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 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 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 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 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 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 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