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灯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方面 1.缺乏路灯设施的专项统一规划。 当前路灯设施是作为道路的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的,没有专项规划。在建设时,往往由建设单位随同道路建设一路一定灯型,分年度实施的道路随灯具的发展和更新,灯型确定也不尽相同。专项规划的缺失还造成路灯设施随同道路的拓宽改造重复建设,严重浪费建设资金。 2.建设市场混乱 路灯设施一直作为道路工程的配套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的路灯配套建设都由项目总包单位自行组织设备采购及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资质管理分类中没有路灯专项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因此,存在着路灯设施建设市场的混乱,施工企业缺乏相应资质,普遍存在施工质量差、遗留隐患多等现象;另外,缺少专业部门的衔接,造成纳入专业部门管理困难。 (二)管理方面 由于各种产权的设施分头管理,缺少统一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路灯设施被盗窃、损毁现象严重,许多设施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社会反响强烈。 1.当前路灯设施多头管理的现状,造成百姓反映问题难、解决问题难。 2.设施的管理上存在空白区。 许多项目建成后未移交专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又缺乏力量进行管理,造成部分设施的损毁及不能正常运行;还有一些企业产小区路灯配套设施,因企业的消亡而年久失修,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3.设施的多头管理现状不利于政府部门监管。 不论从城市环境的发展角度,还是从改善人民生活的角度,政府部门都在尽心竭力地思考提高设施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尽可能地延伸监管范围,提高管理水平。但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各类照明设施的分布及权属现状,给政府的监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4.设施管理不到位,给社会带来不安全、不和谐因素。 在经济发展新的上升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设施的增长幅度大、速度快。基于各种原因的设施管理不到位,都会给城市环境带来不安定、不和谐的因素。 二、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的解决措施 1.理顺管理体制。 要把城市路灯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理顺城市路灯管理体制,形成由市政路灯管理处牵头,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路灯管理系统。建议设立城市路灯管理委员会,建立城市路灯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促使城市路灯管理各部门之间、各层级之间形成良好的协同关系,确保协调有序,形成管理合力。这样一来,在城市路灯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把城市路灯管理变过去由多家部门“独唱”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共同担负起城市路灯管理的责任和任务,切实提高管理成效。 2.加强立法,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为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技术保障。 一是实行定区域、定标准、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巡检检修记录和信访工作台帐,及时受理城建服务热线派单,对反应的路灯不亮问题,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市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对偷盗电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在加强治安管理的同时,还应积极从改变施工方式入手,对易盗电缆采用水泥固封的方式,从源头加强防范。 3.制定并严格执行路灯设施统一规划,指导路灯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要进一步完善路灯建设管理工作规划配套,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聘请高资质规划单位,科学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为实施城市照明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供指导和依据。 4.探讨城市建设新理念,倡导城市管理简单化,营造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景观,便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对于城市道路上的照明设施不应过分强调外观效果,应以简洁、统一为建设原则,突出其夜间照明功能。除风情区、大型广场、商业区等特殊区域外,尽可能推行设施简单化、统一化理念,使全市路灯设施具有整体性、一致性。 5.推进路灯设施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设施养护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按照管、建、养分离的原则,将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建议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取“试点”的方式将城市某一区域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推向市场。 二是加强运行维护成本控制。路灯灯泡、电器配件是路灯维修过程中常见的易损易耗品,日常消耗量大,为加强管理,降低维修经费,建议对路灯维修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使经费开支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三、结束语 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提高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而进行的一项重要行政行为,是建设美丽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从根本上讲,城市路灯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所以,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调整、制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策略,力求有效解决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工作走向新的高度,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路灯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方面 1.缺乏路灯设施的专项统一规划。 当前路灯设施是作为道路的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的,没有专项规划。在建设时,往往由建设单位随同道路建设一路一定灯型,分年度实施的道路随灯具的发展和更新,灯型确定也不尽相同。专项规划的缺失还造成路灯设施随同道路的拓宽改造重复建设,严重浪费建设资金。 2.建设市场混乱 路灯设施一直作为道路工程的配套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的路灯配套建设都由项目总包单位自行组织设备采购及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资质管理分类中没有路灯专项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因此,存在着路灯设施建设市场的混乱,施工企业缺乏相应资质,普遍存在施工质量差、遗留隐患多等现象;另外,缺少专业部门的衔接,造成纳入专业部门管理困难。 (二)管理方面 由于各种产权的设施分头管理,缺少统一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路灯设施被盗窃、损毁现象严重,许多设施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社会反响强烈。 1.当前路灯设施多头管理的现状,造成百姓反映问题难、解决问题难。 2.设施的管理上存在空白区。 许多项目建成后未移交专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又缺乏力量进行管理,造成部分设施的损毁及不能正常运行;还有一些企业产小区路灯配套设施,因企业的消亡而年久失修,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3.设施的多头管理现状不利于政府部门监管。 不论从城市环境的发展角度,还是从改善人民生活的角度,政府部门都在尽心竭力地思考提高设施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尽可能地延伸监管范围,提高管理水平。但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各类照明设施的分布及权属现状,给政府的监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4.设施管理不到位,给社会带来不安全、不和谐因素。 在经济发展新的上升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设施的增长幅度大、速度快。基于各种原因的设施管理不到位,都会给城市环境带来不安定、不和谐的因素。 二、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的解决措施 1.理顺管理体制。 要把城市路灯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理顺城市路灯管理体制,形成由市政路灯管理处牵头,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路灯管理系统。建议设立城市路灯管理委员会,建立城市路灯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促使城市路灯管理各部门之间、各层级之间形成良好的协同关系,确保协调有序,形成管理合力。这样一来,在城市路灯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把城市路灯管理变过去由多家部门“独唱”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共同担负起城市路灯管理的责任和任务,切实提高管理成效。 2.加强立法,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为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技术保障。 一是实行定区域、定标准、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巡检检修记录和信访工作台帐,及时受理城建服务热线派单,对反应的路灯不亮问题,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市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对偷盗电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在加强治安管理的同时,还应积极从改变施工方式入手,对易盗电缆采用水泥固封的方式,从源头加强防范。 3.制定并严格执行路灯设施统一规划,指导路灯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要进一步完善路灯建设管理工作规划配套,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聘请高资质规划单位,科学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为实施城市照明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供指导和依据。 4.探讨城市建设新理念,倡导城市管理简单化,营造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景观,便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对于城市道路上的照明设施不应过分强调外观效果,应以简洁、统一为建设原则,突出其夜间照明功能。除风情区、大型广场、商业区等特殊区域外,尽可能推行设施简单化、统一化理念,使全市路灯设施具有整体性、一致性。 5.推进路灯设施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设施养护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按照管、建、养分离的原则,将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建议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取“试点”的方式将城市某一区域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推向市场。 二是加强运行维护成本控制。路灯灯泡、电器配件是路灯维修过程中常见的易损易耗品,日常消耗量大,为加强管理,降低维修经费,建议对路灯维修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使经费开支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三、结束语 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提高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而进行的一项重要行政行为,是建设美丽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从根本上讲,城市路灯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所以,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调整、制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策略,力求有效解决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工作走向新的高度,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