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环境与条件 1.1 职业名称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策划人员。 1.2 职业定义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从事企业经营各要素的优化组合与处置、协调企业内外关系,制订生产经营战略和实施计划,并对企业日常运行(包括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各环节进行调控,寻求良好经济效益的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经营策划人员:主要是依法从事企业经营各个环节的战略、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专题设计和规划,以求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专业管理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国家职业四级);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经营师、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在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合法企业内任职。 1.5 职业能力特征
2.职业道德 2.1 职业行为准则
2. 1. 1 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正,服务用户,恪尽职守,勤勉好学,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职业道德和精神。
2.1.2 遵循国家和社会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各项要求,把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
利益良好地结合起来 2.2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2.1 通过培训或自学,掌握“公司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会计准则”、“经济竞争法”、“环境保护法”、“税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和法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户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和精神。 2.2.2 熟谙违反各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3.教育水平 3.1 基本文化程度
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
3.2 基础知识
3.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2)知识经济时代的生产要素与价值创造 (3)市场供求规律及其运行机制 (4)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 (5)市场缺陷与政府宏观调控 (6)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3.2.2 企业管理基础
(1)企业组织与现代企业制度 (2)管理职能及一般原理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理论 (4) 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 (5) 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 (6)成本分析与控制
(7)企业资产评估与保值增值管理 (8)公共关系与供应链管理 (9)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建设
(10)21世纪企业管理新理念,新动向综述 3.2.3 管理决策与战略策划
(1)管理决策与企业信息系统 (2)确定型与非确定型决策 (3)过程决策与项目决策 (4)企业战略构成要素及其型式 (5)企业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分析 (6)顾客分析与竞争对手分析 (7)战略选择与竞争战略策划
(8)企业战略策划案例 3.2.4 经济法要义
(1)公司法(公司的组建注册、运行与变更) (2)劳动法(含劳动合同与劳动保障政策) (3)经济合同法 (4)环境保护法 (5)税法
(6)经济竞争法(含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
3.2.5 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
(1)市场调研的内容与方法 (2)顾客分析与顾客资源管理 (3)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 (4)产品策略与价格策略 (5)差异营销与特色营销 (6)服务营销与文化营销 (7)顾客价值与顾客期望管理 (8)顾客满意:终极营销 3.2.6 计算机和信息管理知识
(1)计算机操作知识 (2) 数据分析处理技术 (3) 企业信息化及其管理 3.2.7 写作知识
(1)语言知识(文字、词汇、语法、修辞) (2)文件体例知识
(3)各种报告的要求及其起草 (4)文风与文采 3.3 培训要求 3.3.1 培训机构
分别成立初中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各级培训中心建立的地点视情况而定
3.3.2培训内容和期限
(1)晋级培训期限:经营管理员和经营策划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助理经营师和助理策划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经营师和策划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经营师和高级策划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具有企业管理专业和经济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免于相关知识的培训,但需要参加综合考试(试题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委员会提供)并达到规定分数线。
(2)培训内容:晋升经营管理初级职业资格(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助理经营师和助理策划师)者,须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30学时),企业管理基础(30学时),经济法要义(20学时)、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40学时)的培训;晋升经营管理中级职业资格(经营师、策划师)者,须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20学时)、企业管理基础(20学时)、经济法要义(10学时)、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30学时)、管理决策与战备策划(20学时)的培训;晋升高级职业资格(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者,须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20学时)、企业管理基础(10学时)、经济法要义(10学时)、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20学时)、管理决策与战略策划(20学时)的培训。 3.3.3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1)培训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和助理经营师和助理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经营师、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管理专业讲师以上资格。
(2)培训经营师、策划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资格证书或副教授以上资格。
(3)培训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职业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资格证书或企业管理专业教授资格。 3.4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情景训练的场所应容纳15-20人。培训场所应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卫生、光线通风良好。
4.职业资格的评审与聘任 4.1 经营管理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4.1.1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
(1)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试用期满;高中毕业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工作业绩 年度考核均在良以上。 (3)综合考试成绩70分以上。 (4)申报资料
除填申报表、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外,须提交工作总结1份。 4.1.2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
(1)学历条件
a.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试用期满;未取得学士学位者,试用期满并工作1年以后;
b.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经销、策划、调研、公关等,须有单位证明,下同)3年以上;
c.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d.在职进修取得正式文凭者,除相应条件外,须在取得文凭后一年方可申报; e.高中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8年以上(无高中文凭者工作10年以上)。 (2)资历、业绩
a.资历:有经营管理员、业务员工作经历; b.业绩:最近3年考核都在良以上。 (3)综合考试成绩70分以上。 (4)申报资料
a.助理经营师须交工作总结1份; b.助理策划师须交策划案件1份。 4.1.3 经营师、策划师
(1)学历条件
a.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双证),试用期满;
