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B05
DB33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3/T 532—2014
代替DB33/T 532.1-2005、DB33/T 532.2-2005等
浙
浙贝母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Bulbus Fritillaria thunbergii production
2014 - 12 - 31发布 2015 - 01 - 3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 532.1-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1部分:产地环境》、DB33/T 532.2-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2部分:种鳞茎》、DB33/T 532.3-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3部分:生产技术准则》、DB33/T 532.4-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与原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浙贝母大棚设施栽培技术; ——增加了鲜切片干燥加工方法; ——质量标准引用了国家有关标准; ——增加档案管理章节;
——增加规范性附录A 和资料性附录B 。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磐安县中药材研究所、磐安县新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鄞州区农技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爱良、张晓明、周晓龙、王兆林、潘世华、周书军。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532.1-2005、DB33/T 532.2-2005、DB33/T 532.3-2005、DB33/T 532.4-2005。
I
浙贝母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贝母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种鳞茎、露地栽培、大棚栽培、收获与初加工、药材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及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本标准适用于浙贝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ZBBZH/ZY/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种鳞茎
用于繁殖的浙贝母地下鳞茎。 3.2
大贝
又称元宝贝,将较大的浙贝母鳞茎的鳞叶掰下,挖去芯芽,加工后获得的形似元宝的浙贝母产品。 3.3
珠贝
将采收的浙贝母鳞茎整个加工成的产品。
1
3.4
贝芯
浙贝母鳞茎中间的芯芽加工成的产品。 3.5
浙贝片
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切成的片。 4 产地环境 4.1 总则
选择生态条件良好,无污染源或污染物含量限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空气
符合GB 3095规定的二级标准。 4.3 水质
符合GB 5084-2005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4.4 土壤
符合GB 15618-1995规定的二级标准。 5 种鳞茎 5.1 品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抗病性强、丰产性好的浙贝1号或阔叶浙贝母、多籽浙贝母等地方品种类型。 5.2 质量等级
浙贝母种鳞茎质量标准见表1,低于三级标准的种鳞茎不能在生产上使用。
表1 浙贝母种鳞茎的质量标准
2
5.3 包装
起土后,先在阴凉、通风处摊晾4 d ~5 d ,待表皮风干后包装。可选用干净无污染、透气性好的编织袋、布袋、篓筐等包装物包装。 5.4 运输
运输时,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并有防晒、防淋等措施,县外调运时,在运输前应按GB 15569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疫并附植物检疫证书。 5.5 种鳞茎越夏 5.5.1 田间越夏
5.5.1.1 应选地势高燥、排水好的砂壤土坡地。枯苗后播种深度较浅的,应适当培土,使深度达10 cm ~12 cm。
5.5.1.2 选择5月~9月遮荫度大、在9月中旬前收获的作物套种,套种作物在浙贝母植株未枯苗前种下,或在畦面铺一层嫩的柴梢遮荫和利用田间自然生长的杂草遮荫。
5.5.1.3 及时排水,做到田间无积水。各种田间操作不应在畦面上进行,套种作物应少施化肥。 5.5.2 室内越夏
5.5.2.1 5月下旬以后,待浙贝母全部枯苗,茎杆与鳞茎分开,且根部干枯后,将育种田浙贝母起土。将起土鳞茎进行挑选,选健壮无病的鳞茎作种,剔除破损、有病的鳞茎,并按大小分级后沙藏。 5.5.2.2 沙藏时,先在地面铺一层厚5cm 含水量10%~15%的细砂土,上铺一层8cm ~10cm 厚的种鳞茎,再上覆5cm 细砂土,如此放3层~4层种鳞茎,最上层盖细砂土10cm 。 5.5.2.3 贮存期间,定期检查,防止鼠害,保持细砂土10%~15%的水分。 6 露地栽培 6.1 选地和整地 6.1.1 选地
