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推动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孝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为构建经济繁荣、文明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中华大家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评选宗旨
儒商,是以儒家学说为行为准则的商业人士的统称,是有道德、有文化、有国家社稷思想的经营之才。评选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有利于提升企业道德形象,有利于巩固“孝老爱亲”品牌,激励广大企业家更多地担当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助推社会和谐进步。
三、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众威望高;
3、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5、关爱社会老人,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6、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帮助、患难与共;
7、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事迹突出,受到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8、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
9、热心救助特困老人,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四 、评选步骤
1、全面启动。2011年6月29日,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有关频道发布《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公布推荐时间、推荐办法及接受推荐的网络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群众推荐。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并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也可登录山东新闻网、大众网通过网上资料下载的方式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也可以集中组织,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行业、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3、申报材料。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将群众推荐人选经初步评审后提交,报省组委会。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8日前报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每个推荐人选需填报推荐表(附后),附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1500宇以内)和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反
映事迹的或反映工作、生活状况的照片三张(以上材料均须附电子版)。有条件的可附视频资料。
4、专家评审。推荐申报活动结束后,由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35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同时投票计分。
5、群众投票。8月下旬,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等媒体上刊登。
6、公示公告。9月下旬,省活动组委会综合评审委员会的投票和群众投票情况,确定10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名单,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山东电视有关频道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7、领导审定。10月中旬,公示结束后,将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名单上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审定。
8、命名表彰。11月上旬,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表彰大会。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为获得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称号的10位同志颁发奖章、奖证。
9、学习宣传。评选和表彰过程中,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山东广播电视有关频道等媒体以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等为主题,开辟专栏专题,组织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先进事迹系列新闻宣传,并组织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市县行、校园行、社区行、厂矿行巡回报告会、
见面会,同时出版有关书籍和挂历,进一步深入宣传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奖项设立
在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10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25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及20家优秀组织奖。省组委会将给每位模范颁发奖章、奖证,给提名奖获得者、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证。
六、组织领导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推荐上报的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评审。由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孝老爱亲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福祥街18号211室 联系人:马昕 电话:0531-86071197 [1**********] 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要深刻认识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
2、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打动人、感召人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强化宣传。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宣
传、学习的过程。在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刊发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积极组织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到校园、社区、工厂、农村作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使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真正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真情拥护的活动。
4、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面向全社会的群众性活动。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5、严格评比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规范评比过程,公开评比条件、标准,把群众的认可度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把表现突出、群众拥护、具有示范作用的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选拔出来。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1-6-29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登记表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推动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孝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为构建经济繁荣、文明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中华大家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评选宗旨
儒商,是以儒家学说为行为准则的商业人士的统称,是有道德、有文化、有国家社稷思想的经营之才。评选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有利于提升企业道德形象,有利于巩固“孝老爱亲”品牌,激励广大企业家更多地担当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助推社会和谐进步。
三、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众威望高;
3、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5、关爱社会老人,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6、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帮助、患难与共;
7、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事迹突出,受到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8、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
9、热心救助特困老人,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四 、评选步骤
1、全面启动。2011年6月29日,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有关频道发布《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公布推荐时间、推荐办法及接受推荐的网络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群众推荐。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并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也可登录山东新闻网、大众网通过网上资料下载的方式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也可以集中组织,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行业、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3、申报材料。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将群众推荐人选经初步评审后提交,报省组委会。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8日前报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每个推荐人选需填报推荐表(附后),附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1500宇以内)和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反
映事迹的或反映工作、生活状况的照片三张(以上材料均须附电子版)。有条件的可附视频资料。
4、专家评审。推荐申报活动结束后,由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35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同时投票计分。
5、群众投票。8月下旬,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等媒体上刊登。
6、公示公告。9月下旬,省活动组委会综合评审委员会的投票和群众投票情况,确定10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名单,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山东电视有关频道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7、领导审定。10月中旬,公示结束后,将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名单上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审定。
8、命名表彰。11月上旬,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表彰大会。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为获得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称号的10位同志颁发奖章、奖证。
9、学习宣传。评选和表彰过程中,在山东新闻网、大众网、山东广播电视有关频道等媒体以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等为主题,开辟专栏专题,组织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先进事迹系列新闻宣传,并组织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市县行、校园行、社区行、厂矿行巡回报告会、
见面会,同时出版有关书籍和挂历,进一步深入宣传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奖项设立
在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10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25位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及20家优秀组织奖。省组委会将给每位模范颁发奖章、奖证,给提名奖获得者、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证。
六、组织领导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推荐上报的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评审。由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孝老爱亲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福祥街18号211室 联系人:马昕 电话:0531-86071197 [1**********] 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要深刻认识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
2、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打动人、感召人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强化宣传。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宣
传、学习的过程。在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刊发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积极组织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到校园、社区、工厂、农村作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使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真正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真情拥护的活动。
4、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面向全社会的群众性活动。各儒商研究会联络处、孝文化研究机构,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5、严格评比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规范评比过程,公开评比条件、标准,把群众的认可度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把表现突出、群众拥护、具有示范作用的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选拔出来。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1-6-29
第二届“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