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级XX中学社团总章程
说明
一、此章程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二、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所涉及的内容,并且根据实际情况 作适当的补充。
三、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领导核准方能生效,校领导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依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该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学生社团的名称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
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该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
第三条 该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学校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该社团是鹿泉一中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学校的领导,接受鹿泉一中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
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第三章 成员入社条件
第一条 申请加入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鹿泉一中正式学籍。
(二)承认该社团章程。
第二条 社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社员证。
第三条 社员享有以下条件:
(一)该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该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社团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该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该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第五条 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该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领导、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 5名以上该社团成员联名
提出,并交给该社团社团联合会审议。
第二条 该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团联合会上通过后7日之内,报学生会核准后生效。
第五章 社团解散程序
第一条 该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 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
动议。
第二条 该社团终止动议须经社团联合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该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学生会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该社团经校学生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既为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该社团联合会执行机构。
第二条 本章程自学校领导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本章程经社团联合会表决通过。
第四条 社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社团,并交回社员证。
第五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七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 该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负责。
第三条 社团联合会每届一年。
第四条 社团联合会执行机构,在活动期间领导该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社团联合会。
(三)向社团联合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该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该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二)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09级XX中学社团总章程
说明
一、此章程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二、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所涉及的内容,并且根据实际情况 作适当的补充。
三、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领导核准方能生效,校领导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依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该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学生社团的名称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
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该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
第三条 该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学校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该社团是鹿泉一中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学校的领导,接受鹿泉一中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
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第三章 成员入社条件
第一条 申请加入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鹿泉一中正式学籍。
(二)承认该社团章程。
第二条 社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社员证。
第三条 社员享有以下条件:
(一)该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该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社团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该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该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第五条 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该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领导、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 5名以上该社团成员联名
提出,并交给该社团社团联合会审议。
第二条 该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团联合会上通过后7日之内,报学生会核准后生效。
第五章 社团解散程序
第一条 该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 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
动议。
第二条 该社团终止动议须经社团联合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该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学生会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该社团经校学生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既为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该社团联合会执行机构。
第二条 本章程自学校领导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本章程经社团联合会表决通过。
第四条 社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社团,并交回社员证。
第五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七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 该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负责。
第三条 社团联合会每届一年。
第四条 社团联合会执行机构,在活动期间领导该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社团联合会。
(三)向社团联合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该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该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二)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