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各年级材料上交德育处截止日期:10月14日下午5点
(一)低保免学费材料
资助对象:就读九龙坡,符合资助条件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需交材料
1、申请书(学生用A4纸手写)
2、《申请表》(表格填写、各单位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等的完整性)(一式两份)
3、印证资料:
(1)低保证+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记录+复印件;
(2)户口(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人口增减页)
(二)国家助学金材料
资助对象:就读九龙坡,符合资助条件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申请书+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困难证明(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
章)
认定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低保学生
2.农村五保户学生
3.适龄孤儿
4.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5.本人身患重大疾病
6.父母或本人残疾
7.父或母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需交材料
1、申请书(学生用A4纸手写)
2、《申请表》(表格填写、各单位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等的完整性)(一式两份)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人口增减页)
4、身份证复印件
5、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城乡低保 :低保证及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记录复印件; ②孤儿: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户籍管理部门或福利收养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残疾 :学生或父母是一、二级残疾 (残疾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人口增减页)
④烈属子女农村五保: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子女证明;
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复印件
⑤农村扶贫对象: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扶贫对象户证明; ⑥自然灾害: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⑦重大疾病(指当年发生的):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或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八千元以上医药发票(指当年发生的) 户口复印件。
⑧其他特殊困难: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6、经济情况证明: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三)电子表交:低保免学费汇总表和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由年级副主任汇总再交德育处)
高中各年级材料上交德育处截止日期:10月14日下午5点
(一)低保免学费材料
资助对象:就读九龙坡,符合资助条件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需交材料
1、申请书(学生用A4纸手写)
2、《申请表》(表格填写、各单位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等的完整性)(一式两份)
3、印证资料:
(1)低保证+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记录+复印件;
(2)户口(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人口增减页)
(二)国家助学金材料
资助对象:就读九龙坡,符合资助条件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申请书+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困难证明(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
章)
认定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低保学生
2.农村五保户学生
3.适龄孤儿
4.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5.本人身患重大疾病
6.父母或本人残疾
7.父或母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需交材料
1、申请书(学生用A4纸手写)
2、《申请表》(表格填写、各单位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等的完整性)(一式两份)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人口增减页)
4、身份证复印件
5、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城乡低保 :低保证及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记录复印件; ②孤儿: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户籍管理部门或福利收养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残疾 :学生或父母是一、二级残疾 (残疾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人口增减页)
④烈属子女农村五保: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子女证明;
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复印件
⑤农村扶贫对象: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扶贫对象户证明; ⑥自然灾害: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⑦重大疾病(指当年发生的):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或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八千元以上医药发票(指当年发生的) 户口复印件。
⑧其他特殊困难: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6、经济情况证明: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三)电子表交:低保免学费汇总表和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由年级副主任汇总再交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