话、宽带接口于交付之日预留到位,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3、暖气于房屋交付后的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承诺在交房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且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乙方应及时如实提供。有关办理产权证所需的费用,依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归甲方所有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归甲方所有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甲方所有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甲方所有 ;
5、 ;
第十二条 乙方的商铺仅作 商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乙方有权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
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
铺
认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
甲方: 西双版纳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彬 联系电话: 0691-2206777 注册地址: 景洪市菩提大道天瑞万象城售楼部
营业执照号码: [**************]84M
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春晓·佳苑商贸城项目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认购商铺的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
乙方认购的商铺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的: 【号楼】
【层】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铺)。
该商铺的用途为 商业用房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乙方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时,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二) 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双方自行约定:
1、 / ;
2、 / ;
(二)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或超出3%部分的应当按合同签约单价总房款多退少补;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商铺认购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二)分期付款
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元(大写:人民币);
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交付条件的商铺予以交付。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
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乙方的;
2、 规划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书面通知乙方 ;
3、 ;
第六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并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商铺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商铺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将该商铺交付给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统一经营管理和使用。
(三)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要求变更、退回该商铺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实付房款10%的违约金,其余款项由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退房申请后的120个工作日内退付给乙方;
(四)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因甲方经营不善导致商业无法持续运营,甲方须在30日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全部购房款,(删除:并赔偿乙方已交房款的1%作为合同违约金,)届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如逾期未退还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七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致使乙方所认购商铺无法交付委托经营方使用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第八条 甲方保证认购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商铺认购金。
第九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电梯于交付之日达到使用条件;
2、电话、宽带接口于交付之日预留到位,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3、暖气于房屋交付后的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承诺在交房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且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乙方应及时如实提供。有关办理产权证所需的费用,依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归甲方所有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归甲方所有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甲方所有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甲方所有 ;
5、 ;
第十二条 乙方的商铺仅作 商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乙方有权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
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