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 四懂、四会、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视事故严重程度,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也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一)、发生火灾、危化事故拨“119”火警电话
报告时,应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警后要有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
(二)、生产或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拨“120”急救电话
打电话请求医疗急救时,要清楚告知事故企业名称、地址,目前受伤情况(伤情、部位、人数等)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拨打“122”电话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除了应急抢救伤员、财产外,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主要情况、造成的后果。如有燃烧、危险化学品泄漏的,还要讲清燃烧、泄漏物的种类和数量。
(四)、危急时刻拨打“110”报警电话
在遭遇坏人袭击、盗窃、溺水、坠楼等危急情况急需救助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要讲清自已的姓名、地点、电话及案情的大致情况,如犯罪分子人数、面貌衣着特征、作案手段、逃逸方向等,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
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知识
九、电气安全知识
(一)、触电
用电安全
日常生活和生产中通常使用两种电压,一种是动力用电,其电压为380伏;一种是照明和家庭用电,其电压为220伏。这样的电压,远远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限度。电气设备使用不当,不仅易造成人员伤亡,也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以,安全用电十分重要。在操作电气设备时,要切实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能带故障运行。 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子盖好; 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风扇、手持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拖来拖去,不能上压重物或缠绕在金属物品上。导线被轧住时,
不要用力硬拉。 5、使用手电钻、手提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要注意如下事项:(1)看是否安装有漏电保护器,工具的外壳是否进行了保护性的接地或接零;(2)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3)不得将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触电;(4)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如使用临时线,也不能乱拉乱拽,用后必须拆除。 6、在雷雨下,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等的接地导线20米之内,以免发生触电;发现有导线断落在地时,立即报告企业用电管理人员或供电部门,不能擅自处置。 7、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8、安装、维修电气器具,必须由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有证电工操作,其余人员不许作业。 9、熔断丝熔断时,不准用不匹配的熔断丝或用铜线代替。 10、修理机械设备,先切断电源;下班后指定人员拉下总供电闸刀。
预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电气作业人员对安全必须高度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落实。安装电气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气设备要彻底干净。对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定要有效接地。电气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绝缘的手套、鞋、垫、夹钳、杆和验电笔等安全工具。二是加强全员的防触电事故教育,提高全员防触电意识;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工作业;使用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三是针对发生触电事故高峰值带有季节性的特点做好防范工作。据有关资料表明,六、七、八、九月发生的触电事故占全年发生数的70%左右,而七月发生数又占事故高峰期的40%以上。在高温多雨季节到来以前,要全面组织好电气安全检查,对流动式电动工具要列入重点检查。也要做好日常对电气的保养、检查工作。
十、维修安全知识
十一、常见救护安全知识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特性可以简单地分为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和腐蚀物品三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许多化学品具有危险的特征,但是,只要我们了解和掌握它们的性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不管接触哪种化学品,都要学会看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这些资料上都有该种化学品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的介绍。
(二)、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品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如果皮肤接触到了,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
(三)、易燃易爆场所是禁止使用明火的。如果确实需要使用明火,如焊割等,一定要事称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平时在此类场所内,不要穿化纤衣服和带铁钉的鞋。
(四)、危险化学品在搬运时一定要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常用陶瓷容器盛装,容易发生意外。运输或存储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能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一般仓库内存放。
(五)、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到具有国家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三无”危险化学品。
(六)、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业回收单位和部门处置。严禁各类危险化学品混放或自行处理。 十三、消防安全知识
火灾是失去控制的燃烧(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氧化反应)。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供氧源、有火源(三个条件同时作用),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的发生。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事故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3)、立体性火灾多;(4)、火势发展速度快。
(六)、灭火器材的使用:
1、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手提式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5、空气泡沫灭火器
