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摘要

作者简介及写作背景:

1916年,简·雅各布出生于宾西法尼亚州的克兰顿,高中毕业后曾在一家地方报社工作过一年。经济大萧条时期,她来到纽约,并很快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不久,她嫁给一位建筑师,定居在格林威治村的休斯顿大街。与此同时,她得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为美国战争信息办公室和国务院写作。由于受到丈夫职业的影响,从1952年起,她开始在《建筑论坛》担任助理编辑。随着她在纽约居留时间的增长,她的文章开始更多地涉及到城市设计问题。1959年,当得知雅各布想写一本关于城市设计的书之后,洛克菲勒基金会立即慷慨解囊,资助她去美国各大城市旅行并专注于写作。一年多以后,《生与死》问世了。

感想:

1 居民生活创造城市空间

雅各布斯指出,成功的城市街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界线分明; 2)必须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 3)人行道上必须总有行人。这里主要是说街道必须有安全感,而这种安全感是由生活在这里的人共同创造的。由于需求创造了空间,这些街道便成了联系居民生活各种需求的绳索,把整个地区连成一个整体,人们都有了共同维护的的意识,因此,这样的街道是有安全感的。

“人的空间行为是环境设计的有机构成部分,在这个环境中,使用者要求发现自我,表现自我,要求思想交流文化共享等。” 雅各布斯所指的街道大多讲的居住区里的,因此,对比当下大城市里的居住区,都是居住小区组成,而每一个小区都被围起来了,小区之间的居民并没有任何联系,设计者从高空上看,这是一个居住的片区,而实际上,居民的生活都是分散的,城市空间创造着居民的生活,人在这中间是被动的。居民能做的,只能是适应这样的空间生活。街道成了城市的道路,失去了街道本应是公共区域的功能。而小区之间的围墙便成了雅各布斯所说的“真空地带”,人们非必要时是不会停留在那里。居住区失去安全感。

2、城市多样性应有一个“度”

雅各布斯提倡的观点是,城市应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反对功能过于单一。城市的各部分都是相互关联的,或者说一方依懒于另一方而存在,它就象生物链,当某个生物种灭绝了,生物圈便不存在了。但雅各布斯在第三部分讲到,当城市多样性过于丰富,城市吸引力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最后剩下几个胜利者,而其他人(小企业者)因无利可图而舍弃城市,城市则变得萧条,城市失去了活力。

雅各布斯所讲的多样性过于丰富所带来的后果,我认为是一个很极端的结果,中间由于多样性过于丰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如:交通拥挤,环境恶劣等而被忽视了,《雅典宪章》中所提到的功能分区,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我所理解的不是单纯的功能单一,而是功能相对要分散一些,避免不必要的定时的钟摆交通。因此,城市多样性应有一个上限也有下限。

3、容积率应视具体情况(地区、地段、功能等)而定

雅各布斯提到城市发生多样性的四个条件之一是,人流密度达到足够高的程度,“只有人流集中在一起时才会产生便利的价值。”她认为,应有足够多人和足够多的住宅,才能产生多样性,而非住宅内部过于拥挤。如果住宅密度没有达到它潜在的需求时,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也就说,雅各布斯提倡按需求定建筑强度。

我认为,容积率是受市场影响的,开发商以谋利为前提,在建房前会根据市场需求来定建设强度。但是,这种市场的调节是无序的,也就说,我们承认市场需求的同时,应看到具

体的开发地区,地段,和功能,要保持城市的整体性和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以广州为例,珠江两岸以高层高密度住宅为主,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垄断了,并且,高强度的高层成了城市的一堵墙,把珠江边的景观隔断,使其成了“真空地带”。

4、城市的魅力——文化功能

文化,从某个侧面反映了一座城市,一个地方,一个学校甚至是一个人的内涵,我们在吸取外来文化的同时应坚守自己的宗旨,把外来文化转变成自己的资源。历史是一座城市的文化,无论它还是否存在,是光荣还是耻辱,它是一种资源,一种修养,不能轻易地放弃它。这是我对雅各布斯关于老建筑之心要的看法。她所说的老建筑的存在与新建筑在形式上、风格上、功能上的不同,创造了一个城市建筑的多样性,同时,它也反映了居住在里面人的多样性,它把城市各阶层的人融在一起,是一种利益的协调。

