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包括以下情形:
(一)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1、 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2、 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 3、 毒品、麻醉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 4、 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
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5、 人体器官、遗体;
6、 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7、 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8、 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
9、 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10、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
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
11、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三)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六分: 1、 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 2、 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 3、 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二)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 1、 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2、 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 3、 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4、 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5、 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 6、 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 7、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 8、 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 9、 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10、 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 11、 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
4、 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 5、 烟草专卖品; 6、 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 7、 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 8、 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 9、 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 10、 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11、 各类短信的群发设备及软件; 12、 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四)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两分: 1、 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2、 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3、 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 4、 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5、 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 6、 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 7、 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 8、 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 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9、 非法传销类商品; 10、 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11、 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12、 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13、 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14、 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 15、 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16、 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17、 虚拟抽奖类商品; 18、 所有境外(含台服)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禁的商品,淘宝商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
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监管;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重复发布违禁信息的卖
家所发布的商品,淘宝商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
第四十四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
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十五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
行为。每次扣六分。
第四十六条 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发布未经淘宝商城许可的品牌的商品。每次扣十二分。 第四十七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
权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信息,淘宝商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 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或降权。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骗取他人财物的会员,淘宝将视情节采取警告、强制身份
验证等安全保护措施,会员为卖家的,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且未完结交易的
确认收货时间将延长三十日;或直接进行店铺监管。
第四十八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十九条 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
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 淘宝商城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五十条 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
全不符的。假冒材质成份的不符,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五十一条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
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五十二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会员系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
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
(三)会员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
括以下情形:
(二) 在淘宝商城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的,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 闲置、收藏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 2、 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 3、 代扣驾照分数服务; 4、 支付宝免签约即时到帐接口; 5、 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6、 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
在淘宝商城店铺内发布非淘宝商城店铺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
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在淘宝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在淘
宝网商品标题中包含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等信息;
7、 明示、暗示具有治疗、保健功效或者某种营养素功能的食品,或者以个体经(一)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 1、 淘玩偶、淘金币、口碑卡、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账号、仿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产品的软件; 2、 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 3、 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4、 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卡、内部卡、测试卡的3G上网资费卡及SIM卡; 5、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 6、 网络账户死保账号以及腾讯QQ账号; 7、 平台卡商品其所属平台未经淘宝网备案的; 8、 自动发货形式的一卡通系列商品; 9、 未带有平台代充标识的QQ增值业务商品; 10、 盛付通商品及穿越火线道具类商品; 11、 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设备; 12、 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 13、 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的服务; 14、 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15、 虚拟代刷服务类商品; 16、 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商品; 17、 群发短信服务、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验进行宣传的食品; 8、 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9、 大量流通中的外币; 10、 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11、 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12、 捕鸟器及猫狗肉、猫狗皮、猫狗皮制品; 13、 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淘宝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 14、 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
针剂类商品。
(三) 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除第三目每次扣六分之外,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 1、 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门户、社区、淘江湖、淘宝打听板块发布广告信息的; 2、 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3、 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
(四) 在淘宝商城商品类页面发布商品或信息的,除第六目每次扣十二分外,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 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服饰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2、 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 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4、 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淘宝商城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5、 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6、 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违反第四项中第二、三、五、六目规定的商品,淘宝商城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
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五) 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淘宝商城特殊类目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每次扣两分。 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商城可对商品
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五十四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和/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
的行为。 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每次扣六分。
根据商家店铺涉嫌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商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
搜索降权。
第五十五条 延迟发货,是指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淘宝商城特殊类目的商品外,
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
间为准。 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且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
第五十六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
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包括以下情形:
(一) 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
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十二分。
(二) 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
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六分。
(三) 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
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每次扣三分。
第五十七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
括以下情形:
(一) 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每次扣十二分: 1、 淘宝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因消费者保障服务产生的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2、 淘宝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数码维修、闪电发货赔付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3、 卖家在收到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催缴单之日起十四日内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 4、 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完成后拒绝向买家发送已承诺提
供的试用商品的。
(二) 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每次扣六分:
2、 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淘宝商城卖家与买家在淘宝商城外进行交易的; 3、 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但拒绝提供上述服务的; 4、 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 5、 发布拍卖商品的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成交或者拒绝提供包邮服务的; 6、 加入聚划算的卖家中途退出,或未在七天内按已审核的报名信息所载内容完成发货的; 7、 加入淘宝游戏交易平台的卖家,未在买家付款后三十分钟内提供商品的; 8、 加入闪电发货的卖家,出售虚拟商品的未在一小时内完成发货,或出售实物
商品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发货的;
(三) 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第五十八条 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不按其最终出价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
为。每次扣十二分,并须将拍卖流程中最终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赔偿给商家。
第五十九条 恶意骚扰,是指卖家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十二
分。
第六十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妨害淘宝运
营秩序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一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
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
新营业执照信息的,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位更新的,
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二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一) 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
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 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
正当竞争的。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商家不当使