6.1.1.1 浙贝母不宜连作,前作以禾本科和豆科作物为好,轮作间隔时间宜2年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水旱轮作。
6.1.1.2 选择质地疏松肥沃,排水良好,微酸性或近中性的沙质轻壤土种植,土壤pH 值在5.5以下,
22
应施石灰1025 kg/hm~1500 kg/hm再播种,黏性土壤不宜种植浙贝母。繁种田应注意选择土壤透水性好的(田)地块。 6.1.2 整地
深翻土地25 cm~30 cm,碎土耙平,作龟背形畦。畦宽连沟100 cm~120 cm,沟宽20 cm~25 cm,沟深20 cm~25 cm;或做成凹状播种床,中对中宽100cm ~120cm 。 6.2 种植 6.2.1 种植时间
宜在9月中旬~10月下旬播种。
3
6.2.2 种植密度、深度
不同大小的种鳞茎需不同的种植密度和深度,具体见表2。留种田种植深度可略深。
表2 不同大小的种鳞茎种植密度、深度
6.2.3 播种、覆土
根据种鳞茎大小,在畦面上开沟或在凹面播种床上,按表2密度摆放,芽头朝上,较小的种鳞茎放畦边,将泥土覆盖其上;或两凹面播种床间凸起部分土向两边播种床覆盖,形成排水沟。 6.2.4 畦面覆盖
播种后,用腐熟的有机肥、稻草、芒箕、茅草、废秸秆等覆盖物进行畦面覆盖。 6.3 田间管理 6.3.1 施肥
不应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和污泥。宜使用腐熟农家有机肥和商品有机肥,限量使用化肥,氮磷钾及微量元素肥料合理搭配。繁种田少施或不施化肥,并按NY/T 496规定执行。 6.3.1.1 基肥
翻地时施入充分腐熟栏肥22500 kg/hm~30000 kg/hm或鸡粪6000 kg/hm~7500 kg/hm或商品有
22
机肥(N 含量为5%、P 2O 5 5含量为%、K 2O 含量为5%、有机质含量为45%)4500 kg/hm~6000 kg/hm。 6.3.1.2 种肥
播种前或播种后覆土前,施钙镁磷肥500 kg/hm~600 kg/hm加焦泥灰7500 kg/hm,钙镁磷肥量视土壤肥力而定。 6.3.1.3 腊肥
12月中下旬将腐熟人粪尿或三元复合肥施入畦面,用量人粪尿为15000 kg/hm或三元复合肥
2
(15:15:15)为300 kg/hm。 6.3.1.4 苗肥
齐苗后,即施稀薄腐熟人粪尿7500 kg/hm~11250 kg/hm或三元复合肥(15:15:15)100 kg/hm。间隔10 d~15 d,再施一次。第一次苗肥施后2 d~3 d施草木灰1500 kg/hm或硫酸钾80 kg/hm。 6.3.1.5 花肥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现蕾时施尿素75 kg/hm,硫酸钾80 kg/hm。摘花打顶以后,视苗的长势和土壤肥力施肥,施稀薄
222
人粪尿15000 kg/hm~22500 kg/hm或三元复合肥(15:15:15)150 kg/hm,生长茂盛的应少施氮肥。生长后期视长势用磷酸二氢钾1.5 kg/hm,兑成0.2%浓度根外追肥。 6.3.2 水分管理
浙贝母播种后,到翌年5月上中旬植株枯萎前,土壤保持湿润。雨后及时排水,雨停无积水。 6.3.3 除草
播种后至12月中旬,畦面杂草多时可化学除草,用30%草甘膦水剂,用量为4500 ml/hm。出苗前后开始不应用除草剂,晴天露水干后进行人工除草。 6.3.4 摘花打顶
当植株有2朵~3朵花开放时,选晴天露水干后摘花打顶,将花连同顶端花梢一并摘除。 6.4 病虫害防治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和预报,采用综合防治技术,以农业防治为主,辅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减少农药防治次数,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化学农药宜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种类,提倡轮换用药,合理配药,宜选一药多治的防治方法。不应3种以上药剂同时施用或同种药剂连续使用超过2次。遵循最低有效剂量的原则。 6.4.1 主要病虫害
病害主要有灰霉病、黑斑病、干腐病、软腐病等,虫害主要为金龟子(幼虫为蛴螬)等。 6.4.2 农业防治
选用抗性较好的品种,发病季节及时清除病残株,集中销毁。收获后清洁田园,销毁残枝落叶。 6.4.3 物理防治
使用频振式杀虫灯,每公顷使用1盏~2盏,诱杀金龟子成虫。整地时发现蛴螬,进行灭杀。 6.4.4 生物防治
保护和利用天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为害。用生物农药多抗霉素、嘧啶核苷类抗菌素等防治病害。 6.4.5 化学防治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具体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种类及方法参见附录A 。 7 大棚栽培 7.1 大棚类型
宜选棚宽为6 m或8 m的标准大棚,配双门、卷膜器、微喷设施。 7.2 整地、起畦
5
2
2
2
2
深翻土地25 cm ~30 cm,碎土耙平,畦宽连沟100 cm~120 cm,做成凹状播种床,凸起部分覆土后形成排水沟,沟宽20 cm~25 cm,沟深20 cm~25 cm。 7.3 种植 7.3.1 种植时间
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7.3.2 播种、覆土
种鳞茎分档及栽培密度与覆土深度,见本标准表2。 7.3.3 畦面覆盖
播种完成后畦面覆盖见本标准6.2.4。 7.4 棚膜覆盖
宜于11月下旬至12月初进行棚膜覆盖。 7.5 大棚栽培田间管理 7.5.1 温度管理
