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4期
V ol 125 N o 14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N ormal Un iv ersity (H umanities and S ocial Sciences ) 2006年7月Jul 12006
浅谈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李丹丹, 刘利凤
(长春师范学院文学院, 吉林长春 130032)
[摘 要]在传统的文学理论中, 文学作品往往被分为内容与形式两部分, 尽管强调二者关系的辩证
统一, 但还是存在重内容而轻形式的倾向与偏颇。本文试图通过立足于人自身, 立足于文学创作过
程, 引入“材料”、“形式化”等概念, 重新思考和讨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文学文本中,
形式与内容二者相反相成, 既存在张力又相互融合, 最终达到和谐统一、融为一体。
[关键词]内容; 形式; 形式化
[中图分类号]I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8X(2006)04-0110203
面对文学作品中虚拟的“幻象”世界, 我们惊奇、欢笑, 被它感动又为之感慨。它带给我们喜怒哀乐, 拨动我们的心弦, 使人唏嘘, 也令人向往……在一个个文本中我们获得美的感受, 在一个个故事里我们体验别样的人生。
文学带给我们的感受是复杂的、多样的, 这正是因为它自身也是复杂微妙的构成。所以在文学研究中我们不能只用单纯的分门别类的方法去分析它, 而更应该立足于人自身, 立足于文学创作实践活动去认识它、研究它。这样方能洞见其本来面目, 接近文学的本质。
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以此为出发点, 重新探讨一下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一
在我国传统的文艺理论中, 文学作品往往被划分为内容与形式两部分, 一般把作品的主题、题材、人物等理解为内容要素, 把结构、语言、体裁、技巧等理解为形式要素。这实际上是对一部完整的浑然一体的作品的硬性拆解, 实际上拉开了语言形式与意义、内容的距离, 斩断了二者之间微妙的深在的联系。
而且传统文论认为这两部分并不平等———内容决定形式, 形式服务于内容。内容总是居于主导地位, 它是作品的灵魂, 决定着作品的价值, 也主宰着作品的形式。形式则受制于内容, 服务于内容, 听命于它, 受它驱遣, 没有自主权, 只能消极、被动地顺应内容。
这也许是受“文以载道”的影响, 也许是我国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使然, 于是重内容轻形式, 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成为一种自然的倾向、规范, 成为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 于是文学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承载了过多的政治、道德、教化、认识功能, 从本质上讲文学便已蜕化成为一种简单的工具, 失去了其自身的审美特性。在一部文学作品中形式绝不是次要的。因为, 它往往不是偶然、自发出现的, 而是作者直接追求的结果。如果认为形式无足轻重, 那就等于否定了作家的巧思构想, 意匠经营; 等于否定了艺术。这不仅严重阻碍了文学自身的探索发展, 而且也影响着人们对文学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只有打破旧有的蔽障, 走出误区, 立足于人自身, 立足于文学内部才会有新的发现。
[收稿日期]2006-04-26
[作者简介]李丹丹(1975-) , 女, 吉林长春人, 长春师范学院文学院助教, 硕士, 从事中国文学教学与研究。
110
第25卷第4期
V ol 125 N o 14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N ormal Un iv ersity (H umanities and S ocial Sciences ) 2006年7月Jul 12006
浅谈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李丹丹, 刘利凤
(长春师范学院文学院, 吉林长春 130032)
[摘 要]在传统的文学理论中, 文学作品往往被分为内容与形式两部分, 尽管强调二者关系的辩证
统一, 但还是存在重内容而轻形式的倾向与偏颇。本文试图通过立足于人自身, 立足于文学创作过
程, 引入“材料”、“形式化”等概念, 重新思考和讨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文学文本中,
形式与内容二者相反相成, 既存在张力又相互融合, 最终达到和谐统一、融为一体。
[关键词]内容; 形式; 形式化
[中图分类号]I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8X(2006)04-0110203
面对文学作品中虚拟的“幻象”世界, 我们惊奇、欢笑, 被它感动又为之感慨。它带给我们喜怒哀乐, 拨动我们的心弦, 使人唏嘘, 也令人向往……在一个个文本中我们获得美的感受, 在一个个故事里我们体验别样的人生。
文学带给我们的感受是复杂的、多样的, 这正是因为它自身也是复杂微妙的构成。所以在文学研究中我们不能只用单纯的分门别类的方法去分析它, 而更应该立足于人自身, 立足于文学创作实践活动去认识它、研究它。这样方能洞见其本来面目, 接近文学的本质。
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以此为出发点, 重新探讨一下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一
在我国传统的文艺理论中, 文学作品往往被划分为内容与形式两部分, 一般把作品的主题、题材、人物等理解为内容要素, 把结构、语言、体裁、技巧等理解为形式要素。这实际上是对一部完整的浑然一体的作品的硬性拆解, 实际上拉开了语言形式与意义、内容的距离, 斩断了二者之间微妙的深在的联系。
而且传统文论认为这两部分并不平等———内容决定形式, 形式服务于内容。内容总是居于主导地位, 它是作品的灵魂, 决定着作品的价值, 也主宰着作品的形式。形式则受制于内容, 服务于内容, 听命于它, 受它驱遣, 没有自主权, 只能消极、被动地顺应内容。
这也许是受“文以载道”的影响, 也许是我国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使然, 于是重内容轻形式, 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成为一种自然的倾向、规范, 成为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 于是文学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承载了过多的政治、道德、教化、认识功能, 从本质上讲文学便已蜕化成为一种简单的工具, 失去了其自身的审美特性。在一部文学作品中形式绝不是次要的。因为, 它往往不是偶然、自发出现的, 而是作者直接追求的结果。如果认为形式无足轻重, 那就等于否定了作家的巧思构想, 意匠经营; 等于否定了艺术。这不仅严重阻碍了文学自身的探索发展, 而且也影响着人们对文学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只有打破旧有的蔽障, 走出误区, 立足于人自身, 立足于文学内部才会有新的发现。
[收稿日期]2006-04-26
[作者简介]李丹丹(1975-) , 女, 吉林长春人, 长春师范学院文学院助教, 硕士, 从事中国文学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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