使用时可手提或肩扛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燃烧物6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捏紧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片,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灭火方法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卧使用,否则会中断喷射。同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也会中断喷射(适用范围基本上与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抗溶泡沫灭火器还能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醚、酮等溶剂燃烧的初起火灾。)。
6、酸碱灭火器
使用时应手提筒体上部提环,迅速奔到着火地点。决不能将灭火器扛在背上,也不能过分倾斜,以防两种药液混合而提前喷射。在距离燃烧物6米左右,即可将灭火器颠倒过来,并摇晃几次,使两种药液加快混合;一只手握住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下的底圈将喷出的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同时随着喷射距离的缩减,使用人应向燃烧处推近(适用于扑救A类物质燃烧的初起火灾,如木、织物、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它不能用于扑救B类物质燃烧的火灾,也不能用于扑救C类可燃性气体或D类轻金属火灾。同时也不能用于带电物体火灾的扑救。)。
7、1211手提式灭火器
使用时,应将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肩扛灭火器带到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器喷射。当被扑救可燃烧液体呈现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向前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火焰左右晃动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喷射流跟着火焰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但应注意不能将喷流直接喷射在燃烧液面上,防止灭火剂的冲力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扑救可燃性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时,则将喷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当火焰被扑灭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让其复燃。1211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窄小的室内灭火时,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撤离,因1211灭火剂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对人体的伤害。
十四、 建筑、挖掘和拆除安全知识
建筑、挖掘和拆除工程事故多发,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上岗前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建筑作业安全
1、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搭、拆,交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用;要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性;恶劣气候前后要进行加固,拆卸时,要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 2、认真听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交底,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察看洞口、临边、脚手架等处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 3、严禁乘坐非乘人垂直运输设备;在规定的通道中行走,禁止攀爬脚手架、井字架、模板等; 4、服从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章、酒后作业。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在检查电源、用火部位无隐患时,才能离开。
(二)基础挖掘作业安全
1、自上而下挖掘土方,严禁用底部掏空的坍塌方法;随时观察土壁或固壁上支撑物的稳定性,如有隐患,排除后才能作业; 2、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线路及构筑物情况,如遇电缆、管道、不明物体时,要停止作业,报告工地负责人: 3、基槽、坑、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材料、摆设设备;挖掘深度超过2米时,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4、在公共场所作业时,作业区周围要设围栏、警示标志牌、示警红灯等; 5、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作业区上方应无高压电线;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机同时作业; 6、上下应用梯子、斜道,禁止在支撑物上登攀。禁止在深坑或斜坡上休息。
(三)拆除作业安全
1、作业前要对拆除物的结构、环境详细了解,听取拆除安全技术交底,电、水、煤气等管线要专业人员先行拆除; 2、自上而下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和用掏空底部推倒上部的野蛮方法; 3、作业区四周设警告标志、拉警戒线,禁止闲人入内;有坍塌危险时,立即撤离; 4、较大部件,应用起重设备吊运;小件拆除物随时清理,禁止从上抛下; 5、建筑物的承重柱、梁,必须待它们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一般应先拆次要结构,后拆承重支柱和横梁; 6、登高拆除时,应站在脚手架或坚固结构上,安全带不准系在正在拆除的物体上。
十五、交通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范了行人、车辆各自的行为准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执法依据。为确保出行安全,我们每个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一)常见的交通设施: 车行道――是汽车行驶的地方 人行道――是行人行走的地方 人行横道――是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地方 交通信号灯――是指挥行人和车辆的交通设施 过街人行天桥、地道――是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又一措施 高速公路――供汽车行驶的道路,行人绝对禁入
(二)骑自行车(电动车)安全
自行车和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电动车的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不能逆向行驶,所载物品不能超宽、超长、超高、超重。过路口时,按灯行走;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在雨天、大风天、雾天和夜间骑行更要小心。
(三)乘车安全
乘坐公交车要依次候车,上车后坐稳扶好,不能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向窗外抛掷物品;乘坐摩托车时要带头盔。不论乘火车、汽车,都不要携带烟花等危险物品。
(四)行走安全
雨天横过马路更需注意,先调整好雨帽、雨伞的角度,看清楚来往车辆。要充分预见到机动车驾驶员在雨天视线受到影响和刹车距离长等情况。
夜间行走,应尽量选择在照明的地方靠右行走,不要在路中央停留或行走。
(五)驾车安全
