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才培训模式 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生学号:班 级:
中国法律思想史
(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编制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织金直属学习中心
2016秋法学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编制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1
一、填空题:
1、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形成于代,极盛于 ,动摇于 。
2、夏、商奴隶主的神权法思想,其主要特征是“”和“”思想。
3、礼治的基本特征是“”、“”。
4、西周的礼治是建立在“普田之下,、率士之滨,”的土地制基础上的。
二、单项选择题:
1、商代,商王专设“卜”、“巫”、“祝”,其主要任务是( )
A、占卜B、写史C、执法D从事音乐工作
2、西周时期,神权法思想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提出了( )
A、代天行罚B、以德配天C、亲亲、尊尊D、世卿世禄
3、( )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
A、宗法制B、分封制C、嫡长继承制D君主制、
4、“礼治”的基本原则是( )
A、亲亲、尊尊B、刑不上大夫C、礼不下庶人D世卿世禄制
5、周公的“明德慎罚”论是儒家“()”思想的渊源。
A、轻徭薄赋B、德主刑辅C、世卿世禄D轻罪重刑
三、名词解释:
1、周礼:
2、“亲亲”、“尊尊”::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4、“以德配天”:
四、论述题:
试论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及意义?
年9月28日 2017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2
一、填空题:
1、总的来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从制度上讲,是由的变革:从政治法律思想上讲,是由 到 的变革。
2、管子认为,“政之所兴,、政之所变,”。
3、“铸刑书”是指将。子产首次将“刑书”铸在鼎器之上,从而开创了古代 的先例,也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首创。
4、儒家的发展经历了两大阶段:儒家和以后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 5、孔子非常重视礼的作用,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6、在孟子思想中,人民被置于重要的地位,从这种“重民”思想出发,孟子提出了“ ”的主张。
7、墨家代表小生产者和利益,十分重视人民的生计,十分重视劳动。他们认为,人类在维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须劳动,自食其力,即主张 , 。
8、先秦道家是以“”为其思想体系得核心的一个学派,春秋末期的是道家的创始人,战国中期的 是道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9、韩非继承前期法家的历史进化观点,把以往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认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历史任务,应当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现实来制定相应有制度和措施,即“ 治与世宜则有力”。
10、战国时期“势治”派的代表人物是。
二、单项选择:
1、儒家对周礼采取的态度是( )
A、照搬死守B、批判和抛弃C、继承和改造D取其形式变其内容
2、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是( )
A、强调“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B、主张“变法”、“依法治国”、“一断于法” C、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D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
3、儒家礼的本质特征是( )
A、忠B、等级差别C、仁D孝 4、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著名论断的是( )。 A、管仲B、孟轲C、孔丘D荀况
5、( )把法家的“法治“思想纳入儒家的思想体系,明确提出了既隆礼又重法的思想主张。
A、孔丘B、孟轲C、荀况D贾谊
6、第一个全面继承、改造和发展儒家礼治学说的思想家是
A、孔子B、孟子C、管仲D荀子
7、墨家的理想法观念是以( )为核心。
A、兼爱B、天志C、尚贤D非攻
8、在人性问题上,法家主张( )
A、“好利恶害”的人性论B、人性善C、性三品D性相近,习相远
9、法家中法、术、势的集大成者是( )
A、商鞅B、韩非C、慎到D申不害
10、道家最早提出了( )法律观念。
A、实政主义B、现实主义C、自然主义D行为主义
三、标点并译成现代汉语
1、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
2、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四、论述题
论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2017年10月18日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3
一、名词解释:
1.《春秋》决狱:
2.《唐律疏议》:
3.“存天理,灭人欲”:
4.“一家之法”:
一、简述题: 1、神权政治论?
2、宗法等级观?
3、阴阳五行说?年11月16日
2017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公羊三世说:
2.“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3.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4.《资政新篇》:
二、简答题:
1.简论沈家本的法学盛衰说?