7.5.1.1 大棚膜覆盖后至出苗前,棚外气温达20℃以上时,开门或卷起边膜通风降温。棚外平均气温降到10℃以下时闭棚。
7.5.1.2 从出苗开始,原则上边膜昼夜均卷起通风,当气温降到零下3℃以下时,放下大棚膜(边膜和棚头膜)。倒春寒来临时,温度降到0℃以下,晚上将边膜放下。 7.5.2 土壤水分管理
7.5.2.1 棚膜覆盖期间,保持土壤湿润,种植时已经盖好棚膜的,应在播种前后及时调整好土壤湿度,土壤含水量因土质而异,一般控制在15%~25%间。
7.5.2.2 出苗后大棚膜覆盖期间,遇大雨天气,双门可打开通风,但边膜不宜卷起或卷高。 7.5.3 施肥
大棚栽培腊肥、苗肥、花肥的施肥时期都应比露地栽培提前施入,其中腊肥应比露地早15 d ~20 d ,畦面撒施颗粒肥时,施肥后应进行喷灌至畦面潮湿外,其他方面见本标准6.3.1。 7.5.4 病虫害防治
7.5.4.1 大棚栽培棚膜覆盖期间,可以采用腐霉利、百菌清烟熏剂防治灰霉病、黑斑病,用药量为3000
22
g/ hm ~4500 g/ hm ,安全间隔期5天,最多使用2次。烟熏剂使用时,不应在有太阳的白天进行,宜在太阳下山后的傍晚或阴天进行,且全棚薄膜封闭。 7.5.4.2 病虫害其它防治方法见本标准6.4。 7.6 去膜
7.6.1 无喷灌设施、周围环境通风不良、后期不采用遮阳网覆盖栽培和不留种的,宜于3月上旬视天气与生长情况及时去除覆盖的大棚薄膜。 7.6.2 去膜后的管理见露地栽培。
6
8 收获与初加工 8.1 收获
8.1.1 5月上、中旬,当地上茎叶枯萎后,选晴天及时收获。
8.1.2 清理田间杂草,用短柄二齿耙从畦边开挖,二齿耙落在两行之间,边挖边拣,防止挖破地下鳞茎。 8.2 初加工 8.2.1 洗净去杂
将挖起的浙贝母放在竹箩里,置清水中洗净,除去杂质,沥干水。 8.2.2 分档
将鳞茎按大小分档,较大的挖去芯芽加工成大贝,挖下的芯芽可加工成贝芯,较小的不去芯芽,加工成珠贝。 8.2.3 壳灰干燥法
将新鲜浙贝母放入加工电动去皮桶内,开动机器1 min~2 min,待鳞茎有50%~60% 脱皮时,放入用贝壳煅烧而成的壳灰,每100 kg鳞茎用壳灰3 kg~5 kg,继续擦皮2 min~3 min,待浙贝母鳞茎全部拌上壳灰为止,倒入箩筐晾一夜。将拌上壳灰的浙贝母置太阳下曝晒3 d~4 d,然后用麻袋装起来,放置1 d ~3 d,让内部水分渗到表面来,再晒干即可。 8.2.4 切片干燥法
取鳞茎,大小分开,趁鲜切成厚片,厚度为3 mm ~5 mm 。晒干或烘干成浙贝母片,切片如不能及时干燥,应在通风处薄摊。 9 药材质量安全
浙贝母商品药材质量安全要求见附录B 。 10 档案管理
10.1 生产单位应保存完整、真实的产地环境质量资料、生产管理记录。生产管理记录包括投入品的品种、来源、数量、购买时间与地点、用法、使用时间,种植管理操作的时间、方法,收获与初加工的时间、方法、操作人员等。 10.2 档案保存不少于2年。 11 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浙贝母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参见附录C 的图C.1。
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种类及方法
限制性使用农药的种类及方法见表A.1。
表A.1 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种类及方法
8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浙贝母商品药材质量安全
B.1 要求 B.1.1 性状 B.1.1.1 大贝
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略呈新月形,高1 cm ~2 cm ,直径2 cm ~3.5 cm 。外表面类白色至淡黄色,内表面白色或淡棕色,被有白色粉末。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白色至黄白色,富粉性。气微,味微苦。 B.1.1.2 珠贝
为完整的鳞茎,呈扁圆形,高1 cm~1.5 cm,直径1 cm~2.5 cm。表面类白色,外层鳞叶2瓣,肥厚,略似肾形,互相抱合,内有小鳞叶2枚~3枚和干缩的残茎。 B.1.1.3 浙贝片
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切成的片。椭圆形或类圆形,直径1 cm ~2 cm ,边缘表面淡黄色,切面平坦,粉白色。质脆,易折断,断面粉白色,富粉性。 B.1.2 质量等级指标
浙贝母商品外观质量等级要求见表B.1
表B.1 浙贝母商品外观质量等级要求
B.1.3 理化指标
9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B.2。
表B.2 理化指标
B.1.4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见表 B.3。
表B.3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B.1.5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见表B.4。
表B.4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B.2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10
B.3 试验方法
B.3.1 浙贝母商品质量等级指标
通过目测、手握、鼻嗅、嘴尝辨别。 B.3.2 理化指标
按ZBBZH/ZY/1-2010执行。 B.3.3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指标
按ZBBZH/ZY/1-2010执行。 B.3.4 农残指标