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违章驾车造成的。在这些违章者中,大多数是知道交通规则的,但没有自觉去遵守,以致酿成苦果。所以,驾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系统基本要素是指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路(道路及相关设施),环境(管理设施、气候条件等)。这四个要素中,驾驶员是系统的核心。
常见车辆伤害:
1、 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
2、 行驶中上、下车、搭乘非乘人车、放飞车等;
3、 车辆运输中的摘挂钩和机动车牵引、安装、就位等;
4、 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的物体
飞溅等。 企业机动车伤害主要原因
1、 违章驾驶:指当事人由于思想方面的原因而导致错误的操作行为,不按有关规定行驶,扰乱正常
的企业内搬运秩序,致使造成车辆伤害。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争道抢行、违章超车、违章装载等。
2、 疏忽大意: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正确的观察和判断道路情况而造成
失误。
3、 车况不良:车辆有故障和缺陷,在行驶过程中导致伤害伤害发生。 4、 道路环境: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因风、雪、雨、雾等自然条件的变化,使驾驶员视线、视距、
视野及听觉受到影响及路面湿滑等。
5、 管理因素。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类型
(一)、备煤工段
1、火灾
焊割安全
金属切削机械是一切机械的制造母机,主要有车床、钻床、刨床、磨床等。其常见事故为机器绞缠、工件飞散撞击、切屑烫伤划割、砂轮碎裂崩伤等。其安全操作的要点有:
1、操作工穿紧身工作服,袖口紧束,长发盘入帽内,旋转设备禁用手套; 2、电气安全接地;转动机构有可靠的防护装置;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例行保养,发现隐患立即停车检修; 4、刀具接规格选用,刀具、工件装夹牢固可靠; 5、各类切屑应用钩子清除,缠在工件或刀具的切屑要停车清除; 6、下班后(或维修时),要切断电源,手柄停在空档位。刀具、成品或半成品摆放有序。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的常见事故有:碰撞、吊物坠落、脱钩、钢丝绳折断、安全装置失灵、触电、吊机倾翻、起重机折臂和坠臂等。
各种型号的起重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起重机操作工要确保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经验,要做到“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所吊的容器内液面过满不吊;
二、起重机械安全
1、起重机械存在的主要危险
(1)翻到:由于基础不牢、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原因造成翻到。
(2)超载: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等。
(3)碰撞:与建筑物、电缆线或其他起重机相撞。
(4)基础损坏:设备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撑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撑于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误:由于视界限制、技能培训不足等造成。
(6)负载失落:负载从吊轨或吊索上脱落。
2、起重机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挂钩不吊。
(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各种型号的起重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熟练地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起重机操作工要明确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 四懂、四会、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视事故严重程度,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也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一)、发生火灾、危化事故拨“119”火警电话
报告时,应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警后要有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
(二)、生产或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拨“120”急救电话
打电话请求医疗急救时,要清楚告知事故企业名称、地址,目前受伤情况(伤情、部位、人数等)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拨打“122”电话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除了应急抢救伤员、财产外,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主要情况、造成的后果。如有燃烧、危险化学品泄漏的,还要讲清燃烧、泄漏物的种类和数量。
(四)、危急时刻拨打“110”报警电话
在遭遇坏人袭击、盗窃、溺水、坠楼等危急情况急需救助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要讲清自已的姓名、地点、电话及案情的大致情况,如犯罪分子人数、面貌衣着特征、作案手段、逃逸方向等,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
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知识
九、电气安全知识
(一)、触电
用电安全
日常生活和生产中通常使用两种电压,一种是动力用电,其电压为380伏;一种是照明和家庭用电,其电压为220伏。这样的电压,远远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限度。电气设备使用不当,不仅易造成人员伤亡,也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以,安全用电十分重要。在操作电气设备时,要切实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能带故障运行。 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子盖好; 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风扇、手持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拖来拖去,不能上压重物或缠绕在金属物品上。导线被轧住时,
不要用力硬拉。 5、使用手电钻、手提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要注意如下事项:(1)看是否安装有漏电保护器,工具的外壳是否进行了保护性的接地或接零;(2)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3)不得将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触电;(4)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如使用临时线,也不能乱拉乱拽,用后必须拆除。 6、在雷雨下,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等的接地导线20米之内,以免发生触电;发现有导线断落在地时,立即报告企业用电管理人员或供电部门,不能擅自处置。 7、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8、安装、维修电气器具,必须由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有证电工操作,其余人员不许作业。 9、熔断丝熔断时,不准用不匹配的熔断丝或用铜线代替。 10、修理机械设备,先切断电源;下班后指定人员拉下总供电闸刀。