2.试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
四、论述题:
简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谈谈你对这场争论的看法?2017年12月26日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
一、填空题:1、夏、殷商、西周2、天命、天罚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4、莫非王土、莫非王臣
二、单项选择题:1、A 2、B 3、C 4、A 5、B
三、名词解释1、周礼: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由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厘订成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所说的礼或周礼。2、“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不得僭越。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上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礼与刑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要处以刑罚。当然,即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4、“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为了使统治合法化提出的一种学说,认为天命是有的,“惟命是天常”,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四、论述题:试论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及意义?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基于殷商灭亡的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承受天命。⑷周公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有重大意义:①它解释了周灭商的原因和周的统治权的来源;②它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周公吸取殷商的教训后得出来的。①周公的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对统治者而言,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对统治人民而言,要重视人民的力量,宽以待民,使民心归服。②慎罚是明德在刑事法律原则和政策上的体现,包括: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主张刑罚适中。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2
一、填空题: 1、礼制法制礼治法治2、在顺民心、在逆民心3、刑法公布公布成文法4、先秦秦汉5、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6、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7、兼相爱,交相利8、道、老子、庄子9、上古、中古、近古,当今、法与时转则治10、慎到
二、单项选择:1、A 2、A 3、B 4、C 5、C 6、D 7、A 8、A 9、B 10、C
三、标点并译成现代汉语:1、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释义]有造成国家混乱的君主,没有必定混乱的国家;有使国家安定的人,没有使国家自行安定的法制。后羿的射箭方法并没有失传,但后羿并不能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百发百中;大禹的法制仍然存在,但夏后氏并不能世世代代称王天下。所以法制不可能单独有所建树,律例不可能自动被实行;得到了那种善于治国的人才,那么法制就存在;失去了那种人才,那么法制也就灭亡了。2、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释义]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据他们罪过的大小来判断。执行法令的官吏,担任现职的官吏有不实行君主法令的,也犯了死罪,决不赦免。而且刑罚株及到了他们的父、母、妻子的身上。五、论述题:论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的思想,他在总结前期法家法、势、术三派得失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更加完整的“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⑴以法为本。韩非认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有法。他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法令,它使百姓确信守法的一定受赏,犯法的一定受罚。①治国必须以法为本。法是治国的惟一标准,是统一人们行动的准则。②刑赏是君主手中的“二柄”。他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赏刑结合的思想,把刑赏看成君主维护其权势的两大权柄。⑵法、势结合论。韩非讲的“抱法处势”,就是即坚持法治又掌握权势的意思。这是韩非法治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⑶法、术结合论。韩非主张用法行术,使法和术结合起来。①综核名实之术;②无为而为与禁奸之术。韩非还吸取道家的无为思想,变成积极进取的人君“南面之术”。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3
一、名词解释:1.《春秋》决狱:指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2.《唐律疏议》:由两部分组成,即唐律的律文部分及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的疏释部分。因为文中疏释部分以;议曰”二字开头,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律疏议》,
或者《唐律疏义》。3.“存天理,灭人欲”:是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修身.治学.体道的永久话题。就像禅宗的“如何是佛祖西来意”是禅师们的永久话题一样。“存天理,灭人欲”是每一个理学家的必修课程。4.“一家之法”:“一家之法”是针对整个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对整个封建法制的批判。 二、简述题1、神权政治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指导思想之一,是以“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的君权神授理论。这种理论把天描述成创造和主宰一切的有意志的人格神,制造出“天志”和“天意”的概念:把一切自然现象都按照目的论的要求赋予道德的属性,把人间的吉、凶、祸、福说成是由天帝的喜、怒、爱、恶所决定的奖赏和惩罚,把人间的王国比附为天上的王国,并把人间的君主神化为代行“天意”的天帝的儿子,即“天子”。这完全是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统治奴隶和平民的神明和天道观念的继承和发展。所不同的,只是突出地强调“天副人数”,赋予这种观念以更多的理论内涵。正是以这种理论为指导,所以在法律上也就继承和发展了奴隶社会“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制造出所谓天道“任道而不任刑”等理论,从而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成为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宗法等级观。中国由父系家长制发展、演变而成的宗法等级制度,经过西周时期的改造和发展,成了维护和巩固奴隶制统治的有力工具。后来新兴的地主阶级继续利用它,使之变成了整个封建统治秩序的基本支柱;它所强调并用以“别贵贱,序尊卑”的“尊尊亲亲”原则,发展到汉中期,由于儒家经典受到推崇而进一步成为封建统治者确立自己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基础。这时不但根据“春秋之法”建立了“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的尊君卑臣的理论,而且确立了“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的名分等级界限。因而体现在法律思想上,也就明确树立了贯彻着宗法等级观念的法有差等的原则。例如封建法律中所包含的族规家法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遵循的“凡命夫命女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以及“八议”、“亲属相容隐”等等原则,大抵都是来源于这种宗法等级观念。3、阴阳五行说。战国时期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点的阴阳和五行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五德终始说”,曾先后被秦、汉王朝的建立者利用来作为他们奉天承运、更称号、改正朔、易旌旗服饰、神化各自统治的根据。嗣后由于它和儒经的结合、特别是由于谶纬神学的泛滥,更渗透到了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于是在法律上,不仅由于形成了体现阳尊阴卑的“三纲五常”的伦常体系,使得作为封建社会束缚人民的四条绳索的神权、君权、父权和夫权始终互相依存,渗透到了封建法律的各个方面;而且也形成了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以“阳为德,阴为刑”和“厚其德而简其刑”为内容的德主刑辅理论和司法时令说;从立法设刑到刑罚的运用,莫不显示着这种阴阳五行说的强烈影响。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4
