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宾馆的坐落、面积。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宾馆位于 ,房屋应无产权纠纷,如因房屋产权纠纷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2、宾馆土地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宾馆房屋门面一间和 至 层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3、甲方无相关证件及相关手续提供给乙方。
4、甲方因在此楼房第七层居住,需与门面进出,乙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一、租赁期限:
1、该宾馆租赁期限共年日至月日止。
2、每年租金为万元,一次性交给甲方,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应在当年租期前15日内支付给甲方。(注:质保金在租期满后达到合同条款,甲方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延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甲方设施
1、甲方已装修好一个门面和2-6层(共计24间房屋)的房屋和卫生间完好设施,水电安装,并配备了1台空气能热水器和电梯1台,房屋设计为宾馆。
2、甲方在室内配备了床,床上用品并有换洗备用。
3、甲方在室内配备了40英寸的高清电视机、电视柜、茶机、窗连。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在租赁期间,爱护好甲方已具备的一切设施,若有损失及时增补,租期满后如数交给甲方。
2、负责完善好宾馆运作的其它设施。
3、负责完善经营宾馆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手续和费用。
4、负责完善经营中的一切证件及税费。
5、负责电梯每月的维修金并接待维修人员。
第五条 租赁期其它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供暖及经营税收等与营业有关的费用,并负责该宾馆的整体管理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所承租宾馆由乙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产生的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该宾馆的所有保险费用,甲方该享用自身所投入的财产保险赔偿,房屋外观及房屋主体等的损失保险赔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宾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装备完好的设施、设备,所有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2、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在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在收回宾馆房屋使用权时要求乙方进行复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宾馆房屋结构,乙方也不准利用所承包的宾馆进行非法活动。
第八条 宾馆的交付及收回验收
1、乙方应租赁期满后,将宾馆房屋及至附属设备、设施如期交还给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的宾馆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乙方不得自行处理或移动物品,在交付期限之后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付违约责任。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质保金;如乙方毁约,乙方所交质保金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不退当年租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终止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双倍的设备费用,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宾馆房屋。如逾期不归还,则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双方签之日生效。
2、租赁期间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可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转让给他人仅做宾馆使用)。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及公证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宾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宾馆的坐落、面积。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宾馆位于 ,房屋应无产权纠纷,如因房屋产权纠纷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2、宾馆土地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宾馆房屋门面一间和 至 层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3、甲方无相关证件及相关手续提供给乙方。
4、甲方因在此楼房第七层居住,需与门面进出,乙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一、租赁期限:
1、该宾馆租赁期限共年日至月日止。
2、每年租金为万元,一次性交给甲方,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应在当年租期前15日内支付给甲方。(注:质保金在租期满后达到合同条款,甲方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延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甲方设施
1、甲方已装修好一个门面和2-6层(共计24间房屋)的房屋和卫生间完好设施,水电安装,并配备了1台空气能热水器和电梯1台,房屋设计为宾馆。
2、甲方在室内配备了床,床上用品并有换洗备用。
3、甲方在室内配备了40英寸的高清电视机、电视柜、茶机、窗连。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在租赁期间,爱护好甲方已具备的一切设施,若有损失及时增补,租期满后如数交给甲方。
2、负责完善好宾馆运作的其它设施。
3、负责完善经营宾馆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手续和费用。
4、负责完善经营中的一切证件及税费。
5、负责电梯每月的维修金并接待维修人员。
第五条 租赁期其它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供暖及经营税收等与营业有关的费用,并负责该宾馆的整体管理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所承租宾馆由乙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产生的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该宾馆的所有保险费用,甲方该享用自身所投入的财产保险赔偿,房屋外观及房屋主体等的损失保险赔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宾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装备完好的设施、设备,所有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2、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在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在收回宾馆房屋使用权时要求乙方进行复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宾馆房屋结构,乙方也不准利用所承包的宾馆进行非法活动。
第八条 宾馆的交付及收回验收
1、乙方应租赁期满后,将宾馆房屋及至附属设备、设施如期交还给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的宾馆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乙方不得自行处理或移动物品,在交付期限之后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付违约责任。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质保金;如乙方毁约,乙方所交质保金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不退当年租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终止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双倍的设备费用,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宾馆房屋。如逾期不归还,则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双方签之日生效。
2、租赁期间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可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转让给他人仅做宾馆使用)。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及公证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