按ZBBZH/ZY/1-2010执行。 B.4 检验规则 B.4.1 组批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同时加工、同一等级的浙贝母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B.4.2 取样方法
按ZBBZH/ZY/1-2010附录ⅡA 执行。 B.4.3 检验分类 B.4.3.1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验收内容为质量等级指标、标志、包装,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交收检验也可根据产品接收方要求进行。通过流通领域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检验。 B.4.3.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部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型式试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做型式试验:
a) 国家及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b) 种植技术、生产条件和加工工艺等有重大改变时。 B.4.3.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者,则该批为合格。否则,在同一批次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一次,若复检结果仍有原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B.5 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B.5.1 标识、标签
11
B.5.1.1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识应符合GB/T 191规定。
B.5.1.2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地址、生产日期、批号、质量等级、保质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和商标等内容。 B.5.2 包装
包装采用清洁、无毒、无异味的麻袋、编织袋等材料。 B.5.3 运输
应采用无污染的交通运输工具,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B.5.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避光、无异味、无污染,且有防鼠、虫、禽畜等措施。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并定期检查。
12
DB33/T 532—2014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浙贝母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图C.1 浙贝母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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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05
DB33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3/T 532—2014
代替DB33/T 532.1-2005、DB33/T 532.2-2005等
浙
浙贝母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Bulbus Fritillaria thunbergii production
2014 - 12 - 31发布 2015 - 01 - 3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 532.1-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1部分:产地环境》、DB33/T 532.2-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2部分:种鳞茎》、DB33/T 532.3-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3部分:生产技术准则》、DB33/T 532.4-2005《无公害中药材:浙贝母 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与原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浙贝母大棚设施栽培技术; ——增加了鲜切片干燥加工方法; ——质量标准引用了国家有关标准; ——增加档案管理章节;
——增加规范性附录A 和资料性附录B 。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磐安县中药材研究所、磐安县新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鄞州区农技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爱良、张晓明、周晓龙、王兆林、潘世华、周书军。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532.1-2005、DB33/T 532.2-2005、DB33/T 532.3-2005、DB33/T 532.4-2005。