在我看来,它更是一种文化上的继承,是一座城市的内涵,也是一种气质。如果城市的一个地区只有新建筑,那么这个地区是没有“耐读性”的,它能读的只能是建筑形式上的美或丑,不能给人一种心理上踏实的、回味的感受。以往的建筑,城市的产生,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下形成,那时没有所谓的建筑师,规划师,但所成的城市是经典的,适合人居住的,因为那是以人的生存为基准的建造,而现在建筑和城市都是先在建筑师的规划师的脑子里出现然后做出来的,它缺乏一种社会共识。

四、总结:

这本书不是用严肃干枯的语言和无味的陈述来表达她的独到见解而是喜欢巧妙地将人与人的活动及活动场所交织起来,展示在我面前的是出一幅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画面。在雅各布斯的眼中,城市就像人体一样在运作,街道就是大大小小的动脉和血管,每一条都有自己特殊的功用,而定期的修葺能使它们充满活力。她的城市理念是:人口应该高密集聚集,因为密度意味着安全;城市不应该分区,这样人们可以在工作的地点附近居住;人行道一定要足够宽敞,让孩子自由玩耍在其中;街道必须短小,让行人每每产生转弯的新鲜感。在书中,她提倡将人口和各种活动聚集起来,共同组成一幕欢愉自在的城市生活:她倡导城市“多中心化”,强调要珍惜城市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元性和混合性,这不但切合了对环境养成了依赖性的人的心理。

她的文字也充满了说服力。在书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切都是从城市生活的直感出发的,作者分析的起点是最细微之处,是最微观的城市城市元素,阅读中常常感受到她那生活化的思想风格,锋芒深隐在对城市的病症的搜寻中。她的论述建立在精心选择的城市发展案例之上,逻辑很清晰,毫不含糊,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同意了她的观点,使人信服。

人们永远不满现状,让城市发展到今,“城市的某些东西不是在生,而是在死。”它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了呢?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是否还是一样呢?我深信,存在就是合理的,在没有找到比它更好的它就最好的。当然,我们探索的路还在走着!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摘要

作者简介及写作背景:

1916年,简·雅各布出生于宾西法尼亚州的克兰顿,高中毕业后曾在一家地方报社工作过一年。经济大萧条时期,她来到纽约,并很快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不久,她嫁给一位建筑师,定居在格林威治村的休斯顿大街。与此同时,她得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为美国战争信息办公室和国务院写作。由于受到丈夫职业的影响,从1952年起,她开始在《建筑论坛》担任助理编辑。随着她在纽约居留时间的增长,她的文章开始更多地涉及到城市设计问题。1959年,当得知雅各布想写一本关于城市设计的书之后,洛克菲勒基金会立即慷慨解囊,资助她去美国各大城市旅行并专注于写作。一年多以后,《生与死》问世了。

感想:

1 居民生活创造城市空间

雅各布斯指出,成功的城市街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界线分明; 2)必须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 3)人行道上必须总有行人。这里主要是说街道必须有安全感,而这种安全感是由生活在这里的人共同创造的。由于需求创造了空间,这些街道便成了联系居民生活各种需求的绳索,把整个地区连成一个整体,人们都有了共同维护的的意识,因此,这样的街道是有安全感的。

“人的空间行为是环境设计的有机构成部分,在这个环境中,使用者要求发现自我,表现自我,要求思想交流文化共享等。” 雅各布斯所指的街道大多讲的居住区里的,因此,对比当下大城市里的居住区,都是居住小区组成,而每一个小区都被围起来了,小区之间的居民并没有任何联系,设计者从高空上看,这是一个居住的片区,而实际上,居民的生活都是分散的,城市空间创造着居民的生活,人在这中间是被动的。居民能做的,只能是适应这样的空间生活。街道成了城市的道路,失去了街道本应是公共区域的功能。而小区之间的围墙便成了雅各布斯所说的“真空地带”,人们非必要时是不会停留在那里。居住区失去安全感。

2、城市多样性应有一个“度”