b.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单证),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研究生课程班、境外文凭须经教育部门认证);
c.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d.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7年以上;
e.在职攻读大专、本科者,除相应条件外,须在取得文凭后一年方可申报; f.高中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5年以上(无高中文凭者18年以上)。 (2)资历、业绩
a.资历:具有部门经营(主管)以上任职经历,或为项目骨干者;或获得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职称3年以上者;
b.业绩:最近3年经营无亏损者为优,1年亏损者为良,2年以上亏损者不评。 (3)综合考试成绩70分以上。 (4)申报资料
a. 经营师提交工作业绩总结1份;论文1篇; b.策划师提交策划案例2份。 4.1.4 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
(1)学历条件
a. 博士学位、博士生毕业(双证),试用期满;单证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 b.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0年以上; c.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2年以上;
d.在职攻读大专、本科者,除相应条件外,须在取得文凭后2年方可申报; e. 高中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0年以上(无高中文凭者25年以上)。
(2)资历、业绩
a.资历:有副经理(副总管)以上任职经历,或优秀部门经理;或获得经营师、策划师职称5年以上者;
b.业绩:最近3年经营无亏损(或减亏)者为优,1年亏损者为良,2年以上亏损者不评。 (3)综合考试成绩75分以上。 (4)申报资料
a.高级经营师提交工作业绩总结报告1份、论文1-2篇; b.高级策划师提交策划案例3份。 4.2 评审组织
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由各省地、市、州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评审委员会或经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部门或企业组织评审。 4.3 发证
评审组织将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呈报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核发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资格证书》、《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资格证书》由地、市、州劳动行政部门核发。
《经营师、策划师资格证书》、《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资格证书》由省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核发。 4.4 聘任
对取得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经营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生产)需要聘任,签订聘约,明确规定聘任期限、职责范围、待遇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聘、违约责任等事宜。聘任期限一般为二至五年。 4.5 待遇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为企业经营管理初级职业资格,经营师、策划师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级职业资格,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为企业经营管理高级职业资格,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及技能等级系列相应层次人员的同等待遇。
5.工作要求
本工作要求包括工作内容、知识基础和技能要求三个方面,对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经营师、策划师,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的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一些必要内容。 5.1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
5.2 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
5.3 经营师、策划师
5.4 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
6.比重表
6.1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 6.1.1理论知识
6.1.2技能操作
6.2 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
6.2.1 理论知识
6.2.2 技能操作
6.3 经营师、策划师
6.3.1理论知识
6.3.2技能操作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环境与条件 1.1 职业名称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策划人员。 1.2 职业定义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从事企业经营各要素的优化组合与处置、协调企业内外关系,制订生产经营战略和实施计划,并对企业日常运行(包括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各环节进行调控,寻求良好经济效益的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经营策划人员:主要是依法从事企业经营各个环节的战略、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专题设计和规划,以求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专业管理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国家职业四级);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经营师、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在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合法企业内任职。 1.5 职业能力特征
2.职业道德 2.1 职业行为准则
2. 1. 1 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正,服务用户,恪尽职守,勤勉好学,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职业道德和精神。
2.1.2 遵循国家和社会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各项要求,把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
利益良好地结合起来 2.2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2.1 通过培训或自学,掌握“公司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会计准则”、“经济竞争法”、“环境保护法”、“税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和法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户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和精神。 2.2.2 熟谙违反各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3.教育水平 3.1 基本文化程度
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
3.2 基础知识
3.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2)知识经济时代的生产要素与价值创造 (3)市场供求规律及其运行机制 (4)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 (5)市场缺陷与政府宏观调控 (6)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3.2.2 企业管理基础
(1)企业组织与现代企业制度 (2)管理职能及一般原理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理论 (4) 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 (5) 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 (6)成本分析与控制
(7)企业资产评估与保值增值管理 (8)公共关系与供应链管理 (9)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建设
(10)21世纪企业管理新理念,新动向综述 3.2.3 管理决策与战略策划
(1)管理决策与企业信息系统 (2)确定型与非确定型决策 (3)过程决策与项目决策 (4)企业战略构成要素及其型式 (5)企业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分析 (6)顾客分析与竞争对手分析 (7)战略选择与竞争战略策划
(8)企业战略策划案例 3.2.4 经济法要义
(1)公司法(公司的组建注册、运行与变更) (2)劳动法(含劳动合同与劳动保障政策) (3)经济合同法 (4)环境保护法 (5)税法
(6)经济竞争法(含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
3.2.5 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
(1)市场调研的内容与方法 (2)顾客分析与顾客资源管理 (3)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 (4)产品策略与价格策略 (5)差异营销与特色营销 (6)服务营销与文化营销 (7)顾客价值与顾客期望管理 (8)顾客满意:终极营销 3.2.6 计算机和信息管理知识
(1)计算机操作知识 (2) 数据分析处理技术 (3) 企业信息化及其管理 3.2.7 写作知识
(1)语言知识(文字、词汇、语法、修辞) (2)文件体例知识