I
浙贝母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贝母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种鳞茎、露地栽培、大棚栽培、收获与初加工、药材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及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本标准适用于浙贝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ZBBZH/ZY/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种鳞茎
用于繁殖的浙贝母地下鳞茎。 3.2
大贝
又称元宝贝,将较大的浙贝母鳞茎的鳞叶掰下,挖去芯芽,加工后获得的形似元宝的浙贝母产品。 3.3
珠贝
将采收的浙贝母鳞茎整个加工成的产品。
1
3.4
贝芯
浙贝母鳞茎中间的芯芽加工成的产品。 3.5
浙贝片
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切成的片。 4 产地环境 4.1 总则
选择生态条件良好,无污染源或污染物含量限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空气
符合GB 3095规定的二级标准。 4.3 水质
符合GB 5084-2005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4.4 土壤
符合GB 15618-1995规定的二级标准。 5 种鳞茎 5.1 品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抗病性强、丰产性好的浙贝1号或阔叶浙贝母、多籽浙贝母等地方品种类型。 5.2 质量等级
浙贝母种鳞茎质量标准见表1,低于三级标准的种鳞茎不能在生产上使用。
表1 浙贝母种鳞茎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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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包装
起土后,先在阴凉、通风处摊晾4 d ~5 d ,待表皮风干后包装。可选用干净无污染、透气性好的编织袋、布袋、篓筐等包装物包装。 5.4 运输
运输时,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并有防晒、防淋等措施,县外调运时,在运输前应按GB 15569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疫并附植物检疫证书。 5.5 种鳞茎越夏 5.5.1 田间越夏
5.5.1.1 应选地势高燥、排水好的砂壤土坡地。枯苗后播种深度较浅的,应适当培土,使深度达10 cm ~12 cm。
5.5.1.2 选择5月~9月遮荫度大、在9月中旬前收获的作物套种,套种作物在浙贝母植株未枯苗前种下,或在畦面铺一层嫩的柴梢遮荫和利用田间自然生长的杂草遮荫。
5.5.1.3 及时排水,做到田间无积水。各种田间操作不应在畦面上进行,套种作物应少施化肥。 5.5.2 室内越夏
5.5.2.1 5月下旬以后,待浙贝母全部枯苗,茎杆与鳞茎分开,且根部干枯后,将育种田浙贝母起土。将起土鳞茎进行挑选,选健壮无病的鳞茎作种,剔除破损、有病的鳞茎,并按大小分级后沙藏。 5.5.2.2 沙藏时,先在地面铺一层厚5cm 含水量10%~15%的细砂土,上铺一层8cm ~10cm 厚的种鳞茎,再上覆5cm 细砂土,如此放3层~4层种鳞茎,最上层盖细砂土10cm 。 5.5.2.3 贮存期间,定期检查,防止鼠害,保持细砂土10%~15%的水分。 6 露地栽培 6.1 选地和整地 6.1.1 选地
6.1.1.1 浙贝母不宜连作,前作以禾本科和豆科作物为好,轮作间隔时间宜2年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水旱轮作。
6.1.1.2 选择质地疏松肥沃,排水良好,微酸性或近中性的沙质轻壤土种植,土壤pH 值在5.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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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施石灰1025 kg/hm~1500 kg/hm再播种,黏性土壤不宜种植浙贝母。繁种田应注意选择土壤透水性好的(田)地块。 6.1.2 整地
深翻土地25 cm~30 cm,碎土耙平,作龟背形畦。畦宽连沟100 cm~120 cm,沟宽20 cm~25 cm,沟深20 cm~25 cm;或做成凹状播种床,中对中宽100cm ~120cm 。 6.2 种植 6.2.1 种植时间
宜在9月中旬~10月下旬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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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种植密度、深度
不同大小的种鳞茎需不同的种植密度和深度,具体见表2。留种田种植深度可略深。
表2 不同大小的种鳞茎种植密度、深度
6.2.3 播种、覆土
根据种鳞茎大小,在畦面上开沟或在凹面播种床上,按表2密度摆放,芽头朝上,较小的种鳞茎放畦边,将泥土覆盖其上;或两凹面播种床间凸起部分土向两边播种床覆盖,形成排水沟。 6.2.4 畦面覆盖
