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肥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2012-03-28
签约日期:2012年03月28日 签约地点:湛江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尿素、复合肥、过磷酸钙、氯化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厂家、数量、金额
二、品质及规格:符合国家GB2440-2001农用合格品的标准。
三、价格及总金额:共计货款3715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
四、发运:在乙方付定金后,由乙方自提。
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乙方将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六、交货时间:乙方付定金后,于2012年3月底前将货物全部提走。
七、质量检验:本合同所载品质条款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标准制定。货物品质最终以交货地
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该报告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八、单据要求:甲方在2012年5月初提供销售发票给乙方,乙方必须在2012年5月28日前将
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九、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适当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十、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
十一、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化 肥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2012-03-28
签约日期:2012年03月28日 签约地点:湛江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尿素、复合肥、过磷酸钙、氯化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厂家、数量、金额
二、品质及规格:符合国家GB2440-2001农用合格品的标准。
三、价格及总金额:共计货款3715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
四、发运:在乙方付定金后,由乙方自提。
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乙方将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六、交货时间:乙方付定金后,于2012年3月底前将货物全部提走。
七、质量检验:本合同所载品质条款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标准制定。货物品质最终以交货地
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该报告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八、单据要求:甲方在2012年5月初提供销售发票给乙方,乙方必须在2012年5月28日前将
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九、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适当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十、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
十一、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