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两分。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包括以下情形:
(一)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1、 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2、 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 3、 毒品、麻醉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 4、 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
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5、 人体器官、遗体;
6、 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7、 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8、 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
9、 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10、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
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
11、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三)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六分: 1、 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 2、 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 3、 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二)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 1、 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2、 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 3、 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4、 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5、 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 6、 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 7、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 8、 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 9、 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10、 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 11、 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
4、 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 5、 烟草专卖品; 6、 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 7、 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 8、 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 9、 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 10、 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11、 各类短信的群发设备及软件; 12、 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四)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两分: 1、 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2、 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3、 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 4、 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5、 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 6、 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 7、 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 8、 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 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9、 非法传销类商品; 10、 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11、 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12、 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13、 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14、 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 15、 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16、 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17、 虚拟抽奖类商品; 18、 所有境外(含台服)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禁的商品,淘宝商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
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监管;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重复发布违禁信息的卖
家所发布的商品,淘宝商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
第四十四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
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十五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
行为。每次扣六分。
第四十六条 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发布未经淘宝商城许可的品牌的商品。每次扣十二分。 第四十七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
权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信息,淘宝商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 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或降权。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骗取他人财物的会员,淘宝将视情节采取警告、强制身份
验证等安全保护措施,会员为卖家的,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且未完结交易的
确认收货时间将延长三十日;或直接进行店铺监管。
第四十八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十九条 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
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 淘宝商城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五十条 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
全不符的。假冒材质成份的不符,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五十一条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
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五十二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会员系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
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
(三)会员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
括以下情形:
(二) 在淘宝商城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的,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 闲置、收藏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 2、 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 3、 代扣驾照分数服务; 4、 支付宝免签约即时到帐接口; 5、 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6、 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
在淘宝商城店铺内发布非淘宝商城店铺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
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在淘宝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在淘
宝网商品标题中包含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等信息;
7、 明示、暗示具有治疗、保健功效或者某种营养素功能的食品,或者以个体经(一)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 1、 淘玩偶、淘金币、口碑卡、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账号、仿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产品的软件; 2、 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 3、 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4、 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卡、内部卡、测试卡的3G上网资费卡及SIM卡; 5、 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 6、 网络账户死保账号以及腾讯QQ账号; 7、 平台卡商品其所属平台未经淘宝网备案的; 8、 自动发货形式的一卡通系列商品; 9、 未带有平台代充标识的QQ增值业务商品; 10、 盛付通商品及穿越火线道具类商品; 11、 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设备; 12、 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 13、 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的服务; 14、 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15、 虚拟代刷服务类商品; 16、 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商品; 17、 群发短信服务、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验进行宣传的食品; 8、 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9、 大量流通中的外币; 10、 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11、 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12、 捕鸟器及猫狗肉、猫狗皮、猫狗皮制品; 13、 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淘宝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 14、 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
针剂类商品。
(三) 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除第三目每次扣六分之外,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 1、 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门户、社区、淘江湖、淘宝打听板块发布广告信息的; 2、 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3、 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
(四) 在淘宝商城商品类页面发布商品或信息的,除第六目每次扣十二分外,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 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服饰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2、 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 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4、 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淘宝商城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5、 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6、 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违反第四项中第二、三、五、六目规定的商品,淘宝商城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
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五) 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淘宝商城特殊类目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每次扣两分。 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商城可对商品
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五十四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和/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
的行为。 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每次扣六分。
根据商家店铺涉嫌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商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
搜索降权。
第五十五条 延迟发货,是指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淘宝商城特殊类目的商品外,
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
间为准。 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且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
第五十六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
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包括以下情形:
(一) 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
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十二分。
(二) 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
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六分。
(三) 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
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每次扣三分。
第五十七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
括以下情形:
(一) 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每次扣十二分: 1、 淘宝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因消费者保障服务产生的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2、 淘宝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数码维修、闪电发货赔付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3、 卖家在收到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催缴单之日起十四日内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 4、 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完成后拒绝向买家发送已承诺提
供的试用商品的。
(二) 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每次扣六分:
2、 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淘宝商城卖家与买家在淘宝商城外进行交易的; 3、 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但拒绝提供上述服务的; 4、 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 5、 发布拍卖商品的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成交或者拒绝提供包邮服务的; 6、 加入聚划算的卖家中途退出,或未在七天内按已审核的报名信息所载内容完成发货的; 7、 加入淘宝游戏交易平台的卖家,未在买家付款后三十分钟内提供商品的; 8、 加入闪电发货的卖家,出售虚拟商品的未在一小时内完成发货,或出售实物
商品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发货的;
(三) 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第五十八条 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不按其最终出价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
为。每次扣十二分,并须将拍卖流程中最终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赔偿给商家。
第五十九条 恶意骚扰,是指卖家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十二
分。
第六十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妨害淘宝运
营秩序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一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
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
新营业执照信息的,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位更新的,
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二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一) 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
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 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
正当竞争的。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商家不当使
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