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
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 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3) 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4) 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 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 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
3.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3.1.1、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3.1.2、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两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 ;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3.1.3、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关闭附近的门窗,封堵周边的孔洞;
3.1.4、5级(含5级)以上风力时应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3.1.5、监护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物料特性检查设备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禁止动火作业;
3.1.6、监火人应对动火作业证进行逐项审查,明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人及审批手续
3.1.7、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应制止超时间、超范围作业,作业人违章作业;
3.1.8、监护人应该时刻在作业现场,不得离开或在监护时做其他工作,如果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3.1.9、在动火结束后监护人应留在现场30MIN 以上对现场进行检查,扑灭余火并在动火证最后一栏签字确认。
密闭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密闭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应做以下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到相关几点:
1、设置障碍并加标志
“危险,勿进入”的标志当容器或设备打开时,放置在每个进入点 所有涉及的“不得进入”处都已设置障碍
2、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
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的强度应能足以承受两个以上进入者的重量,救生绳的材质应能经受得起工作环境的侵蚀和磨损机械救援装置的动力源在工作期间应能始终提供
3、净化受限空间
冲洗、使用蒸气或净化以确保无危险物质残存,进行空气检测以确保受限空间已清洁,若例行空气检测无法进行,准备特殊检测程序
4、适当的通风
吹入受限空间的空气应从无污染的区域吸入,受限空间的通风应能满足整个受限空间的换气量不小于2次/分钟,压缩空气不应作为一种气体源考虑
5、安全装置就位且状态良好
5.1洗眼器必须就位且完好
5.2急救箱物品必须齐全
5.3应急关停装置须正常
6、适合限制区域使用的工具
6.1所有的电动工具和灯使用接地故障断路器( GFI )或低压电力(12伏特)。
6.2所有小工具必须有工具包
6.3具有锋利开口的工具须有皮套
6.4气动工具的气源必须是可呼吸空气
7、PP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PPE
8、通信工具
须有主要和备用通讯装置。如无线电对讲机、喇叭、机械通信器具等
9、确保无其他可能影响此工作的工作证
9.1是否有可能影响通风源的热工、化学品作业
9.2是否有可能影响锁定的管线开拆、电工作业
9.4其他可能影响本工作的作业
9.5若限制区域有电动设备,按照工厂能源隔离/锁闭程序进行锁闭、封锁和检测
9.6在搅拌等设备的轴上安装机械锁以阻止其在限制区域移动
封闭所有管道或在容器处断开
9.7不可用关闭阀门、锁上已关闭的阀门或使用双重锁的方法为进入限制区域进行隔离
9.8已断开的管道应安装盲板、加盖或在容器上断开除非开口用于通风,气体测量应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工作开始后应保持持续监测
9.9毒性测试结果应为0%或低于活动水平。氧气测试。氧气浓度应在19.0%以上,若浓度超过23.5%或低于19.0% 应停止工作
LEL 测试结果必须为0%。
9.10 作业证填写情况
1、作业证是否进行相关部门审批
2、已落实措施是否如实填写
3、作业时是否有超范围作业现象
10、监护人在监护时的职责
10.1 监护人应在作业过程中时刻观察作业人的情况,作业人在作业时,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10.2 监护人在监护时每隔10min 与作业人进行联系,判断是否有异常情况 10.3 监护人应督促作业人进行间歇作业一般作业时间不宜超过30min
10.4 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督促作业人进行现场清理与整理 10.5 监护人在作业证最后一栏确认情况并签字确认。
吊装起重监护人职责
一、吊装起重监护人应配合作业人遵循10不吊原则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 ,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审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及违反10不吊原则进行制止并进行上报
10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_监护人的职责
高空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监护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作业现场是否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
2、登高的梯子支脚是否已采取防滑措施
3. 、梯子摆放是否安全,是否放在斜坡上或架在有空洞处
4、作业工具是否用专用工具包装好
5、通讯工具是否有效可用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检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严重的应进行上报
电工作业操作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统一工作票不同地点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派。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其监护内容如下:
① 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② 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③ 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④ 工作中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另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并告知工作人员,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⑤ 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⑥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以免发生意外触电或电弧灼伤;
⑦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监护,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班组的工作:
A . 全部停电时;
B . 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3人时;
C . 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地安全遮拦,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
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的必备条件
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动火监护人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2) 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3) 在接到工业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4) 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 动火完工后,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并留守现场30分钟后方可离开。
2、 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动火监督人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直接负责,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
