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外商服务中心
见 证 取 样 监 理 细 则
编
审 核:
审 批:
江苏苏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外商服务中心项目监理组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四、建筑材料进场见证取样
五、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六、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一、 工程概况
镇江新区外商服务中心由镇江联炬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工程位于镇江市新区,由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位于镇江市新区,场地北面为银环路、西面为银山路、东面为港中路,南面为港大路,交通便利,场地场地已经基本做好三通一平,现场地绝对标高约为18~20.0m左右。
本次施工项目包括一期13栋3层连排别墅、3栋5层花园洋房和一栋5层会所,项目总建筑面积31786.9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851.8平方米,设有全埋式地下停车库。
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粗装修。 (1)建设单位:联炬房地产
(2)监理单位:江苏苏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上海新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4)地勘单位:镇江八一建筑工程勘察院 (5)施工单位:南通四建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34094.42㎡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4、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5、监理见证人员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四、建筑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项目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外加剂、施工用水、水泥、石、砌筑块材等;
2、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
砂、石等;
3、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4、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屋面保温用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外墙保温挤塑聚苯板粘结材料、玻璃等;
5、暖卫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卫生检验塑料管道; 6、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三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三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五、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采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旁站日记的记录最少以下内容:
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旁站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
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4)、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如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三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三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三次报验,三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三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六、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常 用 原 材 料 及 施 工 过 程 试 验 取 样 规 定
常 用 建 材 试 验 检 查 项 目
外商服务中心一期
苏洋监理项目组
年 月 日
新区外商服务中心
见 证 取 样 监 理 细 则
编
审 核:
审 批:
江苏苏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外商服务中心项目监理组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四、建筑材料进场见证取样
五、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六、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一、 工程概况
镇江新区外商服务中心由镇江联炬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工程位于镇江市新区,由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位于镇江市新区,场地北面为银环路、西面为银山路、东面为港中路,南面为港大路,交通便利,场地场地已经基本做好三通一平,现场地绝对标高约为18~20.0m左右。
本次施工项目包括一期13栋3层连排别墅、3栋5层花园洋房和一栋5层会所,项目总建筑面积31786.9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851.8平方米,设有全埋式地下停车库。
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粗装修。 (1)建设单位:联炬房地产
(2)监理单位:江苏苏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上海新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4)地勘单位:镇江八一建筑工程勘察院 (5)施工单位:南通四建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34094.42㎡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4、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5、监理见证人员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四、建筑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项目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外加剂、施工用水、水泥、石、砌筑块材等;
2、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
砂、石等;
3、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4、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屋面保温用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外墙保温挤塑聚苯板粘结材料、玻璃等;
5、暖卫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卫生检验塑料管道; 6、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三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三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五、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采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旁站日记的记录最少以下内容:
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旁站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
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4)、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如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三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三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三次报验,三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三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六、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常 用 原 材 料 及 施 工 过 程 试 验 取 样 规 定
常 用 建 材 试 验 检 查 项 目
外商服务中心一期
苏洋监理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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