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
一、户主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及全家户口等复印件,低收入情况(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明、优待金领取证或其他低收入证明)。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要召开村名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列为危改对象,并经评议认为是否符合危改标准,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低于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填报《旬阳县2012年农户危房改造户申请表》,上报镇政府。
三、镇政府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初步确定农户改造等级(C级为修缮加固。D级为迁建)。经审核,符合改造条件的,报镇危改领导小组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村委会应及时将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农户。
四、县级审定。县危改办收到改造农户相关报审资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准,审批结果及名单在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镇,并督促各镇安排改造农户及时开工建设。后镇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会签订协议和镇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
五、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镇政府先进行初步验收,出验收合格后报请县领导小组对危房改造户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标识牌。
六、资金拨付。县财政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财政专户,集管理,统一使用。对符合不住条件的农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统一兑付到位。
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
一、户主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及全家户口等复印件,低收入情况(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明、优待金领取证或其他低收入证明)。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要召开村名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列为危改对象,并经评议认为是否符合危改标准,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低于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填报《旬阳县2012年农户危房改造户申请表》,上报镇政府。
三、镇政府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初步确定农户改造等级(C级为修缮加固。D级为迁建)。经审核,符合改造条件的,报镇危改领导小组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村委会应及时将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农户。
四、县级审定。县危改办收到改造农户相关报审资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准,审批结果及名单在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镇,并督促各镇安排改造农户及时开工建设。后镇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会签订协议和镇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
五、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镇政府先进行初步验收,出验收合格后报请县领导小组对危房改造户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标识牌。
六、资金拨付。县财政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财政专户,集管理,统一使用。对符合不住条件的农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统一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