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值守的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节假日期间正常
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对各级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期间值守规定如下:
一、值守节假日范围
明确节假日是指国家法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
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
二、值守的领导人员
1、矿副总及以上领导的干部。
2、所有科室主办及以上科室领导。
3、生产口科室主要人员及有关科室主要岗位人员 。
4、生产、辅助、服务单位的书记、队(厂、区)长、技术员。
三、值守办法
1、成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洗煤厂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工会主席 经营矿长 后勤矿长 纪委书记
成 员:机电副总 地质副总 调度主任 生产科长 安全科长
通风科长 机电科长 地质科长 供应科长 劳资科长
财务科长 保卫科长 矿办主任 政工科长
安全生产领导组主要值守职责:负责节日期间井上下安全管理工
作,防止突发性事件及重大事故的预防与抢险。
责任分工:
(1)、一通三防方面由总工、通风科长、通风区长负责;
(2)、机电方面由机电矿长、机电科长负责;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安全矿长、安全科长负责
(4)、地面的防火、防冻、防寒、社会治安等工作由纪委书记、
保卫科长、安全科负责地面的科长负责。
(5)、当井上下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分管矿领导负责立
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临时抢险指挥部,研究制定灾害处理的临时预
案,积极组织抢险工作。
2、具体分组由矿长、书记为组长每天轮流值守
第一组书记为组长,生产矿长、工会主席、总工、后勤矿长、机
电副总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第二组矿长为组长,洗煤厂长、纪委书记、经营矿长、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地质副总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四、管理规定
1、各级领导干部值守与领导值班发生连续者不得随意休息。节
日期间矿领导值班严格按照双岗值班表进行,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
不离岗,有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修,生产正常时,主值班长坐阵
调度室指挥全矿安全生产,副值班长分开班次下井现场组织监督工作
面的生产。
2、副科级以上领导有事需离矿时,必须向值守的矿长、书记请
假,并且办理请假手续交调度室登记,无故不请假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生产跟班,有事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空岗一
次罚款100元。
3、生产口科室、五管要害部门、财务、保卫科室必须由科长安
排好本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值班情况,并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调度室
备案。调度室、矿办不定期查岗,无故空岗一次罚款100元,影响生
产生活时,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4、矿医院节日期间必须留专人负责值班,并将值班名单及联系
电话报矿调度室备案。
5、各生产、辅助队组、地面队组必须队干三职至少有一名队干
留守队部,负责本队全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科、调度室不定期查
岗,缺岗一次罚款100元。
6、保卫部门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厉打击打架斗殴、盗窃赌博
等干扰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不良行为,保证矿区生产生活环境井然有
序,确保节假日期间矿区稳定。
7、矿办每天必须安排一辆专车作为值班车,值班车由第一值班
长根据生产所需进行安排,非安全生产所需原则上不准动用值班车,
否则影响生产要追究矿办责任。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liaohe煤矿
2012年9月28日
重申《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值守的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节假日期间正常
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对各级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期间值守规定如下:
一、值守节假日范围
明确节假日是指国家法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
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
二、值守的领导人员
1、矿副总及以上领导的干部。
2、所有科室主办及以上科室领导。
3、生产口科室主要人员及有关科室主要岗位人员 。
4、生产、辅助、服务单位的书记、队(厂、区)长、技术员。
三、值守办法
1、成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洗煤厂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工会主席 经营矿长 后勤矿长 纪委书记
成 员:机电副总 地质副总 调度主任 生产科长 安全科长
通风科长 机电科长 地质科长 供应科长 劳资科长
财务科长 保卫科长 矿办主任 政工科长
安全生产领导组主要值守职责:负责节日期间井上下安全管理工
作,防止突发性事件及重大事故的预防与抢险。
责任分工:
(1)、一通三防方面由总工、通风科长、通风区长负责;
(2)、机电方面由机电矿长、机电科长负责;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安全矿长、安全科长负责
(4)、地面的防火、防冻、防寒、社会治安等工作由纪委书记、
保卫科长、安全科负责地面的科长负责。
(5)、当井上下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分管矿领导负责立
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临时抢险指挥部,研究制定灾害处理的临时预
案,积极组织抢险工作。
2、具体分组由矿长、书记为组长每天轮流值守
第一组书记为组长,生产矿长、工会主席、总工、后勤矿长、机
电副总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第二组矿长为组长,洗煤厂长、纪委书记、经营矿长、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地质副总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四、管理规定
1、各级领导干部值守与领导值班发生连续者不得随意休息。节
日期间矿领导值班严格按照双岗值班表进行,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
不离岗,有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修,生产正常时,主值班长坐阵
调度室指挥全矿安全生产,副值班长分开班次下井现场组织监督工作
面的生产。
2、副科级以上领导有事需离矿时,必须向值守的矿长、书记请
假,并且办理请假手续交调度室登记,无故不请假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生产跟班,有事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空岗一
次罚款100元。
3、生产口科室、五管要害部门、财务、保卫科室必须由科长安
排好本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值班情况,并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调度室
备案。调度室、矿办不定期查岗,无故空岗一次罚款100元,影响生
产生活时,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4、矿医院节日期间必须留专人负责值班,并将值班名单及联系
电话报矿调度室备案。
5、各生产、辅助队组、地面队组必须队干三职至少有一名队干
留守队部,负责本队全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科、调度室不定期查
岗,缺岗一次罚款100元。
6、保卫部门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厉打击打架斗殴、盗窃赌博
等干扰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不良行为,保证矿区生产生活环境井然有
序,确保节假日期间矿区稳定。
7、矿办每天必须安排一辆专车作为值班车,值班车由第一值班
长根据生产所需进行安排,非安全生产所需原则上不准动用值班车,
否则影响生产要追究矿办责任。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liaohe煤矿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