预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电气作业人员对安全必须高度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落实。安装电气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气设备要彻底干净。对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定要有效接地。电气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绝缘的手套、鞋、垫、夹钳、杆和验电笔等安全工具。二是加强全员的防触电事故教育,提高全员防触电意识;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工作业;使用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三是针对发生触电事故高峰值带有季节性的特点做好防范工作。据有关资料表明,六、七、八、九月发生的触电事故占全年发生数的70%左右,而七月发生数又占事故高峰期的40%以上。在高温多雨季节到来以前,要全面组织好电气安全检查,对流动式电动工具要列入重点检查。也要做好日常对电气的保养、检查工作。
十、维修安全知识
十一、常见救护安全知识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特性可以简单地分为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和腐蚀物品三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许多化学品具有危险的特征,但是,只要我们了解和掌握它们的性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不管接触哪种化学品,都要学会看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这些资料上都有该种化学品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的介绍。
(二)、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品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如果皮肤接触到了,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
(三)、易燃易爆场所是禁止使用明火的。如果确实需要使用明火,如焊割等,一定要事称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平时在此类场所内,不要穿化纤衣服和带铁钉的鞋。
(四)、危险化学品在搬运时一定要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常用陶瓷容器盛装,容易发生意外。运输或存储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能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一般仓库内存放。
(五)、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到具有国家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三无”危险化学品。
(六)、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业回收单位和部门处置。严禁各类危险化学品混放或自行处理。 十三、消防安全知识
火灾是失去控制的燃烧(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氧化反应)。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供氧源、有火源(三个条件同时作用),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的发生。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事故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3)、立体性火灾多;(4)、火势发展速度快。
(六)、灭火器材的使用:
1、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手提式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5、空气泡沫灭火器
使用时可手提或肩扛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燃烧物6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捏紧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片,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灭火方法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卧使用,否则会中断喷射。同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也会中断喷射(适用范围基本上与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抗溶泡沫灭火器还能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醚、酮等溶剂燃烧的初起火灾。)。
6、酸碱灭火器
使用时应手提筒体上部提环,迅速奔到着火地点。决不能将灭火器扛在背上,也不能过分倾斜,以防两种药液混合而提前喷射。在距离燃烧物6米左右,即可将灭火器颠倒过来,并摇晃几次,使两种药液加快混合;一只手握住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下的底圈将喷出的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同时随着喷射距离的缩减,使用人应向燃烧处推近(适用于扑救A类物质燃烧的初起火灾,如木、织物、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它不能用于扑救B类物质燃烧的火灾,也不能用于扑救C类可燃性气体或D类轻金属火灾。同时也不能用于带电物体火灾的扑救。)。
7、1211手提式灭火器
使用时,应将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肩扛灭火器带到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器喷射。当被扑救可燃烧液体呈现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向前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火焰左右晃动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喷射流跟着火焰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但应注意不能将喷流直接喷射在燃烧液面上,防止灭火剂的冲力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扑救可燃性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时,则将喷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当火焰被扑灭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让其复燃。1211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窄小的室内灭火时,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撤离,因1211灭火剂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对人体的伤害。
十四、 建筑、挖掘和拆除安全知识
建筑、挖掘和拆除工程事故多发,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上岗前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建筑作业安全