一、名词解释:1.公羊三世说: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 2.“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力。3.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是指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维护三纲五常的儒家学说。“西学”只能为“中体”服务。
4.《资政新篇》:洪仁轩撰写的太平天国后期官方的政治经济纲领性法律文件,它所包含的法律思想,是洪仁轩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结晶,其显著特点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的新趋势。
二、简答题:1.简论沈家本的法学盛衰说。 (1)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并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了中国法理学不发达的原因; (2)沈家本强调指出,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只有法之明,才能“刑罚中”; (3)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法学之盛衰同政治息息相关,他得出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政治决定法律;法盛而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无疑,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但他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揭示出法学衰微的根本原因; (4)沈家本还认为,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世局的变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以为世局的变化“随法学为转移”,那就陷入资产阶级法律决定论的泥坑了。2.试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 (1)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 (2)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 (3)五权宪法是一种主观空想,具有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
三、、论述题简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谈谈你对这场争论的看法。
发生在1902年—1911年修订法律过程中的清末礼法之争,是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杨度为代表的法理派就修律的主要指导思想进行的争论。它对晚清法律制度的近代化转变和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
刻的影响。本文详细介绍了礼法之争的过程、内容、双方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分析了礼法之争的性质和产生根源,并揭示了其历史意义。一、清末修律的背景和主要指导思想。帝国主义的侵略使得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领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清政府为了维持其专制统治决定进行修律,并通过颁布一系列谕令确立了修律的主导思想:参考西方法制,维护中国传统礼教,二者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为基准。二、礼法之争的过程。文章依时间顺序和双方争论的主要内容把礼法之争分三个阶段来分析:《刑事民事诉讼法》引发的争议、《大清新刑律》引发的争议和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争,具体介绍了争论的内容、发展过程和结果。三、双方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主要介绍了张之洞、劳乃宣和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分析了他们对中国传统法律的态度、对西方法律制度的认识和对中国法制改革的主张,并对他们的法律思想略作比较。四、礼法之争的性质。首先介绍了双方对礼法关系的争论。虽然礼教派主张礼法合一而法理派主张礼法分离,但是他们的根本目的却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传统礼教。其次,分析了法理派修改刑律的思想基础。尽管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在改革刑律时主张学习和引进西方的某些法律制度和法律原理,但其思想基础却是“仁政”思想,而不是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出发点。最后得出结论,指出礼法之争的性质是统治集团内部关于法制改革的激进与渐进之争。五、礼法之争
的产生根源。晚清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与同时期的西方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分别处于法律发展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其内容和精神有着很大的不同,清末礼法之争就是中西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冲突的直接表现。六、礼法之争的意义。清末礼法之争的争论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通过双方的争论和相互妥协,使得新制定的法律更具有社会适应性;争论所反映的问题对我们的法制现代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礼法之争的意义:(一)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二)礼法之争使新制定的法律更具社会适应性;(三)对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的启示;(四)沈家本明确说明了“旧律之宜变通者”的五个方面: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五)立法宗旨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六)制定新刑律,要以国家主义取代家庭主义,用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来改良中国的封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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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生学号:班 级:
中国法律思想史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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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秋法学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编制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1
一、填空题:
1、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形成于代,极盛于 ,动摇于 。
2、夏、商奴隶主的神权法思想,其主要特征是“”和“”思想。
3、礼治的基本特征是“”、“”。
4、西周的礼治是建立在“普田之下,、率士之滨,”的土地制基础上的。
二、单项选择题:
1、商代,商王专设“卜”、“巫”、“祝”,其主要任务是( )
A、占卜B、写史C、执法D从事音乐工作
2、西周时期,神权法思想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提出了( )
A、代天行罚B、以德配天C、亲亲、尊尊D、世卿世禄
3、( )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
A、宗法制B、分封制C、嫡长继承制D君主制、
4、“礼治”的基本原则是( )
A、亲亲、尊尊B、刑不上大夫C、礼不下庶人D世卿世禄制
5、周公的“明德慎罚”论是儒家“()”思想的渊源。
A、轻徭薄赋B、德主刑辅C、世卿世禄D轻罪重刑
三、名词解释:
1、周礼:
2、“亲亲”、“尊尊”::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4、“以德配天”:
四、论述题:
试论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及意义?