播种后,用腐熟的有机肥、稻草、芒箕、茅草、废秸秆等覆盖物进行畦面覆盖。 6.3 田间管理 6.3.1 施肥
不应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和污泥。宜使用腐熟农家有机肥和商品有机肥,限量使用化肥,氮磷钾及微量元素肥料合理搭配。繁种田少施或不施化肥,并按NY/T 496规定执行。 6.3.1.1 基肥
翻地时施入充分腐熟栏肥22500 kg/hm~30000 kg/hm或鸡粪6000 kg/hm~7500 kg/hm或商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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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肥(N 含量为5%、P 2O 5 5含量为%、K 2O 含量为5%、有机质含量为45%)4500 kg/hm~6000 kg/hm。 6.3.1.2 种肥
播种前或播种后覆土前,施钙镁磷肥500 kg/hm~600 kg/hm加焦泥灰7500 kg/hm,钙镁磷肥量视土壤肥力而定。 6.3.1.3 腊肥
12月中下旬将腐熟人粪尿或三元复合肥施入畦面,用量人粪尿为15000 kg/hm或三元复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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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5)为300 kg/hm。 6.3.1.4 苗肥
齐苗后,即施稀薄腐熟人粪尿7500 kg/hm~11250 kg/hm或三元复合肥(15:15:15)100 kg/hm。间隔10 d~15 d,再施一次。第一次苗肥施后2 d~3 d施草木灰1500 kg/hm或硫酸钾80 kg/hm。 6.3.1.5 花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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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蕾时施尿素75 kg/hm,硫酸钾80 kg/hm。摘花打顶以后,视苗的长势和土壤肥力施肥,施稀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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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粪尿15000 kg/hm~22500 kg/hm或三元复合肥(15:15:15)150 kg/hm,生长茂盛的应少施氮肥。生长后期视长势用磷酸二氢钾1.5 kg/hm,兑成0.2%浓度根外追肥。 6.3.2 水分管理
浙贝母播种后,到翌年5月上中旬植株枯萎前,土壤保持湿润。雨后及时排水,雨停无积水。 6.3.3 除草
播种后至12月中旬,畦面杂草多时可化学除草,用30%草甘膦水剂,用量为4500 ml/hm。出苗前后开始不应用除草剂,晴天露水干后进行人工除草。 6.3.4 摘花打顶
当植株有2朵~3朵花开放时,选晴天露水干后摘花打顶,将花连同顶端花梢一并摘除。 6.4 病虫害防治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和预报,采用综合防治技术,以农业防治为主,辅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减少农药防治次数,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化学农药宜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种类,提倡轮换用药,合理配药,宜选一药多治的防治方法。不应3种以上药剂同时施用或同种药剂连续使用超过2次。遵循最低有效剂量的原则。 6.4.1 主要病虫害
病害主要有灰霉病、黑斑病、干腐病、软腐病等,虫害主要为金龟子(幼虫为蛴螬)等。 6.4.2 农业防治
选用抗性较好的品种,发病季节及时清除病残株,集中销毁。收获后清洁田园,销毁残枝落叶。 6.4.3 物理防治
使用频振式杀虫灯,每公顷使用1盏~2盏,诱杀金龟子成虫。整地时发现蛴螬,进行灭杀。 6.4.4 生物防治
保护和利用天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为害。用生物农药多抗霉素、嘧啶核苷类抗菌素等防治病害。 6.4.5 化学防治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具体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种类及方法参见附录A 。 7 大棚栽培 7.1 大棚类型
宜选棚宽为6 m或8 m的标准大棚,配双门、卷膜器、微喷设施。 7.2 整地、起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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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翻土地25 cm ~30 cm,碎土耙平,畦宽连沟100 cm~120 cm,做成凹状播种床,凸起部分覆土后形成排水沟,沟宽20 cm~25 cm,沟深20 cm~25 cm。 7.3 种植 7.3.1 种植时间
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7.3.2 播种、覆土