2)动火监督人应经过培训,在现场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动火监督人应对照工业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许可证不相符、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任何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有权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中,动火监督人必须对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并通知动火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动火监督人在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并在30分钟后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关闭许可证,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3、动火作业全过程中监护人必须的工作
3.1、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3.1.1、监火人应检查周边环境,督促将动火部位10米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全部移除,无法移除的应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3.1.2、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放使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两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 ;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3.1.3、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关闭附近的门窗,封堵周边的孔洞;
3.1.4、5级(含5级)以上风力时应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3.1.5、监护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物料特性检查设备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禁止动火作业;
3.1.6、监火人应对动火作业证进行逐项审查,明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人及审批手续
3.1.7、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应制止超时间、超范围作业,作业人违章作业;
3.1.8、监护人应该时刻在作业现场,不得离开或在监护时做其他工作,如果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3.1.9、在动火结束后监护人应留在现场30MIN 以上对现场进行检查,扑灭余火并在动火证最后一栏签字确认。
密闭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密闭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应做以下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到相关几点:
1、设置障碍并加标志
“危险,勿进入”的标志当容器或设备打开时,放置在每个进入点 所有涉及的“不得进入”处都已设置障碍
2、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
机械救援装置和救生绳的强度应能足以承受两个以上进入者的重量,救生绳的材质应能经受得起工作环境的侵蚀和磨损机械救援装置的动力源在工作期间应能始终提供
3、净化受限空间
冲洗、使用蒸气或净化以确保无危险物质残存,进行空气检测以确保受限空间已清洁,若例行空气检测无法进行,准备特殊检测程序
4、适当的通风
吹入受限空间的空气应从无污染的区域吸入,受限空间的通风应能满足整个受限空间的换气量不小于2次/分钟,压缩空气不应作为一种气体源考虑
5、安全装置就位且状态良好
5.1洗眼器必须就位且完好
5.2急救箱物品必须齐全
5.3应急关停装置须正常
6、适合限制区域使用的工具
6.1所有的电动工具和灯使用接地故障断路器( GFI )或低压电力(12伏特)。
6.2所有小工具必须有工具包
6.3具有锋利开口的工具须有皮套
6.4气动工具的气源必须是可呼吸空气
7、PP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PPE
8、通信工具
须有主要和备用通讯装置。如无线电对讲机、喇叭、机械通信器具等
9、确保无其他可能影响此工作的工作证
9.1是否有可能影响通风源的热工、化学品作业
9.2是否有可能影响锁定的管线开拆、电工作业
9.4其他可能影响本工作的作业
9.5若限制区域有电动设备,按照工厂能源隔离/锁闭程序进行锁闭、封锁和检测
9.6在搅拌等设备的轴上安装机械锁以阻止其在限制区域移动
封闭所有管道或在容器处断开
9.7不可用关闭阀门、锁上已关闭的阀门或使用双重锁的方法为进入限制区域进行隔离
9.8已断开的管道应安装盲板、加盖或在容器上断开除非开口用于通风,气体测量应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工作开始后应保持持续监测
9.9毒性测试结果应为0%或低于活动水平。氧气测试。氧气浓度应在19.0%以上,若浓度超过23.5%或低于19.0% 应停止工作
LEL 测试结果必须为0%。
9.10 作业证填写情况
1、作业证是否进行相关部门审批
2、已落实措施是否如实填写
3、作业时是否有超范围作业现象
10、监护人在监护时的职责
10.1 监护人应在作业过程中时刻观察作业人的情况,作业人在作业时,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应找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接替
10.2 监护人在监护时每隔10min 与作业人进行联系,判断是否有异常情况 10.3 监护人应督促作业人进行间歇作业一般作业时间不宜超过30min
10.4 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督促作业人进行现场清理与整理 10.5 监护人在作业证最后一栏确认情况并签字确认。
吊装起重监护人职责
一、吊装起重监护人应配合作业人遵循10不吊原则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 ,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审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及违反10不吊原则进行制止并进行上报
10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_监护人的职责
高空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监护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作业现场是否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
2、登高的梯子支脚是否已采取防滑措施
3. 、梯子摆放是否安全,是否放在斜坡上或架在有空洞处
4、作业工具是否用专用工具包装好
5、通讯工具是否有效可用
二、监护人对作业证的检查
1、必须对作业证每一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证上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到为
2、作业证及作业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3、作业证不得超范围使用 4、作业结束监护人应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监护人注意要点
1、在作业前监护人应配合申请部门做好防护措施
2、监护人在监护时应在现场时时监护,不得从事其他作业
3、监护人对现场来往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告知人员注意绕行
4、对作业人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严重的应进行上报
电工作业操作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统一工作票不同地点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派。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其监护内容如下:
① 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② 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③ 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④ 工作中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另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并告知工作人员,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⑤ 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⑥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以免发生意外触电或电弧灼伤;
⑦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监护,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班组的工作:
A . 全部停电时;
B . 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3人时;
C . 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地安全遮拦,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