年9月28日 2017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2
一、填空题:
1、总的来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从制度上讲,是由的变革:从政治法律思想上讲,是由 到 的变革。
2、管子认为,“政之所兴,、政之所变,”。
3、“铸刑书”是指将。子产首次将“刑书”铸在鼎器之上,从而开创了古代 的先例,也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首创。
4、儒家的发展经历了两大阶段:儒家和以后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 5、孔子非常重视礼的作用,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6、在孟子思想中,人民被置于重要的地位,从这种“重民”思想出发,孟子提出了“ ”的主张。
7、墨家代表小生产者和利益,十分重视人民的生计,十分重视劳动。他们认为,人类在维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须劳动,自食其力,即主张 , 。
8、先秦道家是以“”为其思想体系得核心的一个学派,春秋末期的是道家的创始人,战国中期的 是道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9、韩非继承前期法家的历史进化观点,把以往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认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历史任务,应当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现实来制定相应有制度和措施,即“ 治与世宜则有力”。
10、战国时期“势治”派的代表人物是。
二、单项选择:
1、儒家对周礼采取的态度是( )
A、照搬死守B、批判和抛弃C、继承和改造D取其形式变其内容
2、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是( )
A、强调“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B、主张“变法”、“依法治国”、“一断于法” C、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D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
3、儒家礼的本质特征是( )
A、忠B、等级差别C、仁D孝 4、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著名论断的是( )。 A、管仲B、孟轲C、孔丘D荀况
5、( )把法家的“法治“思想纳入儒家的思想体系,明确提出了既隆礼又重法的思想主张。
A、孔丘B、孟轲C、荀况D贾谊
6、第一个全面继承、改造和发展儒家礼治学说的思想家是
A、孔子B、孟子C、管仲D荀子
7、墨家的理想法观念是以( )为核心。
A、兼爱B、天志C、尚贤D非攻
8、在人性问题上,法家主张( )
A、“好利恶害”的人性论B、人性善C、性三品D性相近,习相远
9、法家中法、术、势的集大成者是( )
A、商鞅B、韩非C、慎到D申不害
10、道家最早提出了( )法律观念。
A、实政主义B、现实主义C、自然主义D行为主义
三、标点并译成现代汉语
1、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
2、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四、论述题
论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2017年10月18日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3
一、名词解释:
1.《春秋》决狱:
2.《唐律疏议》:
3.“存天理,灭人欲”:
4.“一家之法”:
一、简述题: 1、神权政治论?
2、宗法等级观?
3、阴阳五行说?年11月16日
2017
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 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公羊三世说:
2.“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3.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4.《资政新篇》:
二、简答题:
1.简论沈家本的法学盛衰说?