雅各布斯提倡的观点是,城市应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反对功能过于单一。城市的各部分都是相互关联的,或者说一方依懒于另一方而存在,它就象生物链,当某个生物种灭绝了,生物圈便不存在了。但雅各布斯在第三部分讲到,当城市多样性过于丰富,城市吸引力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最后剩下几个胜利者,而其他人(小企业者)因无利可图而舍弃城市,城市则变得萧条,城市失去了活力。

雅各布斯所讲的多样性过于丰富所带来的后果,我认为是一个很极端的结果,中间由于多样性过于丰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如:交通拥挤,环境恶劣等而被忽视了,《雅典宪章》中所提到的功能分区,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我所理解的不是单纯的功能单一,而是功能相对要分散一些,避免不必要的定时的钟摆交通。因此,城市多样性应有一个上限也有下限。

3、容积率应视具体情况(地区、地段、功能等)而定

雅各布斯提到城市发生多样性的四个条件之一是,人流密度达到足够高的程度,“只有人流集中在一起时才会产生便利的价值。”她认为,应有足够多人和足够多的住宅,才能产生多样性,而非住宅内部过于拥挤。如果住宅密度没有达到它潜在的需求时,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也就说,雅各布斯提倡按需求定建筑强度。

我认为,容积率是受市场影响的,开发商以谋利为前提,在建房前会根据市场需求来定建设强度。但是,这种市场的调节是无序的,也就说,我们承认市场需求的同时,应看到具

体的开发地区,地段,和功能,要保持城市的整体性和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以广州为例,珠江两岸以高层高密度住宅为主,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垄断了,并且,高强度的高层成了城市的一堵墙,把珠江边的景观隔断,使其成了“真空地带”。

4、城市的魅力——文化功能

文化,从某个侧面反映了一座城市,一个地方,一个学校甚至是一个人的内涵,我们在吸取外来文化的同时应坚守自己的宗旨,把外来文化转变成自己的资源。历史是一座城市的文化,无论它还是否存在,是光荣还是耻辱,它是一种资源,一种修养,不能轻易地放弃它。这是我对雅各布斯关于老建筑之心要的看法。她所说的老建筑的存在与新建筑在形式上、风格上、功能上的不同,创造了一个城市建筑的多样性,同时,它也反映了居住在里面人的多样性,它把城市各阶层的人融在一起,是一种利益的协调。

在我看来,它更是一种文化上的继承,是一座城市的内涵,也是一种气质。如果城市的一个地区只有新建筑,那么这个地区是没有“耐读性”的,它能读的只能是建筑形式上的美或丑,不能给人一种心理上踏实的、回味的感受。以往的建筑,城市的产生,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下形成,那时没有所谓的建筑师,规划师,但所成的城市是经典的,适合人居住的,因为那是以人的生存为基准的建造,而现在建筑和城市都是先在建筑师的规划师的脑子里出现然后做出来的,它缺乏一种社会共识。

四、总结:

这本书不是用严肃干枯的语言和无味的陈述来表达她的独到见解而是喜欢巧妙地将人与人的活动及活动场所交织起来,展示在我面前的是出一幅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画面。在雅各布斯的眼中,城市就像人体一样在运作,街道就是大大小小的动脉和血管,每一条都有自己特殊的功用,而定期的修葺能使它们充满活力。她的城市理念是:人口应该高密集聚集,因为密度意味着安全;城市不应该分区,这样人们可以在工作的地点附近居住;人行道一定要足够宽敞,让孩子自由玩耍在其中;街道必须短小,让行人每每产生转弯的新鲜感。在书中,她提倡将人口和各种活动聚集起来,共同组成一幕欢愉自在的城市生活:她倡导城市“多中心化”,强调要珍惜城市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元性和混合性,这不但切合了对环境养成了依赖性的人的心理。

她的文字也充满了说服力。在书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切都是从城市生活的直感出发的,作者分析的起点是最细微之处,是最微观的城市城市元素,阅读中常常感受到她那生活化的思想风格,锋芒深隐在对城市的病症的搜寻中。她的论述建立在精心选择的城市发展案例之上,逻辑很清晰,毫不含糊,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同意了她的观点,使人信服。

人们永远不满现状,让城市发展到今,“城市的某些东西不是在生,而是在死。”它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了呢?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是否还是一样呢?我深信,存在就是合理的,在没有找到比它更好的它就最好的。当然,我们探索的路还在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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