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名词解释:
一、 三定四不推: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个人不推班
组、班组不推工段、工段不推车间、车间不推厂部。
二、 四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保护自
己不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到投产使用均应同步进行。
四、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
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厂内机动车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本 8、制冷作业本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14、采掘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它作业。2002年10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颁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涉及: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制冷与空调作业、电梯驾驶员、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五、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较大的锅炉、压力
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六、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
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七、 轻重伤: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
重伤——等于和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
八、
九、 安全防护五规定:1、 五带一禁止:安全帽、水鞋、照明、口罩、手套、禁止
酒后上班。
十、 安全防护五规定:1、十个百分之百 2、十不准作业 3、
防高坠事故十项规定 4、撬毛十不准 5、撬毛标准化作业。
十一、 十不吊
十二、 入坑十不准
安全名词解释:
一、 三定四不推: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个人不推班
组、班组不推工段、工段不推车间、车间不推厂部。
二、 四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保护自
己不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到投产使用均应同步进行。
四、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
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厂内机动车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本 8、制冷作业本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14、采掘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它作业。2002年10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颁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涉及: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制冷与空调作业、电梯驾驶员、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五、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较大的锅炉、压力
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六、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
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七、 轻重伤: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
重伤——等于和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
八、
九、 安全防护五规定:1、 五带一禁止:安全帽、水鞋、照明、口罩、手套、禁止
酒后上班。
十、 安全防护五规定:1、十个百分之百 2、十不准作业 3、
防高坠事故十项规定 4、撬毛十不准 5、撬毛标准化作业。
十一、 十不吊
十二、 入坑十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