2.试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
四、论述题:
简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谈谈你对这场争论的看法?2017年12月26日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
一、填空题:1、夏、殷商、西周2、天命、天罚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4、莫非王土、莫非王臣
二、单项选择题:1、A 2、B 3、C 4、A 5、B
三、名词解释1、周礼: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由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厘订成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所说的礼或周礼。2、“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不得僭越。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上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礼与刑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要处以刑罚。当然,即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4、“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为了使统治合法化提出的一种学说,认为天命是有的,“惟命是天常”,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四、论述题:试论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及意义?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基于殷商灭亡的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承受天命。⑷周公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有重大意义:①它解释了周灭商的原因和周的统治权的来源;②它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周公吸取殷商的教训后得出来的。①周公的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对统治者而言,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对统治人民而言,要重视人民的力量,宽以待民,使民心归服。②慎罚是明德在刑事法律原则和政策上的体现,包括: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主张刑罚适中。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2
一、填空题: 1、礼制法制礼治法治2、在顺民心、在逆民心3、刑法公布公布成文法4、先秦秦汉5、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6、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7、兼相爱,交相利8、道、老子、庄子9、上古、中古、近古,当今、法与时转则治10、慎到
二、单项选择:1、A 2、A 3、B 4、C 5、C 6、D 7、A 8、A 9、B 10、C
三、标点并译成现代汉语:1、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释义]有造成国家混乱的君主,没有必定混乱的国家;有使国家安定的人,没有使国家自行安定的法制。后羿的射箭方法并没有失传,但后羿并不能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百发百中;大禹的法制仍然存在,但夏后氏并不能世世代代称王天下。所以法制不可能单独有所建树,律例不可能自动被实行;得到了那种善于治国的人才,那么法制就存在;失去了那种人才,那么法制也就灭亡了。2、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释义]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据他们罪过的大小来判断。执行法令的官吏,担任现职的官吏有不实行君主法令的,也犯了死罪,决不赦免。而且刑罚株及到了他们的父、母、妻子的身上。五、论述题:论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的思想,他在总结前期法家法、势、术三派得失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更加完整的“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⑴以法为本。韩非认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有法。他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法令,它使百姓确信守法的一定受赏,犯法的一定受罚。①治国必须以法为本。法是治国的惟一标准,是统一人们行动的准则。②刑赏是君主手中的“二柄”。他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赏刑结合的思想,把刑赏看成君主维护其权势的两大权柄。⑵法、势结合论。韩非讲的“抱法处势”,就是即坚持法治又掌握权势的意思。这是韩非法治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⑶法、术结合论。韩非主张用法行术,使法和术结合起来。①综核名实之术;②无为而为与禁奸之术。韩非还吸取道家的无为思想,变成积极进取的人君“南面之术”。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3
一、名词解释:1.《春秋》决狱:指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2.《唐律疏议》:由两部分组成,即唐律的律文部分及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的疏释部分。因为文中疏释部分以;议曰”二字开头,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律疏议》,
或者《唐律疏义》。3.“存天理,灭人欲”:是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修身.治学.体道的永久话题。就像禅宗的“如何是佛祖西来意”是禅师们的永久话题一样。“存天理,灭人欲”是每一个理学家的必修课程。4.“一家之法”:“一家之法”是针对整个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对整个封建法制的批判。 二、简述题1、神权政治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指导思想之一,是以“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的君权神授理论。这种理论把天描述成创造和主宰一切的有意志的人格神,制造出“天志”和“天意”的概念:把一切自然现象都按照目的论的要求赋予道德的属性,把人间的吉、凶、祸、福说成是由天帝的喜、怒、爱、恶所决定的奖赏和惩罚,把人间的王国比附为天上的王国,并把人间的君主神化为代行“天意”的天帝的儿子,即“天子”。这完全是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统治奴隶和平民的神明和天道观念的继承和发展。所不同的,只是突出地强调“天副人数”,赋予这种观念以更多的理论内涵。正是以这种理论为指导,所以在法律上也就继承和发展了奴隶社会“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制造出所谓天道“任道而不任刑”等理论,从而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成为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宗法等级观。中国由父系家长制发展、演变而成的宗法等级制度,经过西周时期的改造和发展,成了维护和巩固奴隶制统治的有力工具。后来新兴的地主阶级继续利用它,使之变成了整个封建统治秩序的基本支柱;它所强调并用以“别贵贱,序尊卑”的“尊尊亲亲”原则,发展到汉中期,由于儒家经典受到推崇而进一步成为封建统治者确立自己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基础。这时不但根据“春秋之法”建立了“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的尊君卑臣的理论,而且确立了“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的名分等级界限。