种鳞茎分档及栽培密度与覆土深度,见本标准表2。 7.3.3 畦面覆盖
播种完成后畦面覆盖见本标准6.2.4。 7.4 棚膜覆盖
宜于11月下旬至12月初进行棚膜覆盖。 7.5 大棚栽培田间管理 7.5.1 温度管理
7.5.1.1 大棚膜覆盖后至出苗前,棚外气温达20℃以上时,开门或卷起边膜通风降温。棚外平均气温降到10℃以下时闭棚。
7.5.1.2 从出苗开始,原则上边膜昼夜均卷起通风,当气温降到零下3℃以下时,放下大棚膜(边膜和棚头膜)。倒春寒来临时,温度降到0℃以下,晚上将边膜放下。 7.5.2 土壤水分管理
7.5.2.1 棚膜覆盖期间,保持土壤湿润,种植时已经盖好棚膜的,应在播种前后及时调整好土壤湿度,土壤含水量因土质而异,一般控制在15%~25%间。
7.5.2.2 出苗后大棚膜覆盖期间,遇大雨天气,双门可打开通风,但边膜不宜卷起或卷高。 7.5.3 施肥
大棚栽培腊肥、苗肥、花肥的施肥时期都应比露地栽培提前施入,其中腊肥应比露地早15 d ~20 d ,畦面撒施颗粒肥时,施肥后应进行喷灌至畦面潮湿外,其他方面见本标准6.3.1。 7.5.4 病虫害防治
7.5.4.1 大棚栽培棚膜覆盖期间,可以采用腐霉利、百菌清烟熏剂防治灰霉病、黑斑病,用药量为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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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hm ~4500 g/ hm ,安全间隔期5天,最多使用2次。烟熏剂使用时,不应在有太阳的白天进行,宜在太阳下山后的傍晚或阴天进行,且全棚薄膜封闭。 7.5.4.2 病虫害其它防治方法见本标准6.4。 7.6 去膜
7.6.1 无喷灌设施、周围环境通风不良、后期不采用遮阳网覆盖栽培和不留种的,宜于3月上旬视天气与生长情况及时去除覆盖的大棚薄膜。 7.6.2 去膜后的管理见露地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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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收获与初加工 8.1 收获
8.1.1 5月上、中旬,当地上茎叶枯萎后,选晴天及时收获。
8.1.2 清理田间杂草,用短柄二齿耙从畦边开挖,二齿耙落在两行之间,边挖边拣,防止挖破地下鳞茎。 8.2 初加工 8.2.1 洗净去杂
将挖起的浙贝母放在竹箩里,置清水中洗净,除去杂质,沥干水。 8.2.2 分档
将鳞茎按大小分档,较大的挖去芯芽加工成大贝,挖下的芯芽可加工成贝芯,较小的不去芯芽,加工成珠贝。 8.2.3 壳灰干燥法
将新鲜浙贝母放入加工电动去皮桶内,开动机器1 min~2 min,待鳞茎有50%~60% 脱皮时,放入用贝壳煅烧而成的壳灰,每100 kg鳞茎用壳灰3 kg~5 kg,继续擦皮2 min~3 min,待浙贝母鳞茎全部拌上壳灰为止,倒入箩筐晾一夜。将拌上壳灰的浙贝母置太阳下曝晒3 d~4 d,然后用麻袋装起来,放置1 d ~3 d,让内部水分渗到表面来,再晒干即可。 8.2.4 切片干燥法
取鳞茎,大小分开,趁鲜切成厚片,厚度为3 mm ~5 mm 。晒干或烘干成浙贝母片,切片如不能及时干燥,应在通风处薄摊。 9 药材质量安全
浙贝母商品药材质量安全要求见附录B 。 10 档案管理
10.1 生产单位应保存完整、真实的产地环境质量资料、生产管理记录。生产管理记录包括投入品的品种、来源、数量、购买时间与地点、用法、使用时间,种植管理操作的时间、方法,收获与初加工的时间、方法、操作人员等。 10.2 档案保存不少于2年。 11 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浙贝母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参见附录C 的图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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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种类及方法
限制性使用农药的种类及方法见表A.1。
表A.1 可限制性使用的农药种类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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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浙贝母商品药材质量安全
B.1 要求 B.1.1 性状 B.1.1.1 大贝
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略呈新月形,高1 cm ~2 cm ,直径2 cm ~3.5 cm 。外表面类白色至淡黄色,内表面白色或淡棕色,被有白色粉末。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白色至黄白色,富粉性。气微,味微苦。 B.1.1.2 珠贝
为完整的鳞茎,呈扁圆形,高1 cm~1.5 cm,直径1 cm~2.5 cm。表面类白色,外层鳞叶2瓣,肥厚,略似肾形,互相抱合,内有小鳞叶2枚~3枚和干缩的残茎。 B.1.1.3 浙贝片
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切成的片。椭圆形或类圆形,直径1 cm ~2 cm ,边缘表面淡黄色,切面平坦,粉白色。质脆,易折断,断面粉白色,富粉性。 B.1.2 质量等级指标
浙贝母商品外观质量等级要求见表B.1
表B.1 浙贝母商品外观质量等级要求