1、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搭、拆,交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用;要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性;恶劣气候前后要进行加固,拆卸时,要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 2、认真听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交底,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察看洞口、临边、脚手架等处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 3、严禁乘坐非乘人垂直运输设备;在规定的通道中行走,禁止攀爬脚手架、井字架、模板等; 4、服从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章、酒后作业。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在检查电源、用火部位无隐患时,才能离开。
(二)基础挖掘作业安全
1、自上而下挖掘土方,严禁用底部掏空的坍塌方法;随时观察土壁或固壁上支撑物的稳定性,如有隐患,排除后才能作业; 2、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线路及构筑物情况,如遇电缆、管道、不明物体时,要停止作业,报告工地负责人: 3、基槽、坑、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材料、摆设设备;挖掘深度超过2米时,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4、在公共场所作业时,作业区周围要设围栏、警示标志牌、示警红灯等; 5、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作业区上方应无高压电线;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机同时作业; 6、上下应用梯子、斜道,禁止在支撑物上登攀。禁止在深坑或斜坡上休息。
(三)拆除作业安全
1、作业前要对拆除物的结构、环境详细了解,听取拆除安全技术交底,电、水、煤气等管线要专业人员先行拆除; 2、自上而下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和用掏空底部推倒上部的野蛮方法; 3、作业区四周设警告标志、拉警戒线,禁止闲人入内;有坍塌危险时,立即撤离; 4、较大部件,应用起重设备吊运;小件拆除物随时清理,禁止从上抛下; 5、建筑物的承重柱、梁,必须待它们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一般应先拆次要结构,后拆承重支柱和横梁; 6、登高拆除时,应站在脚手架或坚固结构上,安全带不准系在正在拆除的物体上。
十五、交通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范了行人、车辆各自的行为准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执法依据。为确保出行安全,我们每个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一)常见的交通设施: 车行道――是汽车行驶的地方 人行道――是行人行走的地方 人行横道――是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地方 交通信号灯――是指挥行人和车辆的交通设施 过街人行天桥、地道――是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又一措施 高速公路――供汽车行驶的道路,行人绝对禁入
(二)骑自行车(电动车)安全
自行车和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电动车的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不能逆向行驶,所载物品不能超宽、超长、超高、超重。过路口时,按灯行走;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在雨天、大风天、雾天和夜间骑行更要小心。
(三)乘车安全
乘坐公交车要依次候车,上车后坐稳扶好,不能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向窗外抛掷物品;乘坐摩托车时要带头盔。不论乘火车、汽车,都不要携带烟花等危险物品。
(四)行走安全
雨天横过马路更需注意,先调整好雨帽、雨伞的角度,看清楚来往车辆。要充分预见到机动车驾驶员在雨天视线受到影响和刹车距离长等情况。
夜间行走,应尽量选择在照明的地方靠右行走,不要在路中央停留或行走。
(五)驾车安全
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违章驾车造成的。在这些违章者中,大多数是知道交通规则的,但没有自觉去遵守,以致酿成苦果。所以,驾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系统基本要素是指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路(道路及相关设施),环境(管理设施、气候条件等)。这四个要素中,驾驶员是系统的核心。
常见车辆伤害:
1、 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
2、 行驶中上、下车、搭乘非乘人车、放飞车等;
3、 车辆运输中的摘挂钩和机动车牵引、安装、就位等;
4、 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的物体
飞溅等。 企业机动车伤害主要原因
1、 违章驾驶:指当事人由于思想方面的原因而导致错误的操作行为,不按有关规定行驶,扰乱正常
的企业内搬运秩序,致使造成车辆伤害。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争道抢行、违章超车、违章装载等。
2、 疏忽大意: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正确的观察和判断道路情况而造成
失误。
3、 车况不良:车辆有故障和缺陷,在行驶过程中导致伤害伤害发生。 4、 道路环境: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因风、雪、雨、雾等自然条件的变化,使驾驶员视线、视距、
视野及听觉受到影响及路面湿滑等。
5、 管理因素。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类型
(一)、备煤工段
1、火灾
焊割安全
金属切削机械是一切机械的制造母机,主要有车床、钻床、刨床、磨床等。其常见事故为机器绞缠、工件飞散撞击、切屑烫伤划割、砂轮碎裂崩伤等。其安全操作的要点有:
1、操作工穿紧身工作服,袖口紧束,长发盘入帽内,旋转设备禁用手套; 2、电气安全接地;转动机构有可靠的防护装置;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例行保养,发现隐患立即停车检修; 4、刀具接规格选用,刀具、工件装夹牢固可靠; 5、各类切屑应用钩子清除,缠在工件或刀具的切屑要停车清除; 6、下班后(或维修时),要切断电源,手柄停在空档位。刀具、成品或半成品摆放有序。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的常见事故有:碰撞、吊物坠落、脱钩、钢丝绳折断、安全装置失灵、触电、吊机倾翻、起重机折臂和坠臂等。
各种型号的起重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起重机操作工要确保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经验,要做到“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所吊的容器内液面过满不吊;
二、起重机械安全
1、起重机械存在的主要危险
(1)翻到:由于基础不牢、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原因造成翻到。
(2)超载: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等。
(3)碰撞:与建筑物、电缆线或其他起重机相撞。
(4)基础损坏:设备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撑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撑于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误:由于视界限制、技能培训不足等造成。
(6)负载失落:负载从吊轨或吊索上脱落。
2、起重机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挂钩不吊。
(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各种型号的起重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熟练地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起重机操作工要明确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