因而体现在法律思想上,也就明确树立了贯彻着宗法等级观念的法有差等的原则。例如封建法律中所包含的族规家法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遵循的“凡命夫命女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以及“八议”、“亲属相容隐”等等原则,大抵都是来源于这种宗法等级观念。3、阴阳五行说。战国时期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点的阴阳和五行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五德终始说”,曾先后被秦、汉王朝的建立者利用来作为他们奉天承运、更称号、改正朔、易旌旗服饰、神化各自统治的根据。嗣后由于它和儒经的结合、特别是由于谶纬神学的泛滥,更渗透到了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于是在法律上,不仅由于形成了体现阳尊阴卑的“三纲五常”的伦常体系,使得作为封建社会束缚人民的四条绳索的神权、君权、父权和夫权始终互相依存,渗透到了封建法律的各个方面;而且也形成了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以“阳为德,阴为刑”和“厚其德而简其刑”为内容的德主刑辅理论和司法时令说;从立法设刑到刑罚的运用,莫不显示着这种阴阳五行说的强烈影响。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4
一、名词解释:1.公羊三世说: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 2.“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力。3.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是指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维护三纲五常的儒家学说。“西学”只能为“中体”服务。
4.《资政新篇》:洪仁轩撰写的太平天国后期官方的政治经济纲领性法律文件,它所包含的法律思想,是洪仁轩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结晶,其显著特点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的新趋势。
二、简答题:1.简论沈家本的法学盛衰说。 (1)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并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了中国法理学不发达的原因; (2)沈家本强调指出,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只有法之明,才能“刑罚中”; (3)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法学之盛衰同政治息息相关,他得出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政治决定法律;法盛而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无疑,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但他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揭示出法学衰微的根本原因; (4)沈家本还认为,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世局的变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以为世局的变化“随法学为转移”,那就陷入资产阶级法律决定论的泥坑了。2.试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 (1)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 (2)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 (3)五权宪法是一种主观空想,具有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
三、、论述题简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谈谈你对这场争论的看法。
发生在1902年—1911年修订法律过程中的清末礼法之争,是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杨度为代表的法理派就修律的主要指导思想进行的争论。它对晚清法律制度的近代化转变和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
刻的影响。本文详细介绍了礼法之争的过程、内容、双方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分析了礼法之争的性质和产生根源,并揭示了其历史意义。一、清末修律的背景和主要指导思想。帝国主义的侵略使得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领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清政府为了维持其专制统治决定进行修律,并通过颁布一系列谕令确立了修律的主导思想:参考西方法制,维护中国传统礼教,二者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为基准。二、礼法之争的过程。文章依时间顺序和双方争论的主要内容把礼法之争分三个阶段来分析:《刑事民事诉讼法》引发的争议、《大清新刑律》引发的争议和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争,具体介绍了争论的内容、发展过程和结果。三、双方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主要介绍了张之洞、劳乃宣和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分析了他们对中国传统法律的态度、对西方法律制度的认识和对中国法制改革的主张,并对他们的法律思想略作比较。四、礼法之争的性质。首先介绍了双方对礼法关系的争论。虽然礼教派主张礼法合一而法理派主张礼法分离,但是他们的根本目的却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传统礼教。其次,分析了法理派修改刑律的思想基础。尽管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在改革刑律时主张学习和引进西方的某些法律制度和法律原理,但其思想基础却是“仁政”思想,而不是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出发点。最后得出结论,指出礼法之争的性质是统治集团内部关于法制改革的激进与渐进之争。五、礼法之争
的产生根源。晚清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与同时期的西方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分别处于法律发展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其内容和精神有着很大的不同,清末礼法之争就是中西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冲突的直接表现。六、礼法之争的意义。清末礼法之争的争论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通过双方的争论和相互妥协,使得新制定的法律更具有社会适应性;争论所反映的问题对我们的法制现代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礼法之争的意义:(一)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二)礼法之争使新制定的法律更具社会适应性;(三)对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的启示;(四)沈家本明确说明了“旧律之宜变通者”的五个方面: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五)立法宗旨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六)制定新刑律,要以国家主义取代家庭主义,用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来改良中国的封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