B.1.3 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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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B.2。
表B.2 理化指标
B.1.4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见表 B.3。
表B.3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B.1.5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见表B.4。
表B.4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B.2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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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试验方法
B.3.1 浙贝母商品质量等级指标
通过目测、手握、鼻嗅、嘴尝辨别。 B.3.2 理化指标
按ZBBZH/ZY/1-2010执行。 B.3.3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指标
按ZBBZH/ZY/1-2010执行。 B.3.4 农残指标
按ZBBZH/ZY/1-2010执行。 B.4 检验规则 B.4.1 组批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同时加工、同一等级的浙贝母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B.4.2 取样方法
按ZBBZH/ZY/1-2010附录ⅡA 执行。 B.4.3 检验分类 B.4.3.1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验收内容为质量等级指标、标志、包装,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交收检验也可根据产品接收方要求进行。通过流通领域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检验。 B.4.3.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部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型式试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做型式试验:
a) 国家及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b) 种植技术、生产条件和加工工艺等有重大改变时。 B.4.3.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者,则该批为合格。否则,在同一批次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一次,若复检结果仍有原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B.5 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B.5.1 标识、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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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1.1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识应符合GB/T 191规定。
B.5.1.2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地址、生产日期、批号、质量等级、保质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和商标等内容。 B.5.2 包装
包装采用清洁、无毒、无异味的麻袋、编织袋等材料。 B.5.3 运输
应采用无污染的交通运输工具,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B.5.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避光、无异味、无污染,且有防鼠、虫、禽畜等措施。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并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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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532—2014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浙贝母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图C.1 浙贝母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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