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应当在每年二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现将我县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完善该项工作的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内务司法工委整XX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9件,全部及时、准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所有文件无一件超期,也无一件被要求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更无一件被修改或撤销。这些文件有:《关于设立XX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长我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将XX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本息及相关税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批准XX县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XX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议》、《XX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的决议》、《XX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的决议》、《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XX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备案报告共接受县人民政府及各镇人大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其中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8件,各镇人大报送备案3件。从这些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力度。如县人民政府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县城乡违法建设监管查处若干规定》、《XX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XX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等。二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注民生,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出台了《XX县蔬菜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三是着力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出台《XX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意见》。四是对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有了加强。如县政府出台《XX县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由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建设监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民建房的用地监管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所辖区域内农民建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建房的审批工作。有效促进农民建房管理,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规范运行。经内司工委及人事代表选举、财经、城建环资、教科文卫、农业与农村等相关工委的共同审查,所报送的文件从总体上看,均能够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符合我县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由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镇人大积极履行法律职责进一步加强,所以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机关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也没有收到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目前县“两院”无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做法
(一) 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针对部分镇人大从事规范性文件报备人员不断调整,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内容、方法、要求等不太了解等情况,内务司法工委走访各镇人大,与工作人员共同学习规定办法,针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深入探讨,研究对策并提出了要求,使各镇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程序等。
内务司法工委充分认识到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加强人大监督、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利用调研、视察、考察等机会积极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宣传,不断扩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影响面。
(二)加强监督,认真备案。认真审查、报送规范性文件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为了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监督,内司工委对县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上作出的决议、决定均能本着严肃审慎的态度及时、准确地报送备案。在做好自身报备工作的同时,还密切掌握规范性文件动态情况,并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尤其是对县政府文件,一经发现属备案范围的,及时与县政府办、法制办联系,督促按时报送。各镇人代会一结束,内司工委就积极采取业务讲座、上门指导、座谈交流等方式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催报工作。对县政府、镇人大报备的各类文件,经初审后,根据所涉内容分送各相关工委审查,加强与各具体审查机构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对相关工委反馈的意见再行复查。目前各项工作均能规范有序进行。
三、存在问题
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稳步扎实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少数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救济手段、是管理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重要手段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二)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够细致完善,存在对需报备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界定不够清晰、部分规范性文件的报备不及时、部分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存在少量文字上的瑕疵,表述不够严谨规范等问题。
(三)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提前介入审查审查工作尚须加强。由于被动审查存在随机性和滞后性的缺点,容易出现在收不到审查建议和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对规范性文件“备而不审”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主动审查和提前介入审查工作力度,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后续的跟踪监督制度需要明确。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实施初期,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问题和疏漏不会马上反映出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实施过程中会逐渐显现或暴露出来,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报备机关如果不主动上报反映情况,人大如何获取信息、如何跟踪监督、如何具体处理,省、市的现有规定尚未明确。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认识
加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宪法、监督法、监督条例、《规定》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提高“一府两院”及各镇人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度,增强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理念,增强备案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网络、报刊、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建立比较通畅的提请审查的渠道,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依法作出处理和答复。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范围:包括本级政府制定并发布或者经本级政府批准由部门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实施细则,指示、布告、公告、通知等行政措施、文件,以及本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
在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一是要发挥各工委各自的优势,加强人大内部审查工作的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报备机关和审查机关的协调配合。我们将密切与政府和镇人大的沟通协调。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尽可能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制定机关妥善处理;三是要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以被动审查为主,同时把握重点,适当开展主动审查。现阶段应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审查机制,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文件的制定,应提前介入审查。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后,审查机构还要加强后续跟踪监督,坚持备案审查和实施中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相结合。
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应当在每年二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现将我县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完善该项工作的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内务司法工委整XX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9件,全部及时、准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所有文件无一件超期,也无一件被要求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更无一件被修改或撤销。这些文件有:《关于设立XX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长我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将XX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本息及相关税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批准XX县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XX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议》、《XX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的决议》、《XX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的决议》、《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XX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备案报告共接受县人民政府及各镇人大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其中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8件,各镇人大报送备案3件。从这些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力度。如县人民政府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县城乡违法建设监管查处若干规定》、《XX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XX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等。二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注民生,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出台了《XX县蔬菜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三是着力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出台《XX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意见》。四是对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有了加强。如县政府出台《XX县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由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建设监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民建房的用地监管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所辖区域内农民建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建房的审批工作。有效促进农民建房管理,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规范运行。经内司工委及人事代表选举、财经、城建环资、教科文卫、农业与农村等相关工委的共同审查,所报送的文件从总体上看,均能够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符合我县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由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镇人大积极履行法律职责进一步加强,所以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机关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也没有收到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目前县“两院”无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做法
(一) 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针对部分镇人大从事规范性文件报备人员不断调整,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内容、方法、要求等不太了解等情况,内务司法工委走访各镇人大,与工作人员共同学习规定办法,针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深入探讨,研究对策并提出了要求,使各镇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程序等。
内务司法工委充分认识到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加强人大监督、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利用调研、视察、考察等机会积极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宣传,不断扩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影响面。
(二)加强监督,认真备案。认真审查、报送规范性文件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为了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监督,内司工委对县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上作出的决议、决定均能本着严肃审慎的态度及时、准确地报送备案。在做好自身报备工作的同时,还密切掌握规范性文件动态情况,并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尤其是对县政府文件,一经发现属备案范围的,及时与县政府办、法制办联系,督促按时报送。各镇人代会一结束,内司工委就积极采取业务讲座、上门指导、座谈交流等方式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催报工作。对县政府、镇人大报备的各类文件,经初审后,根据所涉内容分送各相关工委审查,加强与各具体审查机构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对相关工委反馈的意见再行复查。目前各项工作均能规范有序进行。
三、存在问题
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稳步扎实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少数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救济手段、是管理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重要手段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二)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够细致完善,存在对需报备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界定不够清晰、部分规范性文件的报备不及时、部分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存在少量文字上的瑕疵,表述不够严谨规范等问题。
(三)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提前介入审查审查工作尚须加强。由于被动审查存在随机性和滞后性的缺点,容易出现在收不到审查建议和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对规范性文件“备而不审”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主动审查和提前介入审查工作力度,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后续的跟踪监督制度需要明确。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实施初期,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问题和疏漏不会马上反映出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实施过程中会逐渐显现或暴露出来,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报备机关如果不主动上报反映情况,人大如何获取信息、如何跟踪监督、如何具体处理,省、市的现有规定尚未明确。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认识
加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宪法、监督法、监督条例、《规定》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提高“一府两院”及各镇人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度,增强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理念,增强备案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网络、报刊、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建立比较通畅的提请审查的渠道,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依法作出处理和答复。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范围:包括本级政府制定并发布或者经本级政府批准由部门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实施细则,指示、布告、公告、通知等行政措施、文件,以及本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
在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一是要发挥各工委各自的优势,加强人大内部审查工作的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报备机关和审查机关的协调配合。我们将密切与政府和镇人大的沟通协调。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尽可能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制定机关妥善处理;三是要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以被动审查为主,同时把握重点,适当开展主动审查。现阶段应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审查机制,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文件的制定,应提前介入审查。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后,审查机构还要加强后续跟踪监督,坚持备案审查和实施中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