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 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2014年8月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要求,促进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面,我就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专门就此作了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牵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厘清了党委和纪委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
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缺少统筹谋划,很少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的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平时对干部教育、管理、提醒不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聚力不足,影响了监督效果。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落实“两个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加重要。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始终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要明确责任内涵,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针对性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把握和推
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组织领导,就是各级党委既要担当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责,注重系统谋划,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又要担当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之责,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决策,
这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就是要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党管干部是干部工作的原则,也是底线。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党委是主体责任,出了问题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各级党委要坚持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作决策,要从群众利益出发,着力查找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各级党委要强化制约和监督职责,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明确办案重点,牢牢把握查办案件的正确方向。要始终高扬反腐“利剑”,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坚决查处各类案件,维护纪委履职的权威性、保障纪委履职的规范性。
五是党委主要领导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委主要领导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队伍、带好班子,管好自己,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在端正党风政风、净化社会风气上做出表率,要求一般
干部做到的,领导必须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先做到。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
章赋予的职责。
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
作。党委负主体责任,不是说纪委监督责任就没有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第三,要立足责任担当,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是一句空话,必
须付诸行动,落到实处。
一是要在加强领导上落实责任。要做到党委“不松手”,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部署,对重大腐败案件查办的督促和指导。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要做到书记“不甩手”,党委(党组)书记要有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要做到班子成员“不缩手”,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把反腐倡廉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在管好
自己、作好表率的同时,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二是要在选人用人上落实责任。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人用人,重在公正公平。在选人用人导向上,区委和我本人一直强调:要注重实绩。以实绩选干部,评贡献论英雄,干部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干部不是跑来的,不是搭天线来的,都是干出来的。要群众公认。“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要选拔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人岗相适。一是因岗择人。从岗位需要出发配备干部,而不能降格用人,更不能事业迁就人。二是用人所长。把握干部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把他们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展现才华。对走上岗位后实践证明不合适的干部,要及时调整。三是用当其愿。多与干部谈心,重视干部的意愿和选择,把工作需要与个人合理要求结合起来,让干部心情舒畅,撇开顾虑去干好工作。
三是要在源头防治上落实责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是防治腐败的根本保障。要完善制度,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机制。要创新制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岗位监督,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空间。要落实制度,
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决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比如,要常年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小四风”问题的明查暗访,形成常态化。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花一点小钱,节约了大钱,目的是为了保护干部,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犯小错误。
四是要在带头廉政从政上落实责任。领导带头,万事不愁。要坚持率先垂范,各级党委“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要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筹、要求更严一点,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发挥示范引领工作。要坚持教育为先,各级党委“一把手”要经常和班子成员以及干部谈心,经常就反腐倡廉工作提要求、压担子,督促各级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恪守廉洁从政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地本部门的干部要做到要求在先,话讲到位,措施跟上。同时要抓早抓小,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制止,该拉的“袖子”要及时拉,该敲的“警钟”要用力敲,宁做“恶人”、不做罪人,宁听“骂声”、不听哭声,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五是要在查办案件上落实责任。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明确办案重点,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
切实解决查办案件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不辱使命、铁面执纪,履行好监督执纪的职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切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 切实防范“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是要在强化问责上落实责任。严是爱,松是害,上面松一寸,下面宽一丈,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让步。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健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机制,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相对等。要重点围绕违规选人用人、损害群众利益、干扰纪委办案、隐瞒案情不报、疏于监督管理等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党委的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的责任。这种责任追究,以后将是常态化,并
且越来越严格。希望大家要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同志们,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希望大家切实担负应尽职责,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全区上下蔚然成风。
在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 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2014年8月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要求,促进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面,我就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专门就此作了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牵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厘清了党委和纪委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
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缺少统筹谋划,很少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的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平时对干部教育、管理、提醒不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聚力不足,影响了监督效果。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落实“两个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加重要。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始终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要明确责任内涵,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针对性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把握和推
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组织领导,就是各级党委既要担当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责,注重系统谋划,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又要担当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之责,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决策,
这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就是要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党管干部是干部工作的原则,也是底线。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党委是主体责任,出了问题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各级党委要坚持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作决策,要从群众利益出发,着力查找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各级党委要强化制约和监督职责,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明确办案重点,牢牢把握查办案件的正确方向。要始终高扬反腐“利剑”,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坚决查处各类案件,维护纪委履职的权威性、保障纪委履职的规范性。
五是党委主要领导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委主要领导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队伍、带好班子,管好自己,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在端正党风政风、净化社会风气上做出表率,要求一般
干部做到的,领导必须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先做到。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
章赋予的职责。
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
作。党委负主体责任,不是说纪委监督责任就没有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第三,要立足责任担当,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效性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是一句空话,必
须付诸行动,落到实处。
一是要在加强领导上落实责任。要做到党委“不松手”,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部署,对重大腐败案件查办的督促和指导。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要做到书记“不甩手”,党委(党组)书记要有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要做到班子成员“不缩手”,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把反腐倡廉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在管好
自己、作好表率的同时,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二是要在选人用人上落实责任。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人用人,重在公正公平。在选人用人导向上,区委和我本人一直强调:要注重实绩。以实绩选干部,评贡献论英雄,干部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干部不是跑来的,不是搭天线来的,都是干出来的。要群众公认。“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要选拔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人岗相适。一是因岗择人。从岗位需要出发配备干部,而不能降格用人,更不能事业迁就人。二是用人所长。把握干部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把他们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展现才华。对走上岗位后实践证明不合适的干部,要及时调整。三是用当其愿。多与干部谈心,重视干部的意愿和选择,把工作需要与个人合理要求结合起来,让干部心情舒畅,撇开顾虑去干好工作。
三是要在源头防治上落实责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是防治腐败的根本保障。要完善制度,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机制。要创新制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岗位监督,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空间。要落实制度,
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决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比如,要常年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小四风”问题的明查暗访,形成常态化。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花一点小钱,节约了大钱,目的是为了保护干部,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犯小错误。
四是要在带头廉政从政上落实责任。领导带头,万事不愁。要坚持率先垂范,各级党委“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要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筹、要求更严一点,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发挥示范引领工作。要坚持教育为先,各级党委“一把手”要经常和班子成员以及干部谈心,经常就反腐倡廉工作提要求、压担子,督促各级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恪守廉洁从政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地本部门的干部要做到要求在先,话讲到位,措施跟上。同时要抓早抓小,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制止,该拉的“袖子”要及时拉,该敲的“警钟”要用力敲,宁做“恶人”、不做罪人,宁听“骂声”、不听哭声,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五是要在查办案件上落实责任。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明确办案重点,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
切实解决查办案件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不辱使命、铁面执纪,履行好监督执纪的职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切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 切实防范“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是要在强化问责上落实责任。严是爱,松是害,上面松一寸,下面宽一丈,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让步。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健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机制,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相对等。要重点围绕违规选人用人、损害群众利益、干扰纪委办案、隐瞒案情不报、疏于监督管理等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党委的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的责任。这种责任追究,以后将是常态化,并
且越来越严格。希望大家要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同志们,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希望大家切实担负应尽职责,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全区上下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