(3)各种报告的要求及其起草 (4)文风与文采 3.3 培训要求 3.3.1 培训机构
分别成立初中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各级培训中心建立的地点视情况而定
3.3.2培训内容和期限
(1)晋级培训期限:经营管理员和经营策划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助理经营师和助理策划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经营师和策划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经营师和高级策划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具有企业管理专业和经济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免于相关知识的培训,但需要参加综合考试(试题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委员会提供)并达到规定分数线。
(2)培训内容:晋升经营管理初级职业资格(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助理经营师和助理策划师)者,须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30学时),企业管理基础(30学时),经济法要义(20学时)、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40学时)的培训;晋升经营管理中级职业资格(经营师、策划师)者,须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20学时)、企业管理基础(20学时)、经济法要义(10学时)、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30学时)、管理决策与战备策划(20学时)的培训;晋升高级职业资格(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者,须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20学时)、企业管理基础(10学时)、经济法要义(10学时)、市场调研与市场营销(20学时)、管理决策与战略策划(20学时)的培训。 3.3.3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1)培训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和助理经营师和助理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经营师、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管理专业讲师以上资格。
(2)培训经营师、策划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资格证书或副教授以上资格。
(3)培训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职业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资格证书或企业管理专业教授资格。 3.4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情景训练的场所应容纳15-20人。培训场所应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卫生、光线通风良好。
4.职业资格的评审与聘任 4.1 经营管理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4.1.1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
(1)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试用期满;高中毕业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工作业绩 年度考核均在良以上。 (3)综合考试成绩70分以上。 (4)申报资料
除填申报表、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外,须提交工作总结1份。 4.1.2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
(1)学历条件
a.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试用期满;未取得学士学位者,试用期满并工作1年以后;
b.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经销、策划、调研、公关等,须有单位证明,下同)3年以上;
c.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d.在职进修取得正式文凭者,除相应条件外,须在取得文凭后一年方可申报; e.高中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8年以上(无高中文凭者工作10年以上)。 (2)资历、业绩
a.资历:有经营管理员、业务员工作经历; b.业绩:最近3年考核都在良以上。 (3)综合考试成绩70分以上。 (4)申报资料
a.助理经营师须交工作总结1份; b.助理策划师须交策划案件1份。 4.1.3 经营师、策划师
(1)学历条件
a.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双证),试用期满;
b.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单证),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研究生课程班、境外文凭须经教育部门认证);
c.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d.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7年以上;
e.在职攻读大专、本科者,除相应条件外,须在取得文凭后一年方可申报; f.高中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5年以上(无高中文凭者18年以上)。 (2)资历、业绩
a.资历:具有部门经营(主管)以上任职经历,或为项目骨干者;或获得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职称3年以上者;
b.业绩:最近3年经营无亏损者为优,1年亏损者为良,2年以上亏损者不评。 (3)综合考试成绩70分以上。 (4)申报资料
a. 经营师提交工作业绩总结1份;论文1篇; b.策划师提交策划案例2份。 4.1.4 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
(1)学历条件
a. 博士学位、博士生毕业(双证),试用期满;单证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 b.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0年以上; c.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2年以上;
d.在职攻读大专、本科者,除相应条件外,须在取得文凭后2年方可申报; e. 高中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0年以上(无高中文凭者25年以上)。
(2)资历、业绩
a.资历:有副经理(副总管)以上任职经历,或优秀部门经理;或获得经营师、策划师职称5年以上者;
b.业绩:最近3年经营无亏损(或减亏)者为优,1年亏损者为良,2年以上亏损者不评。 (3)综合考试成绩75分以上。 (4)申报资料
a.高级经营师提交工作业绩总结报告1份、论文1-2篇; b.高级策划师提交策划案例3份。 4.2 评审组织
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由各省地、市、州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评审委员会或经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部门或企业组织评审。 4.3 发证
评审组织将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呈报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核发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资格证书》、《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资格证书》由地、市、州劳动行政部门核发。
《经营师、策划师资格证书》、《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资格证书》由省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核发。 4.4 聘任
对取得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经营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生产)需要聘任,签订聘约,明确规定聘任期限、职责范围、待遇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聘、违约责任等事宜。聘任期限一般为二至五年。 4.5 待遇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为企业经营管理初级职业资格,经营师、策划师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级职业资格,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为企业经营管理高级职业资格,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及技能等级系列相应层次人员的同等待遇。
5.工作要求
本工作要求包括工作内容、知识基础和技能要求三个方面,对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经营师、策划师,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的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一些必要内容。 5.1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
5.2 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
5.3 经营师、策划师
5.4 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
6.比重表
6.1 经营管理员、经营策划员 6.1.1理论知识
6.1.2技能操作
6.2 助理经营师、助理策划师
6.2.1 理论知识
6.2.2 技能操作
6.3 经营师、策划师
6.3.1理论知识
6.3.2技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